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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C23-101
試驗執行中

2024-01-01 - 2028-12-31

Phase I

尚未開始1

ICD-10C00.0

上唇外側惡性腫瘤

ICD-10Z51.12

來院接受抗腫瘤免疫療法

ICD-9140.0

上唇紅緣惡性腫瘤

一項評估P1101及P1801接續性治療對末期實體腫瘤患者安全性、藥物動力學、藥效動力學及臨床療效的開放性第一期臨床試驗

  • 試驗申請者

    藥華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藥華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台灣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4/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趙祖怡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尚未開始

試驗主持人

協同主持人

適應症

末期實體腫瘤

試驗目的

主要目的: ‧ 評估P1101及P1801接續性治療對末期實體腫瘤患者的安全性與耐受性; ‧ 評估P1801的最大耐受劑量(Maximum tolerated dose, MTD) 次要目的: ‧ 評估P1101及P1801的藥物動力學(Pharmacokinetics, PK); ‧ 評估P1101及P1801接續性治療的初步臨床療效,包括客觀反應率(Objective response rate, ORR)、疾病控制率(Disease control rate, DCR)、無惡化存活期(Progression-free survival, PFS)及整體存活期(Overall survival , OS); ‧ 評估P1101及P1801的免疫原性(Immunogenicity)。

藥品名稱

預充填式注射劑
預充填式注射劑

主成份

ropeginterferon alfa-2b
anti PD-1

劑型

230
230

劑量

500ug/1ml
27mg/0.9ml

評估指標

主要評估指標:
‧ 劑量限制毒性(DLTs)、不良事件及嚴重不良事件的發生狀況;
‧ 決定P1801的最大耐受劑量。
次要評估指標:
‧ 分析P1101及P1801的藥物動力學參數,包括但不限於第一採血點到最後採血點的藥物濃度曲線下面積(AUC0-last)、第一採血點到外推至無限時間的藥物濃度曲線下面積(AUC0-inf)、最高血中濃度(Cmax)、達到最高血中濃度之時間(Tmax)以及藥物濃度半衰期(T1/2);
‧ 根據實體腫瘤反應評估標準(RECIST)第1.1版評估客觀反應率、疾病控制率、無惡化存活期及整體存活期;
‧ 評估P1101及P1801抗藥物抗體(Anti-drug antibodies, ADAs)的發生率與血清效價。

主要納入條件

主要納入條件:
(1) 願意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2) 年齡為大於等於 18歲;
(3) 經組織學或細胞學確診罹患轉移或原位末期實體腫瘤,經標準療法後疾病惡化,無法耐受標準療法,或沒有適用的標準療法之病患;
(4) 進入試驗時之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 (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 Performance Status, ECOG)體能狀態評估分數小於等於1且預期生命超過3個月;
(5) 劑量遞增階段(Dose Escalation Phase)招募的病人需確診罹患末期實體腫瘤,包含但不限於腎細胞癌(renal cell carcinoma, RCC)及大腸直腸癌(Colorectal cancer, CRC);劑量擴展階段(Dose Expansion Cohort)招募的病人需確診罹患腎細胞癌及大腸直腸癌;
(6) 受試者先前若有接受化學治療或免疫治療,需於試驗篩選至少4週前完成,而且所引起的不良事件需已恢復到基礎值或已穩定;
(7) 受試者先前若有接受放射線治療,需於試驗篩選至少4週前完成;
(8) 試驗篩選時由眼科專科醫師執行之眼底檢查(fundus examination)需為正常;眼底檢查需檢視之主要異常項目包括但不限於視網膜滲出液、出血、剝離、新生血管、視乳頭水腫、視神經萎縮、微小動脈瘤及黃斑部病變;
(9) 甲狀腺功能相關之實驗室數值需為正常。

主要排除條件:
(1) 經試驗主持人判定會影響試驗執行的共病或身體狀況;
(2) 病人若需要接受每天超過10毫克的潑尼松(prednisone)或同等劑量皮質類固醇(corticosteroids) 的全身性慢性治療或全身性免疫抑制治療需被排除,但接受局部性、吸入性、經鼻給藥及眼用類固醇不在此限;
(3) 自體免疫疾病患者,包括病歷記載需接受全身性類固醇或免疫抑制劑治療的自體免疫疾病或症候群或氣喘;
(4) 未被治療或有症狀的腦部腫瘤轉移;
(5) 有以下任何實驗室檢查數據或併發症:
- 肌酸酐(Creatinine) > l.5 倍正常值上限;
- 絕對嗜中性白血球計數(Absolute neutrophil count, ANC) < 1,500/μL;
- 血小板計數(Platelet count) < 100,000/μL;
- 血紅素(Hemoglobin) < 9 g/dL;
- 天門冬胺酸轉胺酶(Aspartate aminotransferase, AST)及丙胺酸轉胺酶(Alanine aminotransferase, ALT) > 2.5倍正常值上限 (> 5倍正常值上限若肝腫瘤轉移), 或總膽紅素(Total bilirubin) > 1.5倍正常值上限
- 國際標準化比值(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 INR)或活化部分凝血活?時間(activated partial thromboplastin time, aPTT) > 1.5倍正常值上限;
- 需接受胰島素治療之糖尿病且糖化血色素(HbA1c)大於等於 7.4%;
(6) 女性受試者或男性受試者的配偶若有懷孕可能性,但不願或無法在Day 1訪視前28天至最後一個追蹤訪視(follow-up visit)期間執行任何有效的避孕措施,亦即男性輸精管結紮術(vasectomy)、女性輸卵管結紮(tubal ligation)、或使用保險套、殺精劑、避孕藥、或子宮內避孕器(intrauterine devices);
(7) 已懷孕、可能懷孕、或計畫在試驗期間懷孕的病人;
(8) 哺乳女性;
(9) 對其他單株抗體曾有嚴重過敏反應的病史;
(10) 在試驗篩選前4週內服用任何其他臨床試驗的試驗藥物;
(11) 曾有藥物引起肺炎之病史或目前患有肺炎;
(12) 需要接受全身性抗身素治療的活動性感染;
(13) B型肝炎病毒(HBV) DNA ≧ 2,000、 C型肝炎病毒(HCV) RNA陽性或已知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
(14) 病人患有根據放射級化學治療副作用評估表(Common Terminology Criteria for Adverse Events, CTCAE)大於等於3級心臟疾病或曾發生心臟停止;
(15) 在試驗篩選前4週內接受任何疫苗;
(16) 在試驗篩選前4週內接受任何禁忌醫療或中草藥;
(17) 曾發生被認為與先前所接受的免疫調節治療有相關性的CTCAE大於等於3級免疫相關不良反應或任何需要接受免疫抑制劑治療的免疫相關不良反應。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54 人

  • 全球人數

    54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