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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G1T38-03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3455829

2018-03-01 - 2019-09-30

其他

終止收納9

ICD-10C34

支氣管及肺惡性腫瘤

ICD-9162.9

支氣管及肺惡性腫瘤

研究G1T38 合併Osimertinib 使用於EGFR 變異陽性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 NSCLC) 患者的第1b/2 期安全性、藥動學、和療效試驗。

  • 試驗申請者

    百瑞精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G1 Therapeutics.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蘇五洲 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Audit

試驗主持人 何景良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張基晟 胸腔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林孟志 胸腔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魏裕峰 胸腔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邱昭華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楊政達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Audit

Audit

試驗主持人 楊志新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Audit

試驗主持人 鍾飲文 胸腔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適應症

EGFR 變異陽性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 NSCLC)

試驗目的

主要目標 評估有關G1T38 合併osimertinib的DLT 確認G1T38 合併osimertinib 的第2期建議劑量 評估G1T38 合併osimertinib 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使用BICR 資料來評估PFS(依據RECIST 版本1.1) 次要目標 評估osimertinib 對於G1T38 PK 參數的作用 使用試驗主持人評估資料來評估PFS(依據RECIST 版本1.1) 依據 RECIST 版本 1.1 評估反應率和 CBR(根據 BICR 和試驗主持人的評估) 評估 OS 評估 1 年的 PFS(根據 BICR 和試驗主持人的評估)

藥品名稱

G1T38

主成份

G1T38

劑型

tablet
capsule

劑量

50, 200, 250
25 or 100

評估指標

療效評估
將依據按RECIST 版本1.1 評估之腫瘤反應來評估療效,包括客觀
反應率(ORR)、臨床受益率(clinical benefit rate, CBR)、PFS、和整
體存活期(overall survival, OS)。第1 和2 部分將採用試驗主持人
的評估,而第2 部分也將採用BICR 的評估。
安全性評估
將依據AE、身體檢查、生命徵象測量、臨床實驗室資料、心臟超
音波/多閘門式造影(multigated acquisition, MUGA) 掃描、眼科檢
查、和心電圖(electrocardiogram, ECG) 的評估資料來評量安全
性。
藥物動力學評估
在第1 部分中,將在特定時間點向所有患者收集連續血液檢體,
用於測量G1T38 和G1T30(一種活性代謝物)的血漿濃度。將自
G1T38 和G1T30 血漿濃度-時間資料取得藥動學參數。也將評估
osimertinib 的最低濃度,以確認遵從度。
在第2 部分中,將收集少數血液檢體,用於進行G1T38 和G1T30
的族群PK 分析。
無細胞DNA 評估
將評估選定時間點的變異狀態變化,並研究其與臨床結果間的相關性。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的診斷及主要條件
患者必須符合全部下列條件,方有資格參與本試驗。有關納入條件的完整列表,請參閱第7.1.1 節。
-年滿18 歲的女性或男性
-經組織學或細胞學確診患有NSCLC
-患有第IV 期NSCLC
-資料顯示帶有已知與EGFR TKI 敏感性相關的EGFR 變異(自初次診斷NSCLC 以來的任何時候,包括G719X、外顯子19缺失、L858R、L861Q)
o 僅適用於第2 部分:在以第一或第二代EGFR TKI進行第一線治療時有資料顯示疾病惡化後,依據適 當檢測(腫瘤切片或無細胞DNA [cfDNA])顯示腫瘤為T790M 變異陽性狀態。
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Group, ECOG) 體能狀態分數為0 或 1,過去2 週內未表現出惡化,且預期餘命最少為12 週。具有可評估(僅適用於第1 部分)或可測量疾病
-左心室射出分率(Left ventricular ejection fraction, LVEF) ≥ 機構的參考範圍下限
-依據下列實驗室數值,顯示具有足夠的骨髓儲藏量和器官功能:
o 血紅素≥ 90 g/L
o 絕對嗜中性白血球計數(ANC) ≥1.5 × 109 /L
o 血小板計數≥100 × 109 /L
o 肌酸酐廓清率計算值≥50 mL/minute
o 總膽紅素≤ 1.5 × ULN;若患者資料顯示患有Gilbert 氏症或肝臟轉移時,應為< 3 × ULN
o 若未表現出肝臟轉移時,ALT < 2.5 × ULN,若具有肝臟轉移時,應為< 5 × ULN
o 若未表現出肝臟轉移時,AST < 2.5 × ULN,若具有肝臟轉移時,應為< 5 × ULN
o 僅適用於第2 部分的其他條件:
-依據試驗主持人的判斷,具有RECIST 版本1.1 定義的可測量疾病

主要排除條件

患者如果符合下列任何條件,將不具有本試驗的參與資格。
• 接受任何下列治療:
o 第一劑試驗藥物前 9 天內曾接受 EGFR TKI(例如:erlotinib、gefitinib、afatinib)
o 第一劑試驗藥物前 3 個月或 5 個半衰期內曾接受試驗藥物,以時間較長者為準
o 僅適用於第 1 部分:曾為晚期 NSCLC 接受超過 2 線細胞毒性化療
o 僅適用於第 2 部分:曾為晚期 NSCLC 接受任何細胞毒性化療
o 僅適用於第 2 部分:曾接受 osimertinib 或其他 T790M 活性 EGFR TKI 治療
• 第一次篩選就診前 14 天內曾輸血或接受造血生長因子療法
• > 25% 的骨髓曾接受放療,或者給予第一劑試驗藥物前 28 天內曾接受大範圍放療
• 患者給予第一劑試驗藥物前 14 天內曾接受已知為細胞色素 P450 (CYP)3A4 強效抑制劑的藥物、草藥補充劑、或食物,或者口服 CYP3A4 的敏感性受質(請參閱第 8.5.1 節和第 8.5.2 節)
• 患者於給予第一劑試驗藥物前 21 天內曾接受已知為 CYP3A4 強效誘導劑的藥物、草藥補充劑、或食物(請參閱第 8.5.2 節)
• 患者於給予第一劑試驗藥物前 14 天內曾接受已知為 BCRP 強效抑制劑的藥物、草藥補充劑、或食物(請參閱第 8.5.2 節)
• 僅適用於第 1 部分:患者於第一劑試驗藥物前 7 天內接受會增加胃酸 pH 值的藥物(請參閱第 8.5.5 節)。
• 開始接受試驗藥物時,仍有任何之前手術或療法引起的毒性未緩解至 > 第 1 級(常見不良事件評價標準 [Common Terminology Criteria for Adverse Events, CTCAE] 版本 4.03),但不包括掉髮(任何等級)以及與含鉑療法相關的周邊神經病變(> 第 2 級)
• 已知患有活動性控制不良或症狀性中樞神經系統 (CNS) 轉移、癌性腦膜炎,或依據臨床症狀、腦水腫和/或惡化生長而顯示的軟腦膜疾病。若具有 CNS 轉移或脊椎壓迫病史的患者目前無症狀,給予第一劑 G1T38 之前臨床穩定且未使用鎮痙劑和類固醇至少 28 天,則可符合資格。
• 任何證據顯示患有嚴重或控制不佳的全身性疾病,包括控制不佳的高血壓和活動性出血體質,而由試驗主持人判定為患者不適合參與試驗,或者將影響對試驗計畫書的遵從。
• 已知患有慢性、活動性感染
• 依據第 7.1.2 節所述之心臟條件
• 曾患有間質性肺病、藥物性間質性肺病 (interstitial lung disease, ILD)、需要接受類固醇治療的放射性肺炎、或任何證據顯示患有臨床上的活動性間質性肺病
• 曾接受造血幹細胞或骨髓移殖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86 人

  • 全球人數

    316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