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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R3918-PNH-1852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3946748

2019-05-01 - 2021-10-31

Phase II

召募中4

ICD-10N39.44

夜間遺尿

ICD-9788.36

夜間遺尿

一項開放性單組試驗,旨在評估 REGN3918 對於未曾接受補體抑制劑或近期未接受過補體抑制劑療法之陣發性夜間血紅素尿症 (PNH) 病患的療效和安全性

  • 試驗申請者

    台灣賽紐仕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Regeneron Pharmaceuticals, Inc.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陳彩雲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張鴻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張育誠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侯信安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陣發性夜間血紅素尿症 (PNH)

試驗目的

本試驗的主要目的為,以未曾接受補體抑制劑治療或近期未曾接受補體抑制劑治療的活動性陣發性夜間血紅素尿症 (Paroxysmal Nocturnal Hemoglobinuria, PNH) 的病患,在 26 週的REGN3918 治療期間減少血管內溶血的療效。 本試驗的次要目的為: •評估 REGN3918 的安全性及耐受性。 •評估 REGN3918 對於血管內溶血參數的影響 •評估血清中總 REGN3918濃度。 •評估 REGN3918 治療後引發抗藥抗體的發生率。 •根據病患報告結果 (patient-reported outcome, PRO)評估 REGN3918 對於疲倦和健康相關生活品質的影響

藥品名稱

REGN3918

主成份

REGN3918

劑型

vial

劑量

265

評估指標

共同主要終點為:
•達到充分控制血管內溶血的病患比例,充分控制血管內溶血的定義為在每次排定時間點,第 4 週(含)和第 26 週(含)期間的 LDH ≤ 1.5 x ULN
•達到無需輸血的病患比例,無需輸血定義為 26 週期間未依試驗計畫書接受基準期後的 RBC 輸注
次要終點為:
•26 週期間的突破性溶血發生率,突破性溶血定義為初次達到疾病控制(即:LDH ≤ 1.5 x ULN)後,於任何時間測量出 LDH ≥ 2 x ULN 且表現出相關徵象或症狀
•達到血管內溶血正常化的病患比例,血管內溶血正常化定義為第 4 週(含)至第 26 週(含)期間每次排定時間點的 LDH ≤ 1.0 x ULN
•第一次 LDH ≤ 1.5 x ULN所經的時間
•第 4 週(含)至第 26 週(含)期間 LDH ≤ 1.5 x ULN 的天數百分比
•自基準期至第 26 週的 LDH 濃度變化和百分比變化
•26 週期間的 RBC 輸注發生率和單位數
•自基準期至第 26 週的 RBC 血紅素濃度變化
•自基準期至第 26 週的游離血紅素濃度變化
•自基準期至第 26 週期間的總補體溶血活性測定 (CH50) 變化和百分比變化
•自基準期至第 26 週期間病患報告結果(依據 FACIT-疲倦評估的疲倦,以及依據歐洲癌症研究和治療組織開發的生活品質測定量表 (Europea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 EORTC)-QLQ-30 和 EQ-5D-3L 評估的健康相關生活品質)的變化
•26 週期間的治療引發不良事件 (treatment-emergent adverse event, TEAE) 和其他安全性變數的發生率和嚴重程度
•試驗期間評估的 REGN3918 血清總濃度
•病患體內隨時間對 REGN3918 產生治療引發抗藥抗體的發生率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條件:
1.篩選時年齡 ≥ 18歲或法定成年年齡的男性或女性,以較大者為準。(台灣為 ≥ 20歲)。
2.以高靈敏度流式細胞儀診斷確診為 PNH
3.篩選訪視時,第 III 型 PNH 顆粒球 >10%
4.活動性疾病,定義為具有 1 種或多種 PNH 相關徵象或症狀(如疲勞、血紅素尿症、腹痛、呼吸急促 [呼吸困難]、貧血 [血紅素 <10 g/dL]、MAVE 史 [包括血栓形成],吞嚥困難或勃起功能障礙),或篩選的3個月內由於 PNH 引起的 RBC 輸血史
5.篩選訪視時 乳酸脫氫酶(LDH) 濃度 ≥ 2 倍正常值上限 (ULN)
6.願意且能夠配合門診訪視與試驗相關程序
7.試驗病患簽署知情同意
8.能夠理解並完成試驗相關的問卷。

主要排除條件

排除條件
1.根據試驗主持人判定在篩選訪視前 6 個月內接受補體抑制劑或以病患在任何時間曾使用補體抑制劑治療而難治癒(因 C5 R885H/C變異導致eculizumab 難治型病患除外)
2.有骨髓移植史
3.在篩選訪視時體重 < 40 公斤
4.計畫在篩選和治療期間對以下背景併用藥物進行修改(開始、停止或劑量/給藥間隔變更)(如適用):紅血球生成素、免疫抑制藥物、皮質類固醇、抗血栓劑,抗凝血劑、鐵補充劑和葉酸
5.周邊血絕對嗜中性白血球計數 (ANC) < 1,000/μL [<1.0 x 10/L] 或周邊血血小板計數 < 50,000/μL
6.篩選前 3 年內沒有腦膜炎球菌疫苗接種記錄,並且病患不願意在試驗期間接種疫苗
7.有記錄的結核病或全身性真菌疾病病史
8.如試驗中建議,有接受腦膜炎雙球菌疫苗接種和抗生素預防療法的任何禁忌症
9.篩選後 2 週內或篩選期間有任何活動性的持續感染
10.近期感染需要在篩選後 2 週或篩選期間持續使用抗生素、抗病毒藥物或抗真菌藥物進行全身治療
11.在REGN3918 給藥前 1 個月接種活性減毒疫苗
12.已知遺傳性補體缺乏症
13.有活動性、持續全身性自體免疫疾病的病史記錄
14.有肝硬化的病史記錄
15.在篩選期間,腎絲球過濾率 (eGFR) < 30 mL/min/1.73m2 的病患(根據2009發表的慢性腎臟病-流行病學研究公式)
16.最近,在篩選訪視前 3 個月內有不穩定的醫療狀況(例如,心肌梗塞、充血性心臟衰竭 ≥ 美國紐約心臟協會第 III 級、嚴重控制不佳的心律不整、腦血管病變、活動性胃腸道出血),不包括 PNH 及 PNH 相關的併發症
17.試驗期間需要進行重大手術
18.與 PNH 無關的共存慢性貧血
19.過去 5 年內有癌症病史,但充分治療的基底細胞皮膚癌、鱗狀細胞皮膚癌或原位子宮頸癌除外
20.參加另一項介入性臨床試驗或在篩選訪視前 30 天內、或在該試驗產品的 5 個半衰期內(以較長者為準),使用任何實驗性療法,但補體抑制劑除外(請參見第 6.2.1 節)
21.已知對 doxycycline 或 REGN3918 製劑的任何組成分過敏
22.有嚴重的多重和/或嚴重過敏史(包括對乳膠手套過敏),或對處方藥或非處方藥有過敏反應或顯著不耐受的病史
23.篩選時發現任何臨床上的顯著異常,在試驗主持人或任何協同主持人的判斷下,這些異常會妨礙安全完成試驗或限制試驗指標的評估,如重大全身性疾病或平均餘命短的病患
24.試驗主持人或任何協同主持人認為因任何原因不適合本試驗,例如:
•認為無法符合試驗計畫書的特定要求,例如預定訪視
•根據病患、試驗主持人、協同主持人、藥劑師、試驗協調員、其他試驗人員或其直接參與執行試驗計畫的相關人員等,認為無法耐受長期注射。
•試驗主持人認為存在任何實際或預期的其他條件(例如,地理、社會等),會約束或限制病患在試驗期間的參與
25.在篩選訪視或第1 天時,為懷孕、哺乳、或進行懷孕檢測為陽性結果的婦女
26.因司法或行政機關命令而住院的病患
27.懷孕或哺乳中的女性
28.具生育能力女性*不願意在第一個劑量/開始第一次治療前、試驗期間、和最後一劑後至少 12 週內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措施。高度有效的避孕措施包括:
a. 穩定使用合併(含雌激素和助孕素)荷爾蒙避孕藥(口服、陰道內、經皮式)或僅含助孕素的荷爾蒙避孕藥(口服、注射、植入式),其與抑制排卵有關,且在篩選前 2 個或2個以上的月經週期開始使用
b. 子宮內裝置 (IUD) ;子宮內荷爾蒙釋放系統 (IUS)
c. 雙側輸卵管結紮
d. 伴侶輸精管結紮
e. 和/或禁慾†, ‡。
* 停經後婦女必須至少 12 個月無月經,才不會被視為有生育能力。有子宮切除術或輸卵管結紮記錄之女性不必驗孕和避孕。
† 僅當定義為有試驗治療相關風險的整個期間內,克制與異性的性行為,禁慾可認定為高度有效方法。禁慾的可靠性必須就臨床試驗期間長短與受試者偏好慣常的生活型態加以評估。
‡ 定期禁慾(算日期、症狀基礎體溫法、排卵期後避孕法),以及體外射精法(性交中斷)、只使用殺精劑,泌乳停經法 (lactational amenorrhoea method, LAM) 不被視為可接受的避孕方法。不應同時併用男用保險套和女用保險套。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12 人

  • 全球人數

    42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