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1 - 2018-12-31
Phase III
終止收納13
試驗已結束1
ICD-10I63.40
源於未明示腦動脈栓塞之腦梗塞
ICD-10I63.411
源於右側中大腦動脈栓塞之腦梗塞
ICD-10I63.412
源於左側中大腦動脈栓塞之腦梗塞
ICD-10I63.419
源於未明示側性中大腦動脈栓塞之腦梗塞
ICD-10I63.421
源於右側前大腦動脈栓塞之腦梗塞
ICD-10I63.422
源於左側前大腦動脈栓塞之腦梗塞
ICD-10I63.429
源於未明示側性前大腦動脈栓塞之腦梗塞
ICD-10I63.431
源於右側後大腦動脈栓塞之腦梗塞
ICD-10I63.432
源於左側後大腦動脈栓塞之腦梗塞
ICD-10I63.439
源於未明示側性後大腦動脈栓塞之腦梗塞
ICD-10I63.441
源於右側小腦動脈栓塞之腦梗塞
ICD-10I63.442
源於左側小腦動脈栓塞之腦梗塞
ICD-10I63.449
源於未明示側性小腦動脈栓塞之腦梗塞
ICD-10I63.49
源於其他腦動脈栓塞之腦梗塞
ICD-9434.11
伴有腦梗塞之腦栓塞症
一項隨機分配、雙盲評估試驗,比較口服凝血酶抑制劑dabigatran etexilate(110 mg或150 mg、口服b.i.d.)與acetylsalicylic acid(乙醯水楊酸100 mg q.d.)用於預防病因未決之栓塞性中風患者發生繼發性中風的療效與安全性(RESPECT ESUS)
-
試驗申請者
台灣百靈佳殷格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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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台灣百靈佳殷格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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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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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實際收案人數
3 試驗已結束
適應症
試驗目的
藥品名稱
主成份
劑型
劑量
評估指標
�P 第一次中風復發時間(缺血性、出血性或病因不明)
次要療效指標(事件發生時間)
重要次要療效指標
�P 缺血性中風
�P 非致命性中風、非致命性心肌梗塞(MI)以及心血管死亡綜合指標
其他次要療效指標(事件發生時間)
�P 致殘性中風(改良Rankin量表≧4,於中風復發後3個月進行評估)
�P 所有原因死亡
進一步療效指標(所有事件發生指標,除MoCA外):
�P 心血管死亡
�P 出血性中風
�P 短暫性缺血發作(TIA)
�P 全身性栓塞(SE)
�P 心肌梗塞
�P 靜脈血栓栓塞(即DVT或及/或PE)
�P 心血管原因住院
�P 中風復發或SE(綜合)
�P 中風復發或死亡(綜合)
�P 依致殘性中風的綜合臨床指標進行測量的臨床淨效益(NCB)(改良Rankin量表≧4,於中風復發後3個月進行評估)、危及生命的出血、VTE(即DVT及/或PE)、MI以及心血管死亡
�P MI、缺血性中風、心血管死亡、靜脈血栓栓塞或心血管原因住院等綜合指標
�P 第2年時(或之後)所有仍在服用試驗藥物之患者的認知狀態自第1次回診至治療結束(EoT)出現變化,以蒙特利爾認知評估(MoCA)問卷進行評估。
主要納入條件
1. 年齡≥ 60歲
或:
年齡介於20-59歲之間且另外具備下列至少一項中風風險因子:
a) 過去6個月內罹患輕度至中度心臟衰竭,亦即NYHA(紐約心臟學會功能分 紐約心臟學會功能分 類)等級≤ 3且左心室射出率≤ 40%,並經心臟超音波、放射性核素或顯影劑心血管造影等證實
b) 糖尿病(第1型或第2型)
c) 需接受降血壓藥物治療的高血壓
d) 未計畫進行介入性閉塞的開放性卵圓孔
e) 過去曾發生過中風或暫時性腦缺血發作(TIA)(指標性中風前)
f) CHA2DS2-VASc分數≥ 3
2. a) 利用神經影像學(腦部CT(電腦斷層)或MRI MRI(核磁共振造影 ))可見之缺血性中風。可見性中風為非腔隙性腦梗塞,如皮質或若僅影響皮質下部位,則最大直徑>1.5 cm(>2.0 cm,若以MRI MRI(核磁共振造影 )擴散權重影像進行測量)。腦部CT(電腦斷層)檢查,通常必須在中風發生超過24-48小時後進行。腔隙性腦中風( lacunar stroke)的定義請參閱排除條件21。
b) 指標的中風必須發生在:
a. 隨機分配前最多3個月(隨機分配時mRS≤3)
或
b. 隨機分配前最多6個月(隨機分配時mRS≤3),年齡≥ 60歲且額外具備至少一項中風復發風險因子(請見納入條件1下方的中風風險因子a -f)的特定族群。
3. 動脈造影或頸部超音波加TCD(經顱都卜勒超音波)未發現顱外或顱內動脈粥狀硬化且供應急性缺血部位的動脈出現≥ 50%腔隙性狹窄。
4. 根據≥ 20小時的心臟監測搭配自動節律偵測結果,未出現心房顫動( AF )發作時間> 6分鐘(20小時內,單次發作或多次發作累積時間)。
5.患者必須根據國際醫療法規協和會( ICH)的優良臨床試驗準則( GCP)規範以及當地法律及/或法規簽署 知情同意
排除條件
患者不得符合任何排除條件:
1. 隨機分配時改良Rankin量表4或無法吞嚥藥物。
2. 心源性栓塞性栓塞重大風險,例如:
a. 心腔內血栓,證據為經胸前或經食道心臟超音波、
b. 陣發性、持續性或永久性心房顫動( AF )、
c. 心房撲動、
d. 人工心臟瓣膜(二尖瓣或主動脈瓣、人造生物性或機械性)、
e. 心房粘液瘤、
f. 其他心臟腫瘤、
g. 中度或重度二尖瓣狹窄、
h. 近期(< 4週)心肌梗塞(MI)、
i. 瓣膜贅生物,或
j. 感染性心內膜炎。
3. 根據主持人判斷,任何需使用抗凝血劑作為治療的適應症。
4. 心房顫動( AF )病史(除非為可逆性原因所造成,例如甲狀腺功能亢進症或大量飲酒,並且已永久痊癒)。
5. 其他特定中風致病原因(亦即腦動脈炎或動脈剝離、有預兆的偏頭痛/血管痙攣、藥物濫用。
6. 經合乎標準的神經影像學檢查確診之原發性顱內出血
7. 與出血風險增加有關的狀況,例如:
a) 過去一個月內曾動過重大手術(其中若已超過一個月,患者可能符合資格)
b) 未來3個月內預計進行重大手術或介入治療
c) 眼內、脊椎、腹膜後或非創傷性關節內出血病史,除非根據主持人判斷造成原因已永久排除或解決(例如手術)
d) 過去六個月內曾發生胃腸出血,除非根據主持人判斷造成原因已永久排除或解決(例如手術),或過去30天內經內視鏡檢查證實罹患胃十二指腸潰瘍疾病
e) 出血性疾病或出血傾向,例如血小板減少症病史或篩選時血小板計數<100,000/ ml、溫韋伯氏疾病 、A型或B型血友病或其他遺傳性出血疾病、手術/介入治療後長時間出血病史。
f) 隨機分配參與試驗前48小時內曾使用纖維蛋白溶解劑
g) 無法控制的高血壓收縮壓(SBP)>180mmHg且/或舒張壓(DBP)>100 mmHg
h) 任何顱內動脈瘤病史(除非在參加試驗至少一年前,已進行夾手術(clipping)或血管內栓塞 (coiling)手術永久消除動脈瘤)
8. 經試驗主持人判斷有症狀之非創傷性顱內出血疾病史並伴隨有復發的風險。
9. 篩選時腎功能不全伴隨預估肌酸酐清除速率(CrCl)(以Cockcroft-Gault公式計算)<30mL/min,或主持人預期試驗期間CrCl可能低於30mL/min。
10. 對試驗藥物dabigatran etexilate(DE)或 acetylsalicylic acid (ASA) ,或者已知禁忌使用此兩種藥物。
11. 第1次回診時已知併發疾病(亦即除指標性ESUS中風外)需接受乙醯水楊酸 (Acetylsalicylic acid, ASA)(試驗贊助商提供冠狀動脈疾病患者之選擇性併用藥物不在此限)、clopidogrel、dipyridamole、dipyridamole+ASA、prasugrel、ticagrelor或ticlopidine治療,已知隨機分配後需接受連續雙重抗血小板治療。
12. 已知需接受methotrexate ≥15mg/週、全身性ketoconazole、itraconazole、posaconazole、cyclosporine、tacrolimus、dronedarone、rifampicin、phenytoin、carbamazepine、貫葉連翹或任何細胞毒性/骨髓抑制治療。
13. 根據主持人判斷,罹患可能導致試驗介入治療不良反應風險增加的併發疾病或平均壽命< 6個月(因任何原因)。
14. 任何近期惡性腫瘤或放射線治療(≤ 6個月),完全切除之基底細胞癌不在此限。
15. 停經前女性(提供知情同意前的最後一次月經≤ 1年)且:
o 正在哺乳或懷孕、
或
o 具生育能力且未採取可接受的避孕方式,或試驗期間將不繼續使用此避孕方法以及/或不同意遵守本計畫書規定之懷孕檢測者。
可接受的避孕方法請參閱本受試者同意書第五節有關懷孕的章節。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須願意且同意使用低失敗率(根據ICH M3 (R2) (R15-5904),在持續及正確使用下,低於每年1%的高度有效避孕方法。
16. 在篩選前14天內曾參與另一項試驗的受試者或在篩選時仍殘存另一種研究產品之殘餘效果的受試者。惟參與純粹觀察性質之研究的受試者則無須被排除。
17. 試驗主持人認為在試驗期間或試驗結束時,追蹤需求之可靠度不足的受試者(例如,無法定時服藥者)。
18. 試驗主持人認為會導致受試者無法安全參與試驗的任何狀況,例如,會干擾評估結果的其他神經學狀況(例如,嚴重失智、高度摔跤傾向使試驗主持人判斷病人出血的可能風險,高於試驗藥物的可能益處)
19. 活動性肝病,經下列至少一項指標證實:
a) 過去且持續丙胺酸轉胺酶(ALT(SGPT))或天門冬胺酸轉胺酶(AST(SGOT))或鹼性磷酸酶(AP)>3 倍正常上限值(ULN)
及/或
b) 已知罹患活動性C型肝炎(證據為以具敏感性聚合酶鏈反應(PCR)檢定法,例如Roche Monitor or Bayer TMA檢定法,測得陽性C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檢定結果)
c) 已知罹患活動性B型肝炎(HBs抗原+或抗HBc IgM+)
及/或
d) 已知罹患活動性A型肝炎
20. 重度葡萄糖 -6-磷酸鹽去氫酶缺乏症
21. 腔隙性腦中風 (Lacunar stroke)。只在腦部深處存有小動脈 。只在腦部深處存有小動脈之區域發生侷限範圍的腔隙性腦梗塞,而大腦與小腦皮質無此類腔隙性腦梗塞。此類腦梗塞在腦部電斷層與磁共振影像上的最大直徑為小於 1.5 cm ,或在進行磁共振造影擴散序列 (MRI diffusion sequences) 測量時為小於2.0 cm 。在數項病理學研究顯示,此類腦梗塞最常發現豆狀核(lenticular nucleus)、丘腦 (thalamus)、中央白質區 (central white matter) 、內囊(internal capsule)、半卵圓中心 (centrum ovale)、胼胝體 (corpus callosum)、腦橋底部(basis pontis),以及較罕見在小腦(cerebellum) 、中腦 (midbrain)。若梗塞位置於腦幹背側(Dorsal of the brainstem)、周邊(非深層穿透)動脈區 (territory of circumferential (territory of circumferential,rather than deep penetrating)且最大直徑小於 1.5 cm 或在磁共振造影擴散序列上測量時為小於 2.0 cm ,則不屬於腔隙性腦梗塞(註:腔隙性中風病史並非排除條件)。
主要排除條件
1.Modified Rankin Scale ≥ 4 或無法吞嚥
2.心源性栓塞性重大風險:
心腔內血栓
陣發性、持續性或永久性心房顫動
心房撲動
人工心臟瓣膜
心房黏液瘤
其他心臟腫瘤
中度或重度二尖辦狹窄
近期(<4週)MI
瓣膜贅生物
感染性心內膜炎
3. 需要使用抗凝血劑的疾患
4. 心房顫動病史
5. 與出血風險有關的狀況
6. 腎功能不全; CrCL<30mL/min
7. 惡性腫瘤、G-6PD
8. 活動性肝病,GOT、GPT大於正常3倍
9. Lacunar stroke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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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13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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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600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