計劃書編號GX-E4-CKD-002
2023-12-28 - 2027-02-28
Phase III
召募中5
ICD-10D63.1
慢性腎臟疾病導致的貧血
ICD-9285.21
末期腎病所致貧血
一項關於 Efepoetin Alfa 治療慢性腎病透析患者貧血療效和安全性的隨機、研究者盲法、活性對照的 III 期研究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無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10/3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治療慢性腎病透析患者貧血
試驗目的
主要目標:
評估darbepoetin alfa 與efepoetin alfa,在因慢性腎臟病 (CKD)導致貧血的血液透析患者的血色素 (Hb) 調控之療效(非劣性)。
次要目標:
比較治療群組之間維持期內(從第 29 週開始,可持續至第 52 週)的 Hb 相對於基準的濃度變化。
比較治療群組之間在第 20 至 28 週和第 29 至 52 週期間,平均 Hb 濃度保持在10.0 - 12.0 g/dL 的患者比例。
比較治療群組之間在第 20 至 28 週和第 29 至 52 週期間,平均 Hb ≥10.0 g/dL的患者比例。
比較治療群組之間在第 20 至 28 週和第 29 至 52 週期間,Hb >12.0 g/dL 的患者比例。
比較治療群組之間的安全性。
評估研究過程中使用之 efepoetin alfa 的平均劑量。
評估需要救援治療的患者比例。
比較治療群組之間進行血液透析的 CKD 患者的生活品質 (Quality of Life, QoL)。
評估免疫原性(抗藥物抗體 [Anti-Drug Antibody, ADA])。
藥品名稱
Efepoetin alfa (GX-E4)
主成份
Efepoetin alfa
Efepoetin alfa
Efepoetin alfa
Efepoetin alfa
Efepoetin alfa
劑型
084
劑量
0.3 mg/0.3 mL
0.6 mg/ 0.6 mL
1 mg/ 1 mL
0.6 mg/ 0.6 mL
1 mg/ 1 mL
評估指標
• 在 8 週評估期之前和期間的 6 週內,在不使用救援治療(即為所有患者進行輸血或任何經批准的 ESA)的情況下,第 20 週至第 28 週期間平均 Hb 相對於基礎值的平均變化。基礎值值定義為最後一次篩選值和第 1 天(訪視 2)值的平均值。
主要納入條件
1) 年滿18 歲的成年男性和女性。
2) 詳述試驗性質並讓患者提問後,患者(或患者的法定代理人)已自願簽署經倫理委員會(Ethics Committee, EC) 或機構審查委員會 (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 IRB) 批准的受試者同意書,並在其上註明日期。
3) 患者為根據估計腎絲球過濾率值 (GFR)(估算的腎絲球過濾率(eGFR),≤15 mL/min/1.73m2)定義的慢性腎臟病第5 期,且在試驗第 1 天之前進行至少 12 週的充分血液透析。
[註] 估算的腎絲球過濾率計算採用 CKD-EPI 肌酸酐公式 (CKD-EPI Creatinine Equation)。
4) 篩選前四週內或篩選期間單室尿素清除指數(single-pool Kt/V) ≥ 1.2 或尿素降低率 ≥ 65%的血液透析患者。
*單室尿素清除指數 (single-pool Kt/V) 或尿素降低率將以篩選前四週內或篩選期間測得的結果為基準。
5) 在試驗第 1 天之前,患者必須接受穩定劑量的靜脈注射紅血球生成刺激劑(erythropoiesis stimulating agent, ESA)(包括生物相似性藥品)至少 6 週。
*穩定劑量定義為維持Hb 在 9.0 g/dL 至 12.0 g/dL 之間。
以下為最低紅血球生成刺激劑之劑量:
✓ Epoetin alfa、epoetin beta 與 epoetin kappa:≥1,500 U/週
✓Darbepoetin alfa:≥20 微克(μg)/週
✓MirceraR:≥30 微克(μg)/2 週
6) 至少相隔 6 天取得的 2 個最近當地實驗室血紅素( Hb) 篩選值的平均值必須為 9.0 g/dL 至 12.0 g/dL(含),且最高值與最低值之間的差值需≤1.5 g/dL。
7) 篩選時血清儲鐵蛋白 (serum ferritin) ≥100 ng/mL 的患者。
8) 篩選時運鐵蛋白飽和度 (transferrin saturation, TSAT) ≥20% 的患者。
9) 篩選時血清葉酸 (serum folate) 濃度 ≥正常值的下限 (lower limit of normal, LLN)。
10) 篩選時血清總維生素 B12 (Serum total vitamin B12) 濃度≥正常值的下限。1) 除腎小球腎炎 (glomerulonephritis) 以外,可能影響紅血球生成或 C 反應蛋白 (C-reactive protein) 水平 40> mg/L(高敏感 C 反應蛋白水平 > 10 mg/L)的活性急性或慢性感染,或控制不良或有症狀的發炎疾病(例如全身性紅斑狼瘡 (systemic lupus erythematosus)、類風濕性關節炎 (rheumatoid arthritis)、乳糜瀉 (celiac disease))。
2) 根據病史或目前臨床資料,應排除活性急性 B 型肝炎病毒 (hepatitis B virus, HBV) 或 C 型肝炎病毒 (hepatitis C virus, HCV) 感染的患者。本計畫書不需要對 HBV、HCV 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 (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HIV) 感染進行定期檢查。會排除肝功能值檢查 (liver function tests, LFT) > 正常值 3 倍的慢性 HBV/HCV 感染。已知的 HIV 陽性患者會被排除在外。
3) 試驗醫師根據患者心血管、血液、肝臟或其他身體的病史與臨床數據判定會影響試驗參與。
4) 篩選訪視訪視時出現以下任何實驗室異常情況;
• 丙胺酸轉氨酶 (alanine transaminase, ALT) >3 x 正常上限 (ULN)
• 天門冬氨酸轉胺酵素 (aspartate aminotransferase, AST) >3 x ULN
• 總膽紅素 (total bilirubin) >1.5 x ULN
5) 慢性充血性心臟衰竭 (chronic congestive heart failure)(紐約心臟協會第3級或第4級)。
6) 在篩選前 12 週內或篩選期間提前退出或中斷研究的高風險者(因心肌梗塞、嚴重或不穩定冠狀動脈疾病、中風或嚴重肝臟疾病)。
7) 控制不良的高血壓的定義為坐姿收縮壓 ≥170 mmHg 和/或舒張壓 ≥100 mmHg。
8) 活動性惡性腫瘤病史,以下情況除外:確定治癒或減緩≥5 年的癌症、已根治性切除的基底細胞或鱗狀細胞皮膚癌,或任何部位的原位癌。
9) 篩選前過去 8 週內有明顯胃腸道出血史或與血紅素下降 ≥1 g/dL 相關的其他任何出血事件的患者。
10) 已知骨髓增生異常症候群 (myelodysplastic syndrome)、多發性骨髓瘤 (multiple myeloma)、遺傳性血液疾病(如地中海貧血 (thalassemia)、鐮狀細胞性貧血 (sickle cell anemia)、純紅血球再生不良 (pure red cell aplasia))或除慢性腎臟病以外的其他已知貧血原因、血鐵沉積症 (hemosiderosis)、血色素沉著症 (hemochromatosis)、已知的凝血障礙或高凝狀態的病史。
11) 任何先前的功能性器官移植或已預定的器官移植,或無腎狀態(一顆或兩顆腎臟)。
12) 計畫在研究期間進行可能導致大量出血的選擇性手術。
13) 篩選期訪視時出現低白蛋白血症(血清白蛋白 <2.5 g/dL)。
14) 第 1 天前 12 週內進行雄性激素 (androgen)、除鐵能 (deferoxamine)、康鐵寧 (deferiprone) 或易解鐵 (deferasirox) 治療。
15) 預期壽命 <12 個月。
16) 認知或精神疾病,導致患者無法配合並完成研究要求。
17) 對任何一種研究藥物或其賦形劑有超敏反應。
18) 篩選前 12 週內接受過輸血(包括紅血球輸血),或預計在研究期間進行輸血(不包括因意外或手術失血而進行的臨時輸血)。
19) 在試驗第 1 天的前 12 週內進行免疫抑制治療(他克莫司 (tacrolimus)/環孢素 (cyclosporine),以及非用於慢性疾病治療的皮質類固醇)。
20) 過去 2 年內有酗酒或吸毒史,且每天無法避免飲用超過 3 杯酒精飲料。
21) 使用研究藥物/治療、參與介入性研究/治療並且有殘餘效應。
22) 在試驗期間、或男性患者於試驗結束後至少 4 個月、或女性患者於試驗結束後至少7 個月,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或無法/不願意採取計畫書規定的充分避孕措施的男性。進入研究前 24 小時內驗孕結果呈陽性、已知已懷孕、計畫在未來 12 個月內懷孕或目前正在哺乳的女性。
臨床試驗促進小組(Clinical Trial Facilitation Group)建議的高效節育方法包括:
• 與抑制排卵相關的複合式荷爾蒙避孕藥(含有雌激素 (estrogen) 和黃體素 (progestogen))荷爾蒙避孕藥:
o 口服
o 陰道內
o 經皮膚吸收
• 與抑制排卵相關的僅含黃體素的荷爾蒙避孕藥:
o 口服
o 可注射
o 可植入
• 子宮內避孕器 (intrauterine device, IUD)
• 子宮內荷爾蒙釋放系統 (intrauterine hormone-releasing system, IUS)
• 雙側輸卵管阻塞
• 伴侶輸精管結紮
• 禁慾
23) 患者為執行此試驗的工作人員及其家人、或為由試驗醫師監督的試驗人員,或為執行此試驗之試驗委託者或受託研究機構的員工。
24) 功能能力非常有限的患者,其 Hb 目標值為 12 g/dL 可能具有較低的效益/風險比。
25) 經試驗醫師評估,認為對本試驗患者構成安全上的風險、可能混淆療效或安全性評估,或可能干擾研究的任何醫療狀況(體重超過 150 公斤的患者)。
2) 詳述試驗性質並讓患者提問後,患者(或患者的法定代理人)已自願簽署經倫理委員會(Ethics Committee, EC) 或機構審查委員會 (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 IRB) 批准的受試者同意書,並在其上註明日期。
3) 患者為根據估計腎絲球過濾率值 (GFR)(估算的腎絲球過濾率(eGFR),≤15 mL/min/1.73m2)定義的慢性腎臟病第5 期,且在試驗第 1 天之前進行至少 12 週的充分血液透析。
[註] 估算的腎絲球過濾率計算採用 CKD-EPI 肌酸酐公式 (CKD-EPI Creatinine Equation)。
4) 篩選前四週內或篩選期間單室尿素清除指數(single-pool Kt/V) ≥ 1.2 或尿素降低率 ≥ 65%的血液透析患者。
*單室尿素清除指數 (single-pool Kt/V) 或尿素降低率將以篩選前四週內或篩選期間測得的結果為基準。
5) 在試驗第 1 天之前,患者必須接受穩定劑量的靜脈注射紅血球生成刺激劑(erythropoiesis stimulating agent, ESA)(包括生物相似性藥品)至少 6 週。
*穩定劑量定義為維持Hb 在 9.0 g/dL 至 12.0 g/dL 之間。
以下為最低紅血球生成刺激劑之劑量:
✓ Epoetin alfa、epoetin beta 與 epoetin kappa:≥1,500 U/週
✓Darbepoetin alfa:≥20 微克(μg)/週
✓MirceraR:≥30 微克(μg)/2 週
6) 至少相隔 6 天取得的 2 個最近當地實驗室血紅素( Hb) 篩選值的平均值必須為 9.0 g/dL 至 12.0 g/dL(含),且最高值與最低值之間的差值需≤1.5 g/dL。
7) 篩選時血清儲鐵蛋白 (serum ferritin) ≥100 ng/mL 的患者。
8) 篩選時運鐵蛋白飽和度 (transferrin saturation, TSAT) ≥20% 的患者。
9) 篩選時血清葉酸 (serum folate) 濃度 ≥正常值的下限 (lower limit of normal, LLN)。
10) 篩選時血清總維生素 B12 (Serum total vitamin B12) 濃度≥正常值的下限。1) 除腎小球腎炎 (glomerulonephritis) 以外,可能影響紅血球生成或 C 反應蛋白 (C-reactive protein) 水平 40> mg/L(高敏感 C 反應蛋白水平 > 10 mg/L)的活性急性或慢性感染,或控制不良或有症狀的發炎疾病(例如全身性紅斑狼瘡 (systemic lupus erythematosus)、類風濕性關節炎 (rheumatoid arthritis)、乳糜瀉 (celiac disease))。
2) 根據病史或目前臨床資料,應排除活性急性 B 型肝炎病毒 (hepatitis B virus, HBV) 或 C 型肝炎病毒 (hepatitis C virus, HCV) 感染的患者。本計畫書不需要對 HBV、HCV 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 (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HIV) 感染進行定期檢查。會排除肝功能值檢查 (liver function tests, LFT) > 正常值 3 倍的慢性 HBV/HCV 感染。已知的 HIV 陽性患者會被排除在外。
3) 試驗醫師根據患者心血管、血液、肝臟或其他身體的病史與臨床數據判定會影響試驗參與。
4) 篩選訪視訪視時出現以下任何實驗室異常情況;
• 丙胺酸轉氨酶 (alanine transaminase, ALT) >3 x 正常上限 (ULN)
• 天門冬氨酸轉胺酵素 (aspartate aminotransferase, AST) >3 x ULN
• 總膽紅素 (total bilirubin) >1.5 x ULN
5) 慢性充血性心臟衰竭 (chronic congestive heart failure)(紐約心臟協會第3級或第4級)。
6) 在篩選前 12 週內或篩選期間提前退出或中斷研究的高風險者(因心肌梗塞、嚴重或不穩定冠狀動脈疾病、中風或嚴重肝臟疾病)。
7) 控制不良的高血壓的定義為坐姿收縮壓 ≥170 mmHg 和/或舒張壓 ≥100 mmHg。
8) 活動性惡性腫瘤病史,以下情況除外:確定治癒或減緩≥5 年的癌症、已根治性切除的基底細胞或鱗狀細胞皮膚癌,或任何部位的原位癌。
9) 篩選前過去 8 週內有明顯胃腸道出血史或與血紅素下降 ≥1 g/dL 相關的其他任何出血事件的患者。
10) 已知骨髓增生異常症候群 (myelodysplastic syndrome)、多發性骨髓瘤 (multiple myeloma)、遺傳性血液疾病(如地中海貧血 (thalassemia)、鐮狀細胞性貧血 (sickle cell anemia)、純紅血球再生不良 (pure red cell aplasia))或除慢性腎臟病以外的其他已知貧血原因、血鐵沉積症 (hemosiderosis)、血色素沉著症 (hemochromatosis)、已知的凝血障礙或高凝狀態的病史。
11) 任何先前的功能性器官移植或已預定的器官移植,或無腎狀態(一顆或兩顆腎臟)。
12) 計畫在研究期間進行可能導致大量出血的選擇性手術。
13) 篩選期訪視時出現低白蛋白血症(血清白蛋白 <2.5 g/dL)。
14) 第 1 天前 12 週內進行雄性激素 (androgen)、除鐵能 (deferoxamine)、康鐵寧 (deferiprone) 或易解鐵 (deferasirox) 治療。
15) 預期壽命 <12 個月。
16) 認知或精神疾病,導致患者無法配合並完成研究要求。
17) 對任何一種研究藥物或其賦形劑有超敏反應。
18) 篩選前 12 週內接受過輸血(包括紅血球輸血),或預計在研究期間進行輸血(不包括因意外或手術失血而進行的臨時輸血)。
19) 在試驗第 1 天的前 12 週內進行免疫抑制治療(他克莫司 (tacrolimus)/環孢素 (cyclosporine),以及非用於慢性疾病治療的皮質類固醇)。
20) 過去 2 年內有酗酒或吸毒史,且每天無法避免飲用超過 3 杯酒精飲料。
21) 使用研究藥物/治療、參與介入性研究/治療並且有殘餘效應。
22) 在試驗期間、或男性患者於試驗結束後至少 4 個月、或女性患者於試驗結束後至少7 個月,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或無法/不願意採取計畫書規定的充分避孕措施的男性。進入研究前 24 小時內驗孕結果呈陽性、已知已懷孕、計畫在未來 12 個月內懷孕或目前正在哺乳的女性。
臨床試驗促進小組(Clinical Trial Facilitation Group)建議的高效節育方法包括:
• 與抑制排卵相關的複合式荷爾蒙避孕藥(含有雌激素 (estrogen) 和黃體素 (progestogen))荷爾蒙避孕藥:
o 口服
o 陰道內
o 經皮膚吸收
• 與抑制排卵相關的僅含黃體素的荷爾蒙避孕藥:
o 口服
o 可注射
o 可植入
• 子宮內避孕器 (intrauterine device, IUD)
• 子宮內荷爾蒙釋放系統 (intrauterine hormone-releasing system, IUS)
• 雙側輸卵管阻塞
• 伴侶輸精管結紮
• 禁慾
23) 患者為執行此試驗的工作人員及其家人、或為由試驗醫師監督的試驗人員,或為執行此試驗之試驗委託者或受託研究機構的員工。
24) 功能能力非常有限的患者,其 Hb 目標值為 12 g/dL 可能具有較低的效益/風險比。
25) 經試驗醫師評估,認為對本試驗患者構成安全上的風險、可能混淆療效或安全性評估,或可能干擾研究的任何醫療狀況(體重超過 150 公斤的患者)。
主要排除條件
符合以下任何排除標準的患者將沒有資格參加本研究:
1) 除腎小球腎炎 (glomerulonephritis) 以外,可能影響紅血球生成或 C 反應蛋白 (C-reactive protein) 水平 40> mg/L(高敏感 C 反應蛋白水平 > 10 mg/L)的活性急性或慢性感染,或控制不良或有症狀的發炎疾病(例如全身性紅斑狼瘡 (systemic lupus erythematosus)、類風濕性關節炎 (rheumatoid arthritis)、乳糜瀉 (celiac disease))。
2) 根據病史或目前臨床資料,應排除活性急性 B 型肝炎病毒 (hepatitis B virus, HBV) 或 C 型肝炎病毒 (hepatitis C virus, HCV) 感染的患者。本計畫書不需要對 HBV、HCV 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 (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HIV) 感染進行定期檢查。會排除肝功能值檢查 (liver function tests, LFT) > 正常值 3 倍的慢性 HBV/HCV 感染。已知的 HIV 陽性患者會被排除在外。
3) 試驗醫師根據患者心血管、血液、肝臟或其他身體的病史與臨床數據判定會影響試驗參與。
4) 篩選訪視訪視時出現以下任何實驗室異常情況;
• 丙胺酸轉氨酶 (alanine transaminase, ALT) >3 x 正常上限 (ULN)
• 天門冬氨酸轉胺酵素 (aspartate aminotransferase, AST) >3 x ULN
• 總膽紅素 (total bilirubin) >1.5 x ULN
5) 慢性充血性心臟衰竭 (chronic congestive heart failure)(紐約心臟協會第3級或第4級)。
6) 在篩選前 12 週內或篩選期間提前退出或中斷研究的高風險者(因心肌梗塞、嚴重或不穩定冠狀動脈疾病、中風或嚴重肝臟疾病)。
7) 控制不良的高血壓的定義為坐姿收縮壓 ≥170 mmHg 和/或舒張壓 ≥100 mmHg。
8) 活動性惡性腫瘤病史,以下情況除外:確定治癒或減緩≥5 年的癌症、已根治性切除的基底細胞或鱗狀細胞皮膚癌,或任何部位的原位癌。
9) 篩選前過去 8 週內有明顯胃腸道出血史或與血紅素下降 ≥1 g/dL 相關的其他任何出血事件的患者。
10) 已知骨髓增生異常症候群 (myelodysplastic syndrome)、多發性骨髓瘤 (multiple myeloma)、遺傳性血液疾病(如地中海貧血 (thalassemia)、鐮狀細胞性貧血 (sickle cell anemia)、純紅血球再生不良 (pure red cell aplasia))或除慢性腎臟病以外的其他已知貧血原因、血鐵沉積症 (hemosiderosis)、血色素沉著症 (hemochromatosis)、已知的凝血障礙或高凝狀態的病史。
11) 任何先前的功能性器官移植或已預定的器官移植,或無腎狀態(一顆或兩顆腎臟)。
12) 計畫在研究期間進行可能導致大量出血的選擇性手術。
13) 篩選期訪視時出現低白蛋白血症(血清白蛋白 <2.5 g/dL)。
14) 第 1 天前 12 週內進行雄性激素 (androgen)、除鐵能 (deferoxamine)、康鐵寧 (deferiprone) 或易解鐵 (deferasirox) 治療。
15) 預期壽命 <12 個月。
16) 認知或精神疾病,導致患者無法配合並完成研究要求。
17) 對任何一種研究藥物或其賦形劑有超敏反應。
18) 篩選前 12 週內接受過輸血
1) 除腎小球腎炎 (glomerulonephritis) 以外,可能影響紅血球生成或 C 反應蛋白 (C-reactive protein) 水平 40> mg/L(高敏感 C 反應蛋白水平 > 10 mg/L)的活性急性或慢性感染,或控制不良或有症狀的發炎疾病(例如全身性紅斑狼瘡 (systemic lupus erythematosus)、類風濕性關節炎 (rheumatoid arthritis)、乳糜瀉 (celiac disease))。
2) 根據病史或目前臨床資料,應排除活性急性 B 型肝炎病毒 (hepatitis B virus, HBV) 或 C 型肝炎病毒 (hepatitis C virus, HCV) 感染的患者。本計畫書不需要對 HBV、HCV 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 (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HIV) 感染進行定期檢查。會排除肝功能值檢查 (liver function tests, LFT) > 正常值 3 倍的慢性 HBV/HCV 感染。已知的 HIV 陽性患者會被排除在外。
3) 試驗醫師根據患者心血管、血液、肝臟或其他身體的病史與臨床數據判定會影響試驗參與。
4) 篩選訪視訪視時出現以下任何實驗室異常情況;
• 丙胺酸轉氨酶 (alanine transaminase, ALT) >3 x 正常上限 (ULN)
• 天門冬氨酸轉胺酵素 (aspartate aminotransferase, AST) >3 x ULN
• 總膽紅素 (total bilirubin) >1.5 x ULN
5) 慢性充血性心臟衰竭 (chronic congestive heart failure)(紐約心臟協會第3級或第4級)。
6) 在篩選前 12 週內或篩選期間提前退出或中斷研究的高風險者(因心肌梗塞、嚴重或不穩定冠狀動脈疾病、中風或嚴重肝臟疾病)。
7) 控制不良的高血壓的定義為坐姿收縮壓 ≥170 mmHg 和/或舒張壓 ≥100 mmHg。
8) 活動性惡性腫瘤病史,以下情況除外:確定治癒或減緩≥5 年的癌症、已根治性切除的基底細胞或鱗狀細胞皮膚癌,或任何部位的原位癌。
9) 篩選前過去 8 週內有明顯胃腸道出血史或與血紅素下降 ≥1 g/dL 相關的其他任何出血事件的患者。
10) 已知骨髓增生異常症候群 (myelodysplastic syndrome)、多發性骨髓瘤 (multiple myeloma)、遺傳性血液疾病(如地中海貧血 (thalassemia)、鐮狀細胞性貧血 (sickle cell anemia)、純紅血球再生不良 (pure red cell aplasia))或除慢性腎臟病以外的其他已知貧血原因、血鐵沉積症 (hemosiderosis)、血色素沉著症 (hemochromatosis)、已知的凝血障礙或高凝狀態的病史。
11) 任何先前的功能性器官移植或已預定的器官移植,或無腎狀態(一顆或兩顆腎臟)。
12) 計畫在研究期間進行可能導致大量出血的選擇性手術。
13) 篩選期訪視時出現低白蛋白血症(血清白蛋白 <2.5 g/dL)。
14) 第 1 天前 12 週內進行雄性激素 (androgen)、除鐵能 (deferoxamine)、康鐵寧 (deferiprone) 或易解鐵 (deferasirox) 治療。
15) 預期壽命 <12 個月。
16) 認知或精神疾病,導致患者無法配合並完成研究要求。
17) 對任何一種研究藥物或其賦形劑有超敏反應。
18) 篩選前 12 週內接受過輸血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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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32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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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429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