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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MCS-2

2007-05-01 - 2009-12-31

Phase III

終止收納4

雙盲隨機分組安慰劑控制臨床試驗研究MCS於治療前列腺肥大病人之下泌尿道症狀之效果及安全性

  • 試驗申請者

    健永生技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台大醫院/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嘉義長庚/高雄榮民總醫院/高醫附設醫院

  • 臨床試驗規模

    台灣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蒲永孝 泌尿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吳錫金 泌尿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陳志碩 泌尿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吳東霖 泌尿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適應症

下尿路症狀(LUTS;lower urinary tract symptoms):頻尿、急尿、尿失禁、夜尿、排尿遲緩、排尿困難...等。

試驗目的

研究MCS是否可以改善前列腺肥大病人之下泌尿道排尿症狀。

藥品名稱

MCS

主成份

Multi-carotenoids

劑型

軟膠囊

劑量

350 mg

評估指標

以IPSS(國際前列腺症狀分數)進行評估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條件
1.年齡四十歲以上之男性。
2.診斷為良性前列腺肥大,且有下泌尿道排尿症狀,國際前列腺症狀評分分數(10分,最大尿流速<15西西/秒,及國際前列腺症狀評分生活品質指數(3分。
3.在過去8週內,沒有服用甲型阻斷劑或抗乙醯膽鹼劑;在過去16週內,沒有服用五甲型還原酶抑制劑或性賀爾蒙製劑。
4.在篩檢日前12週內,經直腸前列腺超音波測量前列腺大小至少20西西。
5.在篩檢日前4週內,受試者之前列腺特異抗原指數(PSA)小於4.0 ng/ml,而且沒有前列腺癌。
6.受試者沒有任何癌症。除了已被完全治療的癌症,五年以上沒有任何復發跡象,也不再需要任何抗癌治療。
7.肝功能: 血清肝臟轉胺脢(AST/ALT)在正常值上限之3倍(含)以內。
8.腎功能: 血清肌酸肝(creatinine)在正常值上限之3倍(含)以內。
9.受試者能夠瞭解並遵從試驗的各種步驟,並簽署知情同意書。

排除條件
1.受試者的下泌尿道排尿症狀,與前列腺肥大無關。例如:泌尿道狹窄、前列腺炎、神經性膀胱症、或因接受骨盆腔治療造成之下泌尿道症狀。
2.受試者之下泌尿道症狀屬於嚴重者,包括: 國際前列腺症狀評分分數>=25分,或最大尿流速<=5西西/秒。
3.曾因急性尿滯留(無法解尿),而需要導尿者。
4.殘尿量>250西西。
5.受試者曾接受骨盆腔放射治療或骨盆腔手術(包括前列腺或膀胱手術,但僅做過前列腺切片者,是可以參加試驗的)。
6.受試者經由肛門指診或前列腺特異抗原指數(PSA)每年快速上升大於0.76 ng/ml而疑似前列腺癌者。
7.受試者計畫在試驗期間內,接受任何侵入性的治療或檢查,包括前列腺手術,前列腺切片,膀胱尿道鏡檢查,骨盆腔手術,腹部探查術,或任何會使用到尿道導管的治療。
8.受試者在篩檢日前十六週內服用性賀爾蒙製劑,包括雄性素補充劑、LHRH agonists、抗雄性素、女性素或五甲型還原酶抑制劑 (Proscar波斯卡及Avodart適尿通)
9.受試者因任何原因,不能接受兩週血清茄紅素的沖洗排除期。
10.受試者已知對蕃茄或茄紅素過敏。
11.受試者在前12週內,曾參加其他藥物臨床試驗。但是如果試驗藥物是用在已被核准的適應症,則仍然可以參加本試驗。
12.受試者在任何身體器官系統有感染或發炎的情形。
13.研究主持人判定受試者不適合參加本試驗者。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216 人

  • 全球人數

    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