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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RAY903CT
試驗執行中

2023-12-01 - 2026-12-28

Phase I

尚未開始2

ICD-10M35.2

Behcet's病

ICD-9136.1

Behcet (畢賽) 氏徵候群

以 RAY121 抑制免疫疾病典型補體途徑之第 IB 期開放標記、長期、延伸籃型試驗(RAINBOW-LTE 試驗)

  • 試驗申請者

    台灣中外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台灣中外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黃文男 風濕免疫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尚未開始

試驗主持人 謝松洲 風濕免疫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尚未開始

適應症

抗磷脂質症候群、大皰性類天皰瘡、貝賽特氏病、皮肌炎、免疫介導壞死性肌肉病變、免疫性血小板減少症

試驗目的

主要目的 •針對在先前的 RAY902CT 試驗中對 RAY121 治療有反應的補體介導免疫疾病患者,評估多次皮下 (subcutaneous, SC) 注射 RAY121 的長期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 •針對在先前的 RAY902CT 試驗中對 RAY121 治療有反應的補體介導免疫疾病患者,評估長期多次皮下 (SC) 注射 RAY121 的藥物動力學 (pharmacokinetics, PK)、藥效動力學 (pharmacodynamics, PD) 和免疫原性 •針對在先前的 RAY902CT 試驗中對 RAY121 治療有反應的各種補體介導免疫疾病患者,評估 RAY121 的長期初步療效 探索性目的 •評估 RAY121 對探索性評估指標的長期影響 •評估長期 RAY121 藥物暴露與療效和安全性之間的潛在關係

藥品名稱

溶液劑

主成份

RAY121

劑型

18A

劑量

360 mg/2 mL

評估指標

•不良事件 (adverse events, AEs)(包括嚴重不良事件 [serious adverse events, SAEs])的發生率、嚴重程度和因果關係
•實驗室檢測結果、生命徵象和心電圖 (electrocardiogram, ECG) 的變化

主要納入條件

1.已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2.已完成 4 劑 RAY121 給藥並在 RAY902CT 試驗期間完成 4 週追蹤觀察
3.曾表現出臨床反應,其定義如以下 a) 和 b):
a.在 RAY902CT 試驗第 16 週,試驗主持人根據患者在試驗期間的整體狀況,判定其曾表現出臨床反應
b.在 RAY902CT 試驗第 8 週至第 16 週之間的任何回診中,符合以下反應標準;
•APS:PR,如疾病特定次要評估指標章節所定義
•BP:如疾病特定次要評估指標章節所定義,CDA 後無復發且達到最低限度的治療
•BS:口腔潰瘍數量較基線減少 ≥ 50%
•DM:≥ TIS20
•IMNM:≥ TIS20
•ITP:血小板計數 ≥ 50 x 109/L,或者 ≥ 30 x 109/L 且在 ≥15% 的排定回診中(例如,9 次回診中的 2 次)較基線增加 > 2 倍
4.試驗主持人判斷其能夠簽署受試者同意書並遵循試驗計畫書。
5.針對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同意在治療期間和最後一劑 RAY121 後 20 週(140 天)內保持禁慾(避免與異性從事性行為)或使用高效避孕方法,並同意不捐贈卵子
–如果女性已經歷初潮、尚未達到停經後狀態(連續 ≥ 12 個月閉經且除停經外沒有明確原因),且未接受絕育手術(切除卵巢和/或子宮),則被認定具有生育能力。
–以下為高效避孕方法,其定義為每年失敗率 < 1% 的方法:雙側輸卵管結紮;男性結紮;抑制排卵的荷爾蒙避孕藥;釋放荷爾蒙的子宮內避孕器;銅環子宮內避孕器。
–應依據臨床試驗持續時間,以及患者所偏好和平常採行的生活方式,評估禁慾的可靠性。週期性禁慾(如安全期、排卵期、徵狀體溫或排卵後避孕法)與性交中斷法,皆為不可接受的避孕方法。
6.針對男性:同意維持禁慾(避免與異性從事性行為)或採取避孕措施,且同意不捐贈精子,如以下定義:
–若其女性伴侶具有生育能力或已懷孕,則在治療期間直至最後一劑 RAY121 後至少 20 週(140 天),男性必須維持禁慾或使用保險套,以免胚胎暴露於藥物。在此同一期間內,男性不得捐贈精子。
–應依據臨床試驗持續時間,以及患者所偏好和平常採行的生活方式,評估禁慾的可靠性。週期性禁慾(如安全期、排卵期、徵狀體溫或排卵後避孕法)與性交中斷法,皆為不可接受的避孕方法。
*請注意,此條件與 RAY121 透過精子造成的基因毒性或致畸可能性無關,而是基於允許的併用藥物可能與此類風險有關。

主要排除條件

一般排除條件
1)對生物製劑有全身性過敏反應或過敏症病史
2)已知在 LTE 試驗中首次試驗藥物給藥時發生莢膜細菌的活動性感染
3)在 RAY902CT 試驗期間以及 LTE 試驗中首次試驗藥物給藥之前有腦膜炎雙球菌感染史
4)計劃在 LTE 試驗期間進行手術
5)已懷孕或哺乳中,或有意在試驗期間或最後一劑試驗藥物後 20 週(140 天)內受孕
6)任何嚴重的醫療狀況或臨床實驗室檢測異常,根據試驗主持人的判斷,其妨礙患者安全地參與和完成試驗
7)根據試驗主持人的判斷,在 RAY902CT 試驗期間出現具臨床意義的 ECG 異常
8)根據試驗主持人的判斷,在 RAY902CT 試驗期間濫用非法藥物或酒精
9)已知或疑似具有免疫缺陷(例如,頻繁反覆感染的病史),包括在 RAY902CT 試驗期間發生除 RAY121 作用之外的補體系統缺陷
10)在 LTE 試驗的首次試驗藥物給藥前 28 天或 5 個半衰期(以較長者為準)內接受除 RAY121 之外的試驗性療法之治療
11)首次試驗藥物給藥前 4 週內接種活性疫苗,或計劃在 LTE 試驗期間接種活性疫苗
12)在 LTE 試驗開始前,曾在 RAY902CT 試驗中接受任何禁用治療的患者
13)符合 RAY902CT 試驗之試驗治療中止條件的患者
疾病特定排除條件
針對 APS 患者:
1)在 RAY902CT 試驗期間出現急性血栓的患者
2)在開始 LTE 試驗的試驗藥物治療之前,使用下列任何治療方法開始新的治療或將劑量增加到基線以上的患者
-B 細胞清除療法(例如,rituximab、ocrelizumab、ofatumumab、obinutuzumab 或 daratumumab)、B 淋巴球刺激因子 (B-lymphocyte stimulator, BLyS) 特異性抑制劑(例如,belimumab 或 telitacicept)、cyclophosphamide、血漿分離術、血漿置換、免疫吸附或 IVIg
-同化類固醇(如 danazol)、mTOR 抑制劑(如 sirolimus)、Janus 激酶 (Janus Kinases, JAK) 抑制劑(例如 baricitinib)或布魯頓氏酪胺酸激酶 (bruton’s tyrosine kinase, BTK) 抑制劑
-免疫抑制藥物,包括但不限於 hydroxychloroquine、mycophenolate mofetil、azathioprine、methotrexate、leflunomide 和鈣調神經磷酸酶抑制劑
-皮質類固醇
-直接口服抗凝血劑 (direct oral anticoagulants, DOACs)(例如 rivaroxaban、dabigatran、apixaban)
-TPO-RA(例如 romiplostim 和 eltrombopag)
針對 BP 患者:
1)在開始 LTE 試驗的試驗藥物治療之前,使用下列任何治療方法開始新的治療或將劑量增加到基線以上的患者
-B 細胞清除療法(例如 rituximab、ocrelizumab、ofatumumab、obinutuzumab 或 daratumumab)
-用於 BP 的非類固醇免疫抑制/免疫調節藥物或輔助治療(例如 mycophenolate mofetil 或 mycophenolic acid、azathioprine、methotrexate、mizoribine、cyclosporin 或 dapsone;doxycycline、niacinamide 或 minocycline)
-可能導致骨髓抑制的藥物,例如 cyclophosphamide
-任何其他用於 BP 的生物製劑(例如 IL-5 抑制劑、IL-4/IL-13 抑制劑、IL-12/IL-23 抑制劑、IL-17 抑制劑、IL-23 抑制劑、新生兒 Fc 受體抑制劑或 IgE 抑制劑)
-IVIg、血液製品、免疫吸附或血漿置換療法
-可能引起或加重 BP 的藥物(例如醛固酮拮抗劑、DPP-4 抑制劑、抗膽鹼或多巴胺藥物)
-局部鈣調神經磷酸酶抑制劑(例如 tacrolimus)或局部第 4 型磷酸二酯酶 (phosphodiesterase, PDE) 抑制劑(例如 crisaborole)
-全身性或局部皮質類固醇
針對 BS 患者:
1)在開始 LTE 試驗的試驗藥物治療之前,出現貝賽特氏病相關的活動性主要器官侵犯
-需要免疫抑制治療的眼部病變(如葡萄膜炎)、肺部(如肺動脈瘤)、血管(如血栓性靜脈炎)、胃腸(如胃腸道潰瘍)和中樞神經系統(例如腦膜腦炎)表徵
2)在開始 LTE 試驗的試驗藥物治療之前,使用下列任何治療方法開始新的治療或將劑量增加到基線以上的患者
-劑量高於 5 mg/天的 prednisone 或等效藥物的全身性皮質類固醇
-Cyclophosphamide
-Etanercept
-Infliximab、adalimumab、golimumab、certolizumab、abatacept 和 tocilizumab
-Apremilast、colchicine、azathioprine、mycophenolate mofetil、cyclosporine、methotrexate、thalidomide 和 dapsone
針對 DM 患者:
1)在開始 LTE 試驗的試驗藥物治療之前,使用下列任何治療方法開始新的治療或將劑量增加到基線以上的患者
-B 細胞清除療法(如 rituximab、ocrelizumab、ofatumumab、obinutuzumab、daratumumab)
-Cyclophosphamide
-IVIg
-血漿置換療法
-具有免疫調節作用的單株抗體(如 adalimumab、infliximab、certolizumab、golimumab、abatacept、tocilizumab)
-Etanercept
-Anakinra
-JAK 抑制劑
-局部皮質類固醇、局部鈣調神經磷酸酶抑制劑
-儲存型促腎上腺皮質激素注射液(thalidomide 的衍生物)

針對 IMNM 患者:
1)在開始 LTE 試驗的試驗藥物治療之前,使用下列任何治療方法開始新的治療或將劑量增加到基線以上的患者
-B 細胞清除療法(如 rituximab、ocrelizumab、ofatumumab、obinutuzumab、daratumumab)
-Cyclophosphamide
-IVIg
-血漿置換療法
-具有免疫調節作用的單株抗體(如 adalimumab、infliximab、certolizumab、golimumab、abatacept、tocilizumab)
-Etanercept
-Anakinra
-JAK 抑制劑
-局部皮質類固醇、局部鈣調神經磷酸酶抑制劑
-儲存型促腎上腺皮質激素注射液(thalidomide 的衍生物)
針對 ITP 患者:
1)在 RAY902CT 試驗期間經歷持續和/或近期嚴重出血的患者
-嚴重出血的定義為發生在關鍵解剖部位的出血(例如顱內出血、肺出血或胃腸大出血)或導致血流動力學不穩定的出血。皮膚或黏膜表面的出血不被認為是大出血。
2)在開始 LTE 試驗的試驗藥物治療之前,使用下列任何治療方法開始新的治療或將劑量增加到基線以上的患者
-B 細胞清除療法(如 rituximab、ocrelizumab、ofatumumab、obinutuzumab、daratumumab)
-抗 D 免疫球蛋白
-血球分離術(包括血漿置換和血漿分離術)
-Cyclophosphamide
-BTK 抑制劑(例如 ibrutinib、acalabrutinib)
-可能減低血小板自體抗體產生的藥物(例如 bortezomib)
-長春花生物鹼(如 vincristine、vinblastine)
-IVIg、血小板輸注、dexamethasone
-任何可能減輕出血的療法,例如抗纖維蛋白溶解劑(如傳明酸、ε-氨基己酸)、補血或輸注
-FcRn 拮抗劑(如 efgartigimod)
-TPO-RA、皮質類固醇(dexamethasone 除外)、脾酪胺酸激酶 (spleen tyrosine kinase, SYK) 抑制劑(如 fostamatinib)或免疫抑制劑(如 azathioprine、mycophenolate mofetil、danazol、dapsone 和 cyclosporine)(如果在 RAY902CT 試驗開始後使用增加劑量)
3)在 RAY902CT 試驗第 12 週和/或第 16 週時,血紅素 < 10 g/dL 的患者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7 人

  • 全球人數

    84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