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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CO40016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3337724

2017-12-01 - 2021-12-31

Phase III

終止收納3

ICD-10C50

乳房惡性腫瘤

一項雙盲、安慰劑對照、隨機分配、第三期試驗,研究IPATASERTIB併用PACLITAXEL治療用於PIK3CA/AKT1/PTEN變異、局部晚期或轉移性的三陰性乳癌或激素受體陽性、HER2陰性乳癌病患

  • 試驗申請者

    羅氏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羅氏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曾令民 外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6 終止收納

Audit

試驗主持人 鍾奇峰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試驗主持人 黃俊升 外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Audit

適應症

三陰性乳癌或激素受體陽性、HER2陰性乳癌

試驗目的

本試驗目的為探討IPATASERTIB併用PACLITAXEL治療用於PIK3CA/AKT1/PTEN變異、局部晚期或轉移性的三陰性乳癌或激素受體陽性、HER2陰性乳癌病患的療效和安全性

藥品名稱

IPATASERTIB

主成份

IPATASERTIB

劑型

錠劑

劑量

100mg / 200mg

評估指標

世代A與B將在具有PIK3CA/AKT1/PTEN變異腫瘤的病患獨立評估ipatasertib合併paclitaxel (ipatasertib + paclitaxel)相較於安慰劑加上paclitaxel (placebo + paclitaxel)的安全性、療效以及藥物動力學。世代A將評估無法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三陰性乳癌(TNBC)的第一線治療,世代B將評估首次化療用於晚期、激素受體陽性、HER2陰性(HR+/HER2-)乳癌且不適合內分泌治療的病患-(由試驗委託者定義)。病患的加入將根據中央或地方/商業的PIK3CA/AKT1/PTEN變異狀態之評估,以及在任何加入的病患上使用替代性方法取得的PIK3CA/AKT1/PTEN腫瘤組織變異狀態之中央評估,並且將根據荷爾蒙受體狀態分配至其中一個世代。HER2-陽性乳癌的病患不符合試驗資格。分開評估世代A與世代B的原因為TNBC與HR+/HER2-乳癌具有不同的生物學,臨床上會表現不同預後與治療反應,且分子學上則會出現明顯不同的分子特性及不同的致癌驅動因子。世代A與世代B的病患之罹病率與無惡化存活期(PFS)以及整體存活期(OS)預期結果不同,因此納入及分析時程不同。
最初接受世代A (患有TNBC)篩選但未符合資格(即缺少由使用FMI CTA取得的中央腫瘤組織檢測所驗證之PIK3CA/AKT1/PTEN變異。)的病患可能符合世代C的資格。世代C是開放性、非隨機分配、無法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TNBC病患之世代,並將評估ipatasertib合併paclitaxel與atezolizumab的安全性、療效以及藥物動力學。由於作用機制與癌症免疫療法的臨床效益評估之差異,以及世代C的延遲開放,此世代將與世代A及世代B分開評估。
本試驗的目標病患族群為停經前與停經後女性及男性病患,均患有可測量、無法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TNBC及HR+/HER2-乳癌,且未於這些情況下接受過化學治療。病患必須為適合接受紫杉醇單藥治療的候選人。尤其,HR+/HER2-乳癌病患必須適合接受化學治療(例如對內分泌療法缺乏敏感性;請參考試驗委託者的內分泌缺乏敏感性之資格標準)。可允許曾接受輔助或前導性化學治療,前提為已於(無法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疾病復發前至少12個月結束。
具有PIK3CA/AKT1/PTEN-變異腫瘤的病患將根據其荷爾蒙受體狀態(於當地進行評估,或於試驗期間進行評估<僅限沒有當地評估的情況下>,並針對評估目的提供其他組織切片),分配至世代A (TNBC)或世代B (HR+/HER2-乳癌),並以2:1比例隨機分配至實驗或對照組。TNBC生物標記陰性(即缺少由使用FMI CTA取得的中央腫瘤組織檢測所驗證之PIK3CA/AKT1/PTEN變異。)但另外符合資格的病患將會分配至世代C,以接受ipatasertib合併paclitaxel與atezolizumab的治療直到本世代募集完成。各世代將獨立評估的所有主要、次要、探索性及安全性目的(即世代A:罹患PIK3CA/AKT1/PTEN-變異腫瘤之TNBC病患、世代B:罹患PIK3CA/AKT1/PTEN-變異腫瘤之HR+/HER2-乳癌病患與世代C:罹患缺少由使用Foundation Medicine臨床試驗演算法 (CTA)取得的中央腫瘤組織檢測所驗證之PIK3CA/AKT1/PTEN變異的TNBC)。
所有世代的主要指標均為PFS。各世代之主要分析均獨立進行且由世代特定事件啟動,同時亦不受另一世代之結果影響。若世代A與世代B的主要分析PFS達到5%統計顯著性,將檢測各世代之次要指標。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條件
●已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時男女性年滿18歲
●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功能狀態為0或1
●第1週期第1天首次試驗治療前14天內具足夠血液和器官功能
●具生育能力的女性:同意於治療期間、最後一劑ipatasertib/安慰劑後至少28日、最後一劑atezolizumab後五個月及最後一劑paclitaxel後6個月(以較晚者為準)持續禁慾(不進行異性間性行為)或使用每年失敗率< 1%的避孕方式,且同意於此相同期間內不得捐贈卵子。
●男性:同意持續禁慾(不進行異性間性行為)或使用避孕方式,且同意不捐贈精子
●針對任何納入擴展招募期(即中國擴展招募期)的病患:病患目前現居中國大陸、香港或台灣,且源自華人血統。

疾病特定納入條件
納入試驗的病患必須符合以下與疾病有關的特定條件:
●經由組織學確認為TNBC或HR+/HER2- 乳腺癌,並為局部晚期或轉移性而不適合治癒目的之切除
●根據RECIST版本1.1為可測量疾病
●根據當地試驗主持人評估,符合紫杉醇單藥治療資格(例如無快速臨床惡化、危及生命的內臟轉移,或不需要因控制快速症狀及/或疾病而可能須接受合併化療)
●經認定不適合內分泌治療的HR+/HER2乳癌病患
●檢送福馬林固定石蠟包埋(FFPE)組織塊,或至少20片從最新採集腫瘤組織所切下、未染色、一系列的腫瘤玻片,用於中央分子分析(必要NGS檢測[PIK3CA/AKT1/PTEN變異狀態]以及其他計畫書要求的次要和探索性評估)。不接受細胞性或FNA檢體。不接受取自於鈣質流失的骨轉移腫瘤組織。
●確認生物標記資格,亦即,腫瘤組織或血液中央檢測(於FMI檢測上述腫瘤組織或血液[採用FACT測定])或當地/市售檢測(於診斷實驗室採用適當經確效的分子測定[必須可取得完整實驗室報告,並記錄於病患原始文件內,以支持試驗資格事宜])具有效的結果,證實PIK3CA/AKT1/PTEN變異狀態的有效結果

主要排除條件

排除條件
一般排除條件
試驗將排除符合下列任何通用條件的病患:
●無法遵從試驗與追蹤程序
●具有吸收不良症候群病史或其他病況,而干擾腸道吸收或導致病患無法或不願吞服藥物
●須接受全身性抗微生物治療(包括抗生素、抗黴菌藥物以及抗病毒藥物)的活性感染
●已知有HIV感染
●已知臨床上有符合Child-Pugh第B或C級肝臟疾病(包括活動性病毒或其他肝炎) (例如:篩選時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陽性或C型肝炎病毒[HCV]抗體陽性)的重大病史;目前有藥物或酒精濫用或肝硬化
●第1週期第1天前28天內曾接受重大手術程序、開放性切片或發生顯著創傷,或者預期在試驗期間需要接受重大手術程序。
●試驗期間或最後一劑ipatasertib/安慰劑後28日內及最後一劑paclitaxel後6個月內(以較晚者為準)懷孕或哺乳,或打算懷孕
●紐約心臟協會第二、三或四級心臟衰竭;左心室射出分率< 50%;或目前有需藥物治療的心室性心律不整
●目前有不穩定心絞痛,或第1週期第1日前6個月內曾有心肌梗塞
●先天性QT延長症候群,或篩選時以Fridericia公式校正後的QT間期(QTcF) > 480毫秒
●過去或目前有ECG異常並經主持人判斷為臨床重大情況,包括左束枝傳導完全阻塞、第二或第三度心臟傳導阻塞或有證據顯示先前發生心肌梗塞
●需要長期接受皮質類固醇劑量>= 10 mg/day的prednisone治療,或同等劑量的其他抗發炎皮質類固醇或用於慢性疾病的免疫抑制劑
●第1週期第1天前14天內,曾接受已核准或試驗用的癌症治療
●因任何其他疾病、代謝功能障礙、主持人基於身體檢查結果或臨床實驗室結果合理懷疑罹患特定疾病或病症,而導致不得使用試驗藥物、或可能影響結果判讀,或導致病患有較高風險出現治療併發症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30 人

  • 全球人數

    45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