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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MK-2870-022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6824467
試驗執行中

2025-02-01 - 2033-12-31

Phase III

召募中5

ICD-10C56.1

右側卵巢惡性腫瘤

ICD-10C56.2

左側卵巢惡性腫瘤

ICD-10C56.9

未明示側性卵巢惡性腫瘤

ICD-10Z51.12

來院接受抗腫瘤免疫療法

ICD-9183.0

卵巢惡性腫瘤

一項第3期、隨機分配、開放性、多中心試驗,針對患有對含鉑藥物敏感之復發性卵巢癌的受試者,在第二線含鉑雙藥化學治療後,評估Sacituzumab Tirumotecan (MK-2870) 維持治療併用或不併用Bevacizumab相較於標準照護的療效和安全性(TroFuse-022/ENGOT-ov84/GOG-3103)

  • 試驗申請者

    美商默沙東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美商默沙東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呂建興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陳啟豪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董秀容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第1部分:(1) 不良事件(AE)(2) 因AE造成的試驗治療停止第2部分:(1) PFS:從隨機分配至首次記錄的疾病惡化或因任何原因死亡的時間,以先發生者為準

試驗目的

主要目的 第1部分:評估sacituzumab tirumotecan維持治療併用bevacizumab的安全性與耐受性 第2部分:由盲性獨立中央審查(BICR)根據實體腫瘤反應評估標準(RECIST)1.1評估,比較sacituzumab tirumotecan維持治療併用或不併用bevacizumab與SoC(併用或不併用bevacizumab的觀察)的無惡化存活期(PFS) 次要目的 第2部分:比較sacituzumab tirumotecan維持治療併用或不併用bevacizumab與SoC的整體存活期(OS) 第2部分:評估sacituzumab tirumotecan維持治療併用或不併用bevacizumab的安全性與耐受性 第2部分:評估sacituzumab tirumotecan維持治療併用或不併用bevacizumab相較於SoC,使用歐洲癌症研究治療組織(EORTC)生活品質問卷核心30(QLQ-C30)整體健康狀況/生活品質(QoL)分數自基期以來的平均變化,以及使用EORTC生活品質問卷卵巢癌模組28(QLQ-OV28)腹部/胃腸道(GI)症狀量表的腹部/GI症狀

藥品名稱

注射劑
注射劑

主成份

MK-2870
BEVACIZUMAB

劑型

270
270

劑量

200mg
100 mg, 400 mg

評估指標

第1部分:
(1) 不良事件(AE)
(2) 因AE造成的試驗治療停止

第2部分:
(1) PFS:從隨機分配至首次記錄的疾病惡化或因任何原因死亡的時間,以先發生者為準

主要納入條件

•經組織學確認為上皮性卵巢癌、輸卵管癌或原發性腹膜癌。
•在卵巢癌(OC)的第一線治療中已接受4個或以上週期的含鉑雙藥化學治療,並在第二線治療情況下共接受了6個週期的含carboplatin雙藥化學治療。
•患有對含鉑藥物敏感之上皮性OC
•已提供先前未經照射的腫瘤病灶組織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感染的受試者必須接受抗反轉錄病毒療法使HIV獲得良好控制
•B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的受試者,如果已接受B型肝炎病毒(HBV)抗病毒療法至少4週,且在分配(第1部分)或在隨機分配(第2部分)前檢測不到HBV病毒量,則符合資格
•有C型肝炎病毒(HCV)感染病史的受試者,若篩選時無法測得HCV病毒量,則符合資格
•分配(第1部分)或隨機分配(第2部分)前7天內評估的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ECOG)體能狀態為0到1

主要排除條件

•患有非上皮性癌(生殖細胞腫瘤和性索間質腫瘤)、邊際性腫瘤(低惡性腫瘤)、黏液性腫瘤、以黏液性腫瘤為主的漿黏液性腫瘤、惡性布倫內羅氏(Brenner’s)瘤和未分化癌
•患有鉑抗藥性OC或鉑難治性OC
•紀錄證實有嚴重乾眼症、嚴重瞼板腺疾病和/或眼瞼炎,或阻止/延遲角膜癒合的嚴重角膜疾病之病史。
•患有需要免疫抑制藥物的活動性發炎性腸道疾病,或先前有發炎性腸道疾病(例如克隆氏症、潰瘍性結腸炎或慢性腹瀉)的病史
•患有未受控制的重大心血管疾病或腦血管疾病。
•有需要使用類固醇的(非感染性)肺炎/間質性肺病之病史,或目前患有肺炎/間質性肺病。
•HIV感染且有卡波西氏肉瘤和/或多中心卡斯爾曼病病史的受試者
•接受過超過2線先前的OC全身性療法。
•在分配(第1部分)或隨機分配(第2部分)前3週或5個半衰期內(以較短者為準),接受過先前的全身性抗癌療法
•在分配(第1部分)或隨機分配(第2部分)的2週內接受過先前的放射治療,或有放射線相關的毒性需要使用皮質類固醇
•已知在過去3年內患有正在惡化或需要積極治療的其他惡性腫瘤
•已知的活動性中樞神經系統(CNS)轉移和/或癌性腦膜炎
•患有需要全身性療法的活動性感染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23 人

  • 全球人數

    77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