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AC-065A203
試驗執行中
2018-10-01 - 2026-12-31
Phase II
召募中1
終止收納1
ICD-10I27.0
原發性肺性高血壓
ICD-9416.0
原發性肺性高血壓
一項前瞻性、多中心、開放性、單一組別、第2期試驗,探討selexipag用於患有肺動脈高血壓兒童的安全性、耐受性與藥物動力學
-
試驗申請者
嬌生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嬌生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4/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適應症
肺動脈高血壓
試驗目的
在多個國家,Selexipag可用於治療成人肺動脈高壓(PAH)。先前在1156名PAH成人病患進行的一項樞紐試驗證明selexipag延緩疾病惡化的療效。鑑於兒童和成人PAH功能變化的相似性,預期患有PAH的兒童可以受益於selexipag的治療。本試驗的目的是確定selexipag用於2歲以上PAH兒童病患的劑量。為了實現此一目標,將評估selexipag在PAH兒童中的血中濃度(藥物動力學評估)以及selexipag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藥品名稱
切片劑
主成份
Selexipag
劑型
854
劑量
NA
評估指標
主要藥物動力學試驗指標]
主要試驗指標為透過模型計算且經效力調整之selexipag與ACT-333679暴露量(AUCτ、ss、合併),於為期12週之劑量增加期間進行測量。
[次要藥物動力學試驗指標]
• 根據非房室模型分析(NCA)之selexipag 與ACT-333679 AUCτ,ss、Cmax,ss以及tmax,ss。
• Selexipag與ACT-333679第15天以及第4、6週(即第4、5、6次回診)之C谷底濃度, ss
[安全性指標]
• 至EOT + 3天內發生之治療中發生的不良事件(TEAE)。
• 至EOT + 3天內,發生之治療中發生的嚴重不良事件(TESAE)。
• 導致永久中止試驗藥物之AE。
• 至EOT + 3天內,發生之治療中造成的死亡(任何原因)。
• 至EOT + 3天內,發生因治療造成長期顯著實驗室異常(血液學與血液化學檢測)。
• 特定血液學及血液化學實驗室參數自基準期至EOT + 3天之長期變化。
• 至EOT + 3天內,發生因治療造成之長期心電圖(ECG)異常。
• 甲狀腺促進素自基準期至EOT + 3天內之長期變化。
• 生命徵象(血壓、心率)自基準期至EOT + 3天內之長期變化。
• 身高及身體質量指數自基準期至EOT + 3天內之長期變化。
• 性成熟分期(譚納標準)自基準期至EOT + 3天內之長期變化。
[探索性試驗指標]
• 自基準期/納入試驗至經調整之紐約心臟協會/ WHO FC各評估時間點之變化
• 自基準期至各運動能力評估時間點之變化,測量方法為6分鐘走路距離測試(6MWD)
• Panama FC自基準期至各評估時間點之變化
• 血漿NT前腦利鈉肽(NT pro-BNP)自基準期至各評估時間點之比例。
• 心臟超音波變數(影像與都卜勒評估結果)自基準期至各評估時間點之變化:
−右心室收縮壓
−三尖瓣環收縮期移位
−肺動脈加速時間
−左心室偏心指數
−右心房面積指數(自心臟心尖4腔角度)
−三尖瓣環直徑(自心臟心尖4腔角度)
[其他指標]
• 第1天、第12週以及EOT以5分制感官喜好量表評估selexipag配方的適口性
• 第1天、第12週以及EOT以3分制類別量表評估兒童是否成功吞嚥藥物,藉以判斷selexipag配方接受度。
主要試驗指標為透過模型計算且經效力調整之selexipag與ACT-333679暴露量(AUCτ、ss、合併),於為期12週之劑量增加期間進行測量。
[次要藥物動力學試驗指標]
• 根據非房室模型分析(NCA)之selexipag 與ACT-333679 AUCτ,ss、Cmax,ss以及tmax,ss。
• Selexipag與ACT-333679第15天以及第4、6週(即第4、5、6次回診)之C谷底濃度, ss
[安全性指標]
• 至EOT + 3天內發生之治療中發生的不良事件(TEAE)。
• 至EOT + 3天內,發生之治療中發生的嚴重不良事件(TESAE)。
• 導致永久中止試驗藥物之AE。
• 至EOT + 3天內,發生之治療中造成的死亡(任何原因)。
• 至EOT + 3天內,發生因治療造成長期顯著實驗室異常(血液學與血液化學檢測)。
• 特定血液學及血液化學實驗室參數自基準期至EOT + 3天之長期變化。
• 至EOT + 3天內,發生因治療造成之長期心電圖(ECG)異常。
• 甲狀腺促進素自基準期至EOT + 3天內之長期變化。
• 生命徵象(血壓、心率)自基準期至EOT + 3天內之長期變化。
• 身高及身體質量指數自基準期至EOT + 3天內之長期變化。
• 性成熟分期(譚納標準)自基準期至EOT + 3天內之長期變化。
[探索性試驗指標]
• 自基準期/納入試驗至經調整之紐約心臟協會/ WHO FC各評估時間點之變化
• 自基準期至各運動能力評估時間點之變化,測量方法為6分鐘走路距離測試(6MWD)
• Panama FC自基準期至各評估時間點之變化
• 血漿NT前腦利鈉肽(NT pro-BNP)自基準期至各評估時間點之比例。
• 心臟超音波變數(影像與都卜勒評估結果)自基準期至各評估時間點之變化:
−右心室收縮壓
−三尖瓣環收縮期移位
−肺動脈加速時間
−左心室偏心指數
−右心房面積指數(自心臟心尖4腔角度)
−三尖瓣環直徑(自心臟心尖4腔角度)
[其他指標]
• 第1天、第12週以及EOT以5分制感官喜好量表評估selexipag配方的適口性
• 第1天、第12週以及EOT以3分制類別量表評估兒童是否成功吞嚥藥物,藉以判斷selexipag配方接受度。
主要納入條件
性別:全部
年齡限制:
最低年齡:
2年
最高年齡:
18年
是否接受健康自願者:否
納入條件:
- 由父母或法定代理人簽署並註明日期的知情同意,以及獲得具有發育能力的兒童同意。
- ≥2歲且<18歲以及體重≥ 9公斤的男性或女性。
- 受試者納入前的任何時間,有進行右心導管插入(RHC)的歷史紀錄而確診PAH
- 具有以下其中一項病因的PAH:
-特發性
-遺傳性
-與先天性心臟病有關的PAH
-PAH 併發CHD
-術後PAH (於修復CHD後≥ 6個月發生之持續性/復發性/新發生)
-藥物或毒素誘發
-PAH伴隨HIV
-PAH伴隨締結組織疾病
- 世界衛生組織功能類別(WHO FC) II至III。
- 接受內皮素受體拮抗劑(ERA)和/或第5型磷酸雙酯酶(PDE-5)抑制劑的受試者,治療劑量已維持穩定至少3個月,或患者不適合這些療程。
-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須在篩選和納入時的懷孕檢測呈現陰性,並必須同意每月進行一次懷孕檢測,以及從篩選到試驗藥物停藥後30天內(EOS)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若有性行為)。
關鍵排除條件:
- 由於門脈高血壓、血吸蟲症、肺部靜脈阻塞性病變(PVOD)和/或肺微血管瘤造成PAH的受試者。
- PAH伴隨艾森門格症侯群(Eisenmenger syndrome)之受試者。
-出現中度至重度、左到右分流之受試者。
-有發紺型先天性心臟病灶之受試者,例如大動脈轉位、共同動脈幹、單心室先天性心臟病或肺動脈閉鎖合併心室中膈缺損,以及接受Fontan緩解性手術的受試者。
- 由於肺部疾病而患有肺動脈高壓的受試者。
- 在納入選2週內曾接受Uptravi (selexipag)的治療。
- 在納入前2個月內接受前列腺環素(epoprostenol)或前列腺環素類似物(即treprostinil、 iloprost、beraprost)或預定在試驗期間接受任何這些化合物。
- 在納入前4週內接受其他研究性藥物的治療。
- 根據主持人判斷,過去或目前懷疑腸套疊或腸阻塞或胃腸道阻塞。
- 根據主持人判斷,患有控制不佳的甲狀腺疾病。
- 血紅素或血球容積比<75%正常範圍下限。
- 已知重度或中度肝功能受損。
- 根據主持人判斷,患有低血壓的臨床徵象並妨礙展開PAH特異性療法。
- 嚴重腎功能不全的受試者。
- 已知對試驗治療或藥物劑型中的任何賦形劑出現過敏反應。
- 有任何可能干擾試驗治療的吸收、分佈、代謝或排泄之疾病和/或任何外科或醫療狀況的歷史紀錄或臨床證據(例如膽囊切除術)。
- 試驗主持人認為任何可能影響完整試驗參與或遵守試驗計畫書的情況或條件。
年齡限制:
最低年齡:
2年
最高年齡:
18年
是否接受健康自願者:否
納入條件:
- 由父母或法定代理人簽署並註明日期的知情同意,以及獲得具有發育能力的兒童同意。
- ≥2歲且<18歲以及體重≥ 9公斤的男性或女性。
- 受試者納入前的任何時間,有進行右心導管插入(RHC)的歷史紀錄而確診PAH
- 具有以下其中一項病因的PAH:
-特發性
-遺傳性
-與先天性心臟病有關的PAH
-PAH 併發CHD
-術後PAH (於修復CHD後≥ 6個月發生之持續性/復發性/新發生)
-藥物或毒素誘發
-PAH伴隨HIV
-PAH伴隨締結組織疾病
- 世界衛生組織功能類別(WHO FC) II至III。
- 接受內皮素受體拮抗劑(ERA)和/或第5型磷酸雙酯酶(PDE-5)抑制劑的受試者,治療劑量已維持穩定至少3個月,或患者不適合這些療程。
-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須在篩選和納入時的懷孕檢測呈現陰性,並必須同意每月進行一次懷孕檢測,以及從篩選到試驗藥物停藥後30天內(EOS)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若有性行為)。
關鍵排除條件:
- 由於門脈高血壓、血吸蟲症、肺部靜脈阻塞性病變(PVOD)和/或肺微血管瘤造成PAH的受試者。
- PAH伴隨艾森門格症侯群(Eisenmenger syndrome)之受試者。
-出現中度至重度、左到右分流之受試者。
-有發紺型先天性心臟病灶之受試者,例如大動脈轉位、共同動脈幹、單心室先天性心臟病或肺動脈閉鎖合併心室中膈缺損,以及接受Fontan緩解性手術的受試者。
- 由於肺部疾病而患有肺動脈高壓的受試者。
- 在納入選2週內曾接受Uptravi (selexipag)的治療。
- 在納入前2個月內接受前列腺環素(epoprostenol)或前列腺環素類似物(即treprostinil、 iloprost、beraprost)或預定在試驗期間接受任何這些化合物。
- 在納入前4週內接受其他研究性藥物的治療。
- 根據主持人判斷,過去或目前懷疑腸套疊或腸阻塞或胃腸道阻塞。
- 根據主持人判斷,患有控制不佳的甲狀腺疾病。
- 血紅素或血球容積比<75%正常範圍下限。
- 已知重度或中度肝功能受損。
- 根據主持人判斷,患有低血壓的臨床徵象並妨礙展開PAH特異性療法。
- 嚴重腎功能不全的受試者。
- 已知對試驗治療或藥物劑型中的任何賦形劑出現過敏反應。
- 有任何可能干擾試驗治療的吸收、分佈、代謝或排泄之疾病和/或任何外科或醫療狀況的歷史紀錄或臨床證據(例如膽囊切除術)。
- 試驗主持人認為任何可能影響完整試驗參與或遵守試驗計畫書的情況或條件。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10 人
-
全球人數
55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