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ATB200-07
試驗已結束
2020-01-01 - 2027-12-31
Phase III
尚未開始1
ICD-10E74.00
肝糖儲藏疾病
ICD-10E74.01
von Gierke氏疾病
ICD-10E74.02
龐培(Pompe)氏疾病
ICD-10E74.03
Cori氏疾病
ICD-10E74.04
麥克阿德(McArdle)氏疾病
ICD-10E74.09
其他肝糖儲藏疾病
ICD-10E74.4
丙酮酸代謝及葡萄糖新生疾患
ICD-9271.0
糖原質(肝糖)病
一項第3期開放標記的延伸性試驗,評估晚發性龐貝氏症成人受試者接受靜脈給予 ATB200 合併口服 AT2221之長期安全性及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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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申請者
美捷國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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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美捷國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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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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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04/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尚未開始
適應症
晚發性龐貝氏症
試驗目的
主要目的
本試驗之主要目的為評估合併使用ATB200/AT2221的長期安全性及耐受性
次要目的
本試驗之次要目的如下:
• 評估併用ATB200/AT2221對於行走功能的長期療效,測量方法為 6 分鐘行走測試(6MWT)
• 評估併用ATB200/AT2221對於肺功能的長期療效,測量方法為坐姿用力肺活量(FVC) (預估值%)
• 評估併用ATB200/AT2221對於肌力的長期療效
• 評估併用ATB200/AT2221對於健康相關之病患報告結果的長期療效
• 評估併用ATB200/AT2221對於運動功能的長期療效
• 經由醫師和受試者評估之整體臨床印象,評估併用ATB200/AT2221對於的長期療效
• 使用坐姿用力肺活量(FVC) (預估值%)以外的方法,評估併用ATB200/AT2221對於肺功能的長期療效
• 評估併用ATB200/AT2221對於肌肉傷害和疾病受質等生物標記的長期影響
• 評估併用ATB200/AT2221的免疫原性
• 針對日本試驗中心之受試者,使用特徵胜肽量測血漿總酸性 α-葡萄糖苷酶(GAA)蛋白質含量及血漿 AT2221 濃度檢測,瞭解其A
藥品名稱
凍晶乾燥注射劑
硬空膠囊劑
硬空膠囊劑
主成份
recombinant human acid α-glucosidase (rhGAA)
N-butyl-deoxynojirimycin (Miglustat)
N-butyl-deoxynojirimycin (Miglustat)
劑型
245
030
030
劑量
105 mg/vial
65mg/capsule
65mg/capsule
評估指標
主要納入條件
已參與ATB200-03的受試者
納入條件
1. 受試者必須在進行任何試驗相關程序前,提供簽署完成的知情同意書。
2. 受試者必須已完成 ATB200-03 試驗。
註:ATB200-03 試驗中由於無關 ATB200/AT2221 療效和安全性的其他原因 (例如車禍或緊急手術而住院),導致連續錯過數次用藥而強制退出的受試者,經 Amicus 醫療監測者核准後,可符合參加本試驗的條件。
3.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試者和男性受試者,必須同意在試驗期間和接受最後一劑試驗藥物後 90 天內,使用醫學上可接受的避孕方法。
排除條件
1. 受試者計畫接受基因療法或參加其他的龐貝氏症介入性治療試驗。
2. 經試驗醫師或醫療監測者認定,受試者存在醫療或其他可放寬標準的條件或狀況,足以使受試者面臨過高的安全風險,或使其對於遵循計畫書要求的能力減低或使其不利於遵循。包括症狀未受控制或控制不佳之臨床憂鬱症 (由精神科醫師或其他心理衛生專業人員診斷)。
3. 在篩選時已懷孕或正在哺乳階段的女性受試者。
4. 計畫在試驗期間懷孕生育的男性或女性受試者。
日本試驗中心的新受試者
納入條件
1. 受試者必須在進行任何試驗相關程序前,提供簽署完成的知情同意書。
2. 受試者為日本裔
3. 篩選時,≥ 18 歲且體重 ≥ 40 公斤的男性或女性受試者。
4.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試者和男性受試者,必須同意在試驗期間和接受最後一劑試驗藥物後 90 天內,使用醫學上可接受的避孕方法。
5. 受試者必須有下列一項晚發性龐貝氏症 (LOPD) 的書面診斷紀錄:
a. 缺乏酸性 a 葡萄糖苷酶 (GAA)
b. GAA 基因型認定
6. 依照酵素替代療法 (ERT) 的治療狀態,受試者被分類為以下之一:
a. 有 ERT 治療經驗,定義為目前正在接受建議劑量及療程(亦即每 2 週一次 20 mg/kg 的劑量)的ERT標準療法(alglucosidase alfa);或是接受依據瘦或理想體重計算下,每 2 週一次 20 mg/kg 的劑量,≥ 24 個月
b. 沒有 ERT 治療經驗,亦即從未接受過試驗性或已上市的 ERT 治療
7. 篩選時,受試者的坐姿用力肺活量 (FVC) ≥ 健康成人預期數值之 30%(國家健康營養調查III,National Health and Nutrition Examination Survey III)。
8. 篩選時,受試者執行 2 次由臨床評估人員判定有效的 6 分鐘行走測試(6MWT),且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a. 2 次的 6 分鐘行走距離 (6MWD) 數值均 ≥ 75 公尺
b. 2 次的 6MWD 數值均 ≤ 健康成人預期數值之 90%
c. 數值較低的 6MWD相較於數值較高的6MWD,其差距在 20% 內
排除條件
1. 受試者在本試驗「第 1 天」的前 30 天內,曾接受alglucosidase alfa以外的龐貝氏症試驗性療法或藥物治療,或接受這些療法或藥物尚未超過5 個半衰期 (以較長時間為準);或預計在試驗期間從事前述行為。
2. 受試者曾經接受過基因療法以治療龐貝氏症。
3. 受試者在本試驗「第 1 天」的前 30 天內使用以下任何禁用藥物:
• miglitol (例如:Glyset)
• miglustat (例如:Zavesca)
• acarbose (例如:Precose 或 Glucobay)
• voglibose (例如:Volix、Vocarb、或 Volibo)
註:這些藥物的半衰期乘以 5 後,均未超過 30 天。
4. 受試者每天在清醒狀態下,需要使用侵入性或非侵入性呼吸器>6 小時。
5. 受試者對 ATB200、alglucosidase alfa 或 AT2221 的任何賦形劑過敏。
6. 經試驗醫師或醫療監測者認定,受試者存在醫療或其他可放寬標準的條件或狀況,足以使受試者面臨過高的安全風險,或使其對於遵循計畫書要求的能力減低或使其不利於遵循。包括症狀未受控制或控制不佳之臨床憂鬱症 (由精神科醫師或其他心理衛生專業人員診斷)。
7. 在篩選時已懷孕或正在哺乳階段的女性受試者。
8. 計畫在試驗期間懷孕生育的男性或女性受試者
9. 受試者無經確認的龐貝氏症診斷結果且拒絕接受基因檢測。
納入條件
1. 受試者必須在進行任何試驗相關程序前,提供簽署完成的知情同意書。
2. 受試者必須已完成 ATB200-03 試驗。
註:ATB200-03 試驗中由於無關 ATB200/AT2221 療效和安全性的其他原因 (例如車禍或緊急手術而住院),導致連續錯過數次用藥而強制退出的受試者,經 Amicus 醫療監測者核准後,可符合參加本試驗的條件。
3.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試者和男性受試者,必須同意在試驗期間和接受最後一劑試驗藥物後 90 天內,使用醫學上可接受的避孕方法。
排除條件
1. 受試者計畫接受基因療法或參加其他的龐貝氏症介入性治療試驗。
2. 經試驗醫師或醫療監測者認定,受試者存在醫療或其他可放寬標準的條件或狀況,足以使受試者面臨過高的安全風險,或使其對於遵循計畫書要求的能力減低或使其不利於遵循。包括症狀未受控制或控制不佳之臨床憂鬱症 (由精神科醫師或其他心理衛生專業人員診斷)。
3. 在篩選時已懷孕或正在哺乳階段的女性受試者。
4. 計畫在試驗期間懷孕生育的男性或女性受試者。
日本試驗中心的新受試者
納入條件
1. 受試者必須在進行任何試驗相關程序前,提供簽署完成的知情同意書。
2. 受試者為日本裔
3. 篩選時,≥ 18 歲且體重 ≥ 40 公斤的男性或女性受試者。
4.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試者和男性受試者,必須同意在試驗期間和接受最後一劑試驗藥物後 90 天內,使用醫學上可接受的避孕方法。
5. 受試者必須有下列一項晚發性龐貝氏症 (LOPD) 的書面診斷紀錄:
a. 缺乏酸性 a 葡萄糖苷酶 (GAA)
b. GAA 基因型認定
6. 依照酵素替代療法 (ERT) 的治療狀態,受試者被分類為以下之一:
a. 有 ERT 治療經驗,定義為目前正在接受建議劑量及療程(亦即每 2 週一次 20 mg/kg 的劑量)的ERT標準療法(alglucosidase alfa);或是接受依據瘦或理想體重計算下,每 2 週一次 20 mg/kg 的劑量,≥ 24 個月
b. 沒有 ERT 治療經驗,亦即從未接受過試驗性或已上市的 ERT 治療
7. 篩選時,受試者的坐姿用力肺活量 (FVC) ≥ 健康成人預期數值之 30%(國家健康營養調查III,National Health and Nutrition Examination Survey III)。
8. 篩選時,受試者執行 2 次由臨床評估人員判定有效的 6 分鐘行走測試(6MWT),且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a. 2 次的 6 分鐘行走距離 (6MWD) 數值均 ≥ 75 公尺
b. 2 次的 6MWD 數值均 ≤ 健康成人預期數值之 90%
c. 數值較低的 6MWD相較於數值較高的6MWD,其差距在 20% 內
排除條件
1. 受試者在本試驗「第 1 天」的前 30 天內,曾接受alglucosidase alfa以外的龐貝氏症試驗性療法或藥物治療,或接受這些療法或藥物尚未超過5 個半衰期 (以較長時間為準);或預計在試驗期間從事前述行為。
2. 受試者曾經接受過基因療法以治療龐貝氏症。
3. 受試者在本試驗「第 1 天」的前 30 天內使用以下任何禁用藥物:
• miglitol (例如:Glyset)
• miglustat (例如:Zavesca)
• acarbose (例如:Precose 或 Glucobay)
• voglibose (例如:Volix、Vocarb、或 Volibo)
註:這些藥物的半衰期乘以 5 後,均未超過 30 天。
4. 受試者每天在清醒狀態下,需要使用侵入性或非侵入性呼吸器>6 小時。
5. 受試者對 ATB200、alglucosidase alfa 或 AT2221 的任何賦形劑過敏。
6. 經試驗醫師或醫療監測者認定,受試者存在醫療或其他可放寬標準的條件或狀況,足以使受試者面臨過高的安全風險,或使其對於遵循計畫書要求的能力減低或使其不利於遵循。包括症狀未受控制或控制不佳之臨床憂鬱症 (由精神科醫師或其他心理衛生專業人員診斷)。
7. 在篩選時已懷孕或正在哺乳階段的女性受試者。
8. 計畫在試驗期間懷孕生育的男性或女性受試者
9. 受試者無經確認的龐貝氏症診斷結果且拒絕接受基因檢測。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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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2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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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11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