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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56136379HPB2001

2017-12-01 - 2020-08-05

其他

終止收納4

ICD-10B18.1

慢性病毒性B型肝炎未伴有D 型肝炎病毒

ICD-10B18

慢性病毒性肝炎

ICD-9070.32

慢性B型病毒性肝炎,未提及肝昏迷,未提及delta型肝炎

一項第 2a 期、隨機分配、部分設盲、安慰劑對照的試驗,針對慢性 B 型肝炎病毒感染的受 試者,評估多重劑量的 JNJ-56136379 作為單一療法以及併用核苷(酸)類似物治療 24 週的療 效、安全性及藥物動力學

  • 試驗申請者

    嬌生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嬌生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張定宗 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收納額滿

Audit

試驗主持人 楊勝舜 消化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收納額滿

試驗主持人 葉昭廷 消化內科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

臺灣區總主持人

葉昭廷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9 收納額滿

Audit

試驗主持人 莊萬龍 消化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收納額滿

適應症

慢性B型肝炎病毒

試驗目的

本試驗目的為基於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濃度變化程度,以評估24週試驗治療的療效。

藥品名稱

JNJ-56136379

主成份

JNJ-56136379

劑型

錠劑

劑量

25 mg/tab 及 100 mg/tab

評估指標

主要指標分析
第 24 週時 HBsAg 濃度自基期以來的變化

次要結果指標
1.發生不良事件(AE)的受試者人數
2.發生嚴重不良事件(SAE)的受試者人數
3.生命徵象異常,理學檢查,心電圖(ECG),實驗室結果具臨床顯著意義的受試者人數
4.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濃度相較於基期的變化
5.受試者其B型肝炎表面抗原濃度小於(<) 1,000或小於100 IU/mL的百分比
6.相較於基期,受試者其HBsAg減少大於(>) 0.5或大於1 log10 IU/mL的百分比
7.B型肝炎病毒(HBV)去氧核糖核酸(DNA)濃度相較於基期的變化
8.無法檢測HBV DNA濃度的受試者百分比
9.B型肝炎E抗原(HBeAg)濃度相較於基期的變化
10.受試者其HBeAg濃度的百分比
11.受試者發生HBsAg或HBeAg血清清除的百分比
12.受試者發生HBsAg或HBeAg血清轉換的百分比
13.受試者其標準化麩胺酸丙酮酸轉氨(ALT)濃度的百分比
14.受試者發生病毒突破的百分比
15.NA (Entecavir [ETV]或Tenofovir Disoproxil Fumarate [TDF])於血漿的濃度
16.JnJ-56136379的血漿濃度
17.受試者發生治療相關性突變的百分比

其它結果指標:
1.子試驗:第24週和第48週時肝臟內B型肝炎共價閉合環狀DNA的濃度相較於基期的變化
2.子試驗:第24週和第48週時B型肝炎共價閉合環狀DNA的轉錄活性相較於基期的變化

主要納入條件

1.主要納入條件:
 受試者必須年滿 20 歲(含)至 70 歲(含)。
 受試者必須有慢性 B 型肝炎(CHB)感染,記錄如下:
‒ 篩選時以及篩選前至少 6 個月以上時血清 B 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陽性;
‒ 篩選時血清免疫球蛋白 M (IgM)抗 B 型肝炎核心(HBc)抗體陰性。
 在目前未接受治療的受試者中(治療組 1-2-3 和 6-7-8):
‒ 篩選時受試者必須未接受任何 CHB 治療,亦即
○ 不曾接受 B 型肝炎病毒(HBV)抗病毒藥物治療,包括核苷(酸)類似物(NA)或干擾素(IFN)製劑,或
○ 基期(首次服用試驗藥物)前 6 個月內並未接受 HBV 抗病毒藥物治療,包括 NA或 IFN 製劑,且
‒ 篩選時受試者必須為 HBeAg 陽性且 HBV 去氧核醣核酸(DNA) ≥ 20,000 IU/mL,或
為 HBeAg 陰性且 HBV DNA ≥ 2,000 IU/mL,且
‒ 篩選時受試者必須具有 HBsAg > 250 IU/mL,且
‒ 篩選時受試者必須具有丙胺酸轉胺酶(ALT) >正常值上限(ULN)且≤ 5 倍 ULN,由中央實驗室判定。
注意事項:若受試者在篩選前超過 6 個月以前曾接受試驗性抗 HBV 藥物的治療,
應聯絡試驗委託者以討論此個案。篩選前任何時候接受殼體組裝調節劑(CAM)治療
超過 4 週的受試者均予以排除。
 在病毒學抑制的受試者中(治療組 4-5 和 9-10):
‒ 受試者必須在目前的 NA 治療(ETV 或 TDF)下達到病毒學抑制,定義為篩選時以及
篩選前至少 6 個月以上時 HBV DNA < 60 IU/mL,且受試者必須在篩選前維持相同的 NA 治療(ETV 或 TDF)與相同的劑量≥ 12 個月,且
‒ 篩選時受試者必須具有 HBsAg > 250 IU/mL,且
‒ 篩選時受試者必須具有 ALT ≤ 2 倍 ULN。
注意事項:若受試者在篩選前超過 6 個月以前曾接受試驗性抗 HBV 藥物的治療,
應聯絡試驗委託者以討論此個案。篩選前任何時候接受殼體組裝調節劑(CAM)治療超過 4 週的受試者均予以排除。
 受試者必須具有:
‒ 篩選前 1 年內或篩選時歸類為 Metavir F0-F2 的肝臟切片結果,或
‒ 篩選前 6 個月內或篩選時 FibroScan™肝臟硬度測量< 8.0 kPa。

主要排除條件

.主要排除條件:
 抗 HBs 抗體檢測為陽性的受試者。
 篩選時同時感染 A 型肝炎病毒(以 A 型肝炎抗體 IgM 證實)、C 型肝炎病毒(HCV) (以
HCV 抗體證實)、D 型肝炎病毒(HDV) (以 HDV 抗體證實)、E 型肝炎病毒(以 E 型肝炎
抗體 IgM 證實),或第 1 型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或第 2 型 HIV (以抗體證實)的受試
者。試驗主持人認為具臨床意義,且會干擾試驗執行或其解讀的其他活動性感染佐證(細
菌、病毒、真菌,包括急性結核病),亦會導致排除。
 篩選前任何時間點或篩選時有任何肝臟代償失調證據的受試者:
‒ 直接膽紅素 > 1.2 倍 ULN,或
‒ 國際標準比 > 1.5 倍 ULN,或
‒ 血清白蛋白<正常值下限(LLN),或
‒ 靜脈曲張出血、腹水或肝性腦病的病史紀錄或目前的佐證。
 受試者具有任何非 HBV 病因的肝臟疾病佐證。包括(但不限於)上述之肝炎病毒感染、
藥物或酒精相關肝臟疾病、自體免疫性肝炎、血鐵沉積症、威爾森氏症、吉爾伯特氏
症候群、α-1 抗胰蛋白酶不足、原發性膽汁性肝硬化、原發性硬化性膽管炎,或是試
驗主持人認定具有臨床意義的任何其他非 HBV 肝臟疾病。
 篩選前 2 個月內或篩選時的腹部超音波發現肝細胞癌(HCC)徵象的受試者。如果傳統超
音波的結果有可疑發現,但更精細造影程序(對比增強超音波、電腦斷層[CT]或核磁共
振造影[MRI])的結果排除 HCC 可能性,則該名受試者仍具有參與資格。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32 人

  • 全球人數

    232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