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MK-6482-033
尚未開始召募
2025-11-01 - 2034-12-31
Phase III
一項第3期、隨機分配、開放性試驗,針對先前接受輔助性抗PD-1/L1治療期間或之後出現疾病復發的晚期腎細胞癌(RCC)受試者,使用Belzutifan + Zanzalintinib與Cabozantinib之比較(LITESPARK-033)
-
試驗申請者
美商默沙東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美商默沙東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適應症
腎細胞癌
試驗目的
主要目的
•目的:由盲性獨立中央審查(BICR)根據實體腫瘤反應評估標準第1.1版(RECIST 1.1)評估,比較belzutifan + zanzalintinib與cabozantinib的無惡化存活期(PFS)
•目的:比較belzutifan + zanzalintinib與cabozantinib的整體存活期(OS)
次要目的
•目的:由BICR根據RECIST 1.1評估,比較belzutifan + zanzalintinib與cabozantinib的客觀反應率(ORR)
•目的:由BICR依據RECIST 1.1評估兩個治療組的反應持續時間(DOR)
•目的:評估belzutifan + zanzalintinib的安全性與耐受性
•目的:使用歐洲癌症研究與治療組織生活品質核心問卷30(EORTC-QLQ-C30)和癌症治療功能性評估腎臟症候群指數-疾病相關症狀量表(FKSI-DRS),評估belzutifan + zanzalintinib和cabozantinib在健康相關生活品質(HRQoL)和疾病相關症狀方面自基期以來的平均變化
•目的:使用EORTC-QLQ-C30和FKSI-DRS,評估belzutifan + zanzalintinib和cabozantinib在HRQoL中的惡化前時間(TTD)和疾病相關症狀
藥品名稱
錠劑
錠劑
錠劑
主成份
Belzutifan
Zanzalintinib
Zanzalintinib
劑型
110
110
110
劑量
40 mg
20 mg、40 mg、60 mg、100 mg
20 mg、40 mg、60 mg、100 mg
評估指標
•PFS:自隨機分配起至首次證實疾病惡化或因任何原因死亡為止的時間,以先發生者為準
•OS:從隨機分配至因任何原因死亡的時間
•OS:從隨機分配至因任何原因死亡的時間
主要納入條件
若符合下列所有條件者,即具有納入本試驗資格:
1.經組織學確診為無法切除的晚期RCC,具有透明細胞組成(有或無肉瘤樣特徵),即根據AJCC(第8版)的第IV期RCC。
2.由當地試驗中心試驗主持人/放射科依據RECIST 1.1評估,判定有可測量之疾病。若位於先前放療部位的病灶已顯示惡化,該病灶則視為可測量。
3.在接受輔助性抗PD-1/L1治療期間出現疾病復發,或在接受最後一劑輔助性抗PD-1/L1治療之後≤24個月內復發。
1.經組織學確診為無法切除的晚期RCC,具有透明細胞組成(有或無肉瘤樣特徵),即根據AJCC(第8版)的第IV期RCC。
2.由當地試驗中心試驗主持人/放射科依據RECIST 1.1評估,判定有可測量之疾病。若位於先前放療部位的病灶已顯示惡化,該病灶則視為可測量。
3.在接受輔助性抗PD-1/L1治療期間出現疾病復發,或在接受最後一劑輔助性抗PD-1/L1治療之後≤24個月內復發。
主要排除條件
若符合任何以下條件者,即不得參與本試驗:
1.具有下列任何情況:
•靜止時脈搏血氧儀讀數<92%,或
•需要間歇性補充氧氣,或
•需要長期補充氧氣。
2.在第一劑試驗治療前12個月內患有具臨床意義的心血管疾病,包括紐約心臟學會第III或IV級鬱血性心臟衰竭、不穩定型心絞痛、新發作的心絞痛、肺栓塞、心肌梗塞、腦血管意外,或與血液動力學不穩定相關的心律不整。
註:醫學上可控制的心律不整是允許的。
3.心臟QTcF間期延長至>480毫秒。
1.具有下列任何情況:
•靜止時脈搏血氧儀讀數<92%,或
•需要間歇性補充氧氣,或
•需要長期補充氧氣。
2.在第一劑試驗治療前12個月內患有具臨床意義的心血管疾病,包括紐約心臟學會第III或IV級鬱血性心臟衰竭、不穩定型心絞痛、新發作的心絞痛、肺栓塞、心肌梗塞、腦血管意外,或與血液動力學不穩定相關的心律不整。
註:醫學上可控制的心律不整是允許的。
3.心臟QTcF間期延長至>480毫秒。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15 人
-
全球人數
904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