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01 - 2031-12-31
Phase III
召募中7
ICD-10C61
攝護腺惡性腫瘤
ICD-10Z51.12
來院接受抗腫瘤免疫療法
ICD-9185
攝護腺惡性腫瘤
一項隨機分配、2群組、雙盲、安慰劑對照、第三期試驗,在帶有和未帶有HRRm的轉移性去勢敏感性前列腺癌患者中,評估Saruparib (AZD5305)合併醫師所選新一代荷爾蒙藥劑的試驗(EvoPAR-Prostate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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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申請者
臺灣阿斯特捷利康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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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臺灣阿斯特捷利康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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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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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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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症
試驗目的
藥品名稱
主成份
劑型
劑量
評估指標
主要納入條件
年齡
1.男性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時年齡須大於等於18歲(或試驗所在司法管轄區的法定同意年齡)。
受試者類型與疾病特性
2.經組織學檢查證實患有新發或復發且去勢敏感性的前列腺腺癌。具有小細胞、神經內分泌、肉瘤樣、梭狀細胞或印戒細胞組織學病理特徵的受試者,則不符合資格。
3.隨機分配前由試驗主持人證明患有轉移性疾病,且有明確證據顯示有大於等於1個骨骼病灶(定義為骨骼掃描顯示有1個病灶呈陽性)和/或大於等於1個軟組織病灶(可測量和/或不可測量),而且這些病灶在基期時可被精確評估且適合使用電腦斷層掃描(CT)和/或磁振造影(MRI)重複進行評估。只在前列腺特異性膜抗原正子斷層造影(PSMA-PET)上找到轉移性疾病的受試者,將不符合資格。疾病僅限於區域骨盆淋巴結的受試者不符合資格。
4.受試者在隨機分配前大於等於14天且 < 4個月,正在開始接受促性腺激素釋放激素(GnRH)類似物的雄性素去除療法(ADT)治療,或曾接受雙側睪丸切除術,且在給藥第一天前無疾病惡化的放射影像證據或前列腺特異抗原(PSA)濃度升高。受試者必須在整個試驗期間持續接受ADT,且有資格接受新一代荷爾蒙藥劑(NHA)治療。允許在隨機分配之前併用第一代AR拮抗劑以對抗睪固酮驟升。
備註:由於relugolix與enzalutamide之間的交互作用,不允許此一ADT與NHA併用療法。其他情況下允許使用relugolix。
5.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ECOG)體能狀態為0或1,且在隨機分配前2週內無惡化現象。
6.預期壽命至少有6個月。
7.依據實驗室手冊和指定診斷檢測手冊所述,提供福馬林固定石蠟包埋(FFPE)腫瘤組織檢體和血液檢體(用於分析循環腫瘤去氧核糖核酸[ctDNA])。
8.必須依據中央腫瘤組織和/或ctDNA檢測確認HRRm狀態,以確認群組資格,如下所述:
(a).如果透過中央腫瘤組織或中央ctDNA檢測,偵測到在BRCA1、BRCA2、ATM、CDK12、PALB2、RAD51B、RAD51C、RAD51D和BARD1中有至少一個基因發生功能喪失突變(有害/具致病性或疑似有害/可能具致病性),則將該受試者視為有資格參與HRRm群組;即,無論另一種測定的結果如何,只要一種HRRm測定(組織或ctDNA)報告的結果為陽性就足夠了。
(b).如果腫瘤組織和ctDNA中未檢測到任何BRCA1、BRCA2、ATM、CDK12、PALB2、RAD51B、RAD51C、RAD51D和BARD1基因突變,則將該受試者視為有資格參與非HRRm群組。若受試者既無有效的非HRRm腫瘤組織檢測結果,也無有效的非HRRm ctDNA檢測結果,將不符合隨機分配至非HRRm群組的資格。
9.具有充足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定義如下:
-血紅素大於等於10.0 g/dL(隨機分配前14天內未接受輸血)。
-絕對嗜中性白血球計數大於等於1.5 × 109/L(隨機分配前28天內未給予生長因子支持)。
-血小板計數大於等於100 × 109/L。
-血清白蛋白大於等於3.0 g/dL。
-國際標準化比值(INR)小於等於1.5。正在接受口服抗凝血劑的受試者若INR < 2,則可納入。受試者若有其他INR升高的原因,例如血液學疾病或肝臟合成功能受損,應予以排除。
-總膽紅素小於等於1.5倍正常值上限(ULN),或是有記錄顯示患有吉伯特氏症候群(未結合型高膽紅素血症)時小於等於3倍ULN。
-丙胺酸轉胺酶(ALT)和天門冬胺酸轉胺酶(AST)小於等於2.5倍ULN;對於有肝轉移的受試者,ALT和AST則為小於等於5倍ULN 。
-依據慢性腎病流行病學合作研究(CKD-EPI)公式(Inker et al 2021)判定的腎絲球過濾率(GFR)估計值(eGFR)大於等於45 mL/min/1.73 m2:
對於血清肌酸酐(SCr)小於等於0.9 mg/dL (小於等於79.56 μmol/L)的受試者,請使用以下公式:
142 x (SCr/0.9)-0.302 × 0.9938年齡(歲)
對於SCr > 0.9 mg/dL ( > 79.56 μmol/L)的受試者,請使用以下公式:
142 x (SCr/0.9)-1.200 × 0.9938年齡(歲)
性別與避孕/屏障要求
10.男性受試者:
-從簽署受試者同意書起、試驗治療期間、和最後一劑試驗治療後6個月內,不得使他人受孕或捐贈精子。對於希望使他人受孕的受試者,必須在簽署受試者同意書前安排捐贈精子。男性受試者在試驗後可能會被拒絕成為精子捐贈者。
-從簽署受試者同意書起、試驗治療期間、和最後一劑試驗藥物後6個月內,必須與所有性伴侶使用保險套(加上殺精劑)。屬於具生育能力女性的女性伴侶,應在相同期間使用一種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
受試者同意
11.如試驗計畫書附錄A所述,有能力提供已簽署的受試者同意書,其中包括能遵從受試者同意書與本試驗計畫書所列的要求和限制。
主要排除條件
醫療狀況
1.有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MDS)/急性骨髓性白血病(AML)病史或具有顯示MDS/AML之特徵(依據先前的診斷性調查判定)的受試者。如果臨床上沒有懷疑MDS/AML,則不需要進行專門的MDS/AML篩檢(透過骨髓[BM]/骨骼切片)。
2.具有任何已知出血傾向的受試者(例如,活動性消化性潰瘍、近期[6個月內]的出血性中風、增生性糖尿病視網膜病變)。
3.由於任何原因(例如:絕對嗜中性白血球計數 < 0.5 × 109/L或血小板 < 50 × 109/L)而造成持續( > 2週)重度血球減少的病史。
4.難治性噁心和嘔吐、慢性胃腸道疾病、無法吞嚥配方藥品,或先前曾接受重大腸切除術而可能阻礙充分吸收saruparib和/或分配到的NHA。
5.有另一種原發性惡性腫瘤的病史,但以下情況除外:
-已充分切除的非黑色素瘤皮膚癌。
-已接受過治癒性療法的原位疾病。
-在第一劑試驗治療的大於等於3年前曾接受以治癒為目標之治療的惡性腫瘤,且在治療期間沒有已知的活動性疾病。
6.由先前抗癌療法引起的持續性毒性(CTCAE大於等於第2級)。若受試者發生經試驗主持人認定合理預期不會影響受試者接受試驗治療時之安全性的副作用(例如:ADT相關副作用),則可在試驗臨床經理同意下納入該名受試者。
7.脊髓壓迫或腦部轉移,除非為無症狀、穩定且在隨機分配前至少28天不需要類固醇。腦部放射治療結束到簽署主試驗受試者同意書之間須間隔至少2週。
8.有任何以下的心臟條件:
-在5分鐘內記錄到的連續三次心電圖(ECG)之平均休息時校正後QT間期(QTcF) > 470毫秒。
-先天性長QT症候群、長QT症候群的家族病史,或一等親在未滿40歲時發生無法解釋的猝死。
9.心律不整病史(多病灶的心室早期收縮、雙聯律、三聯律、心室性心搏過速),有症狀或需要治療(CTCAE第3級),有症狀或儘管治療仍控制不良的心房顫動,或無症狀持續性心室性心搏過速。如果試驗主持人認為在醫療上是安全的,則可允許患有以藥物控制之心房顫動或以節律器控制之心律不整的受試者參加。
10.以下任何一項定義的其他心血管疾病:
-症狀性心臟衰竭(定義為紐約心臟協會大於等於第2級)。
-隨機分配前6個月內曾發生急性冠狀動脈症候群/急性心肌梗塞、不穩定型心絞痛、以經皮冠狀動脈介入治療或冠狀動脈繞道移植術進行冠狀動脈介入程序。
-任何病因引起的心肌病變。
-存在具有臨床意義的瓣膜性心臟病。
-篩選時或依據隨機分配前6個月內進行的評估,以心臟超音波或多頻道心室功能攝影(MUGA)掃描測量左心室射出分率小於等於50%。
-隨機分配前6個月內發生短暫性腦缺血發作或中風。
-篩選時患有症狀性低血壓的受試者。
-儘管接受醫療處置,仍患有控制不良的高血壓。
-症狀性低血壓定義為:血壓 < 90/60 mmHg,伴隨頭暈/眩暈、噁心、視力模糊、全身感覺虛弱、意識混亂和/或昏厥等症狀。控制不良的高血壓定義為收縮壓 ≥ 140 mmHg和/或舒張壓 ≥ 90 mmHg。
11.有活動性且控制不良的B型肝炎和/或C型肝炎的證據。不強制要求進行B型肝炎和C型肝炎篩檢。先前曾暴露於B型肝炎或C型肝炎的受試者,若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則符合資格:
(a).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和抗B型肝炎核心抗體(anti-HBc)為陰性;或
(b).HBsAg陽性且anti-HBc陽性(慢性B型肝炎),且符合下列第i至iii項條件:
(i).B型肝炎病毒(HBV) DNA病毒量 < 2000 IU/mL。
(ii).轉胺酶數值正常,或者若有肝轉移,則可接受異常的轉胺酶數值,即AST/ALT < 3倍ULN(不可歸因於HBV感染)。
(iii).在第一劑試驗治療的至少2週前開始抗病毒治療,並在治療期間維持抗病毒治療。
(c).Anti-HBc陽性、HBsAg陰性,且HBV DNA < 2000 IU/mL。
(d).C型肝炎病毒(HCV)抗體呈陽性的受試者只有在HCV RNA的聚合酶連鎖反應呈陰性時才符合資格。
備註:若受試者無法取得肝臟科診察和/或目前需要抗病毒治療,應謹慎考慮是否納入這類受試者。
12.有活動性和控制不良的人類免疫缺乏不全病毒(HIV)感染證據。HIV受到控制的受試者需要符合以下條件:第一劑試驗治療前4週內無法測得病毒RNA量低於400 copies/mL、CD4+計數大於等於350 cells/μL、過去12個月內未曾發生可定義愛滋病(AIDS)的伺機性感染,且穩定使用相同的抗HIV藥物(如試驗計畫書附錄I所允許)至少6個月。不強制要求進行HIV篩檢。
備註:若受試者無法取得專科醫師診察和/或未穩定接受抗病毒治療,應謹慎考慮是否納入這類受試者。
13.患有開放性肺結核感染(臨床評估可能包括臨床病史、身體檢查和放射影像發現,或符合當地實務的結核病檢測)。
14.在第一劑試驗治療前4週內曾接受過重大手術(不包括放置血管通路)或發生過重大創傷,或預期需要在試驗期間接受重大手術。受試者應已從任何有臨床意義的不良事件中完全康復。
15.依據試驗主持人判定,有任何其他疾病的證據,例如重度或控制不良的全身性疾病或活動性控制不良的感染,包括但不限於控制不良的重大癲癇疾病、活動性出血疾病、上腔靜脈症候群,或有異體器官移植的病史,使試驗主持人認為會導致受試者不適合參與本試驗,或將影響對試驗計畫書的遵從度。
先前/併用療法
16.曾接受任何PARP抑制劑或含鉑化療的治療。
17.曾接受任何GnRH類似物或NHA的治療。允許以下的例外情況:
-用於轉移性疾病且小於4個月的ADT(依據納入條件第4條)。
-針對局部疾病,而且只要療法完成與後續復發之間相隔大於等於12個月:
o最多39個月的ADT(備註:針對ADT的可注射長效製劑,完成療法的定義為最後一劑加上1倍給藥間隔[例如:goserelin 10.8 mg為12週])。
o最多30個月的NHA。
18.先前曾因轉移性前列腺癌接受任何抗癌藥物治療(包括但不限於化療、免疫療法和全身性放射性藥物)或手術。
允許以下的例外情況:
-用於轉移性疾病且小於4個月的ADT(依據納入條件第4條)。
-放射療法(例如:針對患有低體積轉移性疾病的受試者,對前列腺施行放射療法,或用於治療轉移性疾病引起之症狀的緩和性放射療法)。放射療法需要在隨機分配的 > 4 週前完成(適用於廣泛照野放射療法),以及在隨機分配的 > 2週前完成(適用於限制照野放射療法)。受試者應已從任何有臨床意義的不良事件中完全康復。
-用於治療轉移性疾病症狀的手術療法,前提是在給藥第一天的至少4週前完成,且受試者已從任何有臨床意義的不良事件中完全康復。
19.曾在14天內接受血液製劑支持或生長因子支持的治療。
20.此排除條件已刪除。
21.第一劑試驗治療前的21天內或至少5個半衰期內(以較長者為準),同時使用以下類型的藥物或中草藥補品:
-CYP3A4的強效誘導劑和抑制劑(適用於saruparib和所有NHA)
-強效CYP2C8抑制劑或誘導劑(僅適用於enzalutamide併用治療)
-強效P-醣蛋白誘導劑(僅適用於darolutamide併用治療)
上述包括但不限於試驗計畫書附錄I所列的禁用藥物和中草藥補品。
22.併用已知會延長QT且已知有多型性心室心搏過速(TdP)風險的藥物。
先前/同時的臨床試驗經驗
23.同時納入另一項臨床試驗中(除非該試驗為非介入性或受試者正處於介入性試驗的追蹤期)。
其他排除條件
24.無法評估骨骼和軟組織惡化的受試者,定義為符合下列兩項條件:
-一種稱為超級掃描的骨骼掃描顯示骨骼中有強烈的對稱活動,且腎臟無法排除或有限排除鎝,以及
-依據實體腫瘤反應評估標準第1.1版(RECIST 1.1)標準評估無軟組織病灶(可測量或無法測量)。
25.已知對saruparib、醫師所選的NHA或這些藥品的任何賦形劑過敏的受試者。
26.參與規劃和/或執行本試驗(適用於AstraZeneca員工和/或試驗中心人員)。
27.若受試者經試驗主持人判定為不太可能遵從試驗程序、限制與要求,則該受試者不應參與試驗。
28.先前曾被隨機分配至本試驗。
29.依據當地處方資訊而有任何禁忌症或限制,而可能導致無法使用指定醫師選擇之NHA的受試者,包括:
-針對與abiraterone併用:
o患有活動性感染,或有導致無法使用全身性類固醇(prednisone/prednisolone)的其他醫療狀況。
o任何需要以每日 > 10 mg prednisone/prednisolone之全身劑量使用皮質類固醇的慢性醫療狀況。
o有控制不良的腦垂體或腎上腺功能障礙病史。
o血清鉀 < 3.5 mmol/L
-針對與enzalutamide併用:
o有癲癇病史或可能易於發生癲癇的任何情況(由試驗主持人評估)(例如:曾發生皮質中風、重大腦部創傷),包括納入前12個月內曾失去意識或暫時性腦缺血發作的任何病史。
30.由試驗主持人判定標準照護為docetaxel併用darolutamide的受試者。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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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7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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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180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