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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MK-2140-010
試驗執行中

2024-11-20 - 2034-12-31

Phase III

召募中6

一項比較Zilovertamab Vedotin (MK-2140) 合併R-CHP 與R-CHOP 於先前未經治療的瀰漫性大B 細胞淋巴瘤(DLBCL) 受試者的隨機分配、開放性、多中心、第3期臨床試驗 (waveLINE-010)

  • 試驗申請者

    美商默沙東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美商默沙東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7/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陳彩雲 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蘇迺文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施宣任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柯博升 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劉鴻霖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陳佳宏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瀰漫性大B 細胞淋巴瘤

試驗目的

•由盲性獨立中央審查(BICR)根據Lugano 反應標準評估,比較 zilovertamab vedotin 加上 R-CHP 與 R-CHOP 相比的無惡化存活期(PFS)。 •由 BICR 在治療結束(EOT)時根據Lugano 反應標準評估,比較 zilovertamab vedotin 加上 R-CHP 與 R-CHOP 相比的完全反應(CR)率。 •測試zilovertamab vedotin加上R-CHP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評估 zilovertamab vedotin 加上 R-CHP 與R-CHOP 的 CR 持續時間。 •了解與R-CHOP相比,zilovertamab vedotin加上R-CHP的效果如何 •了解接受zilovertamab vedotin加上R-CHP的受試者是否比接受R-CHOP的受試者活得更久 •了解接受zilovertamab vedotin加上R-CHP的受試者是否有更好的生活品質

藥品名稱

凍晶注射劑
溶液劑
注射劑
注射劑
錠劑
注射劑

主成份

Zilovertamab vedotin
1013002400
1004000500
1003000620
6804001800
VINCRISTINE SULFATE

劑型

243
376
270
270
110
270

劑量

60 mg/ vial
500mg/vial
1 g/vial
50mg/vial
50 mg/tablet
1mg/mL

評估指標

PFS:從隨機分配至首次記錄疾病惡化或因任何原因死亡的時間,以先發生者為準。

主要納入條件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造血和淋巴組織腫瘤分類,透過依據當地檢測的先前組織切片,經組織學確診的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DLBCL)。
•篩選時患有正子斷層攝影(PET)陽性的疾病,根據Lugano 5分量表定義為4到5分。
•先前未曾因DLBCL接受過治療。
•隨機分配前7天內評估的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ECOG)體能狀態為0到2。
•使用心臟超音波(ECHO)或多頻道心室功能攝影(MUGA)測定之射出分率≥45%。
•受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感染的受試者必須接受抗反轉錄病毒治療(ART)使HIV獲得良好控制。
•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陽性的受試者,如果已接受B型肝炎病毒(HBV)抗病毒療法,且在隨機分配前檢測不到HBV病毒量,則符合資格。
•有C型肝炎病毒(HCV)感染病史的受試者,若篩選時無法測得HCV病毒量,則符合資格。

主要排除條件

•具有和緩性疾病轉變為DLBCL的病史。
•已診斷患有原發縱膈大B細胞淋巴瘤(PMBCL)或灰區淋巴瘤。
•患有Ann Arbor分期第I期DLBCL。
•具有臨床意義的(即活動性)心血管疾病:腦血管事故/中風(納入前<6個月)、心肌梗塞(納入前<6個月)、不穩定型心絞痛、鬱血性心臟衰竭(紐約心臟學會分類≥II級)或需要藥物治療的嚴重心律不整。
•患有具臨床意義的心包膜或肋膜積水。
•具有持續性>1級周邊神經病變。
•患有脫髓鞘型恰克-馬利-杜斯氏症。
•受HIV感染且有卡波西氏肉瘤和/或多中心型卡斯爾曼氏症病史的受試者。
•正在持續的皮質類固醇治療。
•在第一劑試驗治療前30天內曾接種活性或活性減毒疫苗。允許接種不活化疫苗。
•已知在過去2年內患有正在惡化或需要積極治療的其他惡性腫瘤。
•已知患有活動性中樞神經系統(CNS)淋巴瘤。
•在過去2年內,患有需要接受全身性治療的活動性自體免疫疾病。
•患有需要全身性療法的活動性感染。
•同時有活動性HBV(定義為HBsAg陽性和可偵測到HBV去氧核糖核酸[DNA])和HCV(定義為抗HCV抗體陽性且可偵測到HCV核糖核酸[RNA])感染。
•有異體組織/實體器官移植的病史。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22 人

  • 全球人數

    110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