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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SHR3162-III-305

2021-08-01 - 2028-01-30

Phase III

尚未開始4

召募中3

ICD-10C61

攝護腺惡性腫瘤

ICD-10Z51.12

來院接受抗腫瘤免疫療法

ICD-9185

攝護腺惡性腫瘤

一項多中心、隨機分配、雙盲、安慰劑對照的第 3 期試驗,比較 Fuzuloparib 合併 Abiraterone Acetate 與 Prednisone (AA-P) 相較於安慰劑合併 AA-P 作為轉移性去勢抗性前列腺癌患者的第一線治療

  • 試驗申請者

    台灣賽紐仕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江蘇恆瑞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Hengrui Medicine Co., Ltd.)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呂育全 泌尿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尚未開始

試驗主持人 蘇文彬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尚未開始

試驗主持人 馮思中 泌尿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尚未開始

試驗主持人 歐宴泉 泌尿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尚未開始

試驗主持人 吳文正 未分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王百孚 未分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黃冠華 泌尿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轉移性去勢抗性前列腺癌(mCRPC)

試驗目的

1. 主要目標: ●透過評估未針對去氧核醣核酸 (DNA) 損傷修復缺陷 (DRD) 狀態作挑選之轉移性去勢抗性前列腺癌(mCRPC)受試者的影像學無惡化存活期 (rPFS),評估 fuzuloparib 加上 AA-P 是否優於安慰劑加上 AA-P 作為第一線治療(第 1 組)。 ●藉由評估帶有 DRD 之 mCRPC 受試者的 rPFS,來評估 fuzuloparib 加上 AA-P 是否優於安慰劑加上 AA-P 作為第一線治療(第 2 組)。 2. 次要目標: ●關鍵次要目標: 對於未經挑選之 mCRPC 受試者(第 1 組)和帶有 DRD 的 mCRPC 受試者(第 2 組),分別評估整體存活期 (OS)。

藥品名稱

Fuzuloparib (SHR3162)

主成份

Fuzuloparib

劑型

膠囊

劑量

50

評估指標

主要指標:
●未經挑選之 mCRPC 受試者(第 1 組)的影像學無惡化存活期(由盲性獨立中央審查委員會 [BICR] 根據實質腫瘤反應評估標準 (RECIST) 1.1 和前列腺癌工作小組 3 (PCWG3) 標準評估);
●帶有DNA損傷修復缺陷(DRD)之 mCRPC 受試者(第 2 組)的影像學無惡化存活期(由 BICR 依據 RECIST 1.1 和 PCWG3 標準評估);
次要指標:
●未經挑選之 mCRPC 受試者(第 1 組)和帶有 DRD 之 mCRPC 受試者(第 2 組)各自的整體存活期。

主要納入條件

受試者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方有資格進入試驗:
1) 年齡大於等於 18 歲。(在台灣為年滿 20 歲)
2) 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 (ECOG) 體能狀態分數為 0 至 1。
3) 預期餘命大於等於 6 個月。
4) 依據組織學或細胞學檢查確認患有前列腺腺癌,且無神經內分泌分化的跡象或小細胞特性。
5) 有造影證據的轉移性病灶。
6) 在受試者接受雄性素剝奪療法時,轉移性前列腺癌發生疾病惡化。進入試驗時疾病惡化的定義,為發生下列三項情況中的一項或多項:(1) PSA 惡化,定義為至少 2 次 PSA 濃度升高(每次檢測之間的間隔 大於等於 1 週),且篩選時的 PSA 濃度必須為 大於等於 1 ng/mL;(2) 依 RECIST 版本 1.1 定義的軟組織疾病惡化;(3) 骨骼疾病惡化,定義為骨骼掃描中有 大於等於 2 個新病灶(依據 PCWG3 標準)。
7) 持續接受黃體激素釋放激素類似物 (LHRHa) 的治療(藥物誘發性去勢),或先前曾接受雙側睪丸切除術(手術去勢);若受試者未曾接受雙側睪丸切除術,必須計畫在本試驗隨機分配前 4 週內和整個試驗期間維持有效的 LHRHa 治療。
8) 睪固酮在篩選期間處於去勢濃度(小於等於 50 ng/dL 或 1.73 nmol/L)。
9) 在篩選期間提供血液和腫瘤組織檢體(腫瘤檢體為選擇性提供),以判定 DRD 狀態;第 2 組受試者必須為 DRD 陽性(依據第 7.5 節的定義)。
10) 器官的功能水準必須符合下列要求(在例行血液篩檢前 2週內不得輸血或接受造血生長因子治療):
- 絕對嗜中性白血球計數 (ANC) 大於等於 1.5 x 10^9/L。
- 血小板計數 大於等於 80 x 10^9/L。
- 血紅素 大於等於 90 g/L。
- 總膽紅素 小於等於 1.5 x 正常值上限 (ULN)。
[不包括證實患有吉伯特氏症候群的受試者]
- 丙胺酸轉胺酶 (ALT) /天門冬胺酸轉胺酶 (AST) 小於等於 3 × ULN;有肝臟轉移者為 ALT 和 AST 小於等於 5.0 × ULN。
- 以適用於男性的 Cockcroft-Gault 公式計算(即:肌酸酐清除率估計值 =(140 - 年齡 [歲]) x 體重 [kg] /(血清肌酸酐 [mg/dL] x 72)× 0.85(若為跨性別女性)、或依據 24 小時尿液檢測的肌酸酐清除率 大於等於 51 mL/min;
- 血清鉀濃度 大於等於 3.5 mmol/L。
- 使用 Fridericia 公式校正的 QT 間隔 (QTcF) 小於等於 470 ms。
11) 由試驗主持人判定為有射精能力且有性生活的患者,必須同意自第一劑試驗治療起、至最後一劑試驗治療後 3 個月期間採取有效避孕措施,且不得捐贈精子。
12) 自願參與本臨床試驗、瞭解並已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符合下列任何條件的受試者將無法進入本試驗:
1) 曾接受任何聚腺苷酸二磷酸核糖基聚合酶 (PARP) 抑制劑的治療。
2) 曾在 mCRPC 階段或非轉移性 CRPC (nmCRPC) 階段接受任何全身性抗腫瘤治療,包括化療、免疫療法、abiraterone acetate 或其他 CYP17 抑制劑、新型雄性素受體 (AR) 拮抗劑(例如 enzalutamide、apalutamide、darolutamide、SHR3680 和 proxalutamide),以及其他分子標靶療法。允許以下例外:
- 去勢療法。
- 第一代 AR 拮抗劑,但必須在本試驗第一劑前進行 > 4 週的清除期。
- 先前曾接受 abiraterone acetate 治療 小於等於 3 個月,且治療期間未發生 PSA 升高、放射影像惡化或其他臨床惡化(由試驗主持人判定);
3) 先前曾在 HSPC 階段接受 abiraterone acetate、其他 CYP17抑制劑、新型雄性素受體 (AR) 拮抗劑或化療的治療,且在治療期間和此治療結束後 6 個月內PSA 升高、放射影像惡化或其他臨床惡化(由試驗主持人判定)。
4) 由試驗主持人判定因前列腺癌的骨骼轉移引起嚴重骨骼損傷,包括控制不良的嚴重骨骼疼痛,以及曾在第一劑前 6 個月內發生或預期會在不久的將來發生病理性骨折和脊髓壓迫。
5) 曾在第一劑前 4 週內接受放射療法或重大手術,或曾在第 1 天(第 1 週期第 1 天)開始接受本試驗藥物前 4 週或 5 個半衰期(以時間較長者為準)內參與其他藥物臨床試驗。
6) 在第一劑前 14 天曾使用過任何效/中效 CYP3A4 誘導劑或抑制劑;
7) 試驗期間不得中斷可能影響 P-gp 的藥物
8) 計畫在本試驗的試驗治療期間接受任何其他抗腫瘤治療
9) 腦部內存在經影像學檢查確認的腫瘤病灶。
10) 有使用 prednisone(皮質類固醇)的禁忌症,例如:活動性感染或其他醫療病況。
11) 有任何需要用到 大於等於 prednisone 5 mg BID 之皮質類固醇劑量的慢性醫療病況。
12) 有未受控制之腦垂體或腎上腺功能障礙的病史。
13) 未受控制的高血壓(持續性的收縮壓 大於等於 160 mmHg 或舒張壓 大於等於 100 mmHg)。有高血壓病史的受試者若可透過降血壓療法有效控制血壓,則可參與試驗。
14) 目前患有活動性心臟疾病(包括嚴重/不穩定型心絞痛、紐約心臟協會 (NYHA) 第 III 或 IV 級的症狀性鬱血性心臟衰竭、左心室射出分率 < 50%,以及需要藥物治療的室性心律不整),或有在第 1 劑前 6 個月內發生動脈或靜脈血栓(包括肺栓塞和腦血管意外)或在第 1 劑前 12 個月內發生心肌梗塞的病史。
15) 有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 (MDS)/急性骨髓性白血病 (AML) 的病史,或第 1 劑前 5 年內罹患其他惡性腫瘤的病史(不包括已完全緩解的原位癌,以及由試驗主持人判定為緩慢惡化的惡性腫瘤);
16) 活動性 B 型肝炎病毒 (HBV) 或 C 型肝炎病毒 (HCV) 感染(B 型肝炎表面抗原 (HBsAg) 陽性且病毒複製數 大於等於 500 IU/mL,HCV 抗體陽性且 HCV 核糖核酸 (RNA) 高於分析方法的偵測下限)。
17)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檢測結果呈陽性、且符合下列一項或多項條件的受試者:
- 當前未接受高度活性的抗反轉錄病毒療法。
- 曾在開始篩選前 6 個月內調整抗反轉錄病毒療法。
- 正在接受可能干擾試驗藥物的抗反轉錄病毒療法(在納入前,請諮詢試驗委託者以評估藥物)。
- 篩選時 CD4 計數 < 350/mm^3或 CD4/CD8 比值低於正常範圍的最小值。
- 曾在開始篩選前 12 個月內,發生可用於定義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 (AIDS) 的伺機性感染。
18) 有吞嚥困難、慢性腹瀉、腸道阻塞,或其他會影響藥物吞服和吸收的因素。
19) 已知對 fuzuloparib、abiraterone acetate、prednisone 或其賦形劑過敏或無法耐受。
20) 在第 1 劑前 4 週內,經確認患有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 2 型 (SARS-CoV-2)(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感染(經驗證之檢測結果呈陽性),或疑似患有 COVID-19 感染(表現出臨床症狀,但無已證實的檢測結果),或曾密切接觸已知或疑似 COVID-19 感染者。若受試者有資料顯示經驗證 COVID-19 檢測的結果為陰性,則可予以納入。
21) 患有同時存在的疾病(例如:重度糖尿病、甲狀腺疾病、精神障礙和肺炎或間質性肺病),或有任何其他情況,而由試驗主持人判定可能對受試者的安全性造成嚴重風險,或可能影響其完成試驗的能力。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63 人

  • 全球人數

    804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