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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BO28408/TRIO021

2014-06-01 - 2018-09-30

Phase III

終止收納5

一個隨機分配、多中心、開放性、雙組的第三期試驗,比較trastuzumab emtansine 併用 pertuzumab與化學療法併用 trastuzumab 及 pertuzumab做為HER2陽性乳癌患者之前置輔助療法

  • 試驗申請者

    華鼎生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F. Hoffmann-La Roche Ltd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黃俊升 外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張源清 外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劉美瑾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曾令民 外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張源清 外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適應症

罹患可手術切除、HER2陽性、原發性腫瘤大於2公分之局部晚期或發炎性早期乳癌,且未曾接受治療的患者

試驗目的

本試驗的目的是針對「trastuzumab emtansine併用pertuzumab」與「化學治療併用trastuzumab和pertuzumab」兩種療法,比較其對乳癌造成的(無論好壞)影響,藉此了解哪一種療法較適合在手術前用以治療HER2(人類表皮生長因子受體2 [human epidermal growth factor receptor 2])陽性乳癌。本試驗也將比較不同療法的副作用。您之所以受邀參與本試驗,是因為您患有HER2陽性乳癌、您尚未為此接受任何治療,且已計畫接受手術。

藥品名稱

賀疾妥® / PERJETA®;賀癌寧®/Kadcyla®

主成份

Pertuzumab
Trastuzumab emtansine

劑型

Injection lyophilized vial
Injection liquid vial

劑量

160
420

評估指標

療效目的
本試驗的主要療效目的為:
•利用當地實驗室的評估,在化學療法併用 trastuzumab 及 pertuzumab (A組)與trastuzumab emtansine 併用 pertuzumab (B組)兩種療法之間,比較其病理完全反應(pathological complete response,pCR)率(ypT0/is、ypN0)。

本試驗的次要療效目的為:
•評估各治療組的無事件存活期(event-free survival,EFS)、無侵襲性疾病存活期(invasive disease-free survival,IDFS)、整體存活期(overall survival,OS),以及乳房保留手術施行率。
安全性目的
本試驗的安全性目的為:
•評估各治療組的心臟相關、肝臟相關和整體安全性。
患者自評預後之目的
本試驗的患者自評預後(patient-reported outcome,PRO)目的如下:
• 健康相關生活品質(health-related quality of life,HRQOL)的PRO (包括全身性療法的惱人副作用[例如皮膚乾燥、周邊神經病變、味覺異常、掉髮、疲累、腹瀉]、患者的身體意象,以及患者的日常生活功能)將利用歐洲癌症治療與研究組織(EORTC)的生活品質核心問卷(QLQ-C30)及其改編版乳癌生活品質問卷(QLQ-BR23)進行評估。
藥物動力學目的
本試驗的藥物動力學(PK)目的為:
•在使用trastuzumab emtansine治療其早期乳癌(early breast cancer,EBC)的患者族群中,測定trastuzumab emtansine、trastuzumab總量、N2′-deacetyl-N2′-(3-mercapto-1-oxopropyl)-maytansine (DM1)及含DM1降解產物的藥物動力學特性。
•在接受trastuzumab emtansine治療的EBC患者中,測定抗治療性抗體(anti-therapeutic antibody,ATA) 對trastuzumab emtansine的反應情形。
•在接受trastuzumab治療的EBC患者中,測定trastuzumab的藥物動力學特性以及ATA。
探索性目的
本試驗的探索性目的為:
•找出與治療療效及/或安全性信號有相關性的潛在生物標記。
•確認生物標記或生物標記模組於治療期間表現程度的改變,是否與治療療效相關。
•針對trastuzumab emtansine、DM1及含DM1降解產物的藥物動力學特性,評估腫瘤負荷(根據美國癌症聯合委員會[American Joint Committee on Cancer,AJCC]/原發腫瘤/區域淋巴結/遠端轉移[primary tumor/regional lymph nodes/distant metastases,TNM]分期系統,在施行前置輔助療法前後進行評估)對其所產生的影響。
•評估各治療組的殘餘癌症負荷指數(residual cancer burden index,RCB),並測定RCB與存活預後之間的相關性。
•針對pCR的各種不同定義進行評估,包括:a)ypT0、ypN0以及b)yT0/is、ypNX (乳房pCR)。
•評估各治療組的乳房保留率。
•根據雌激素受體(estrogen receptor,ER)狀態(ER陽性和ER陰性)評估pCR。ER陰性疾病將定義為ER染色比例<10%。
•評估兩治療組中,各組內治療誘發性無月經的發生率。
•針對當地實驗室和中央實驗室對荷爾蒙受體狀態的評估結果,評估兩者的一致性。

主要納入條件

主要納入與排除條件
您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才能參與本試驗:
•已簽署試驗機構之人體試驗委員會(IRB)/倫理委員會(EC)所審核通過的受試者同意書。
•經組織學方法確診患有侵襲性乳癌,而且在至少一次影像學或臨床測量中測出原發性腫瘤的大小>2公分。
•罹患HER2陽性乳癌。
HER2陽性狀態將以治療前乳房切片之檢測結果而決定並定義為免疫組織化學染色(immunohistochemistry,IHC)分數為3+及/或原位雜交法(in situ hybridization,ISH)為陽性(均於進入試驗前,由中央實驗室進行前瞻性評估)。
•體內有多發性腫瘤(超過一顆腫瘤侷限在與原發性腫瘤相同的部位內)且各別病灶均接受採樣,並經由中央實驗室確認為HER2陽性。
•首次就診時的期別為:cT2–cT4、cN0–cN3、cM0。
•已知原發性腫瘤的荷爾蒙受體狀態。已知雌激素受體(ER)陽性及/或已知黃體激素受體(PgR)陽型的狀態可判定為荷爾蒙受體陽性狀態。而荷爾蒙受體陰性狀態的判定則必須已知ER及PgR二者均為陰性狀態。
•患者同意在前置輔助療法之後,接受乳房切除術或乳房保留手術。
•有意願且有能力配合排定的診視、治療計畫、實驗室檢測以及其他試驗程序,包括完成PRO測量。
•年齡>18歲。(台灣地區僅納入年滿20歲以上之患者)
•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ECOG)體能狀態為0或1級。
•篩選期(接受第一劑試驗藥品的前七天內)間具有足夠的器官功能,定義為:
絕對嗜中性白血球數目 (ANC)>=1500 顆/微升。
血小板數目>=100,000顆/微升。
血紅素>=9克/公合;允許患者接受紅血球輸注以達到此一水準。
血清肌酸酐>=1.5倍正常值上限(ULN)。
國際標準化比值(INR)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時間(aPTT/PTT) <=1.5倍ULN。
天門冬胺酸轉胺酶(AST)和丙胺酸轉胺酶(ALT) <=ULN。
血清總膽紅素 <=ULN;但吉伯特氏症候群(Gilbert’s syndrome)患者為例外,其直接型膽紅素應落在正常範圍內。
血清鹼性磷酸酶 <=ULN。
•經心臟超音波(ECHO)或多閘門心室功能攝影(MUGA)測量,基期左心室射出分率(LVEF) >=55%。
•具生育能力的女性,以及雖已停經但直到隨機分配為止尚未滿12個月的女性,必須取得其陰性的血清懷孕檢測結果。

患者若符合下列任一項條件,將不能參加本試驗:
•罹患第四期(轉移性)乳癌。
•患者具有侵襲性乳癌病史
•先前曾為了乳癌治療及預防而接受全身性療法
•患者具有乳管原位癌(DCIS)病史,但僅以乳房切除術治療且該手術距離診斷出現有乳癌之前已超過5年的患者不在此限
•患者具有多型性乳小葉原位癌(LCIS)史,但僅以手術處置且該手術距離診斷出現有乳癌之前已超過5年的患者不在此限(注意,可納入罹患非多型性 LCIS [無論是否曾接受手術治療]的患者)
•罹患多發性乳癌(多顆腫瘤,侵犯的範圍不只1個部位)。
•罹患雙側乳癌。
•體內原發性腫瘤及/或腋下淋巴結曾接受切開性和/或切除性切片檢查。
•開始施行前置輔助療法之前,曾接受腋下淋巴結廓清術(ALND)。腋下在臨床上呈現陰性(利用身體檢查和影像學檢查判定)的患者,若符合當地醫療常規,可以在前置輔助系統性療法(NAST)之前接受前哨淋巴結切片(SLNB)程序。
•在接受前置輔助療法之前,前哨淋巴結檢查結果呈現陽性。
•曾經同時患有或先前曾有已接受治療之非乳房的惡性腫瘤病史,但經過適當治療的下列癌症不在此限:(1)非黑色素瘤皮膚癌,及/或 (2)原位癌,包含子宮頸、結腸和皮膚的原位癌。先前患有侵襲性非乳房癌症的患者,如果無疾病的時間已經超過5年,符合受試資格。
•隨機分配前28天內,曾接受任何試驗藥物的治療。
•目前患有美國國家癌症研究院不良事件通用術語標準第4.0版(NCI CTCAE)等級2級的周邊神經病變。
•有任何下列定義之心肺功能障礙:
•有症狀性鬱血性心臟衰竭(CHF)之病史,且依據NCI CTCAE第4.0版等級 3級的,或紐約心臟醫學會(NYHA)標準分類>= 第II級。
•心絞痛(需以抗心絞痛藥物治療)、未經適當藥物控制的嚴重心律不整、重度傳導異常,或臨床上重大的瓣膜性心臟病。
•與左心室功能異常、心律不整或心肌缺血相關之顯著症狀(等級>= 2級)。
•隨機分配前12個月內曾發生心肌梗塞。
•高血壓控制不佳(收縮壓>180毫米汞柱及/或舒張壓>100毫米汞柱)。
•心電圖證實有透壁性心肌梗塞。
•需要氧氣治療。
•目前患有重度且未受到控制的全身性疾病,可能對計畫施行的治療造成干擾(例如:臨床上重大的心血管、肺臟或代謝疾病;傷口癒合方面的異常)。
•隨機分配前28天內,曾接受與乳癌無關的重大手術程序或遭遇重大創傷性傷害,或預期需要在試驗治療期間接受重大手術。
•任何已知活動性肝臟疾病(例如:因HBV、HCV、自體免疫肝臟疾病或硬化性膽道炎所致的疾病)。
•同時患有嚴重且控制不佳的感染症,或已知感染人類免疫不全病毒(HIV)。
•當前懷孕中且/或哺乳中。
•已知對試驗藥物、賦形劑及/或小鼠蛋白質過敏。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40 人

  • 全球人數

    432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