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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PRN1008-012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3762265

2019-01-23 - 2022-12-30

Phase III

召募中3

ICD-10L10.0

尋常性天疱瘡

ICD-10L10.1

增殖性天疱瘡

ICD-10L10.2

落葉性天疱瘡

ICD-10L10.3

巴西天疱瘡

ICD-10L10.4

紅斑性天疱瘡

ICD-10L10.5

藥物導致之天疱瘡

ICD-10L10.81

腫瘤伴生性天疱瘡

ICD-10L10.89

其他天疱瘡

ICD-10L10.9

天疱瘡

ICD-9694.4

天疱瘡

針對中度至嚴重的天皰瘡,進行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多中心試驗以評估口服 BTK 抑制劑 PRN1008 的療效與安全性

  • 試驗申請者

    諾佛葛生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Principia Biopharma Inc.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李志宏 皮膚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賴寧生 皮膚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朱家瑜 皮膚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天皰瘡

試驗目的

療效目標 - 為以低至零的口服皮質類固醇 (CS) 劑量以及量化疾病活動的病程,評估 PRN1008 達到長期 CR(完全緩解期)的療效。 - 評估 PRN1008 減低 CS 用量和不良反應的能力 - 評估達到特定臨床評估指標所需的時間 - 評估 CR(完全緩解期)是否持續更長時間 安全性目標 -評估 PRN1008 安全性 -評估各潛在 CS 相關不良反應事件的不同之處 藥物動力學 (PK) / 藥效學 (PD) 目標 -評估 PRN1008 受試者群體的藥物動力學 (PK) -評估 PRN1008 在抗橋粒芯糖蛋白 (anti-dsg) 抗體效價(抗橋粒芯 糖蛋白 1 和 3)的藥效動力學 (PD) 效應

藥品名稱

PRN1008

主成份

PRN1008

劑型

Oral

劑量

400

評估指標

主要療效評估指標
第 ≤ 29 週到第 37 週期間,每天使用 ≤ 5 毫克的 CS 劑量達到 CR 的病患比例

次關鍵療效評估指標
• 前 36 週(至第 37 週)累積的 CS 劑量。
• CR 事件開始的時間通常用來定義病患成功達成主要評估指標
• 第 ≤ 29 週到第 37 週期間,每天使用 ≤ 10 毫克的 CS 劑量達到 CR 的病患比例

主要納入條件

符合以下所有條件的病患可參與本研究:

1. 20 到80 歲的男性或女性病患,罹患中度至嚴重,新近確診或復發的尋常型天皰瘡(PV)或
落葉型天皰瘡(PF),臨床表現和組織病理學與PV 或PF 一致。
2. 游離抗橋粒芯糖蛋白1 或3 (anti-dsg1 or 3)之自體抗體效價為陽性。
3. PDAI 評分至少9 分的復發病患(在篩選前> 6 個月確診)或至少15 分的新近確診病患(在
篩選前≤ 6 個月確診)。
4. 身體質量指數(BMI) > 17.5。
5. 血液學、肝腎功能良好(絕對嗜中性白血球計數≥ 1.5 × 109/L、 血紅素(Hgb) > 9 g/dL、血
小板計數≥ 100 × 109/L、天門冬胺酸轉胺酶(AST)和/或丙胺酸轉胺酶(ALT) ≤ 1.5 × 正常值上
限(ULN)、白蛋白≥ 3 g/dL、肌酸酐≤ 1.5 × ULN。
6. 具生育能力女性病患,必須同意於試驗期間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例如:抑制排卵的荷爾
蒙避孕法、子宮內避孕器、子宮內荷爾蒙緩釋系統、輸卵管結紮、伴侶 結紮或保險套)。
除非已施行外科結紮手術,停經後女性將進行濾泡刺激素(FSH) 檢驗,以確認進入更年期。
7. 有能力提供書面知情同意書並同意試驗評估排程表。

主要排除條件

受試者排除條件

符合以下狀況之一的病患,不得參與本試驗:
1. 疑似罹患伴腫瘤天皰瘡或其他型式,但非尋常型天皰瘡或落葉型天皰瘡的天皰瘡。
2. 之前曾使用布魯頓氏酪胺酸蛋白激酶(BTK)抑制劑。
3. 懷孕或哺乳期女性。
4. 心電圖(ECG)發現用心律校正過的 QTc 數值 > 450 msec(男性)或 > 470 msec(女性)、
心房纖維顫動控制不良(例如病患已出現症狀或心電圖顯示心室速率超過每分鐘 100
次),或其他臨床上的明顯異常現象。
5. 除了可以手術切除的非黑色素瘤皮膚癌或子宮頸原位癌外,試驗第1 天前5 年內曾罹患任
何類型的惡性腫瘤。
6. 使用免疫反應調節劑作為合併藥物,並經過以下廓清期:A) 在篩選前至少2 週停藥:
mycophenolate mofetil、azathioprine、methotrexate、cyclosporine、dapsone、intravenous
immunoglobulin (IVIG)、Kinaret (anakinra)、Enbrel (etanercept) 或以上排除條件未提及的任
何免疫抑制劑;B) 篩選期前12 週:Remicade (infliximab)、Humira (adalimumab)、Simponi
(golimumab)、Orencia (abatercept)、Actemra (tocilizumab)、Cimzia (certolizumab)、Cosentyx
(secukinumab)、plasmapheresis;C) 篩選期前6 個月(或更短,若有因使用 anti-CD20 藥物
之而使得B 細胞重組之紀錄):antiCD20 藥物如莫須瘤® (Rituximab)、ofatumumab、其他長效生物製劑。
7. 3 天內曾使用質子幫浦阻斷劑藥物如omeprazole 和esomeprazole(第1 天前將病患的藥改
成H2 受體阻斷劑則可接受) 。
8. 於第1 天的3 天或5 個半衰期內(以較長的時間為準),與已知為強力至中度的CYP3A 誘
導劑或抑制劑併用。
9. 於第1 天的3 天或5 個半衰期內(以較長的時間為準)以及試驗剩餘的時間,使用治療指
數窄的CYP3A- 敏感基質藥物,包括但不限於 alfentanil、astemizole、cisapride、
cyclosporine、dihydroergotamine、ergotamine、fentanyl、pimozide、quinidine、 sirolimus、
tacrolimus 或terfenadine。
10. 於第1 天前的30 天內或個別之半衰期至少5 倍的時間內(以較長的時間為準),曾接受任
何試驗藥物(或目前正使用試驗裝置)。
11. 過去12 個月內有濫用藥物的記錄。
12. 酗酒或飲酒過量,定義為常態飲酒量超過約每日3 杯標準飲酒量。
13. 頑抗型噁心和嘔吐、吸收不良、體外膽道引流或大腸切除等導致PRN1008/安慰劑無法充份
吸收的狀況。
14. 於第1 天前的4 週內,捐血或血製品達一單位或更多。
15. 實體器官移植的病史。
16.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B 型肝炎(與疫苗接種無關的表面和核心抗體,表面抗原)或C
型肝炎(以C 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檢測所確認之C 型肝炎病毒抗體)的篩檢呈陽性反應。
17. 結核菌感染GAMA 干擾素診斷試驗(IGRA)(例如QuantiFERON® -TB Gold 或Tspot TB® 篩
檢)的篩檢呈陽性反應。除非,以下所有3 個條件均為真:
a. 胸部X 光檢查未顯示開放性結核(TB)的證據
b. 沒有肺部及/或肺外結核病的臨床症狀
c. 接受至少6 個月的結核病預防性療程的文件紀錄
18. 嚴重感染的病史,需要接受靜脈注射治療,並可能復發。
19. 於第1 天前的28 天內,接種活菌疫苗或計劃在試驗期間接種該疫苗。
20. 試驗主持人認為任何可能干擾病患安全、試驗評估及/或試驗程序的其他臨床上重大疾病、
病症或病史。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20 人

  • 全球人數

    12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