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01 - 2011-12-31
Phase III
終止收納11
針對有膀胱過動症症狀之患者,進行隨機、雙盲、平行分組、安慰劑及有效對照組之多中心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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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申請者
台灣安斯泰來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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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台灣安斯泰來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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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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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收納額滿
實際收案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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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症
試驗目的
藥品名稱
主成份
劑型
劑量
評估指標
相較於基準點,每 24 小時的平均排尿次數變化。
次要療效變項:
相較於基準點,每 24 小時的平均急尿次數變化。
相較於基準點,每 24 小時的平均尿失禁次數變化。
相較於基準點,每 24 小時的平均急迫性尿失禁次數變化。
相較於基準點,每次排尿時的平均排尿量變化。
相較於基準點,平均夜尿次數變化。
相較於基準點,金氏健康問卷生活品質分數中的各項分數變化。
主要納入條件
受試者須符合下列所有條件,方可納入本試驗。
〈暫定收錄時〉
1)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時已達法定年齡(具體規定視國家而異)的男性或女性門診患者。
2)進入導入期之前,膀胱過動症症狀已持續 12 週以上。
3)不需他人協助即可走到洗手間並自行測量尿量。
4)已親自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隨機分配時〉
符合第 3) 項納入條件,暫定收錄進試驗,且於隨機分組時符合第 5)及6) 項條件者,即可進入治療期(依據導入期的 3 日解尿日誌評估資格)。
5)每 24 小時的平均排尿次數達 8 次以上。
6)每 24 小時的平均急尿發作或急迫性尿失禁發生次數為 1 次以上。
﹝排除條件﹞
受試者若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即不得參與本試驗。
〈暫定收錄時〉
1)受試者依主要症狀確診罹患應力性尿失禁(複合性尿失禁(應力性及急迫性)的患者,仍可納入本試驗)
2)暫時出現膀胱過動症疑似症狀的受試者(藥物、心理性等因素導致)
3)受試者併發泌尿道感染(攝護腺炎、膀胱炎等)、泌尿道結石(輸尿管結石、尿道結石、膀胱結石等)及/或間質性膀胱炎,或有反覆泌尿道感染病史(簽署受試者同意書前 24 週內至少發生 3 次泌尿道感染)
4)受試者併發膀胱/攝護腺腫瘤,或有相關病史
5)受試者第 1 次門診時測得排尿後殘餘尿量 ≧100 毫升,或患有臨床顯著之下泌尿道阻塞性疾病(良性攝護腺肥大等)
6)受試者使用下列藥物
(1)α-腎上腺受器拮抗劑:在導入期前 4 週內開始用藥、停藥或調整劑量
(2)治療尿崩症之藥物(desmopressin、vasopressin):在導入期前 4 週內開始用藥、停藥或調整劑量
(3)抗憂鬱劑(SSRI 或 tricyclic antidepressant):在導入期前 13 週內開始用藥、停藥或調整劑量
(4)5α還原酶抑制劑:在導入期前 26 週內開始用藥、停藥或調整劑量
(5)膀胱注射 Capsaicin 或Resiniferatoxin 或膀胱肌肉注射肉毒桿菌素:在導入期前 26 週內注射
7)受試者留置導尿管或需自行導尿
8)受試者接受放射線治療,導致尿道功能受影響,或接受良性攝護腺肥大熱療法
9)受試者進入導入期之前 24 週內,曾接受手術治療且影響泌尿道功能(經尿道攝護腺切除術、雷射治療等)
10)受試者進入導入之前 4 週內,曾接受非藥物治療,包括神經調節治療(電療、低週波治療、磁刺激治療等)、生物回饋、膀胱訓練或骨盆底肌肉運動
11)進入導入期之前 24 週內,曾罹患急性腦血管疾病、嚴重心血管疾病(心肌梗塞、心衰竭、未受控制的心絞痛、嚴重心律不整等)或臨床顯著之姿勢性低血壓
12)患有未受控制之高血壓(於第 1 次門診時測得的坐姿收縮壓 ≥180 mmHg,或舒張壓≥ 110 mmHg)
13)第 1 次門診時測得脈搏 ≥每分鐘 110 下或 < 每分鐘 50 下
14)禁止使用抗膽鹼劑治療(患有尿滯留、隅角閉鎖性青光眼,且眼壓無法控制、麻痺性腸阻塞、胃或腸弛緩無張力、重症肌無力)的受試者
15)受試者患有臨床顯著之嚴重心臟病、肝病、腎病、免疫疾病、肺病等,或惡性腫瘤(但若進入導入期之前,至少已有 5 年未接受惡性腫瘤治療且未復發者,不在此限)
16)已知會對 β 腎上腺素受器促進劑或抗膽鹼劑過敏的受試者
17)受試者在簽署受試者同意書之前 4 週內,曾使用其他試驗藥物
18)受試者曾服用 YM178
19)孕婦、授乳婦女或計畫於試驗期間懷孕的婦女(有生育能力的婦女應接受驗孕檢查,但可明確排除懷孕機會者除外,包括 a) 已切除全子宮或雙側卵巢或 b) 已停經 2 年以上)
20)依據試驗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的判斷,不適合加入本試驗的其他受試者
〈隨機分配時〉
隨機分配前,須先確認患者並未符合暫定收錄排除條件第 3)、4)、7)、15) 項或以下任一條件。
21)平均每日排尿量超過 3000 毫升的多尿症患者(依據導入期的受試者日誌評估確認)
22)受試者第 2 次回診時測得排尿後殘餘尿量 ≥ 100 毫升,或患有臨床顯著之下泌尿道阻塞性疾病(良性攝護腺肥大等)
23)受試者患有未受控制之高血壓(於第 2 次門診時測得的坐姿收縮壓 ≥180 mmHg,或舒張壓≥110 mmHg)
24)第 2 次回診時測得脈搏 > 每分鐘 110下或 < 每分鐘 50 下
25)第 1 次門診檢查時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受試者
•受試者的心電圖檢查結果經昆泰公司心臟科醫師判定為顯著異常
•受試者的天門冬胺酸轉胺基酶(AST)(麩酸草酸轉胺酶,GOT)或胺基丙酸胺轉移酶(ALT)(麩酸丙酮酸轉胺酶,GPT)> 正常值上限的 2.5 倍(或 100 IU/L)
•受試者血中肌酸酐濃度 > 2.0 mg/dL
26)經試驗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判斷,不適合加入本試驗的其他受試者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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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50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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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138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