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FIN-CDI-301
2023-01-01 - 2023-01-24
Phase III
終止收納7
ICD-10A09
感染性胃腸炎及大腸炎
ICD-9009.0
感染性大腸炎,腸炎及胃腸炎
一項隨機分配、雙盲、安慰劑對照、第三期試驗,評估單次口服 CP101 用於預防復發性困難梭狀芽孢桿菌 (Clostridioides difficile) 感染的療效、安全性和耐受性 (PRISM4)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Finch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LLC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適應症
復發性困難梭狀芽孢桿菌感染
試驗目的
此項第 3 期試驗的整體目標為:
‧ 評估 CP101 治療相較於安慰劑,使用於曾接受治療之復發性 CDI 成人患者的療效
‧ 評估 CP101 治療相較於安慰劑,使用於曾接受治療之復發性 CDI 成人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藥品名稱
CP101
主成份
Full Spectrum Microbiota (Complete Consortia)
劑型
capsule
劑量
評估指標
A 部分:
主要指標:
- 直到第 8 週為止發生 CDI 復發的參與者比例。
- 直到第 8 週為止的引發不良事件 (TEAE) 發生率。
B 部分:
療效和安全性指標
- 直到第 8 週和第 24 週為止發生 CDI 復發的參與者比例;
- 直到第 8 週和第 24 週為止的 TEAE 和 TESAE 發生率。
主要指標:
- 直到第 8 週為止發生 CDI 復發的參與者比例。
- 直到第 8 週為止的引發不良事件 (TEAE) 發生率。
B 部分:
療效和安全性指標
- 直到第 8 週和第 24 週為止發生 CDI 復發的參與者比例;
- 直到第 8 週和第 24 週為止的 TEAE 和 TESAE 發生率。
主要納入條件
A 部分納入條件(篩選):
1. 在充分解釋試驗後,藉由簽署書面受試者同意書並註明日期自願同意參與的參與者或法定代表。
2. 年滿 18 歲或以上的參與者。
3. 有復發性 CDI 的病史,定義為:
3.1 有 ? 3 次 CDI 事件,其中 2 次事件(含本次事件)發生於過去 6 個月內;或
3.2 若參與者在過去 6 個月內有 2 次 CDI 事件的病史(含本次事件),且年滿 65 歲或以上,則可符合資格。
4. 用於判定資格的 CDI 事件,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4.1-4.4):
4.1 有腹瀉病史(每天 > 3 次未成形糞便)連續 2 天或以上,且臨床上符合CDI。
以及
4.2 對於本次 CDI 事件且在隨機分配前 45 天內,有當地實驗室證實之毒性困難梭狀芽孢桿菌 (C. difficile)(毒素酵素免疫分析法 [EIA] 或聚合?連鎖反應[PCR] 檢測)的糞便檢測陽性結果。
以及
4.3 曾以 SOC CDI 抗生素療程治療最近期的 CDI 事件(10 至 21 天,而確切的持續時間、抗生素類型和劑量由試驗主持人決定)。
以及
4.4 在隨機分配前的 SOC CDI 抗生素治療期間,已證實有適當的臨床反應,定義為在 24 小時內出現 ? 3 次未成形糞便,連續 2 天或以上。
5. 女性(出生時性別)必須符合下列至少一項條件:
5.1 停經後,定義為無月經 ? 1 年;或
5.2 手術絕育:子宮切除術、雙側卵巢切除術或輸卵管結紮;或
5.3 依據第 7.2.9.1 節,自篩選至第 24 個週就診期間,採行禁慾或願意使用適當的避孕措施。
6. 男性(出生時性別)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依據第 7.2.9.1 節,自篩選至第 24 個週就診期間,採行禁慾或願意使用適當的避孕措施。
A 部分隨機分配納入條件(第 1 天)
1. 在隨機分配前為門診患者;
2. 曾以 SOC CDI 抗生素療程治療用於判定資格的 CDI 事件(10 至 21 天,而確切的持續時間、抗生素類型和劑量由試驗主持人決定)。
3. 在隨機分配前的 SOC CDI 抗生素治療期間有適當的臨床反應,定義為在 24 小時內出現 ? 3 次未成形糞便,連續 2 天或以上。
4. 參與者已完成 CDI 抗生素清除期(即停用 SOC CDI 抗生素後至少 4 天,最多 7 天)。
5. 參與者在 CDI 抗生素清除期期間及隨機分配前曾排便至少 1 次。
試驗 B 部分納入條件(篩選):
1. 先前曾納入 A 部分:參與者在試驗 A 部分於接受 CP101 或安慰劑後 8 週?,曾發生試驗期間中央實驗室檢測為陽性之困難梭狀芽孢桿菌 (C. difficile) 相關腹瀉,定義如下:
a) 腹瀉(連續 2 天或更多天在 24 小時內發生 > 3 次未成形糞便)或不符合定義的腹瀉,但試驗主持人在臨床上強烈懷疑有困難梭狀芽孢桿菌 (C. difficile) 相關腹瀉,且醫療監測員已根據試驗圖 8 確認;
以及
b) 依據中央實驗室檢測流程顯示糞便檢體的困難梭狀芽孢桿菌 (C. difficile) 檢測結果為陽性(或在中央實驗室關閉等情有可原的情況下,由當地實驗室檢測為陽性);
以及
c) 參與者曾以 SOC CDI 抗生素療程治療最近期的 CDI 事件(10 至 21 天,而確切的持續時間、抗生素類型和劑量由試驗主持人決定)。
以及
d) 參與者在試驗藥物 (IP) 給藥前的 SOC CDI 抗生素治療期間有適當的臨床反應,定義為在 24 小時內出現 ? 3 次未成形糞便,連續 2 天或以上。
B部分開放性治療納入條件(第 1 天):
在試驗 B 部分的 OLT 之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 OLT 前為門診患者。
2. 曾接受 SOC CDI 抗生素療程,以治療試驗期間中央實驗室顯示為陽性的困難梭狀芽孢桿菌(C. difficile) 相關腹瀉(持續 10 至 21 天,而確切的持續時間、抗生素類型和劑量由試驗主持人決定)。
3. 在 IP 給藥前的 SOC CDI 抗生素治療期間有適當的臨床反應,定義為在 24 小時內出現 ? 3 次未成形糞便,連續 2 天或以上。
4. 參與者已在 SOC CDI 抗生素完整療程後完成 4 至 7 天的清除期。
5. 參與者在 CDI 抗生素清除期期間及 IP 給藥前曾排便至少 1 次。A 部分排除條件(篩選):
1. 在篩選前 28 天內已知有腸病原體(例如:沙門氏菌 (Salmonella)、志賀氏菌(Shigella)、腹瀉性大腸桿菌 (E. coli)、曲狀桿菌 (Campylobacter)、梨形鞭毛蟲(Giardia) 檢測為陽性的糞便檢體。
2. 無法吞服膠囊(例如嚴重噁心、嘔吐、胃輕癱、胃出口阻塞、吞嚥困難和/或慢性吸入病史)。
3. 活動性或疑似腸阻塞、毒性巨結腸症或腸阻塞。
4. 過去或目前診斷患有發炎性腸道疾病(例如:克隆氏症、潰瘍性結腸炎、不確定性結腸炎或顯微鏡下結腸炎)。
5. 近期(篩選前 < 6 個月)診斷出腹瀉為主的大腸激躁症(感染後或與腸道感染無關)。在篩選前 ? 6 個月以腹瀉為主的大腸激躁症參與者,可在確認資格後接受隨機分配。
6. 目前有慢性腹瀉的診斷,在 CDI 前即患有基期腹瀉。這包括但不限於乳糜瀉、膽鹽腹瀉、慢性胰臟炎和短腸症候群。
7. 隨機分配前 12 個月內曾使用 bezlotoxumab (Zinplava?),或曾納入困難梭狀芽孢桿菌 (C. difficile) 疫苗試驗,且參與者在該試驗中接受活性試驗藥物 (IP)。排除對治療分配設盲或狀態未知的參與者。不排除僅接受安慰劑的參與者。
8. 參與 PRISM3 (CDI-001) 或 PRISM-EXT (CP101-CDI-E02),且參與者在該試驗中接受活性IP,或過去任何時候曾接受 CP101。不排除僅接受安慰劑的參與者。
9. 在隨機分配前的 12 個月?,因任何病症而接受糞便移植或其他活性微生物組治療,無論給藥途徑為何。
10. 計畫在隨機分配前 8 週或隨機分配後 8 週期間,為活動性惡性腫瘤展開任何全身性癌症治療(例如:化療、放射治療、生物製劑、免疫療法、其他)。為惡性腫瘤接受維持治療的參與者可在確認資格後接受隨機分配。註:僅接受荷爾蒙療法的參與者符合資格。
11. 已知患有原發性或繼發性免疫缺陷,包括但不限於免疫球蛋白 A (IgA) 缺陷、常見變異型免疫缺陷、重度複合型免疫缺陷,或人類免疫缺陷病毒/後天免疫缺陷症候群。
12. 有實體器官移植或幹細胞移植的病史。
13. 在隨機分配前 8 週期間,或計畫於隨機分配後 8 週期間,在試驗主持人決定下針對任何病症開始使用全身性免疫抑制劑或調升其劑量。範例可能包括但不限於口服或經靜脈給予的皮質類固醇藥劑、cyclosporine、tacrolimus 或腫瘤壞死因子抑制劑。接受穩定低劑量全身性免疫抑制劑或短療程(< 2 週)的參與者,可在確認資格後接受隨機分配。
14. 在篩選前 60 天?進行重大腹腔手術(例如腸切除術)(排除闌尾切除術或膽囊切除術)及/或預定在試驗期間進行侵入性手術/住院。
15. 曾接受全結腸切除術或迴腸造口手術。
16. 在篩選期間因任何病症(CDI 除外)使用全身性抗生素,或預期在試驗期間在隨機分配後針對 CDI 以外的任何病症使用全身性抗生素持續 8 週。這包括在試驗期間接受已知需要抗生素預防性治療(例如:選擇性手術程序或需要預防性抗生素的牙科程序)之醫療程序的參與者。
17. 由試驗主持人判定當前有藥物、化學物質或酒精依賴。
18. 在隨機分配(第 1 天)前最後一劑 30 天或 5 個半衰期內,或在試驗期間的任何時候,納入任何其他試驗性藥物、器材或觀察性試驗。
19. 懷孕、哺乳中或計畫在試驗期間懷孕。
20. 篩選時有臨床上顯著的不正常實驗室數值,包括但不限於白血球計數 > 15 × 10^9/L、絕對
嗜中性白血球計數 < 1 × 10^9 顆嗜中性白血球/L,或在試驗主持人酌情判斷下實驗室證據顯示患有急性腎臟損傷。
21. 篩選鼻腔聚合?連鎖反應 (PCR) 檢測為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 2 型 (SARS-CoV2) 陽性。
22. 任何急性、慢性或不穩定的醫療共病症、精神、社會或其他情形,依據試驗主持人的意見可能干擾試驗遵從性、完成或對試驗結果/安全性的準確評估。範例包括但不限於急性心肌梗塞、急性中風、失償性鬱血性心臟衰竭或失償性肝臟疾病。
23. 預期餘命 < 24 週。
24. 根據試驗主持人的判斷,在先前暴露於相似化合物期間已知對 CP101 或其製劑的任何成分過敏,或曾有嚴重不良反應或其他常見藥物類別作用。
B 部分排除條件(篩選):
1. 新發生的任何急性、慢性或不穩定的醫療共病症、精神、社會或其他情形,依據試驗主持人的意見可能干擾試驗遵從性、完成或對試驗結果/安全性的準確評估。範例包括但不限於急性心肌梗塞、急性中風、失償性鬱血性心臟衰竭和失償性肝臟疾病。
2. 懷孕、哺乳中或計畫在試驗期間懷孕。
3. 篩選時鼻腔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 2 型 (SARS-CoV-2) PCR 檢測結果為陽性,且參與者表現出試驗主持人認為可能干擾試驗遵從性、完成或正確評估試驗結果/安全性的症狀。
1. 在充分解釋試驗後,藉由簽署書面受試者同意書並註明日期自願同意參與的參與者或法定代表。
2. 年滿 18 歲或以上的參與者。
3. 有復發性 CDI 的病史,定義為:
3.1 有 ? 3 次 CDI 事件,其中 2 次事件(含本次事件)發生於過去 6 個月內;或
3.2 若參與者在過去 6 個月內有 2 次 CDI 事件的病史(含本次事件),且年滿 65 歲或以上,則可符合資格。
4. 用於判定資格的 CDI 事件,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4.1-4.4):
4.1 有腹瀉病史(每天 > 3 次未成形糞便)連續 2 天或以上,且臨床上符合CDI。
以及
4.2 對於本次 CDI 事件且在隨機分配前 45 天內,有當地實驗室證實之毒性困難梭狀芽孢桿菌 (C. difficile)(毒素酵素免疫分析法 [EIA] 或聚合?連鎖反應[PCR] 檢測)的糞便檢測陽性結果。
以及
4.3 曾以 SOC CDI 抗生素療程治療最近期的 CDI 事件(10 至 21 天,而確切的持續時間、抗生素類型和劑量由試驗主持人決定)。
以及
4.4 在隨機分配前的 SOC CDI 抗生素治療期間,已證實有適當的臨床反應,定義為在 24 小時內出現 ? 3 次未成形糞便,連續 2 天或以上。
5. 女性(出生時性別)必須符合下列至少一項條件:
5.1 停經後,定義為無月經 ? 1 年;或
5.2 手術絕育:子宮切除術、雙側卵巢切除術或輸卵管結紮;或
5.3 依據第 7.2.9.1 節,自篩選至第 24 個週就診期間,採行禁慾或願意使用適當的避孕措施。
6. 男性(出生時性別)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依據第 7.2.9.1 節,自篩選至第 24 個週就診期間,採行禁慾或願意使用適當的避孕措施。
A 部分隨機分配納入條件(第 1 天)
1. 在隨機分配前為門診患者;
2. 曾以 SOC CDI 抗生素療程治療用於判定資格的 CDI 事件(10 至 21 天,而確切的持續時間、抗生素類型和劑量由試驗主持人決定)。
3. 在隨機分配前的 SOC CDI 抗生素治療期間有適當的臨床反應,定義為在 24 小時內出現 ? 3 次未成形糞便,連續 2 天或以上。
4. 參與者已完成 CDI 抗生素清除期(即停用 SOC CDI 抗生素後至少 4 天,最多 7 天)。
5. 參與者在 CDI 抗生素清除期期間及隨機分配前曾排便至少 1 次。
試驗 B 部分納入條件(篩選):
1. 先前曾納入 A 部分:參與者在試驗 A 部分於接受 CP101 或安慰劑後 8 週?,曾發生試驗期間中央實驗室檢測為陽性之困難梭狀芽孢桿菌 (C. difficile) 相關腹瀉,定義如下:
a) 腹瀉(連續 2 天或更多天在 24 小時內發生 > 3 次未成形糞便)或不符合定義的腹瀉,但試驗主持人在臨床上強烈懷疑有困難梭狀芽孢桿菌 (C. difficile) 相關腹瀉,且醫療監測員已根據試驗圖 8 確認;
以及
b) 依據中央實驗室檢測流程顯示糞便檢體的困難梭狀芽孢桿菌 (C. difficile) 檢測結果為陽性(或在中央實驗室關閉等情有可原的情況下,由當地實驗室檢測為陽性);
以及
c) 參與者曾以 SOC CDI 抗生素療程治療最近期的 CDI 事件(10 至 21 天,而確切的持續時間、抗生素類型和劑量由試驗主持人決定)。
以及
d) 參與者在試驗藥物 (IP) 給藥前的 SOC CDI 抗生素治療期間有適當的臨床反應,定義為在 24 小時內出現 ? 3 次未成形糞便,連續 2 天或以上。
B部分開放性治療納入條件(第 1 天):
在試驗 B 部分的 OLT 之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 OLT 前為門診患者。
2. 曾接受 SOC CDI 抗生素療程,以治療試驗期間中央實驗室顯示為陽性的困難梭狀芽孢桿菌(C. difficile) 相關腹瀉(持續 10 至 21 天,而確切的持續時間、抗生素類型和劑量由試驗主持人決定)。
3. 在 IP 給藥前的 SOC CDI 抗生素治療期間有適當的臨床反應,定義為在 24 小時內出現 ? 3 次未成形糞便,連續 2 天或以上。
4. 參與者已在 SOC CDI 抗生素完整療程後完成 4 至 7 天的清除期。
5. 參與者在 CDI 抗生素清除期期間及 IP 給藥前曾排便至少 1 次。A 部分排除條件(篩選):
1. 在篩選前 28 天內已知有腸病原體(例如:沙門氏菌 (Salmonella)、志賀氏菌(Shigella)、腹瀉性大腸桿菌 (E. coli)、曲狀桿菌 (Campylobacter)、梨形鞭毛蟲(Giardia) 檢測為陽性的糞便檢體。
2. 無法吞服膠囊(例如嚴重噁心、嘔吐、胃輕癱、胃出口阻塞、吞嚥困難和/或慢性吸入病史)。
3. 活動性或疑似腸阻塞、毒性巨結腸症或腸阻塞。
4. 過去或目前診斷患有發炎性腸道疾病(例如:克隆氏症、潰瘍性結腸炎、不確定性結腸炎或顯微鏡下結腸炎)。
5. 近期(篩選前 < 6 個月)診斷出腹瀉為主的大腸激躁症(感染後或與腸道感染無關)。在篩選前 ? 6 個月以腹瀉為主的大腸激躁症參與者,可在確認資格後接受隨機分配。
6. 目前有慢性腹瀉的診斷,在 CDI 前即患有基期腹瀉。這包括但不限於乳糜瀉、膽鹽腹瀉、慢性胰臟炎和短腸症候群。
7. 隨機分配前 12 個月內曾使用 bezlotoxumab (Zinplava?),或曾納入困難梭狀芽孢桿菌 (C. difficile) 疫苗試驗,且參與者在該試驗中接受活性試驗藥物 (IP)。排除對治療分配設盲或狀態未知的參與者。不排除僅接受安慰劑的參與者。
8. 參與 PRISM3 (CDI-001) 或 PRISM-EXT (CP101-CDI-E02),且參與者在該試驗中接受活性IP,或過去任何時候曾接受 CP101。不排除僅接受安慰劑的參與者。
9. 在隨機分配前的 12 個月?,因任何病症而接受糞便移植或其他活性微生物組治療,無論給藥途徑為何。
10. 計畫在隨機分配前 8 週或隨機分配後 8 週期間,為活動性惡性腫瘤展開任何全身性癌症治療(例如:化療、放射治療、生物製劑、免疫療法、其他)。為惡性腫瘤接受維持治療的參與者可在確認資格後接受隨機分配。註:僅接受荷爾蒙療法的參與者符合資格。
11. 已知患有原發性或繼發性免疫缺陷,包括但不限於免疫球蛋白 A (IgA) 缺陷、常見變異型免疫缺陷、重度複合型免疫缺陷,或人類免疫缺陷病毒/後天免疫缺陷症候群。
12. 有實體器官移植或幹細胞移植的病史。
13. 在隨機分配前 8 週期間,或計畫於隨機分配後 8 週期間,在試驗主持人決定下針對任何病症開始使用全身性免疫抑制劑或調升其劑量。範例可能包括但不限於口服或經靜脈給予的皮質類固醇藥劑、cyclosporine、tacrolimus 或腫瘤壞死因子抑制劑。接受穩定低劑量全身性免疫抑制劑或短療程(< 2 週)的參與者,可在確認資格後接受隨機分配。
14. 在篩選前 60 天?進行重大腹腔手術(例如腸切除術)(排除闌尾切除術或膽囊切除術)及/或預定在試驗期間進行侵入性手術/住院。
15. 曾接受全結腸切除術或迴腸造口手術。
16. 在篩選期間因任何病症(CDI 除外)使用全身性抗生素,或預期在試驗期間在隨機分配後針對 CDI 以外的任何病症使用全身性抗生素持續 8 週。這包括在試驗期間接受已知需要抗生素預防性治療(例如:選擇性手術程序或需要預防性抗生素的牙科程序)之醫療程序的參與者。
17. 由試驗主持人判定當前有藥物、化學物質或酒精依賴。
18. 在隨機分配(第 1 天)前最後一劑 30 天或 5 個半衰期內,或在試驗期間的任何時候,納入任何其他試驗性藥物、器材或觀察性試驗。
19. 懷孕、哺乳中或計畫在試驗期間懷孕。
20. 篩選時有臨床上顯著的不正常實驗室數值,包括但不限於白血球計數 > 15 × 10^9/L、絕對
嗜中性白血球計數 < 1 × 10^9 顆嗜中性白血球/L,或在試驗主持人酌情判斷下實驗室證據顯示患有急性腎臟損傷。
21. 篩選鼻腔聚合?連鎖反應 (PCR) 檢測為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 2 型 (SARS-CoV2) 陽性。
22. 任何急性、慢性或不穩定的醫療共病症、精神、社會或其他情形,依據試驗主持人的意見可能干擾試驗遵從性、完成或對試驗結果/安全性的準確評估。範例包括但不限於急性心肌梗塞、急性中風、失償性鬱血性心臟衰竭或失償性肝臟疾病。
23. 預期餘命 < 24 週。
24. 根據試驗主持人的判斷,在先前暴露於相似化合物期間已知對 CP101 或其製劑的任何成分過敏,或曾有嚴重不良反應或其他常見藥物類別作用。
B 部分排除條件(篩選):
1. 新發生的任何急性、慢性或不穩定的醫療共病症、精神、社會或其他情形,依據試驗主持人的意見可能干擾試驗遵從性、完成或對試驗結果/安全性的準確評估。範例包括但不限於急性心肌梗塞、急性中風、失償性鬱血性心臟衰竭和失償性肝臟疾病。
2. 懷孕、哺乳中或計畫在試驗期間懷孕。
3. 篩選時鼻腔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 2 型 (SARS-CoV-2) PCR 檢測結果為陽性,且參與者表現出試驗主持人認為可能干擾試驗遵從性、完成或正確評估試驗結果/安全性的症狀。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28 人
-
全球人數
324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