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卷

TPIDB > 搜尋結果 > 臨床試驗計畫

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MK-2870-007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6170788
試驗執行中

2023-12-01 - 2031-05-31

Phase III

召募中11

ICD-10C34.90

未明示側性支氣管或肺惡性腫瘤

ICD-10C34.91

右側支氣管或肺惡性腫瘤

ICD-10C34.92

左側支氣管或肺惡性腫瘤

ICD-10C7A.090

支氣管及肺惡性類癌

ICD-10Z51.12

來院接受抗腫瘤免疫療法

ICD-9162.9

支氣管及肺惡性腫瘤

一項針對患有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且PD-L1 TPS大於或等於50%的受試者,研究以MK-2870併用Pembrolizumab相較於Pembrolizumab單一療法用於第一線治療之隨機分配、開放性第三期試驗 (TroFuse-007)

  • 試驗申請者

    美商默沙東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美商默沙東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李日翔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高婉真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楊志新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王金洲 胸腔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林建中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楊宗穎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蘇健 胸腔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李岡遠 胸腔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馮盈勳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非小細胞肺癌

試驗目的

- 測試MK-2870 和pembro 併用的安全性 - 觀察接受MK-2870 和pembro 的受試者是否比單獨接受pembro 的受試者活得更久 - 觀察MK-2870 和pembro 相較於單獨使用pembro 的效果如何 - 觀察接受MK-2870 和pembro 的受試者是否比單獨接受pembro 的受試者擁有更好的生活品質

藥品名稱

注射劑
注射劑

主成份

Recombinant humanized IgG1 anti-TROP2 monoclonal antibody conjugated to KL610023
Pembrolizumab

劑型

270
270

劑量

200 mg/20 mL
25 mg/mL

評估指標

整體存活期(OS)

主要納入條件

•經組織學或細胞學確診為鱗狀或非鱗狀之非小細胞肺癌(NSCLC)
o確認以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間變性淋巴瘤激酶(ALK)或原致癌基因酪胺酸蛋白激酶活性氧類(ROS)(ROS1)為導向的治療不適合做為主要療法
o已提供腫瘤組織經中央實驗室的免疫組織化學法(IHC)評估顯示在≥50%的腫瘤細胞中有程序性細胞死亡配體1(PD-L1)表現
o隨機分配前7天內評估的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ECOG)體能狀態為0到1。
o預期壽命至少3個月。
o受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感染的受試者必須接受抗反轉錄病毒療法(ART)使HIV獲得良好控制

主要排除條件

•診斷為小細胞肺癌,或者是混合型腫瘤而存在小細胞成分。
•患有≥第2級周邊神經病變。
•紀錄證實有嚴重乾眼症、嚴重瞼板腺疾病和/或眼瞼炎,或阻止/延遲角膜癒合的角膜疾病之病史。
•患有需要免疫抑制藥物的活動性發炎性腸病,或先前有明確的發炎性腸病(例如克隆氏症、潰瘍性結腸炎或慢性腹瀉)病史。
•在試驗治療前6個月內患有未受控制的重大心血管疾病或腦血管疾病。
•曾針對其轉移性NSCLC接受先前全身性抗癌療法。
•先前曾接受抗程序性細胞死亡蛋白1(PD-1)、抗PD-L1或抗程序性細胞死亡配體2(PD-L2)藥物,或針對另一種刺激性或共抑制性T細胞受體之藥物的治療。註:允許先前曾在前導性或輔助性療法中對非轉移性可切除之NSCLC進行抗PD-1、抗PD-L1或抗PD-L2藥物治療,只要是在轉移性NSCLC的診斷前至少12個月完成治療即可。
•在隨機分配前4週內,曾接受先前的全身性抗癌療法,包括試驗性藥物。
•在開始試驗治療的6個月內曾接受>30 Gy的肺部放射治療。
•在試驗治療開始前2週內曾接受先前的放射治療,或放射線的相關毒性需要使用皮質類固醇。
•在第一劑試驗治療前30天內曾接種活性或活性減毒疫苗。可允許接種不活化疫苗。
•經診斷患有免疫不全,或者正在接受長期全身性類固醇療法
•已知在過去3年內患有正在惡化或需要積極治療的其他惡性腫瘤。
•已知患有活動性中樞神經(CNS)轉移和/或癌性腦膜炎。
•已知對sacituzumab tirumotecan或pembrolizumab和/或其任何賦形劑不耐受;對於pembrolizumab,重度過敏反應(≥第3級)是要排除的。
•已知對sacituzumab tirumotecan或其他生物療法有過敏反應。
•在過去2年內,患有需要接受全身性治療的活動性自體免疫疾病。
•有需要使用類固醇治療的(非感染性)肺炎/間質性肺病(ILD)之病史,或者目前患有肺炎/ILD。
•需要全身性療法的活動性感染
•同時有活動性B型肝炎和C型肝炎病毒感染。
•受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感染且有卡波西氏肉瘤和/或多中心型卡斯爾曼氏症病史的受試者。
•有異體組織/實體器官移植的病史。
•在第一劑試驗治療前至少14天和整個試驗期間,需要使用細胞色素P450 3A4(CYP3A4)的強力抑制劑或誘導劑進行治療。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18 人

  • 全球人數

    614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