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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PC_ASP_006
試驗執行中

2022-08-25 - 2026-11-03

Phase III

召募中4

ICD-10B44.1

其他肺麴菌病

ICD-10B44.2

扁桃體麴菌病

ICD-10B44.7

散播性麴菌病

ICD-10B44.89

其他型麴菌病

ICD-10B44.9

麴菌病

ICD-10B48.4

青黴菌病

ICD-9117.3

麴菌病

一項雙盲、隨機分配、安慰劑對照之試驗,評估在全身性抗黴菌治療中加入霧化之PC945,治療頑固性、侵襲性肺麴菌症的安全性與療效(OPERA-T 試驗)

  • 試驗申請者

    台灣璞氏健康發展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台灣璞氏健康發展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盧柏樑 感染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楊家瑞 感染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蔡承宏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馮博皓 胸腔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侵襲性肺麴菌症

試驗目的

主要目標 -評估霧化之PC945與全身性的抗黴菌藥物併用以治療頑固性、侵襲性肺麴菌症之療效。 次要目標 -評估霧化之PC945與全身性的抗黴菌藥物併用以治療頑固性、侵襲性肺麴菌症之安全性和耐受性。 藥物動力學目標 -評估使用一劑和多劑霧化之PC945後在血漿和肺部中之藥物動力學(PK)特性

藥品名稱

懸浮液

主成份

opelconazole

劑型

086

劑量

4.0 mg/mL

評估指標

主要療效結果
第84天良好的整體緩解:受試者存活且數據審查委員會(DRC)評估第84天時有完全或部分的整體緩解。

主要納入條件

可能納入試驗之受試者必須符合下列所有的納入條件才有資格進入試驗:
1. 受試者≥18歲
2. 受試者已根據當地法律和指引提供受試者同意書,其中包括允許從其歷史病歷紀錄取得預先指定之資料
3. 受試者能夠執行且願意遵守試驗回診、實驗室檢驗以及其他試驗相關之程序。
4. 有生育能力之女性受試者必須非哺乳期且必須在篩選期有陰性之驗孕結果。
5. 有生育能力之女性受試者及伴侶為有生育能力之女性的男性受試者必須同意在整個試驗期間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方式,直到接受最後一劑試驗藥物或標準黴菌活性治療藥物30天後為止(或針對半衰期較長的標準抗黴菌藥物,則直到5個半衰期後,以時間較長者為準)。請參閱第9.2節以了解高度有效形式之避孕方式的定義,並參閱附錄16.7.4以了解有生育能力之女性受試者的定義。
6. 6.根據修訂之2019 EORTC/MSGERC共識定義證實或是很可能罹患IPA之受試者(附件16.6.1的表8及表9)。若受試者是肺臟移植接受者,且其證實或很可能有IPA之診斷無法使用修訂之2019年EORTC/MSGERC標準確認,則可以使用2010年ISHLT對心肺移植接受者發生感染之共識聲明來確認(附件16.6.2之表10、表11及表12)。
7. 受試者之IPA未對足量之抗黴菌治療產生反應,定義為下方7a或7b:
a.受試者接受至少七天足量的抗黴菌治療IPA後惡化(足量抗黴菌治療之定義位於附錄16.6.4之表14)。
受試者IPA有肺部實質疾病(黴菌性肺炎)惡化,定義為:
•有惡化或新的臨床症狀或徵象,且
•可歸因於IPA的惡化或新的放射線特徵,且
•有真菌學證據顯示持續感染
患有氣管支氣管或移植接合處疾病的受試者,其IPA疾病惡化定義為:
•有惡化或新的臨床症狀或徵象,或
•可歸因於IPA的惡化或支氣管鏡影像有異常現象,或者
•可歸因於IPA的惡化或新的放射線特徵,且
•有真菌學證據顯示持續感染。
任一種情況下,顯示持續感染的真菌學證據可包括下列任何一種:
•從以下任一種檢體鑑定麴菌屬,黴菌培養為陽性:BAL液、支氣管沖洗液、氣管抽吸液、痰液、支氣管內或氣管內刷取、支氣管內切片、經支氣管切片;
•組織學顯示侵襲性菌絲與氣管支氣管或肺部病灶感染之麴菌屬相符、
•使用Bio-Rad Platelia或IMMY sōna麴菌半乳甘露聚醣側向流動測定法搭配自動立方體判讀器(IMMY LFA wACR)檢測血液、支氣管沖洗液或BAL液中半乳甘露聚醣為陽性(ODI ≥ 0.5);
•血液、BAL液體、支氣管沖洗液、氣管抽吸液或痰液之麴菌PCR結果為陽性
針對疾病惡化的受試者,需要在隨機分配前約7天內取得CT以及持續感染的真菌學證據。
如果(根據試驗醫師意見)病人的臨床狀態惡化不能以其他細菌、病毒或非麴菌黴菌感染或非感染過程(如肺癌、GVHD)來解釋,則接受適當抗黴菌治療後至少7天(且低於4週)符合頑固性之症狀及放射學標準,且因後勤原因或暫時性禁忌症(如呼吸窘迫、支氣管痙攣、凝血異常、血小板減少症等)無法同時接受例行性照護支氣管鏡檢查的肺部實質疾病受試者,可進行隨機分配,不需取得持續感染的真菌學證據,且:

•預計將於隨機分配日後約7天內進行支氣管鏡檢查,取得持續感染的真菌學證據

•將於隨機分配日後約7天內盡早進行額外的持續感染真菌學檢查(例如血清半乳甘露聚醣、痰液PCR、真菌痰液培養等)
在這些案例中,必須記錄無法於隨機分配前進行這些真菌學評估的原因。
b.受試者接受至少14天足量的抗黴菌治療IPA後疾病無變化(足量抗黴菌治療之定義位於附錄16.6.4之表14)。
受試者IPA有肺部實質疾病(黴菌性肺炎)無變化,定義為:
•可歸因的臨床症狀或徵象輕微改善或沒有改善,且
•歸因於IPA之放射線影像顯示病灶特徵無變化,定義為主持人或當地放射線醫師判斷病灶直徑縮小0%至25%,且
•有真菌學證據顯示持續感染。
患有氣管支氣管或移植接合處疾病的受試者,其IPA疾病無變化之定義為:
•可歸因的臨床症狀或徵象輕微改善或沒有改善,或
•在支氣管鏡影像上可歸因於IPA的異常有輕微改善或沒有改善,或
•歸因於IPA之放射線影像顯示病灶特徵無變化,定義為主持人或當地放射線醫師判斷病灶直徑縮小0%至25%,(若適用)且
•有真菌學證據顯示持續感染。
針對疾病穩定的受試者,需要在隨機分配前約14天內取得CT以及持續感染的真菌學證據。
如果(根據試驗醫師意見)臨床表現不能以其他細菌、病毒或非麴菌黴菌感染或非感染過程(如肺癌、GVHD)來解釋,治療至少約4週內穩定且臨床上不需進行支氣管鏡檢查和BAL的肺部實質疾病受試者,則可以進行隨機分配(不需從呼吸道取得半乳甘露聚醣)。應盡力經由其他方式(例如血清半乳甘露聚醣、痰液PCR等)取得持續感染的真菌學證據。
在每種情況下,顯示持續感染的真菌學證據與條件7a相同。

主要排除條件

可能納入試驗之受試者不得符合下列任何一項的排除條件才有資格進入本試驗:
1根據修訂之2019年EORTC/MSGERC標準或2010年ISHLT對心肺移植接受者感染定義的共識聲明,可能患有IPA的受試者
2受試者罹患的是非侵襲性肺部麴菌症,包括單純性氣管支氣管炎、慢性肺部麴菌病、麴菌瘤(aspergilloma)或過敏性支氣管肺麴菌病 (ABPA)
3受試者患有肺外麴菌病(但僅患有鼻竇肺麴菌病的例外)或在其他器官有臨床或放射學表現的播散性侵襲性麴菌病
4已知受試者肺部麴菌症之麴菌屬對posaconazole、itraconazole或 voriconazole具有抗藥性
5受試者患有已知肺部黴菌疾病,其由非麴菌之黴菌或黴菌共同感染導致
6受試者在篩選時或篩選前有球孢子菌病(Coccidioidomycosis)之病史或粗球黴菌(Coccidioides immitis)之免疫球蛋白G(immunoglobulin G)為陽性
7受試者有隱球菌病(Cryptococcosis)或組織胞漿菌病(Histoplasmosis)病史,需要抗真菌抑制劑或預防性治療
8受試者在篩選前 6 個月內化膿性分枝桿菌(Mycobacterium abscessus)培養為陽性或目前正在接受化膿性分枝桿菌治療。受試者的堪薩斯分枝桿菌或鳥型分枝桿菌(MAC)培養為陽性,或自上次培養為陰性後至少6個月內未接受過治療,或自培養變為陰性後共12個月未接受過治療
9受試者在疾病部位有支氣管內支架(為提高明確性,支氣管內支架不在疾病部位的受試者不被排除)
10受試者在加護病房且符合以下任一狀況:
可能納入試驗之受試者不得符合下列任何一項的排除條件才有資格進入本試驗:
1根據修訂之2019年EORTC/MSGERC標準或2010年ISHLT對心肺移植接受者感染定義的共識聲明,可能患有IPA的受試者
2受試者罹患的是非侵襲性肺部麴菌症,包括單純性氣管支氣管炎、慢性肺部麴菌病、麴菌瘤(aspergilloma)或過敏性支氣管肺麴菌病 (ABPA)
3受試者患有肺外麴菌病(但僅患有鼻竇肺麴菌病的例外)或在其他器官有臨床或放射學表現的播散性侵襲性麴菌病
4已知受試者肺部麴菌症之麴菌屬對posaconazole、itraconazole或 voriconazole具有抗藥性
5受試者患有已知肺部黴菌疾病,其由非麴菌之黴菌或黴菌共同感染導致
6受試者在篩選時或篩選前有球孢子菌病(Coccidioidomycosis)之病史或粗球黴菌(Coccidioides immitis)之免疫球蛋白G(immunoglobulin G)為陽性
7受試者有隱球菌病(Cryptococcosis)或組織胞漿菌病(Histoplasmosis)病史,需要抗真菌抑制劑或預防性治療
8受試者在篩選前 6 個月內化膿性分枝桿菌(Mycobacterium abscessus)培養為陽性或目前正在接受化膿性分枝桿菌治療。受試者的堪薩斯分枝桿菌或鳥型分枝桿菌(MAC)培養為陽性,或自上次培養為陰性後至少6個月內未接受過治療,或自培養變為陰性後共12個月未接受過治療
9受試者在疾病部位有支氣管內支架(為提高明確性,支氣管內支架不在疾病部位的受試者不被排除)
10受試者在加護病房且符合以下任一狀況:
• 受試者有呼吸衰竭的證據;或
• 受試者修訂之急性生理和慢性健康評估(APACHE II)評分≥ 11(附錄16.7.2);或
• 受試者的快速依序器官衰竭評估(qSOFA)評分≥ 2(附錄16.7.3)
11根據主持人的臨床判斷,受試者在篩選時被診斷有免疫重建性發炎症候群
12預期壽命預計不會超過試驗期間的受試者
13受試者卡氏(Karnofsky)評分< 20(附錄16.7.1)
14受試者正在接受安寧療護
15主持人認為受試者有已知或疑似伴隨的醫療狀況或手術後併發症,可能會妨礙對試驗計畫書要求的遵守或妨礙療效的準確測量,或者參加本試驗對受試者可能構成不可接受的額外風險
16受試者以前接受過PC945治療
17已知受試者對 PC945 或安慰劑製劑的任何成分有過敏、過敏反應或任何嚴重反應病史
18最近接受過、正在接受或將在試驗期間的任何時間接受不具任何主管機關核准的適應症之試驗性藥物的受試者。正在參加任何其他試驗,例如觀察性試驗、診斷性試驗或使用具核准適應症藥物的受試者,與試驗委託者個別協商後,可允許其參加試驗
19[已刪除]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13 人

  • 全球人數

    123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