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4 - 2026-01-01
Phase III
尚未開始1
召募中12
一項針對痛風患者比較和評估 Epaminurad 和 Febuxostat 療效及安全性之多中心、隨機分配、雙盲、活性藥物對照、治療確認性的第三期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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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富睿台灣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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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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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11/06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實際收案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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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症
試驗目的
藥品名稱
主成份
劑型
劑量
評估指標
「 epaminurad」 ) 非劣於 febuxostat。
主要納入條件
篩選的納入條件
1) 在獲得 書面知情同意 的 年齡 ? 19 歲至 ? 75 歲 。
(註:台灣地區因當地成人年齡要求,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含)僅限 20 歲及
以上患者參與。)
2) 有痛風的診斷紀錄,或 ACR EULAR(美國風濕病學會〔 American College of Rheumatology〕/歐洲抗風濕病聯盟〔 European Alliance of Associations for Rheumatology〕) 2015 年痛風分類標準分數 ? 8
3) 能夠且願意主動參與試驗建議之治療性 的 生活 方式 改變 therapeutic lifestyle change
TLC)。
4) 簽署自願參與 試驗 的知情同意書( ICF)
隨機分配的納入條件
1) 第 2 次回診篩選時血清尿酸 sUA 濃度 ? 7.0 mg/dL
2) 第 2 次回診時 ACR/EULAR 2015 年痛風分類標準分數 ? 8不允許符合任何下列條件的受試者參與試驗:
1) 篩選時確認的醫療史或並 存 疾病:
(1) 篩選前 5 年內惡性腫瘤
(2) 泌尿道結石
(3) 臨床重要的過敏反應疾病(過敏性休克等)
(4) 萊希 -尼亨症候群( Lesch-Nyhan syndrome)
(5) 遺傳性問題,例如乳糖不耐症、 Lapp 乳糖酵素缺乏症、或葡萄糖 -乳糖吸收不良等
(6) 缺血性心臟病( 6 個月內不穩定病史,包括急性冠狀動脈症候群和心肌梗塞)或
重度心臟衰竭(*NYHA 第 3、 4 級)
* 紐約心臟協會
(7) 先前或計畫的器官移植接收者
(8) 身體質量指數( Body mass index, BMI)? 40 kg/m2
2) 篩選時確認的並 存 疾病或實驗室檢測異常
(1) 未控制的糖尿病
- HbA1c ? 9 %
(2) 未控制的高血壓
- 收縮壓( Systolic blood pressure, SBP)? 180 mmHg 或舒張壓(diastolic blood pressure, DBP)? 110 mmHg
(3) 未控制的血脂異常
- 總膽固醇 ? 250 mg/dL (空腹至少 8 小時之後)
(4) 天門冬胺酸轉胺?(AST) 和丙胺酸轉胺?(ALT)? 2 × 正常上限 值(ULN)或總膽紅素 ? 1.5×正常上限 值(ULN)
(5) 腎 絲 球過 濾 率 估 算值( eGFR)< 30 mL/min/1.73m2(使用 腎病飲食改進(MDRD)公式)
(6) 未控制的甲狀腺功能異常
- 促甲狀腺激素( Thyroid-stimulating hormone, TSH)? 1.5 × ULN
(7) 篩選時確認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抗原及抗體(HIV Ag/Ab )、 B型肝炎表面抗原( HBs Ag )或 C型肝炎病毒抗體(HCV Ab) 為 陽性 。
(8) 篩選前(第 1 次回診前) 5 年內有藥物和酒精濫用史;或依據 AUDIT-C 問卷評估有酒精依賴
3) 書面知情同意前 2 週之間和隨機分配前(第 3 次回診)不久有痛風發作史
4) 依據試驗主持人判斷,篩選時(第 1 次回診)依據 12 導程 心電圖( ECG )有任何
心血管異常或潛在暴露心血管風險,可能影響試驗
5) 在試驗藥物( IP)給藥(第 3 次回診)前 3 週內之前或計畫接受黃嘌呤氧化? 抑制
劑(XOI )或促 尿酸 排泄 藥 物 的治療
6) 在試驗藥 物 IP)給藥(第 3 次回診)前 2 週內 之 前或計畫接受作用於人類尿酸轉
運蛋白 1 (human uric acid transporter 1 hURAT1)的藥物( indomethacin、 pyrazinamide、fenofibrate、 losartan、 captopril、 salicylates 等)或利尿劑治療
在例外情況下,如果用法用量保持不變,則試驗期間將允許繼續使用下列藥物:
(1) 治療高血壓的利尿劑( thiazide 單一療法或以 thiazide 為基礎的併用療法)和抗高血壓藥(例如 losartan 等)
(2) 治療高脂血症的 Fenofibrates
(3) Salicylates(阿司匹林)
7) 篩選(第 1 次回診) 前 1 週內或 ? 5 倍半衰期內 之 前或計畫接受 mercaptopurine、
azathioprine 或 theophylline 治療,以較長時間為準
8) 對 試驗藥物( IP )( epaminurad 或 febuxostat)或當中任何成分過敏
9) 在篩選( 第 1 次回診)前 4 週內曾接受另一種 試驗藥物( IP )或試驗性裝置的治療,或目前正在參加另一項臨床試驗
10) 懷孕或哺餵母乳的女性
11) 不同意在試驗期間和試驗結束( EOS )後持續 ? 28 天使用醫療可接受避孕方法 *的人
* 避孕方法 ? 子宮內避孕器或子宮內系統植入 、 ? 雙重屏障法 含殺精劑保險
套加上避孕隔膜 、 陰道海綿或子宮帽 )、 ? 手術絕育 輸精管切除術 、 雙側輸卵管結
紮術等)
12) 依據試驗主持人判斷,因其他原因不適合試驗和繼續試驗參與
主要排除條件
篩選的納入條件
1) 在獲得 書面知情同意 的 年齡 ? 19 歲至 ? 75 歲 。
(註:台灣地區因當地成人年齡要求,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含)僅限 20 歲及
以上患者參與。)
2) 有痛風的診斷紀錄,或 ACR EULAR(美國風濕病學會〔 American College of Rheumatology〕/歐洲抗風濕病聯盟〔 European Alliance of Associations for Rheumatology〕) 2015 年痛風分類標準分數 ? 8
3) 能夠且願意主動參與試驗建議之治療性 的 生活 方式 改變 therapeutic lifestyle change
TLC)。
4) 簽署自願參與 試驗 的知情同意書( ICF)
隨機分配的納入條件
1) 第 2 次回診篩選時血清尿酸 sUA 濃度 ? 7.0 mg/dL
2) 第 2 次回診時 ACR/EULAR 2015 年痛風分類標準分數 ? 8不允許符合任何下列條件的受試者參與試驗:
1) 篩選時確認的醫療史或並 存 疾病:
(1) 篩選前 5 年內惡性腫瘤
(2) 泌尿道結石
(3) 臨床重要的過敏反應疾病(過敏性休克等)
(4) 萊希 -尼亨症候群( Lesch-Nyhan syndrome)
(5) 遺傳性問題,例如乳糖不耐症、 Lapp 乳糖酵素缺乏症、或葡萄糖 -乳糖吸收不良等
(6) 缺血性心臟病( 6 個月內不穩定病史,包括急性冠狀動脈症候群和心肌梗塞)或
重度心臟衰竭(*NYHA 第 3、 4 級)
* 紐約心臟協會
(7) 先前或計畫的器官移植接收者
(8) 身體質量指數( Body mass index, BMI)? 40 kg/m2
2) 篩選時確認的並 存 疾病或實驗室檢測異常
(1) 未控制的糖尿病
- HbA1c ? 9 %
(2) 未控制的高血壓
- 收縮壓( Systolic blood pressure, SBP)? 180 mmHg 或舒張壓(diastolic blood pressure, DBP)? 110 mmHg
(3) 未控制的血脂異常
- 總膽固醇 ? 250 mg/dL (空腹至少 8 小時之後)
(4) 天門冬胺酸轉胺?(AST) 和丙胺酸轉胺?(ALT)? 2 × 正常上限 值(ULN)或總膽紅素 ? 1.5×正常上限 值(ULN)
(5) 腎 絲 球過 濾 率 估 算值( eGFR)< 30 mL/min/1.73m2(使用 腎病飲食改進(MDRD)公式)
(6) 未控制的甲狀腺功能異常
- 促甲狀腺激素( Thyroid-stimulating hormone, TSH)? 1.5 × ULN
(7) 篩選時確認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抗原及抗體(HIV Ag/Ab )、 B型肝炎表面抗原( HBs Ag )或 C型肝炎病毒抗體(HCV Ab) 為 陽性 。
(8) 篩選前(第 1 次回診前) 5 年內有藥物和酒精濫用史;或依據 AUDIT-C 問卷評估有酒精依賴
3) 書面知情同意前 2 週之間和隨機分配前(第 3 次回診)不久有痛風發作史
4) 依據試驗主持人判斷,篩選時(第 1 次回診)依據 12 導程 心電圖( ECG )有任何
心血管異常或潛在暴露心血管風險,可能影響試驗
5) 在試驗藥物( IP)給藥(第 3 次回診)前 3 週內之前或計畫接受黃嘌呤氧化? 抑制
劑(XOI )或促 尿酸 排泄 藥 物 的治療
6) 在試驗藥 物 IP)給藥(第 3 次回診)前 2 週內 之 前或計畫接受作用於人類尿酸轉
運蛋白 1 (human uric acid transporter 1 hURAT1)的藥物( indomethacin、 pyrazinamide、fenofibrate、 losartan、 captopril、 salicylates 等)或利尿劑治療
在例外情況下,如果用法用量保持不變,則試驗期間將允許繼續使用下列藥物:
(1) 治療高血壓的利尿劑( thiazide 單一療法或以 thiazide 為基礎的併用療法)和抗高血壓藥(例如 losartan 等)
(2) 治療高脂血症的 Fenofibrates
(3) Salicylates(阿司匹林)
7) 篩選(第 1 次回診) 前 1 週內或 ? 5 倍半衰期內 之 前或計畫接受 mercaptopurine、
azathioprine 或 theophylline 治療,以較長時間為準
8) 對 試驗藥物( IP )( epaminurad 或 febuxostat)或當中任何成分過敏
9) 在篩選( 第 1 次回診)前 4 週內曾接受另一種 試驗藥物( IP )或試驗性裝置的治療,或目前正在參加另一項臨床試驗
10) 懷孕或哺餵母乳的女性
11) 不同意在試驗期間和試驗結束( EOS )後持續 ? 28 天使用醫療可接受避孕方法 *的人
* 避孕方法 ? 子宮內避孕器或子宮內系統植入 、 ? 雙重屏障法 含殺精劑保險
套加上避孕隔膜 、 陰道海綿或子宮帽 )、 ? 手術絕育 輸精管切除術 、 雙側輸卵管結
紮術等)
12) 依據試驗主持人判斷,因其他原因不適合試驗和繼續試驗參與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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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206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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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588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