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1 - 2031-04-21
Phase I/II
召募中6
ICD-10C18.3
結腸肝(彎)曲部惡性腫瘤
ICD-10Z51.12
來院接受抗腫瘤免疫療法
ICD-9153.0
右曲結腸惡性腫瘤
一項評估 Amivantamab 單一療法及併用標準照護化療治療晚期或轉移性大腸直腸癌參與者的開放性第 1b/2 期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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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申請者
嬌生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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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嬌生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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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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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04/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實際收案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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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試驗目的
藥品名稱
主成份
劑型
劑量
評估指標
時間範圍:至多為4年1個月
說明:ORR定義為達到完全反應(CR)或部分反應(PR)參與者的百分比。反應程度由試驗醫師依據固體腫瘤反應評估標準(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rs, RECIST)第1.1 版判定。
-結果測量值:組別Ph1b-D及Ph1b-E: 發生劑量限制毒性(Dose-limiting toxicity, DLT)的參與者人數
時間範圍:至多為4年1個月
說明:將評估發生劑量限制毒性的參與者人數,劑量限制毒性為特定的不良反應且定義為以下任一事件:高度的非血球類毒性或血球類毒性。
-結果測量值:組別Ph1b-D及Ph1b-E: 依照嚴重程度區分發生劑量限制毒性(Dose-limiting toxicity, DLT)的參與者人數
時間範圍:至多為4年1個月
說明:將按照嚴重程度評估發生劑量限制毒性的參與者人數,劑量限制毒性為特定的不良反應且定義為以下任一事件:高度的非血球類毒性或血球類毒性。毒性將根據美國國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術語標準(NCI-CTCAE)第5.0版進行嚴重程度分級。分級為1級:輕度,分級為2級:中度,分級為3級:嚴重,分級為4級:危及生命,分級為5級:與不良事件相關的死亡。
-結果測量值:組別D及E:發生不良事件的參與者人數
時間範圍:至多為4年1個月
說明:不良事件是指參與者在試驗參與期間,發生的任何不利的醫療事件,其不一定與試驗中的藥品/生物製劑有因果關係。不良事件的嚴重程度將根據美國國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術語標準(NCI-CTCAE)第5.0版進行分級。嚴重程度的範圍從第1級(輕度)到第5級(死亡)。分級為1級:輕度,分級為2級:中度,分級為3級:嚴重,分級為4級:危及生命,分級為5級:與不良事件相關的死亡。
-結果測量值:組別D及E:發生實驗室數值異常的參與者人數
時間範圍:至多為4年1個月
說明:將報告發生實驗室數值異常的參與者人數,包含血清生化學、血液學、凝血及尿液分析。
-結果測量值:組別D及E:發生生命徵象異常的參與者人數
時間範圍:至多為4年1個月
說明:將報告發生生命徵象包含體溫、心跳速率、呼吸速率、血壓(收縮壓及舒張壓)、血氧飽和度異常的參與者人數。
-結果測量值:F組:發生不良事件(AE)的受試者人數
時間範圍:最長4年3個月
說明:AE係指臨床試驗受試者所發生的任何不良醫療事件,其不一定與正在試驗的藥物/生物製劑有因果關係。AE嚴重程度將依據NCI-CTCAE第5.0版分級。嚴重度從第1級(輕度)到第5級(死亡)。第1級=輕度,第2級=中度,第3級=嚴重,第4級=危及生命,以及第5級=與不良事件相關的死亡。
-結果測量值:F組:實驗室數值異常的受試者人數
時間範圍:最長4年3個月
說明:將通報包括血清化學、血液學、凝血和尿液分析之實驗室數值異常的受試者人數。
-結果測量值:F組:生命徵象異常的受試者人數
時間範圍:最長4年3個月
說明:將通報包括體溫、心率、呼吸速率與血壓(收縮壓和舒張壓)和血氧濃度之生命徵象異常的受試者人數。
主要納入條件
- 參與者必須曾以組織學或細胞學檢查確認患有無法切除或轉移性結腸或直腸腺癌
- 針對第一期劑量確認組別(Ph1b-D 和 Ph1b-E),參與者必須患有可評估的疾病。針對第 2 期的劑量擴展組別(組別D及組別E),參與者必須患有根據實體腫瘤反應評估標準 (RECIST) 第 1.1 版的可測量疾病。若僅有一個可測量的病灶,可將此病灶用於篩選切片,前提是基期腫瘤評估掃描是在切片的 ?7 天後進行。
- 參與者的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 (ECOG) 體能狀態 (PS) 必須為 0 或 1
- 參與者必須有適合切片的腫瘤病灶,且同意接受試驗計畫書定義的篩選期必要切片
- 具生育能力的女性參與者,在篩選時和第一劑試驗治療 72 小時內的血清驗孕結果必須為陰性,且必須同意在試驗期間進行進一步的血清或尿液驗孕
- 受試者必須患有先前已分析特徵為具野生型Kirsten大鼠肉瘤病毒致癌基因同源物(KRAS)、神經母細胞瘤RAS病毒致癌基因同源物(NRAS)、v-raf鼠肉瘤病毒癌基因同源物B (BRAF)且無Erb-b2受體酪胺酸激酶2/人類表皮生長因子受體2 (ERBB2/HER2)擴增證據的腫瘤。額外的群組特定要求:
• 第2期(Ph2) (A組、B組和C組) Amivantamab單一療法:受試者必須過去曾接受至少2線但不超過3線針對轉移性疾病的全身性治療。受試者必須確診為左側(A組和B組)與右側(C組)大腸直腸癌(CRC),且曾接受或無法耐受標準照護(SoC) fluoropyrimidine、oxaliplatin和irinotecan化療與一類抗血管內皮生長因子(VEGF)治療。A組受試者必須未曾接受抗EGFR治療,B組受試者接受一類抗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治療,C組受試者接受或未接受抗EGFR治療
• Ph 1b劑量確認組別(Ph1b-D組和Ph1b-E組)、Ph2 (D組和E組) Amivantamab+mFOLFOX6/FOLFIRI:受試者必須確診為CRC,且過去曾接受不超過1線針對轉移性疾病的全身性治療。Ph1b-D組/D組:受試者必須未曾接受抗EGFR治療、未曾接受針對轉移性疾病的oxaliplatin化療,並遵照當地法規核准內容和SoC指引有資格接受mFOLFOX6治療。Ph1b-E組/E組:受試者必須未曾接受抗EGFR治療、未曾接受針對轉移性疾病的irinotecan化療,並遵照當地法規核准內容和SoC指引有資格接受FOLFIRI治療。
• Ph2 F組Amivantamab皮下注射(SC) + mFOLFOX6:受試者必須未曾接受右側無法切除或轉移性CRC治療,且遵照當地法規核准內容和SoC指引有資格接受mFOLFOX6治療
- 針對Ph1b-D組、Ph1b-E組和F組的受試者,如臨床上可行,則切片為必要。針對F組,如新採集切片不可行,則庫存組織為必要。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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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3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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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23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