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1 - 2020-11-09
Phase II
終止收納8
ICD-10C50
乳房惡性腫瘤
一項隨機分配、多中心、雙盲、安慰劑對照的第II期試驗,探討TRASTUZUMAB EMTANSINE併用ATEZOLIZUMAB或ATEZOLIZUMAB-安慰劑,用於先前接受TRASTUZUMAB和紫杉烷類藥物治療之患有HER2陽性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乳癌病患的療效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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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申請者
羅氏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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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羅氏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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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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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1 停止召募
Audit
無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Audit
無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Audit
無
Audit
無
適應症
試驗目的
藥品名稱
主成份
劑型
劑量
評估指標
本試驗的主要療效目的乃是根據下列指標,評估trastuzumab emtansine加上atezolizumab的併用治療,相較於trastuzumab emtansine加上安慰劑的療效:
●無惡化存活期(PFS)的定義,為自隨機分配至首次出現疾病惡化(由試驗主持人依據RECIST 1.1版加以評估),或任何原因之死亡事件(以較早發生者為準)所經過的時間
次要療效目的
本試驗的次要療效目的乃是根據下列指標,評估trastuzumab emtansine加上atezolizumab的併用治療,相較於trastuzumab emtansine加上安慰劑的療效:
●整體存活率(OS),定義為自隨機分配至因任何原因死亡的時間
●客觀反應,定義為連續兩次評估時(相隔至少28天),達到完全反應(CR)或部分反應(PR),由試驗主持人依據固體腫瘤的療效評價標準(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rs,RECIST) 1.1版加以評估
●客觀反應期間,定義為從第一次記錄到產生客觀反應直到疾病惡化(由試驗主持人依據RECIST 1.1版判定),或由任何原因所致死亡(以較早發生者為準)所經過的時間
探索性療效目的
本試驗的探索性療效目的乃是根據下列指標,評估trastuzumab emtansine加上atezolizumab的併用治療,相較於trastuzumab emtansine加上安慰劑的療效:
●PFS,定義為從隨機分配到第一次發生疾病惡化(由試驗主持人依據RECIST 1.1版判定),或由任何原因所致死亡(以較早發生者為準)所經過的時間。針對程設細胞死亡配體1 (programmed death-ligand 1,PD-L1)的特定病患次族群,定義為經由免疫組織化學評估,腫瘤免疫浸潤性細胞(infiltrating cell,IC)表現出IC 1/2/3
●PFS的定義,為自隨機分配至首次出現疾病惡化(由試驗主持人依據免疫修正RECIST 1.1版判定),或任何原因之死亡事件(以較早發生者為準)所經過的時間
●客觀反應,定義為連續兩次評估時(相隔至少28天)達到CR或PR,由試驗主持人依據免疫修正RECIST (immune modified RECIST)加以評估
●客觀反應期間,定義為自資料顯示第一次記錄到產生客觀反應直到疾病惡化(由試驗主持人依據免疫修正RECIST判定),或因任何原因所致死亡(以較早發生者為準)所經過的時間
●1年存活率
主要納入條件
病患必須符合所有下列納入條件方可納入試驗:
●年齡>=18歲。(台灣只收納年滿20歲患者)
●已簽署書面受試者同意書,並經機構的獨立倫理委員會/人體試驗委員會核准。
●必須取得主要部位和/或轉移部位的留存腫瘤檢體。需要提供具代表性的FFPE腫瘤檢體石蠟塊,以進行中央檢測。例外情況下,可接受附件3 所述的不同材料。腫瘤組織應依據整體與有效腫瘤內容物顯示為品質良好,且必須於納入前評估HER2和PD-L1表現。
●病患必須送交可評估PD-L1表現的腫瘤組織,才能具有本試驗的資格。送交多重腫瘤檢體(例如:留存檢體[取自原始BC診斷時]與取自轉移性或局部晚期乳癌[LABC]疾病的組織)時,若至少有一份檢體可評估PD-L1,則病患可納入試驗。
●HER2陽性乳癌(BC)由免疫組織化學(IHC)定義分數為3+,或原位雜合(in situ hybridization,ISH)之基因擴增,定義為HER2基因複製數相對於第17對染色體複製數的比率>=2.0,在納入前經由試驗委託者所指定之中央實驗室先行測定。將進行IHC和ISH測試;不過,只要有一項是陽性結果即可符合資格。
●組織學或細胞學確認的侵入性BC:無法治癒、無法切除、曾接受綜合療法(multimodality therapy)治療的局部晚期BC,或是MBC。
●先前曾接受以下BC治療:輔助性、針對無法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疾病,必須包含紫杉烷和trastuzumab兩者(單獨使用或併用其他藥劑)。
●必須在最近期LABC/MBC治療期間或之後,或是完成輔助性治療後的6個月內發生惡化。
●病患必須患有可測量疾病,可依據RECIST 1.1版加以評估。
●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ECOG)功能狀態為0或1。
●良好的血液及末端器官功能,經由第一次試驗治療(第1週期第1天)前7天內,於當地實驗室取得的下列檢查結果證實:
●停經前的女性,以及停經開始後不到12個月的女性,納入試驗後7天內的血清懷孕檢驗需為陰性。
●具生育能力的女性:同意在治療期間以及最後一劑trastuzumab emtansine治療後至少7個月內,或於最後一劑atezolizumab/安慰劑治療後 5 個月內(以較晚發生者為準)維持禁慾(不進行異性間的性行為),或使用每年失敗率< 1%的避孕方法。在此相同期間內,女性不得捐贈卵子。
●針對男性:同意持續禁慾(不進行異性間性行為)或使用避孕方式,且同意不捐贈精子。
主要排除條件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病患,將不得參與試驗:
●先前曾接受trastuzumab emtansine、CD137促效劑、抗程設細胞死亡1 (PD-1)、或抗PD-L1治療抗體或途徑標靶藥物治療。
●第1週期第1天前21天,曾接受任何抗癌藥物/生物製劑或試驗性治療。荷爾蒙療法不在此列,其給藥時間可到第1週期第1天前7天,而治療相關毒性的復原情形和其他試驗資格條件一致。
●第1週期第1天前2週內曾接受放射線治療
隨機分配前,病患必須已經從任何所致的急性毒性中復原(至級別<=1)。
●過去曾使用累積劑量的蔥環類藥物(anthracycline)。
●過去5年內曾有其他惡性腫瘤病史,不包括經適當治療的子宮頸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皮膚癌、第I期子宮癌,或者病患曾接受可能治癒之治療且未有證據顯示疾病,並由主治醫師認定為復發風險低。
●心肺功能不全
●隨機分配前4週內曾有重度感染之病患,包括但不限於因感染併發症、菌血症或重度肺炎而住院。
●目前有嚴重、未獲控制之全身性疾病(例如臨床上顯著之心血管疾病、肺病或代謝性疾病;傷口癒合障礙;潰瘍;骨折)。
●隨機分配前28天內曾有重大手術或嚴重創傷,或預期在試驗治療期間需要接受重大手術。
●具有臨床上顯著的肝臟疾病病史,包括肝硬化、目前酗酒、自體免疫性肝臟疾病、硬化性膽管炎或目前已知患有活動性HIV、B型肝炎病毒(HBV)或C型肝炎(HCV)感染
●目前需要接受慢性皮質類固醇治療(每日prednisone >=10 mg或相當劑量之其他消炎用皮質類固醇)
●未接受手術及/或放療之確定性治療的脊椎壓迫,或者曾診斷與治療但未有資料顯示其脊椎壓迫在隨機分配前為臨床上穩定狀態> 2週。
●已知患有中樞神經系統(CNS)疾病的病患不具有試驗資格,除了符合下列所有條件,並已獲治療的無症狀CNS轉移不在此列:
僅允許天幕上及小腦轉移(即:未轉移至中腦、橋腦、延髓或脊椎)
目前無需使用皮質類固醇治療CNS疾病
隨機分配前14日內未接受立體定位放療
完成CNS疾病治療與篩選放射線試驗之間未有資料顯示發生期中惡化
●軟腦膜疾病
●具有症狀的胸膜積液、心包膜積液或腹水。
●需要進行雙磷酸鹽治療的未控制高血鈣症(鈣離子> 1.5 mmol/L或鈣> 12 mg/dL 或校正後血清鈣高於ULN),或症狀性高血鈣症。
●周邊神經病變目前>=3級(依據NCI CTCAE 4.0版)。
●對於嵌合抗體或人源化抗體(humanized antibody)、對於聚山梨醇酯80或20或是融合蛋白所配製的任何藥物之賦形劑,曾有重度過敏、急性過敏或其他過敏反應的病史。
●自體免疫疾病病史,包括但不限於重症肌無力、自體免疫性肌炎、自體免疫性肝炎、全身性紅斑性狼瘡、類風溼性關節炎、發炎性腸道疾病、抗磷脂症候群造成的血管栓塞、華格納肉芽腫、薛格連氏症候群、格林-巴利症候群、多發性硬化、血管炎或腎小球性腎炎。
●過去曾接受過異體幹細胞或實體器官移植。
●特發性肺纖維化(包括肺炎)、藥物引發性肺炎、器質化肺炎(即:閉塞性小支氣管炎、原因不明器質化肺炎)病史,或篩選期間胸部電腦斷層掃描證實活性肺炎證據。
於放射線部位(肺纖維化)出現放射性肺炎病史的病患,符合試驗資格。
●活性肺結核。
●隨機分配前4週內接受活體減毒疫苗,或預計於試驗期間將需要接受活體減毒疫苗。
●隨機分配前4週內或藥物的五個半衰期內(以時間較短者為準),曾接受全身性免疫刺激藥物(包括但不限於干擾素、介白素-2)的治療。
●隨機分配前2週內,曾接受全身性皮質類固醇或其他全身性免疫抑制藥物(包括但不限於prednisone、dexamethasone、cyclophosphamide、azathioprine、methotrexate、thalidomide以及抗腫瘤壞死因子藥物)的治療,或預期於試驗期間需要使用全身性免疫抑制藥物。
●正在哺乳,或有意於本試驗期間懷孕者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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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24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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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20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