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BO40747
試驗已結束
2018-12-01 - 2024-12-31
Phase III
終止收納4
ICD-10C50
乳房惡性腫瘤
ICD-9174.0
女性乳房乳頭及乳暈之惡性腫瘤
一項第III期、隨機分配、雙盲、安慰劑對照的臨床試驗,針對早期HER2陽性乳癌以ATEZOLIZUMAB或安慰劑併用前導性DOXORUBICIN + 環磷醯胺接著使用PACLITAXEL + TRASTUZUMAB + PERTUZUMAB的療效與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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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申請者
羅氏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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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羅氏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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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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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適應症
早期HER2陽性乳癌
試驗目的
本試驗(也稱作IMpassion050)將針對早期Her2陽性、有高度復發風險(T2-4、N1-3、M0)的乳癌病患,評估atezolizumab併用前導性劑量密集式anthracycline (doxorubicin + 環磷醯胺)接著使用paclitaxel + trastuzumab + pertuzumab (ddAC-PacHP)時相較於安慰劑的療效與安全性。試驗的具體目的與對應指標列於下方。
藥品名稱
注射液
主成份
Atezolizumab
劑型
279
劑量
1200mg/20ml
評估指標
共同主要療效目的
本試驗的共同主要療效目的係基於以下指標,評估在早期乳癌(EBC)的治療情境下atezolizumab + ddAC-PacHP 相較於安慰劑+ ddAC-PacHP 對 PD-L1 陽性(IC 1/2/3)和意向治療(ITT)族群的療效:
病理學完全反應率(pCR),其定義為 PD-L1 陽性和意向治療(ITT)族群在完成前導性全身性療程(NAST) (亦即現行第 8 版美國癌症聯合委員會[AJCC]分期系統 ypT0/is ypN0)後,全切除乳房檢體以及所有採樣區淋巴結的蘇木精與伊紅染色評估結果為無殘餘侵襲性癌
次要療效目的
本試驗的
本試驗的共同主要療效目的係基於以下指標,評估在早期乳癌(EBC)的治療情境下atezolizumab + ddAC-PacHP 相較於安慰劑+ ddAC-PacHP 對 PD-L1 陽性(IC 1/2/3)和意向治療(ITT)族群的療效:
病理學完全反應率(pCR),其定義為 PD-L1 陽性和意向治療(ITT)族群在完成前導性全身性療程(NAST) (亦即現行第 8 版美國癌症聯合委員會[AJCC]分期系統 ypT0/is ypN0)後,全切除乳房檢體以及所有採樣區淋巴結的蘇木精與伊紅染色評估結果為無殘餘侵襲性癌
次要療效目的
本試驗的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條件
納入試驗的病患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已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時年齡≥ 18 (臺灣僅納入年齡為20歲以上者)
•由試驗主持人判斷能夠遵從試驗計畫書
•HER2陽性乳癌、荷爾蒙與PD-L1狀態均有必要進行確認性診斷,並以代表性腫瘤組織檢體的中央檢測結果做記錄。
納入試驗前,必須送交一份福馬林固定石蠟包埋(FFPE)腫瘤檢體,或至少20片含未染色的新切連續斷面玻片。如有任何物質衍生物方面的需求,只有在試驗委託者獲得核准後方可提出。
治療前的乳房切片物結果將作為判定HER2陽性反應狀態的基礎,其定義係指免疫組織化學(IHC) 3 +分,或納入試驗前經中央實驗室以原位雜交法(ISH)預先確認為陽性。HER2基因複製數比17號染色體著絲粒(CEP17)訊號數的比值≥ 2,定義為ISH陽性。中央實驗室將同時執行IHC和ISH法;不過只要有一項結果為陽性即符合資格。
以IHC測量的PD-L1狀態將作為分層之用。
治療前的乳房切片物將根據中央實驗室將依照美國臨床腫瘤協會(ASCO)和美國病理學會的指導方針判定ER/PgR狀態(Hammond等人,2010年)。
•以任何放射學測量的原發性乳癌腫瘤大小為>2公分
•表徵分期:以第8版AJCC分期系統判定T2-T4、N1-N3、M0 (特別依據解剖學分期小組規範)
•惡性腫瘤的淋巴結侵犯在進行病理學確認時必須以細針抽吸術或粗針切片術來判定。不得以手術切除淋巴結(例如,前哨淋巴結切片和腋下淋巴結切片)。
•如果採集到至少一個並由中央實驗室確認為HER2陽性,則多灶性腫瘤(相同四分之一區域內超過1個腫塊視為原發性腫瘤)的病患可符合資格。
•如果採集到所有分散病灶並由中央實驗室確認為HER2陽性,則多中心性腫瘤(多個腫瘤出現在超過一個的四分之一區域)的病患可符合資格。
•針對有多灶性腫瘤或多重中心腫瘤的病患,應測量最大的病灶以判定T分期。
•患者同意在前導性治療完成之後進行包括腋下淋巴結手術和部分或全乳切除術之適當手術處置。
•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的行為能力狀態評分為0或1。
•基期LVEF ≥ 55%,使用心臟超音波(ECHO)或多時閘心室造影(MUGA)掃描。
•良好的血液及末端器官功能,以下列於展開試驗治療前14天內取得的實驗室檢驗結果定義:
絕對嗜中性白血球計數(ANC) ≥ 1.5 x 109/L (1500 cell/μL),且未補充顆粒性白血球聚落刺激因子(G-CSF)
淋巴細胞計數≥ 0.5 x 109/L (500 cell/μL)
未接受輸血時,血小板計數≥ 100 x 109/L (100,000 cell/μL)
血紅素≥ 90 g/L (9 g/dL)
患者可接受輸血以達到此標準。
天門冬胺酸轉胺酶(Aspartate transaminase;AST)、丙胺酸轉胺酶(Alanine transaminase;ALT)以及鹼性磷酸酶(alkaline phosphatase ;ALP) ≤ 2.5倍正常值上限(ULN)
血清膽紅素≤ 1.5倍ULN,以下情況除外:
已知病患患有吉伯特氏症:血清膽紅素 ≤ 3倍ULN
肌酸酐廓清率≥ 30 mL/min (以Cockcroft-Gault公式計算)
血清白蛋白≥ 25 g/L (2.5 g/dL)
未接受治療性抗凝血劑之病患:開始試驗治療前14天內INR或aPTT ≤ 1.5x ULN
接受治療性抗凝血劑之病患:
緊接在開始試驗治療前至少1週INR或aPTT在治療範圍內
在開始試驗治療前的14天內穩定抗凝劑療程和穩定INR
•篩選時HIV檢測結果為陰性
•篩選時,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檢測結果呈陰性
•篩選時,總B型肝炎核心抗體(HbcAb)檢測結果呈陰性,或篩選時總HbcAb檢測結果
納入試驗的病患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已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時年齡≥ 18 (臺灣僅納入年齡為20歲以上者)
•由試驗主持人判斷能夠遵從試驗計畫書
•HER2陽性乳癌、荷爾蒙與PD-L1狀態均有必要進行確認性診斷,並以代表性腫瘤組織檢體的中央檢測結果做記錄。
納入試驗前,必須送交一份福馬林固定石蠟包埋(FFPE)腫瘤檢體,或至少20片含未染色的新切連續斷面玻片。如有任何物質衍生物方面的需求,只有在試驗委託者獲得核准後方可提出。
治療前的乳房切片物結果將作為判定HER2陽性反應狀態的基礎,其定義係指免疫組織化學(IHC) 3 +分,或納入試驗前經中央實驗室以原位雜交法(ISH)預先確認為陽性。HER2基因複製數比17號染色體著絲粒(CEP17)訊號數的比值≥ 2,定義為ISH陽性。中央實驗室將同時執行IHC和ISH法;不過只要有一項結果為陽性即符合資格。
以IHC測量的PD-L1狀態將作為分層之用。
治療前的乳房切片物將根據中央實驗室將依照美國臨床腫瘤協會(ASCO)和美國病理學會的指導方針判定ER/PgR狀態(Hammond等人,2010年)。
•以任何放射學測量的原發性乳癌腫瘤大小為>2公分
•表徵分期:以第8版AJCC分期系統判定T2-T4、N1-N3、M0 (特別依據解剖學分期小組規範)
•惡性腫瘤的淋巴結侵犯在進行病理學確認時必須以細針抽吸術或粗針切片術來判定。不得以手術切除淋巴結(例如,前哨淋巴結切片和腋下淋巴結切片)。
•如果採集到至少一個並由中央實驗室確認為HER2陽性,則多灶性腫瘤(相同四分之一區域內超過1個腫塊視為原發性腫瘤)的病患可符合資格。
•如果採集到所有分散病灶並由中央實驗室確認為HER2陽性,則多中心性腫瘤(多個腫瘤出現在超過一個的四分之一區域)的病患可符合資格。
•針對有多灶性腫瘤或多重中心腫瘤的病患,應測量最大的病灶以判定T分期。
•患者同意在前導性治療完成之後進行包括腋下淋巴結手術和部分或全乳切除術之適當手術處置。
•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的行為能力狀態評分為0或1。
•基期LVEF ≥ 55%,使用心臟超音波(ECHO)或多時閘心室造影(MUGA)掃描。
•良好的血液及末端器官功能,以下列於展開試驗治療前14天內取得的實驗室檢驗結果定義:
絕對嗜中性白血球計數(ANC) ≥ 1.5 x 109/L (1500 cell/μL),且未補充顆粒性白血球聚落刺激因子(G-CSF)
淋巴細胞計數≥ 0.5 x 109/L (500 cell/μL)
未接受輸血時,血小板計數≥ 100 x 109/L (100,000 cell/μL)
血紅素≥ 90 g/L (9 g/dL)
患者可接受輸血以達到此標準。
天門冬胺酸轉胺酶(Aspartate transaminase;AST)、丙胺酸轉胺酶(Alanine transaminase;ALT)以及鹼性磷酸酶(alkaline phosphatase ;ALP) ≤ 2.5倍正常值上限(ULN)
血清膽紅素≤ 1.5倍ULN,以下情況除外:
已知病患患有吉伯特氏症:血清膽紅素 ≤ 3倍ULN
肌酸酐廓清率≥ 30 mL/min (以Cockcroft-Gault公式計算)
血清白蛋白≥ 25 g/L (2.5 g/dL)
未接受治療性抗凝血劑之病患:開始試驗治療前14天內INR或aPTT ≤ 1.5x ULN
接受治療性抗凝血劑之病患:
緊接在開始試驗治療前至少1週INR或aPTT在治療範圍內
在開始試驗治療前的14天內穩定抗凝劑療程和穩定INR
•篩選時HIV檢測結果為陰性
•篩選時,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檢測結果呈陰性
•篩選時,總B型肝炎核心抗體(HbcAb)檢測結果呈陰性,或篩選時總HbcAb檢測結果
主要排除條件
N/A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50 人
-
全球人數
224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