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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HBV003
試驗執行中

2022-07-01 - 2027-02-26

Phase II

尚未開始4

召募中4

ICD-10B15.0

A型肝炎伴有肝昏迷

ICD-9070.0

A型病毒性肝炎併肝昏迷

一項評估VTP-300併用低劑量nivolumab於慢性B型肝炎感染的療效、安全性、耐受性、免疫原性和治療方案之2b期、開放性試驗

  • 試驗申請者

    諾佛葛生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諾佛葛生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莊萬龍 消化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陳啟益 消化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尚未開始

試驗主持人 彭成元 消化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許朝偉 消化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尚未開始

試驗主持人 張定宗 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劉俊人 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胡琮輝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尚未開始

實際收案人數

0 尚未開始

適應症

慢性B型肝炎感染

試驗目的

主要目標 評估VTP-300併用低劑量nivolumab於控制良好的慢性B型肝炎(CHB)感染的療效

藥品名稱

懸浮注射劑
靜脈輸注液

主成份

(ChAdOx1-HBV; MVA-HBV)
Nivolumab

劑型

275
246

劑量

(1.0 x 10^11 vp/mL; 2.0 x 10^8 pfu/mL)
10mg/mL

評估指標

開始治療後至少6個月時,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降低超過1 log10的參與者百分比。

主要納入條件

1.篩選時年齡≥18至≤65歲的成年男性或女性
2.身體質量指數 ≤35 kg/m2
3.能夠提供知情同意書,表明對試驗目的和所需程序的理解並願意參與
4.若為女性,願意在直到最後一劑VTP-300後8週和最後一劑nivolumab後5個月內不懷孕
5.若為女性:沒有懷孕或哺乳,並且符合以下其中一個條件:
•不具生育能力(例如接受過子宮切除術或輸卵管結紮術或停經後女性,定義為無其他醫療原因≥ 1年無月經)
•具有生育能力,但同意在第1天前4週、直到VTP-300後8週和最後一劑nivolumab後5個月實行高度有效避孕方法。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包括以下一種或多種:
o女性參與者的男性伴侶在進入試驗之前已絕育(醫學上有效的輸精管結紮術)並且是女性參與者的唯一性伴侶
o與抑制排卵相關的綜合(含雌激素和助孕素)荷爾蒙避孕法:口服、陰道內或經皮膚
o與抑制排卵相關的單純助孕素的荷爾蒙避孕:口服、注射或植入型
o子宮內避孕器
o雙側輸卵管結紮
o將異性性交禁慾作為優先和慣常生活方式(長期和持續禁慾)並同意保持禁慾
6.紀錄證明CHB感染(例如,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陽性≥ 6個月且篩選時可檢測到HBsAg濃度;B型肝炎e抗原陽性[HBeAg+]和B型肝炎e抗原陰性[HBeAg-]皆可接受)
7.在篩選前接受entecavir、tenofovir(tenofovir alafenamide fumarate或tenofovir disoproxil fumarate)或者besifovir任一至少6個月
8.HBV去氧核糖核酸(DNA)病毒負荷量≤ 1,000 IU/mL
9.HBsAg濃度≥ 10且≤ 200 IU/mL

主要排除條件

1.試驗主持人認為存在任何嚴重的急性或慢性、未受控制的醫療或精神疾病會影響參與者的安全或資料評估或妨礙遵守試驗要求
2.被認為會增加參與者疫苗反應風險的病史,包括但不限於微血管滲漏症候群;橫貫性脊髓炎、格林 巴利症候群、血栓併血小板低下症候群(也稱為疫苗引起之血栓性血小板低下症);肝素引起之血小板低下症
3.人類免疫缺乏病毒 (HIV) 抗體陽性和/或活動性C型肝炎病毒 (HCV) (抗體陽性然後RNA陽性)
4.合併感染D型肝炎病毒 (HDV)
5.在第0天前6個月內有肝臟活體組織切片結果紀錄的肝硬化或晚期的纖維化 (Metavir活性A4級和F4期;Ishak 5 – 6期)
6.在沒有肝臟活體組織切片紀錄的情況下,符合以下其中一項 (不需同時符合兩者):
•在≤ 6個月的篩選時間內進行肝臟纖維掃描(Fibroscan),結果>9千帕(kPa) (或等效值),或
•非侵入性肝病檢測(FibroTest)>0.48和天門冬胺酸轉胺酶(AST)與血小板比率指數(APRI) >1。
7.丙胺酸轉胺酶(ALT) >3 × 正常值上限(ULN),國際標準化比值(INR) >1.5(除非參與者正穩定採行會影響INR的抗凝血治療方案),白蛋白<3.2 g/dL,直接膽紅素>1.5 × ULN,血小板計數<100,000/μL。
8.肝臟代償不全病史 (例如腹水、腦病變或靜脈曲張出血)
9.先前有肝細胞癌
10.非HBV病因的慢性肝病。 (注意吉伯特氏症候群、無症狀膽結石和與脂肪肝炎無關的非酒精性脂肪肝不排除在外)
11.有自體免疫疾病或任何原因造成的已知免疫缺陷之病史或證據,包括自體免疫性甲狀腺炎病史或自體免疫性甲狀腺炎家族史
12.間質性肺病、活動性肺炎、心肌炎的證據或心肌炎病史
13.在第1天前3個月內使用免疫調節劑 (例如:皮質類固醇,如prednisone >10 mg/day) 或生物製劑 (例如:單株抗體、IFN) 進行長期治療。可接受吸入式、關節內、關節囊內或外用皮質類固醇。可接受因腎上腺或腦垂體功能不全進行生理性皮質類固醇替代療法。
14.第1天前3個月內接受免疫球蛋白或其他血液製劑
15.第1天前3個月內接受任何試驗藥物或疫苗
16.在第1天施用ChAdOx1-HBV前3個月內接受任何非口服腺病毒型疫苗
17.對任何疫苗有需要醫療處置的嚴重反應
18.第1天前30天內接受任何活性疫苗
19.在第1天之前的14天內接受任何不活化非活性疫苗 (例如mRNA、不活化疫苗、類毒素疫苗)
20.有可能因VTP-300或nivolumab的任何成分而加劇的嚴重過敏反應或過敏反應史,包括對雞蛋的嚴重過敏
21.篩選前5年內發生惡性腫瘤,但已切除且3年內無轉移性疾病證據的皮膚基底細胞癌或鱗狀上皮癌除外。因可能患有惡性腫瘤而接受評估的參與者不符合資格
22.依試驗主持人判斷目前的酒精或藥物濫用狀態可能會干擾參與者的安全或遵從性
23.任何異常且試驗主持人認為具有臨床意義的實驗室驗測
24.篩選時,促甲狀腺激素 (TSH) 或四碘甲狀腺素 (T4) 超出正常範圍
25.篩選時,甲狀腺自體抗體超出正常範圍:甲狀腺球蛋白抗體、甲狀腺過氧化酶抗體或TSH受體抗體
26.依試驗主持人判斷,認為參與者不適合參加試驗的任何其他發現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70 人

  • 全球人數

    12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