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AG10-334
2021-11-01 - 2028-04-30
Phase III
召募中1
ICD-10E85.0
非神經病變性家族遺傳性類澱粉變性
ICD-10E85.1
神經病變性家族遺傳性類澱粉變性
ICD-10E85.2
家族遺傳性類澱粉變性
ICD-10E85.3
繼發性全身性類澱粉變性
ICD-10E85.4
器官侷限性類澱粉變性
ICD-10E85.8
其他類澱粉變性
ICD-10E85.9
類澱粉變性
ICD-9277.3
類澱粉病
一項在罹患有症狀轉甲狀腺素蛋白類澱粉多發性神經病變的受試者中,評估acoramidis療效及安全性的第3期、開放性、多中心、單組試驗 (ATTRibute-PN試驗)
-
試驗申請者
諾佛葛生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Eidos Therapeutics,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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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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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08/20
適應症
有症狀轉甲狀腺素蛋白類澱粉多發性神經病變
試驗目的
A 部分
主要
‧ 藉由評估修訂版神經病變障礙分數 + 7 (mNIS+7) (Adams 2018) 從基期到治療 18 個月的變化,測定 acoramidis (AG10) 在罹患有症狀轉甲狀腺素蛋白類澱粉多發性神經病變 (ATTR-PN) 受試者中的療效
次要
‧ 在罹患有症狀 ATTR-PN 的受試者中,評估 acoramidis 對下列項目的影響:
o Norfolk 生活品質問卷-糖尿病神經病變 (Norfolk QOL-DN)、
o 修訂版身體質量指數 (mBMI)、
o 複合自律神經症狀分數 (COMPASS 31)
B 部分
主要
‧ 針對罹患有症狀轉甲狀腺素蛋白類澱粉多發性神經病變 (ATTR-PN) 的受試者,評估施用 acoramidis 的長期安全性及耐受性
藥品名稱
Acoramidis (AG10)
主成份
Acoramidis
劑型
Film-Coated Tablet
劑量
356
評估指標
主要評估指標
A 部分
• mNIS+7 從基期到第 18 個月的變化
B 部分
• 應評估的安全性參數:治療期間發生的 SAE、導致治療終止的 AE、AE、具有臨床相關性的異常理學檢查發現、具有臨床相關性的異常生命徵象、臨床上可能值得關注的臨床安全性實驗室參數變化,以及 C-SSRS
次要評估指標
A 部分
• Norfolk QOL-DN、mBMI 和 COMPASS-31 從基期到第 18 個月的變化
A 部分
• mNIS+7 從基期到第 18 個月的變化
B 部分
• 應評估的安全性參數:治療期間發生的 SAE、導致治療終止的 AE、AE、具有臨床相關性的異常理學檢查發現、具有臨床相關性的異常生命徵象、臨床上可能值得關注的臨床安全性實驗室參數變化,以及 C-SSRS
次要評估指標
A 部分
• Norfolk QOL-DN、mBMI 和 COMPASS-31 從基期到第 18 個月的變化
主要納入條件
1. 願意且能夠提供已簽署的試驗參與受試者同意書,此同意書必須在開始進行試驗程序之前取得。
2. 在簽署受試者同意書當時年齡?18 至?90 歲 (含上下限) 的男性或女性。
3. 有 ATTR-PN 的第 I 或 II 期症狀 (多發性神經病變失能 [PND] ? IIIb [參閱附錄 G]) 及已確立的 ATTR-PN 診斷 (定義為與 ATTR-PN 相符的理學檢查發現和/或神經生理學檢測發現;參閱附錄 H)。
4. 篩選期間的 NIS 為 5 到 130 (含上下限)。
5. 篩選期間的神經傳導檢查 (NCS) 分數 (腓腸神經感覺神經動作電位 [SNAP]、脛神經複合肌肉動作電位 [CMAP]、尺神經 SNAP、尺神經 CMAP 及腓神經 CMAP 的總和) ?2 分。NCS 是 mNIS+7 的要素之一。
6. 帶有與 ATTR-PN 相符的突變,可以是在病史中有紀錄並以實驗室報告佐證,或以納入前篩選時取得的基因型測定確認。針對接受連鎖肝臟移植的受試者,不需進行基因檢測。
7. 經試驗主持人認定預期存活時間>2 年。
8. Karnofsky 體能狀態?60% (參閱附錄 F)。
9. 具有生育能力且與異性有性行為的女性受試者,必須同意在納入時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並於最後一劑 acoramidis 後持續使用 30 天。與具有生育能力之女性有性生活且未接受輸精管結紮的男性,必須同意使用障礙避孕法。女性受試者的停經後狀態,必須以篩選時的血漿濾泡刺激素 (FSH) 確認。1. 曾接受肝臟移植,或預定在試驗期間接受野生型器官移植的肝臟移植,做為有症狀 ATTR-PN 的治療。註:以罹患 ATTR-PN 的捐贈者做為接受「連鎖」肝臟移植的來源,並且透過其移植而發生 ATTR-PN 的受贈者,只要未於本試驗期間預定再次移植以治療 ATTR-PN,並且滿足所有其他資格條件,則允許參加本試驗計畫。
2. 患有與 ATTR-PN 無關的感覺運動性或自律神經病變;例如,自體免疫疾病或單株伽瑪球蛋白症、惡性腫瘤,或酗酒。
3. 篩選時維生素 B-12 濃度低於正常值下限 (LLN)。
4. 有未治療之甲狀腺機能亢進或甲狀腺機能低下的臨床證據。
5. 患有軟腦膜 TTR 類澱粉沈積症。
6. 患有第 1 型糖尿病。
7. 患有第 2 型糖尿病已?5 年。
8. 篩選時患有經證實的 B 或 C 型肝炎。
9. 已知有人類免疫不全病毒 (HIV) 感染的病史。
10. 紐約心臟學會 (NYHA) 功能性分類>第 II 類 (參閱附錄 E)。
11. 在篩選前 90 天內罹患急性冠狀動脈症候群、未受控制的心律不整,或中風。
12. 篩選時以腎病飲食調整 (MDRD) 公式算出的腎絲球過濾率估計值 (eGFR) <30 mL/min/1.73 m2。
13. 篩選時肝功能檢測結果異常,定義為丙胺酸轉胺? (ALT) 或天門冬胺酸轉胺? (AST) >3 ×正常值上限 (ULN) 或總膽紅素>3 × ULN。
14. 2 年內患有惡性腫瘤,但皮膚的基底或鱗狀細胞癌或已成功治療的子宮頸原位癌為例外。
15. 已知對 acoramidis、其代謝產物或製劑賦形劑過敏。
16. 目前正在接受下列藥物的 ATTR-PN 治療,或用藥前 14 天 (若是 tafamidis 則為 14 天,若是 patisiran 則為 90 天,若是 inotersen 則為 180 天) 內接受下列藥物的治療:tafamidis 或 patisiran、inotersen,或其他剃除藥物、藥品標籤適應症不含 ATTR-PN 的上市藥品 (例如:diflunisal、doxycycline)、用作未證實之 ATTR-PN 療法的天然產物或衍生物 (例如:綠茶萃取物、牛磺脫氧膽酸 [TUDCA]/熊去氧膽酸)。
17. 懷孕中或正在哺餵母乳的女性受試者。女性必須同意在施用 acoramidis 之前停止哺餵母乳。針對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試者,必須在納入前取得篩選及第 1 天時的陰性尿液驗孕結果。
18. 經試驗主持人或醫療監測員判定,有任何具臨床重要性的進行中醫療狀況或實驗室檢驗結果異常,或其他可能危害受試者安全、提高受試者之參與風險或干擾試驗的狀況。
19. 在篩選前 30 天內參加另一項研究性臨床試驗。若參加觀察性和/或登錄試驗,應與醫療監測員討論。
20. 有任何狀況,經試驗主持人或醫療監測員認定會使受試者無法配合試驗計畫書,例如有藥物濫用、酗酒或精神病症的病史。
21. 過去 3 個月內曾接受大手術,或預定在試驗期間任何時候接受大手術。
2. 在簽署受試者同意書當時年齡?18 至?90 歲 (含上下限) 的男性或女性。
3. 有 ATTR-PN 的第 I 或 II 期症狀 (多發性神經病變失能 [PND] ? IIIb [參閱附錄 G]) 及已確立的 ATTR-PN 診斷 (定義為與 ATTR-PN 相符的理學檢查發現和/或神經生理學檢測發現;參閱附錄 H)。
4. 篩選期間的 NIS 為 5 到 130 (含上下限)。
5. 篩選期間的神經傳導檢查 (NCS) 分數 (腓腸神經感覺神經動作電位 [SNAP]、脛神經複合肌肉動作電位 [CMAP]、尺神經 SNAP、尺神經 CMAP 及腓神經 CMAP 的總和) ?2 分。NCS 是 mNIS+7 的要素之一。
6. 帶有與 ATTR-PN 相符的突變,可以是在病史中有紀錄並以實驗室報告佐證,或以納入前篩選時取得的基因型測定確認。針對接受連鎖肝臟移植的受試者,不需進行基因檢測。
7. 經試驗主持人認定預期存活時間>2 年。
8. Karnofsky 體能狀態?60% (參閱附錄 F)。
9. 具有生育能力且與異性有性行為的女性受試者,必須同意在納入時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並於最後一劑 acoramidis 後持續使用 30 天。與具有生育能力之女性有性生活且未接受輸精管結紮的男性,必須同意使用障礙避孕法。女性受試者的停經後狀態,必須以篩選時的血漿濾泡刺激素 (FSH) 確認。1. 曾接受肝臟移植,或預定在試驗期間接受野生型器官移植的肝臟移植,做為有症狀 ATTR-PN 的治療。註:以罹患 ATTR-PN 的捐贈者做為接受「連鎖」肝臟移植的來源,並且透過其移植而發生 ATTR-PN 的受贈者,只要未於本試驗期間預定再次移植以治療 ATTR-PN,並且滿足所有其他資格條件,則允許參加本試驗計畫。
2. 患有與 ATTR-PN 無關的感覺運動性或自律神經病變;例如,自體免疫疾病或單株伽瑪球蛋白症、惡性腫瘤,或酗酒。
3. 篩選時維生素 B-12 濃度低於正常值下限 (LLN)。
4. 有未治療之甲狀腺機能亢進或甲狀腺機能低下的臨床證據。
5. 患有軟腦膜 TTR 類澱粉沈積症。
6. 患有第 1 型糖尿病。
7. 患有第 2 型糖尿病已?5 年。
8. 篩選時患有經證實的 B 或 C 型肝炎。
9. 已知有人類免疫不全病毒 (HIV) 感染的病史。
10. 紐約心臟學會 (NYHA) 功能性分類>第 II 類 (參閱附錄 E)。
11. 在篩選前 90 天內罹患急性冠狀動脈症候群、未受控制的心律不整,或中風。
12. 篩選時以腎病飲食調整 (MDRD) 公式算出的腎絲球過濾率估計值 (eGFR) <30 mL/min/1.73 m2。
13. 篩選時肝功能檢測結果異常,定義為丙胺酸轉胺? (ALT) 或天門冬胺酸轉胺? (AST) >3 ×正常值上限 (ULN) 或總膽紅素>3 × ULN。
14. 2 年內患有惡性腫瘤,但皮膚的基底或鱗狀細胞癌或已成功治療的子宮頸原位癌為例外。
15. 已知對 acoramidis、其代謝產物或製劑賦形劑過敏。
16. 目前正在接受下列藥物的 ATTR-PN 治療,或用藥前 14 天 (若是 tafamidis 則為 14 天,若是 patisiran 則為 90 天,若是 inotersen 則為 180 天) 內接受下列藥物的治療:tafamidis 或 patisiran、inotersen,或其他剃除藥物、藥品標籤適應症不含 ATTR-PN 的上市藥品 (例如:diflunisal、doxycycline)、用作未證實之 ATTR-PN 療法的天然產物或衍生物 (例如:綠茶萃取物、牛磺脫氧膽酸 [TUDCA]/熊去氧膽酸)。
17. 懷孕中或正在哺餵母乳的女性受試者。女性必須同意在施用 acoramidis 之前停止哺餵母乳。針對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試者,必須在納入前取得篩選及第 1 天時的陰性尿液驗孕結果。
18. 經試驗主持人或醫療監測員判定,有任何具臨床重要性的進行中醫療狀況或實驗室檢驗結果異常,或其他可能危害受試者安全、提高受試者之參與風險或干擾試驗的狀況。
19. 在篩選前 30 天內參加另一項研究性臨床試驗。若參加觀察性和/或登錄試驗,應與醫療監測員討論。
20. 有任何狀況,經試驗主持人或醫療監測員認定會使受試者無法配合試驗計畫書,例如有藥物濫用、酗酒或精神病症的病史。
21. 過去 3 個月內曾接受大手術,或預定在試驗期間任何時候接受大手術。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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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2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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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10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