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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YIV-906-2018L1
試驗已結束

2019-08-01 - 2025-06-30

Phase II

終止收納7

ICD-10C22.0

肝細胞癌

ICD-10C22.2

肝芽細胞瘤

ICD-10C22.3

肝血管肉瘤

ICD-10C22.4

肝其他肉瘤

ICD-10C22.7

其他特定肝上皮細胞癌

ICD-10C22.8

原發性肝惡性腫瘤,未明示型

ICD-10Z51.12

來院接受抗腫瘤免疫療法

ICD-9155.0

原發性肝惡性腫瘤

一項二期、隨機分配、安慰劑對照試驗,探討合併使用YIV-906及Sorafenib (蕾莎瓦®) 用於治療B型肝炎病毒感染之晚期肝細胞癌患者

  • 試驗申請者

    艾昆緯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艾昆緯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試驗主持人 高偉育 消化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試驗主持人 陳三奇 NA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試驗主持人 鄭隆賓 其他 -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適應症

B型肝炎病毒感染之晚期肝細胞癌患者

試驗目的

該項臨床研究的主要目的在於評價所研究藥物(YIV-906)和Sorafenib 聯合療法對患者的無惡化存活期(PFS,患者在接受治療期間病情無惡化的時間)的影響,次要目的是評價該方案對患者整體存活期及疾病控制率等影響,與Sorafenib 單獨使用進行比較您在該項臨床試驗中將會持續接受治療,直到病情惡化或者出現無法承受的毒性反應。

藥品名稱

膠囊劑

主成份

YIV-906

劑型

130

劑量

U (UNIT)

評估指標

主要目標:
• 臨床試驗每組中的無惡化存活期 (PFS)

次要目標:
• 臨床試驗每組中的腫瘤開始進展時間(TTP)
• 臨床試驗每組中的客觀反應率 (ORR)
• 臨床試驗每組中的疾病控制率 (DCR)
• 臨床試驗每組中的整體存活期 (OS)
• 根據不良事件的發生率和嚴重程度,評估YIV-906聯合Sorafenib組合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 臨床試驗每組中的生活品質 (QoL) 變化
• 為了研究YIV-906聯合Sorafenib在患者中的生物效應,本研究將進行一系列生物指標分析。這些生物指標包括:α-胎兒蛋白、細胞激素、趨化激素、B型肝炎病毒血清學標記、HBV病毒載量、循環腫瘤DNA、血管生成之相關可溶性指標、IGF軸的細胞凋亡和生長因子以及血清代謝體學
• 比較每組治療前、治療後與對照組中的腸道和口腔的維生物群相組成
• 確定YIV-906對Sorafenib藥物動力學的影響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臨床試驗標準
• 有能力口服藥物的20歲-75歲的男性或女性
• 根據美國肝病研究協會 (AASLD) 指南 (Heimbach et al. 2016)或組織病理學,被確診為晚期肝細胞癌患者
• 局部治療失敗或不適合局部治療患者
• 預期壽命不少於3個月
• 存在慢性B型肝炎 (HBsAg(+), 抗HBc(+), 抗B型肝炎和新抗原IgM抗體IgM抗-HBc(-), 抗-HBs(-))
• 未接受過全身性抗腫瘤治療
• 根據mRECIST,即至少有一個可測量且未接受過局部治療的病變。對於已經治療過的病變,只有當該病變是唯一可以接受評估並且最後一次局部治療後,又開始出現明確的病情進展者。局部治療必須在基線評估前至少四周完成。
• ECOG體能表現狀態得分≤1的患者
• 目前Child-Pugh A/B7級,Child-Pugh評級必須根據在臨床篩選階段的臨床發現資料和實驗室檢查結果來確定。
• 對於HBV-DNA和/或HBsAg陽性的患者,在納入研究前須使用至少1 – 2周抗病毒藥物,進行預防性治療
• 患者器官功能正常,且符合下列實實驗室參數:
o 絕對嗜中性粒細胞計數 (ANC) ≥ 1.5 x 109/L
o 血小板數 ≥ 60000 x 106/L
o 血紅蛋白濃度 (Hgb) ≥ 9 g/dL
o 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濃度 (ALT) ≤ 5 倍正常上限值x ULN
• 隨機分組前七天,患者需符合以下參數以證明其腎臟功能正常:
o 血清肌酐濃度≤ 1.5 倍正常上限值或預測肌酐清除率 ≥ 40mL/min (使用Cockroft-Gault等式:(140-年紀)x 體重(kg)/(血清肌酐 x 72[mg/dL] -男性(女性患者乘以係數0.85)),並且
o 尿蛋白/肌酐比例(UPCR)≤ 1mg/mg ( ≤ 113.1 mg/mmol) 或24小時尿蛋白 < 1g
• 能夠理解並願意簽署書面知情同書,並能夠遵從隨訪計畫者

排除標準
具有以下任何標準的患者將被排除在試驗之外:
• 肝功能Child-Pugh 分級肝硬化嚴重程度達到B/8-9級或C級的患者。
• 接受過全身系統化療、免疫治療或標靶治療的患者。
• 在研究開始前四周內,接受過任何局部抗癌治療的患者。
• 在第一個療程之前4周之內有過活動性出血(包括胃腸道出血、肝性腦病變和腹水)。
• 對YIV-906中的已知成份有過敏史者。
• 確診人類免疫缺陷病毒 (HIV) 血清檢測陽性者。
• 確診有中樞神經系統轉移,包括腦轉移和腦膜癌轉移患者。
• 肝膽管癌、肝混合膽管癌和纖維板層肝細胞癌和混合性肝細胞癌患者。
• 在過去的5年內,有未治癒的惡性腫瘤患者(肝細胞性肝癌或已治癒的皮膚黑色素原位瘤、基底或鱗狀細胞皮膚癌或子宮頸原位癌除外)。
• 患者有以下任何嚴重和/或不受控制的無法控制的健康疾病,情況包括: - 不穩定型心絞痛、有症狀的充血性心衰竭、 第一個療程前6個月內發生過心肌梗塞、不能有效控制的嚴重心律不整、以及不能有效控制的高血壓患者。
- 第一個療程前6個月內發生過短暫性腦缺血發作(TIA)、腦血管意外(CVA)和症狀性周圍性血管疾病(PVD) 的患者。
- 先天性QT間期延長綜合征患者。
- 活躍飲酒患者。
- 患有急性和慢性、活躍的傳染性疾病以及不能有效控制的良性疾病;或主持人認為,雖該良性疾病雖可控制但本研究治療引起的併發症可能危及對該疾病的控制;慢性B型肝炎病毒和C肝病毒感染除外。
- 患有胃腸道功能障礙或影響藥物吸收的胃腸道疾病(如潰瘍性疾病、不能有效控制的噁心、嘔吐、腹瀉、吸收不良綜合症)。
- 接受過器官移植的患者。
• 長期接受皮質類固醇治療(除了間歇性局部或局部注射aldosterone)或接受其他免疫抑制劑治療患者。
• 接受過對CYP450同工酶-CYP3A-有的強烈抑制或誘導治療的患者。
• 在開始研究開始之前2周內接受過大型大手術,或者手術後還沒有恢復健康的患者。

主要排除條件

N/A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25 人

  • 全球人數

    125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