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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SRP-9001-301
試驗已結束

2022-03-01 - 2024-09-30

Phase III

召募中2

一項多國、隨機分配、雙盲、安慰劑對照、全身性基因遞送,以評估 SRP-9001 用於裘馨氏肌肉失養症受試者的安全性與療效的第 3 期試驗 (EMBARK)

  • 試驗申請者

    百瑞精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百瑞精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鐘育志 小兒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簡穎秀 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裘馨氏肌肉失養症 (DMD)

試驗目的

主要目標 • 依據北極星移動評量 (NSAA) 分數,評估 delandistrogene moxeparvovec 對身體評估的影響 次要目標 • 透過下列項目,評估 delandistrogene moxeparvovec 對身體功能的影響: o在 NSAA 中獲得或改善的技能數量 • 依據切片所得肌肉組織的西方墨點法測定,評估 delandistrogene moxeparvovec 12 週時的 delandistrogene moxeparvovec 肌肉萎縮蛋白表現(第 1 部分) • 透過測量下列項目,評估 delandistrogene moxeparvovec 對計時功能測試的影響: o 從地面起身的時間 o 100 公尺走路/跑步 (100MWR) o 爬 4 階的時間 o 10 公尺走路/跑步 (10MWR) • 以穿戴式裝置測定,評估 delandistrogene moxeparvovec 對步幅速度第 95 百分位數 (SV95C) 的影響 • 使用患者通報結果測量資訊系統(PROMIS®) 工具,評估受試者(父母/照顧者代理人)通報的行動和上肢功能 • 評估 delandistrogene moxeparvovec 的安全性

藥品名稱

靜脈輸注液

主成份

SRP-9001

劑型

246

劑量

--

評估指標

主要指標:
自基準期至第52 週(第1 部分)NSAA 總分的變化

主要納入條件

受試者必須符合下列所有條件,才符合參與本試驗的資格:
1. 出生時為男性,具有行走能力,且隨機分配時年齡 ≥ 4 至 < 8 歲。
2. 已經依據臨床發現的紀錄和利用臨床診斷基因檢測進行的事先確認性基因檢測,在篩選前得到 DMD 之最終診斷。基因報告必須描述完全出現在外顯子 18 至 79(含)之間的 DMD 基因中之移碼缺失、移碼重複、提早中止(「無意義」)、典型剪切位點突變或其他致病性變異,這些情況被預期會導致無肌肉萎縮蛋白。
- 介於或包含外顯子 1 至 17 的突變不具資格。
- 框內缺失、框內重複及不確定意義的變異 (VUS) 不符合資格。
- 完全包含於外顯子 45(含)的突變不具受試資格。
3. 能夠配合運動評估檢測。
4. 篩選回診時的 NSAA 分數 > 16 且 < 29。
5. 在篩選回診時,從地板起身的時間 < 5 秒。
6. 在篩選前以穩定的每日劑量使用口服皮質類固醇至少 12 週,且預期在整個試驗期間將維持劑量和療程恆定(不包括為了配合體重變化而進行的調整)。
7. 以 ELISA 測定的 rAAVrh74 抗體效價 < 1:400(即未升高)。
8. 有性生活的受試者必須同意在整個試驗期間使用保險套,且女性性伴侶也必須使用高效避孕方式(例如口服避孕藥)。
9. 有(一名或多名)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其能了解並遵守試驗回診時間表和所有其他試驗計畫書要求。
10. 願意提供知情同意(如適用),並有(一名或多名)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願意提供讓受試者參與本試驗的知情同意。

主要排除條件

符合任何下列條件的受試者將被排除於本試驗之外:
1. 篩選時的 ECHO 顯示左心室射出分率 < 40%,或有心肌病變的臨床徵象和/或症狀。
2. 在第 1 天前 3 個月內曾接受重大手術,或預定在本試驗期間的任何時候接受可能會干擾試驗進行的手術或程序。
3. 曾有任何其他臨床上顯著的疾病,包括心臟、肺臟、肝臟、腎臟、血液學、免疫學或行為疾病,或感染、惡性腫瘤、伴隨疾病或需要接受慢性藥物治療,而由試驗醫師判定會對基因轉移造成不必要的風險,或有醫療狀況或情有可原的情況,經試驗醫師認為可能損及受試者遵守計畫書規定之檢測或程序的能力,或損害受試者的健康,安全性或臨床可判讀性。
4. 有目前、慢性或活動性人類免疫缺陷病毒、C 型肝炎或 B 型肝炎感染的血清學證據。
5. 在第 1 天前 4 週內有症狀性感染(例如上呼吸道感染、肺炎、腎盂腎炎、腦膜炎)。
6. 表現出經試驗醫師認定可能會干擾運動發展的認知延遲或障礙。
7. 依據指定時間範圍,曾接受下列任何療法的治療:
● 任何時間:
‒ 基因療法
‒ 細胞療法(例如幹細胞移植)
‒ CRISPR/Cas9,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基因編輯
● 距離第 1 天的 12 週內,以及試驗期間任何時候:
‒ 使用人體生長因子或 givinostat
● 距離第 1 天的 6 個月內,以及試驗期間任何時候:
‒ 任何試驗性藥物
‒ 旨在增加肌肉萎縮蛋白基因表現的任何治療(例如 Translarna™、EXONDYS 51™、VILTEPSO™)
8. 在第 1 天回診 4 週內曾接種活病毒疫苗或 2 週內接種非活性疫苗,或預期在第 1 天後 3 個月內接種疫苗。
9. 有臨床意義的異常實驗室檢測值,包括但不限於:
● γ-麩胺醯轉移酶 (GGT)> 2 x 正常值上限 (ULN)
● 麩胺酸脫氫酶 (GLDH) > 15 U/L
● 總膽紅素 > ULN。註,確認由吉伯特氏症候群引起的總膽紅素升高不構成排除條件。
● 白血球計數 > 18,500 /μl
● 血小板 ≤ 150,000 /μl
10. 已知對 delandistrogene moxeparvovec 或 delandistrogene moxeparvovec 的任何賦形劑過敏。
11. 家人不希望向家庭醫師/主要照護醫師和其他醫療人員揭露受試者的試驗參與。
12. 根據試驗醫師的意見,受試者不太可能配合試驗計畫書。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9 人

  • 全球人數

    12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