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VT-001-0050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4716231
試驗執行中
2023-11-01 - 2027-12-31
Phase II/III
尚未開始5
召募中1
ICD-10N05.9
非特異性的腎炎症候群伴有非特異性的組織形態改變
ICD-9583.0
腎炎及腎病變,併增殖性腎絲球腎炎病灶
一項第 2b/3 期、多部分、隨機分配、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針對患有 A 型免疫球蛋白腎病變 (IgAN) 之受試者,評估 Atacicept 的療效及安全性
-
試驗申請者
美捷國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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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美捷國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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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尚未開始
實際收案人數
0 尚未開始
實際收案人數
0 尚未開始
適應症
患有 A 型免疫球蛋白腎病變 (IgAN) 之受試者
試驗目的
判定 Atacicept 對患有 IgAN 之受試者在蛋白尿和維持腎功能方面的作用
藥品名稱
預充填式注射劑
主成份
Atacicept
劑型
Solution for Injection
劑量
每個預填式注射器含有 1.0 mL 的VT-001 150 mg/mL 注射液
評估指標
評估 atacicept 相較於安慰劑,對 IgAN 成人受試者之蛋白尿變化的影響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條件:
1. 必須有能力了解並簽署書面受試者同意書,且同意書必須在開始進行試驗評估前完成簽署
2 ?18 歲,或符合國家專屬法定或國家認可之成年年齡,並且在進行任何試驗評估前,提供書面知情同意的成年男性或女性
3 由篩選回診的 10 年內所採集之腎臟組織切片,證實診斷為IgAN
4 在篩選期期間的 24 小時尿液檢體,測得每 24 小時尿蛋白排泄總量 ?1.0 g 或尿蛋白與肌酸酐比值 (UPCR) ?1.0 mg/mg
5 根據慢性腎臟疾病流行病學共同研究 (Chronic Kidney Disease Epidemiology Collaboration,CKD-EPI) 公式,篩選時eGFR數值為 ? 30 mL/min/1.73 m2
6 在篩選期和從篩選開始到試驗第 1 天,以仿單標示最大劑量或最大耐受劑量接受穩定的 RASi (ACEi 或 ARB) 處方療程至少 12 週
‧ 如果受試者不耐受 RASi,只要他們的 IgAN 處置是根據當地實務做法的標準照護 (standard of care,SoC),即符合資格。這個不耐受性必須由試驗主持人記錄並與醫療監督員討論。
7 篩選時收縮壓 ?150 mmHg 且舒張壓 ? 90 mmHg
8 如果女性未懷孕 (即在經確認的經期後,篩選時的血清驗孕陰性且第 1 天的尿液驗孕陰性)、未哺乳 (從篩選前至少 3 個月起),並且符合下列至少一項條件則符合資格:
‧ 不是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woman of childbearing potential,WOCBP)
或者
‧ 是 WOCBP ,且同意自隨機分配前至少 7 天起直到最後一劑試驗藥物後 175 天,使用高度有效避孕方法 (即每年失敗率小於 1%)。
1. 必須有能力了解並簽署書面受試者同意書,且同意書必須在開始進行試驗評估前完成簽署
2 ?18 歲,或符合國家專屬法定或國家認可之成年年齡,並且在進行任何試驗評估前,提供書面知情同意的成年男性或女性
3 由篩選回診的 10 年內所採集之腎臟組織切片,證實診斷為IgAN
4 在篩選期期間的 24 小時尿液檢體,測得每 24 小時尿蛋白排泄總量 ?1.0 g 或尿蛋白與肌酸酐比值 (UPCR) ?1.0 mg/mg
5 根據慢性腎臟疾病流行病學共同研究 (Chronic Kidney Disease Epidemiology Collaboration,CKD-EPI) 公式,篩選時eGFR數值為 ? 30 mL/min/1.73 m2
6 在篩選期和從篩選開始到試驗第 1 天,以仿單標示最大劑量或最大耐受劑量接受穩定的 RASi (ACEi 或 ARB) 處方療程至少 12 週
‧ 如果受試者不耐受 RASi,只要他們的 IgAN 處置是根據當地實務做法的標準照護 (standard of care,SoC),即符合資格。這個不耐受性必須由試驗主持人記錄並與醫療監督員討論。
7 篩選時收縮壓 ?150 mmHg 且舒張壓 ? 90 mmHg
8 如果女性未懷孕 (即在經確認的經期後,篩選時的血清驗孕陰性且第 1 天的尿液驗孕陰性)、未哺乳 (從篩選前至少 3 個月起),並且符合下列至少一項條件則符合資格:
‧ 不是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woman of childbearing potential,WOCBP)
或者
‧ 是 WOCBP ,且同意自隨機分配前至少 7 天起直到最後一劑試驗藥物後 175 天,使用高度有效避孕方法 (即每年失敗率小於 1%)。
主要排除條件
受試者若在篩選回診時或篩選期期間符合下列任何排除條件,則不符合參加本試驗的資格:
1. 參加第 2b 期 (A 和 B 部分) 試驗或先前使用 atacicept 進行任何治療
2. IgAN 次發於另一種病症 (例如肝硬化),或有腎膈 IgA 沉積的其他原因,包括 IgA 血管炎 (即過敏性紫斑症 [Henoch-Schonlein purpura])、全身性紅斑性狼瘡 (systemic lupus erythematosus,SLE)、皰疹樣皮膚炎、僵直性脊椎炎
3. 有快速進行性腎絲球腎炎的證據 (篩選的 3 個月內 eGFR 喪失 ? 50%)
4. 根據篩選期期間的 24 小時尿液檢體,每 24 小時尿蛋白排泄總量 ? 5 g 或尿蛋白與肌酸酐比值 (UPCR) ? 5 mg/mg
5. 篩選的 6 個月內有腎病症候群的證據 (血清白蛋白 <3.0 g/dL 合併 UPCR >3.5 mg/mg)
6. 在試驗之前或預期在試驗期間進行腎臟或其他器官移植,除了角膜移植之外
7. 除了 IgAN 之外,同時有慢性腎病 (例如糖尿病腎病變、原發性局部節段型腎絲球硬化 [primary focal segmental glomerulosclerosis,FSGS]、膜性腎病變、C3 腎絲球病、狼瘡性腎炎)
8. 患有未受控制的糖尿病,定義為篩選時醣化血色素 (hemoglobin-A1c,HbA1c) >7.5%
9. 有結核病 (tuberculosis,TB) 病史、未經治療的潛伏性 TB 感染 (latent TB infection,LTBI),或篩選回診時經「克肺癆」檢測呈陽性判定有活動性 TB 的證據
如果受試者正在接受當前的 LTBI 治療,必須在篩選回診前已接受至少連續 4 週的適當 LTBI 治療且沒有再度暴露的證據,才符合本試驗資格。若篩選回診時正在接受 LTBI 治療,受試者將得要完成適當的 LTBI 治療方案才可留在試驗中。
‧ 除非已完成預防性治療,並且提供居家接觸者已完成治療的證據,否則當前有活動性 TB 居家接觸的受試者將予以排除。
‧ 不確定結果的「克肺癆」檢測可透過相同檢測重複一次,若重複檢測結果為陽性或不確定,將被視為陽性。
10. 禁用藥物:
‧ 在篩選前 6 個月內、從篩選到第 1 天或預期在試驗期間使用全身性皮質類固醇 (包括口服 budesonide) 治療 IgAN
對於糖皮質類固醇 (glucocorticosteroid,GCS),「全身性」定義為口服、直腸或注射型 (靜脈內或肌肉內) 給藥途徑。允許其他給藥途徑,包括關節內用、吸入型、外用型、眼用、耳用和鼻內用。
‧ 針對非 IgAN 適應症 (例如痛風發作、氣喘發作、嚴重皮疹等):
隨機分配前 12 週內:使用全身性皮質類固醇或免疫抑制藥物 >1 週,或平均劑量 > 0.5 mg/kg/日 prednisolone 或等效藥物。
‧ 在篩選前 12 週內、從篩選期開始到試驗第 1 天或預期在試驗期間,需以免疫抑制藥物 (例如 MMF、azathioprine、cyclophosphamide、hydroxychloroquine) 治療 IgAN
‧ 在篩選前 12 週內或從篩選期開始到試驗第 1 天,使用傳統中藥和/或阿育吠陀藥物
‧ 在任何時期使用 B 細胞導向生物製劑療法,包括但不限於 belimumab、rituximab、ocrelizumab
‧ 在任何時期使用其他生物製劑 (例如抗腫瘤壞死因子 [tumor necrosis factor,TNF]、abatacept、抗介白素 [interleukin,IL]-6) 及研究性生物製劑
‧ 在任何時期使用內皮素受體拮抗劑 (endothelin receptor antagonist,ERA)
11. 在篩選回診時,根據中央實驗室檢測,具有臨床上有意義或預先定義的異常,符合下列任何一項條件:
‧ 血清 IgG 低於 7 g/L
‧ 天門冬胺酸轉胺?、丙胺酸轉胺?或鹼性磷酸?濃度 > 2.5 倍正常值上限 (upper limit of normal,ULN) 或總膽紅素 >1.5 倍 ULN
i. 若已知受試者有吉伯特氏症病史 (總膽紅素單獨增加而肝轉胺?未增加的病史),請聯絡醫療監督員作進一步討論。
‧ 男性的血紅素 <10 g/100 mL,女性的血紅素 <9 g/100 mL
‧ 血小板 <100,000/mm3
12. 隨機分配前 30 天內接種活性和活性減毒疫苗
13. 有任何脫髓鞘疾病的病史或目前診斷有,例如但不限於多發性硬化症 (multiple sclerosis,MS) 或視神經炎 (optic neuritis,ON)
14. 經試驗主持人判定有不穩定型心絞痛、第 III 和 IV 級鬱血性心臟衰竭和/或具臨床意義之心律不整病史的患者
15. 有任何經試驗主持人或試驗委託者/指定人員認定會構成不適當的風險或參與試驗的禁忌症,或可能干擾試驗目的、執行或評估的狀況 (包括除了 IgAN 之外任何未受控制的疾病狀態),
16. 篩選回診前 4 週內或篩選回診期間患有具臨床意義的活動性病毒、細菌或真菌感染,或任何需要住院或接受腸道外抗感染藥物治療的重大感染事件;或在篩選回診前 2 週內或篩選回診期間完成口服抗感染藥物;或有復發性感染的病史 (即在連續 12 個月的期間內發生 3 次或更多次相同類型的感染)。經試驗主持人認為充分控制的陰道念珠菌病、甲癬及生殖器或口腔單純皰疹病毒不構成排除條件。
17. 有急性或慢性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或 B 型肝炎病毒感染的病史
‧ 陽性 B 型肝炎表面抗原 (hepatitis B surface antigen,HBsAg) 予以排除
‧ HBsAg 陰性、B 型肝炎核心抗體 (hepatitis B core antibody,HBcAb) 陽性、B 型肝炎表面抗體 (hepatitis B surface antibody,HBsAb) 陽性而無可偵測的 B 型肝炎病毒 (hepatitis B virus,HBV) 去氧核糖核酸 (deoxyribonucleic acid,DNA) 之受試者符合資格,但將需透過安全性追蹤的方式每個月監測 HBV DNA
18. C 型肝炎病毒 (hepatitis C virus,HCV) 核糖核酸 (ribonucleic acid,RNA) 陽性的受試者予以排除,不過,HCV 抗體陽性且在完成抗病毒療法後至少 24 週,若無可偵測的 HCV RNA,則符合受試者資格
19. 有脾臟切除手術的病史
20. 篩選前過去 5 年內有惡性腫瘤的病史 (經充分治療且沒有復發證據的基底細胞皮膚癌、或非轉移性鱗狀細胞皮膚癌、或子宮頸原位癌為例外)
21. 已知對 atacicept 或經配製的 atacicept 中的任何成分過敏
22. 篩選回診前 6 週內曾接受重大手術,或規劃/預期在試驗期間 (包括安全性追蹤期) 接受重大手術
‧ 重大手術通常涉及打開主要體腔之一 (腹部、胸部和顱骨) 和/或使用全身麻醉。風險最高的手術類型包括心臟或肺臟、肝臟、腹部,或骨骼和關節的大型手術 (例如髖關節置換術)
23. 經試驗主持人認定,在篩選回診前 1 年內具有臨床上有意義的酒精或藥物濫用史
24. 不願意或沒有能力遵守所有試驗程序
25. 在篩選回診前的 4 週內或 5 個半衰期內 (以較長者為準),使用其他研究性藥劑進行治療
1. 參加第 2b 期 (A 和 B 部分) 試驗或先前使用 atacicept 進行任何治療
2. IgAN 次發於另一種病症 (例如肝硬化),或有腎膈 IgA 沉積的其他原因,包括 IgA 血管炎 (即過敏性紫斑症 [Henoch-Schonlein purpura])、全身性紅斑性狼瘡 (systemic lupus erythematosus,SLE)、皰疹樣皮膚炎、僵直性脊椎炎
3. 有快速進行性腎絲球腎炎的證據 (篩選的 3 個月內 eGFR 喪失 ? 50%)
4. 根據篩選期期間的 24 小時尿液檢體,每 24 小時尿蛋白排泄總量 ? 5 g 或尿蛋白與肌酸酐比值 (UPCR) ? 5 mg/mg
5. 篩選的 6 個月內有腎病症候群的證據 (血清白蛋白 <3.0 g/dL 合併 UPCR >3.5 mg/mg)
6. 在試驗之前或預期在試驗期間進行腎臟或其他器官移植,除了角膜移植之外
7. 除了 IgAN 之外,同時有慢性腎病 (例如糖尿病腎病變、原發性局部節段型腎絲球硬化 [primary focal segmental glomerulosclerosis,FSGS]、膜性腎病變、C3 腎絲球病、狼瘡性腎炎)
8. 患有未受控制的糖尿病,定義為篩選時醣化血色素 (hemoglobin-A1c,HbA1c) >7.5%
9. 有結核病 (tuberculosis,TB) 病史、未經治療的潛伏性 TB 感染 (latent TB infection,LTBI),或篩選回診時經「克肺癆」檢測呈陽性判定有活動性 TB 的證據
如果受試者正在接受當前的 LTBI 治療,必須在篩選回診前已接受至少連續 4 週的適當 LTBI 治療且沒有再度暴露的證據,才符合本試驗資格。若篩選回診時正在接受 LTBI 治療,受試者將得要完成適當的 LTBI 治療方案才可留在試驗中。
‧ 除非已完成預防性治療,並且提供居家接觸者已完成治療的證據,否則當前有活動性 TB 居家接觸的受試者將予以排除。
‧ 不確定結果的「克肺癆」檢測可透過相同檢測重複一次,若重複檢測結果為陽性或不確定,將被視為陽性。
10. 禁用藥物:
‧ 在篩選前 6 個月內、從篩選到第 1 天或預期在試驗期間使用全身性皮質類固醇 (包括口服 budesonide) 治療 IgAN
對於糖皮質類固醇 (glucocorticosteroid,GCS),「全身性」定義為口服、直腸或注射型 (靜脈內或肌肉內) 給藥途徑。允許其他給藥途徑,包括關節內用、吸入型、外用型、眼用、耳用和鼻內用。
‧ 針對非 IgAN 適應症 (例如痛風發作、氣喘發作、嚴重皮疹等):
隨機分配前 12 週內:使用全身性皮質類固醇或免疫抑制藥物 >1 週,或平均劑量 > 0.5 mg/kg/日 prednisolone 或等效藥物。
‧ 在篩選前 12 週內、從篩選期開始到試驗第 1 天或預期在試驗期間,需以免疫抑制藥物 (例如 MMF、azathioprine、cyclophosphamide、hydroxychloroquine) 治療 IgAN
‧ 在篩選前 12 週內或從篩選期開始到試驗第 1 天,使用傳統中藥和/或阿育吠陀藥物
‧ 在任何時期使用 B 細胞導向生物製劑療法,包括但不限於 belimumab、rituximab、ocrelizumab
‧ 在任何時期使用其他生物製劑 (例如抗腫瘤壞死因子 [tumor necrosis factor,TNF]、abatacept、抗介白素 [interleukin,IL]-6) 及研究性生物製劑
‧ 在任何時期使用內皮素受體拮抗劑 (endothelin receptor antagonist,ERA)
11. 在篩選回診時,根據中央實驗室檢測,具有臨床上有意義或預先定義的異常,符合下列任何一項條件:
‧ 血清 IgG 低於 7 g/L
‧ 天門冬胺酸轉胺?、丙胺酸轉胺?或鹼性磷酸?濃度 > 2.5 倍正常值上限 (upper limit of normal,ULN) 或總膽紅素 >1.5 倍 ULN
i. 若已知受試者有吉伯特氏症病史 (總膽紅素單獨增加而肝轉胺?未增加的病史),請聯絡醫療監督員作進一步討論。
‧ 男性的血紅素 <10 g/100 mL,女性的血紅素 <9 g/100 mL
‧ 血小板 <100,000/mm3
12. 隨機分配前 30 天內接種活性和活性減毒疫苗
13. 有任何脫髓鞘疾病的病史或目前診斷有,例如但不限於多發性硬化症 (multiple sclerosis,MS) 或視神經炎 (optic neuritis,ON)
14. 經試驗主持人判定有不穩定型心絞痛、第 III 和 IV 級鬱血性心臟衰竭和/或具臨床意義之心律不整病史的患者
15. 有任何經試驗主持人或試驗委託者/指定人員認定會構成不適當的風險或參與試驗的禁忌症,或可能干擾試驗目的、執行或評估的狀況 (包括除了 IgAN 之外任何未受控制的疾病狀態),
16. 篩選回診前 4 週內或篩選回診期間患有具臨床意義的活動性病毒、細菌或真菌感染,或任何需要住院或接受腸道外抗感染藥物治療的重大感染事件;或在篩選回診前 2 週內或篩選回診期間完成口服抗感染藥物;或有復發性感染的病史 (即在連續 12 個月的期間內發生 3 次或更多次相同類型的感染)。經試驗主持人認為充分控制的陰道念珠菌病、甲癬及生殖器或口腔單純皰疹病毒不構成排除條件。
17. 有急性或慢性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或 B 型肝炎病毒感染的病史
‧ 陽性 B 型肝炎表面抗原 (hepatitis B surface antigen,HBsAg) 予以排除
‧ HBsAg 陰性、B 型肝炎核心抗體 (hepatitis B core antibody,HBcAb) 陽性、B 型肝炎表面抗體 (hepatitis B surface antibody,HBsAb) 陽性而無可偵測的 B 型肝炎病毒 (hepatitis B virus,HBV) 去氧核糖核酸 (deoxyribonucleic acid,DNA) 之受試者符合資格,但將需透過安全性追蹤的方式每個月監測 HBV DNA
18. C 型肝炎病毒 (hepatitis C virus,HCV) 核糖核酸 (ribonucleic acid,RNA) 陽性的受試者予以排除,不過,HCV 抗體陽性且在完成抗病毒療法後至少 24 週,若無可偵測的 HCV RNA,則符合受試者資格
19. 有脾臟切除手術的病史
20. 篩選前過去 5 年內有惡性腫瘤的病史 (經充分治療且沒有復發證據的基底細胞皮膚癌、或非轉移性鱗狀細胞皮膚癌、或子宮頸原位癌為例外)
21. 已知對 atacicept 或經配製的 atacicept 中的任何成分過敏
22. 篩選回診前 6 週內曾接受重大手術,或規劃/預期在試驗期間 (包括安全性追蹤期) 接受重大手術
‧ 重大手術通常涉及打開主要體腔之一 (腹部、胸部和顱骨) 和/或使用全身麻醉。風險最高的手術類型包括心臟或肺臟、肝臟、腹部,或骨骼和關節的大型手術 (例如髖關節置換術)
23. 經試驗主持人認定,在篩選回診前 1 年內具有臨床上有意義的酒精或藥物濫用史
24. 不願意或沒有能力遵守所有試驗程序
25. 在篩選回診前的 4 週內或 5 個半衰期內 (以較長者為準),使用其他研究性藥劑進行治療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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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15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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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376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