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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191622-130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2010775

2014-05-31 - 2017-12-31

Phase II

終止收納4

ICD-10M62.89

其他特定之肌肉疾患

以BOTOX保妥適治療咬肌肥厚

  • 試驗申請者

    台灣愛力根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台灣愛力根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陳錫根 整形外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收納額滿

試驗主持人 張呈欣 整形外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收納額滿

試驗主持人 黃書鴻 整形外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收納額滿

試驗主持人 蔡呈芳 皮膚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收納額滿

適應症

以BOTOX治療咬肌肥厚

試驗目的

評估使用數種BOTOXR 劑量治療咬肌肥厚 (咬肌肥大) 的安全性和療效

藥品名稱

保妥適(BOTOX)

主成份

Botulinum Toxin Type A

劑型

Injection

劑量

100

評估指標

主要指標
‧ 從VECTRA M3數位攝影系統(Canfield Scientific公司)的3D圖像模型計算的下顏面部體積(cm3)

次要指標
‧ 研究者使用MMPS的MMH評估(5級:1=輕微,2=輕度,3=中度,4=顯著,5=極顯著)
其他
‧ 從VECTRA M3系統3D圖像模型產生的2維(2D)圖像計算出的下顏面部寬度(mm)
‧ 從VECTRA M3系統3D圖像模型產生的2D圖像計算出的顏面部下顎角(度)
‧ 從CT影像計算出的左、右咬肌相加的總咬肌體積(cm3)
‧ 從CT影像計算出的左、右咬肌相加的特定咬肌區的體積(cm3)
‧ 研究者使用LFSC對受試者下顏面部形狀的評估
‧ 受試者使用LFSC對下顏面部形狀的自我評估

主要納入條件

關鍵納入標準:
‧ 成年男性或女性,在簽署同意書時18至50歲(包含18和50歲)
‧ 受試者有顯著(4級)或極顯著(5級)雙側MMH(左右咬肌分級相同),由研究者使用MMPS判別

主要排除條件

關鍵排除標準:
‧ 有因接觸BOTOX而可能使醫療風險增加的醫療病況,包括確診的重症肌無力、伊頓-蘭伯特症候群、肌萎縮側索硬化症或任何其他可能干擾神經肌肉功能的病況
‧ 先前用過任何血清型肉毒桿菌素治療
o 曾用於咬肌或下顏面部,或
o 研究第1天前6個月內用於身體的任何其他部位
‧ 任何無法控制的醫療狀況
‧ 下顏面部整形或咬肌縮小的牙科或外科手術史
‧ 在研究期間計劃進行牙科或顏面部手術(如牙套、植牙,以及重建或美容手術),研究者認定可能會干擾MMPS或下臉部形狀分類(LFSC)評估
‧ 過去或目前顳顎關節失調(TMJD)或第三類型咬合不正
‧ 因外傷、顏面神經損傷或其他病況導致的咬肌、翼肌或顳肌無力,牙科醫師認定可能會干擾正常的咀嚼和下顎咬合
‧ 由CT技術員認定會干擾咬肌和下顎骨的電腦斷層(CT)影像的植入性金屬裝置(例如,出現假影像)
‧ 臨床相關的下顎骨異常發現或假影像,放射科醫生認定可能會無法進行CT評估
‧ 多餘的下顏面部脂肪、下顏面部鬆弛或皮膚鬆弛、或腮腺肥厚,研究者認定可能會干擾MMPS或LFSC評估
‧ 顏面部左右兩側顯著不對稱,研究者確定可能會干擾LFSC評估或無法對臉部兩側進行相同的MMPS分級
‧ Canfield Scientific公司(Fairfield,紐澤西州,美國)認定顏面部毛髮或疤痕(如痤瘡)足以顯著干擾VECTRA3維( 3D )臨床攝影評估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40 人

  • 全球人數

    22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