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JX594-HEP018
2011-09-01 - 2013-12-31
其他
終止收納4
「比較使用JX-594(牛痘顆粒球巨噬细胞聚落刺激因子/胸腺嘧啶激酶去活化病毒)加上最佳支持性照護與最佳支持性照護,於Sorafenib治療失效之晚期肝細胞癌患者的第二b期、隨機分配、開放式設計的臨床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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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申請者
保瑞爾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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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Jennerex,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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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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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適應症
Sorafenib治療失效之晚期肝細胞癌患者
試驗目的
主要目的:
評估及比較經Sorafenib治療失效的晚期肝細胞癌(HCC)患者接受JX-594加上最佳支持性照護(BSC) (A組)與最佳支持性照護(B組)之整體存活期
次要目的:
*依據固體腫瘤反應評估標準修訂版(mRECIST)所載HCC標準來評估及比較A組與B組之腫瘤惡化時間(TTP)。
*依據mRECIST所載HCC標準來評估及比較A組與B組之反應速率。
*評估A組相對於B組之症狀惡化時間(TSP)。
*評估A組治療病患相對於B組之生活品質(QoL)。
*評估使用JX-594加上BSC(A組)相對於BSC(B組)之安全性與耐受度。
藥品名稱
JX-594
主成份
Recombinant vaccinia virus GM-CSF (Vaccinia GM-CSF/TK-deactivated virus)
劑型
intravenous and intratumoral injection
劑量
2 ml glass vial with 0.8 ml JX-594; 5.9*108 pfu/ml
評估指標
安全性
整個治療期間將對患者進行安全性評估並積極進行追蹤。
放射線造影
透過腹部三相式螺旋電腦斷層(顯影前、動脈相、肝門靜脈相;腹部延遲相影像可選測,若有檢測則必須提供影像)與胸部與骨盆的顯影後電腦斷層實施腫瘤評估。電腦斷層掃描將於篩檢診次(screening)及每隔6週(±3天)進行測試,至一位盲性獨立惡化確認(COP)審查員,經放射影像確認腫瘤惡化為止。若病患於接受隨機分配後,發生電腦斷層靜脈(IV)顯影劑過敏(毒性),則必須實施腹部與骨盆動態顯影強化(DCE)磁振造影(MRI)及胸部非顯影電腦斷層(CT)。
症狀
患者將於每隔3週完成一次FHSI-8問卷,直到確認有症狀惡化情形。
存活期
患者於主動試驗參與期間及試驗之後將進行存活期追蹤。於退出試驗後,患者與/或患者指定之聯繫人會持續約每隔4週之時間點被聯繫,詢問存活期與於後續抗癌治療上之相關資訊。
整個治療期間將對患者進行安全性評估並積極進行追蹤。
放射線造影
透過腹部三相式螺旋電腦斷層(顯影前、動脈相、肝門靜脈相;腹部延遲相影像可選測,若有檢測則必須提供影像)與胸部與骨盆的顯影後電腦斷層實施腫瘤評估。電腦斷層掃描將於篩檢診次(screening)及每隔6週(±3天)進行測試,至一位盲性獨立惡化確認(COP)審查員,經放射影像確認腫瘤惡化為止。若病患於接受隨機分配後,發生電腦斷層靜脈(IV)顯影劑過敏(毒性),則必須實施腹部與骨盆動態顯影強化(DCE)磁振造影(MRI)及胸部非顯影電腦斷層(CT)。
症狀
患者將於每隔3週完成一次FHSI-8問卷,直到確認有症狀惡化情形。
存活期
患者於主動試驗參與期間及試驗之後將進行存活期追蹤。於退出試驗後,患者與/或患者指定之聯繫人會持續約每隔4週之時間點被聯繫,詢問存活期與於後續抗癌治療上之相關資訊。
主要納入條件
您必須符合下列納入標準:
*中或晚期肝細胞癌(HCC)【BCLC癌症分期C級或B級,依據(AASLD)美國協會肝癌研究指南】(不包括纖維層狀癌與肝胚細胞瘤):您必須是無法接受局部治療(local-regional therapy)(例如手術、肝動脈化療栓塞治療(TACE)、射頻燒灼術治療(RFA)、酒精注射(ethanol injection))的病患,或接受局部治療後發生疾病惡化
*經組織或細胞檢測確認原發性肝細胞癌(primary 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之前曾接受蕾莎瓦治療14日或以上,但因下列任一原因,在隨機分配前至少14日停止蕾莎瓦治療:
o使用小於經核准的蕾莎瓦最大劑量(400 mg ,每天兩次〔bid〕)治療,無論減少劑量或減少使用頻率仍無法耐受,或
o蕾莎瓦治療中或最後一劑蕾莎瓦使用後3個月內發生放射顯影惡化(無論對蕾莎瓦的反應為何)
*最近一次所接受的治療為蕾莎瓦
*之前蕾莎瓦治療的副作用已回復到1級或更佳
*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ECOG)體力狀況評價為0、1或2
*Child-Pugh(一種評估肝硬化程度的標準)分級A或B7,無臨床上嚴重腹水
*適度的肝功能狀態(肝功能白蛋白(albumin)大於或等於 2.8 g/dL,膽紅素(bilirubin) 小於或等於 3 mg/dL【51.3 µmol/L】;丙胺酸轉胺酶(ALT)與天門冬胺酸轉胺酶(AST) 小於或等於 5 倍正常值上限(ULN))
*除下列各項外,之前無惡性腫瘤:經充分治療的基皮(basal)或鱗片上皮(squamous)細胞皮膚癌、局部(原位)子宮頸癌、已進行適當治療的第一期或第二期癌症,且該病患目前楚於完全緩解(complete remission)狀態,或是病患曾有其他癌症但不再復發達5年者
*有性生活的病患:病患必須能夠且願意在每次治療後禁慾至少15日,並於之後的治療期間,及最後一次治療後至少6星期內使用避孕套避孕方式
*預期壽命至少3個月
*至少年滿18歲
*病患提供其書面受試者同意書
腫瘤狀態:
*肝臟中有可測量、能發育的腫瘤(其最大直徑(LD)大於或等於 1 cm且電腦斷層掃描於動脈相增強),透過影像(電腦斷層掃描及/或超音波)導引下可進行注射
*至少有一個腫瘤先前未接受過局部治療,或前次局部治療後能發育的腫瘤大小增加超過 25%
您不得有下列任一排除標準:
*隨機分配前28日內曾有重大手術,或隨機分配前7日內曾有皮下靜脈給藥裝置留置手術
*隨機分配前28日內曾有局部治療
*隨機分配前14 日內曾接受蕾莎瓦治療
*隨機分配前28日內曾接受蕾莎瓦以外的全身性治療
*之前曾接受JX-594治療
*血小板數目小於 50,000 PLT/mm3(可允許血小板輸血後符合資格標準)
*國際標準比(INR)大於或等於 1.7 [可允許血漿蛋白(例如新鮮冷凍血漿)補充後符合資格標準]
*血清肌酸酐(Serum creatinine)大於 2.0 mg/dL或依照Cockroft-Gault公式計算之肌氨酸酐清除率(creatinine clearance)小於 60 mL/min
*白血球總數 小於 2,000 cells/mm3 [可允許白血球生長激素(G-CSF)治療修正後符合資格標準]
*血比容(Hematocrit) 小於 30% 及/或血紅素(Hemoglobin) 小於 10 g/dL(允許輸血或紅血球生成素治療後符合資格標準)
*因有對含碘顯影劑過敏的紀錄,即使經適當的抗組織胺(anti-histamines)與類固醇或類似療法治療後仍無法接受靜脈注射含碘顯影劑進行電腦斷層檢查
*因相關疾病[例如人類免疫不全病毒感染(HIV)/愛滋病(AIDS)]及/或藥物(例如在3個月內使用高劑量全身性類固醇超過4星期)所引起的嚴重免疫不全
*嚴重脫皮問題的病史(例如濕疹或異位性皮膚炎,需要4星期以上的系統性治療)
*過去因施打天花疫苗曾造成嚴重全身性反應或副作用
*前12個月期間內有嚴重或不穩定心臟疾病,包括嚴重冠狀動脈疾病,需要血管成形術或血管架植入 - 除非控制良好,有穩定的醫藥治療至少3個月
*可發育中樞神經系統(CNS)惡性腫瘤,且有臨床症狀(可允許已完全切除或照射的轉移性腦腫瘤)
*長期使用抗血小板凝集或抗凝血藥物,無法在所研究的腫瘤內注射程序之前暫時停止至少七日【註:可允許維持管路通暢的低劑量肝素;可允許低劑量阿斯匹靈(每日 小於或等於 100 mg)】
*在第一天診察(Day 1 Visit) 前14日內服用干擾素(interferon/PEG-IFN)及/或ribavirin的C型肝炎病毒(HCV)病患
*其他病狀、檢驗異常或感染發作期亦可能增加研究參與的相關風險,或可能干擾研究結果解釋。依據試驗主持人判斷,此等病患可能不適合參加本研究
*懷孕或哺乳中
*中或晚期肝細胞癌(HCC)【BCLC癌症分期C級或B級,依據(AASLD)美國協會肝癌研究指南】(不包括纖維層狀癌與肝胚細胞瘤):您必須是無法接受局部治療(local-regional therapy)(例如手術、肝動脈化療栓塞治療(TACE)、射頻燒灼術治療(RFA)、酒精注射(ethanol injection))的病患,或接受局部治療後發生疾病惡化
*經組織或細胞檢測確認原發性肝細胞癌(primary 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之前曾接受蕾莎瓦治療14日或以上,但因下列任一原因,在隨機分配前至少14日停止蕾莎瓦治療:
o使用小於經核准的蕾莎瓦最大劑量(400 mg ,每天兩次〔bid〕)治療,無論減少劑量或減少使用頻率仍無法耐受,或
o蕾莎瓦治療中或最後一劑蕾莎瓦使用後3個月內發生放射顯影惡化(無論對蕾莎瓦的反應為何)
*最近一次所接受的治療為蕾莎瓦
*之前蕾莎瓦治療的副作用已回復到1級或更佳
*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ECOG)體力狀況評價為0、1或2
*Child-Pugh(一種評估肝硬化程度的標準)分級A或B7,無臨床上嚴重腹水
*適度的肝功能狀態(肝功能白蛋白(albumin)大於或等於 2.8 g/dL,膽紅素(bilirubin) 小於或等於 3 mg/dL【51.3 µmol/L】;丙胺酸轉胺酶(ALT)與天門冬胺酸轉胺酶(AST) 小於或等於 5 倍正常值上限(ULN))
*除下列各項外,之前無惡性腫瘤:經充分治療的基皮(basal)或鱗片上皮(squamous)細胞皮膚癌、局部(原位)子宮頸癌、已進行適當治療的第一期或第二期癌症,且該病患目前楚於完全緩解(complete remission)狀態,或是病患曾有其他癌症但不再復發達5年者
*有性生活的病患:病患必須能夠且願意在每次治療後禁慾至少15日,並於之後的治療期間,及最後一次治療後至少6星期內使用避孕套避孕方式
*預期壽命至少3個月
*至少年滿18歲
*病患提供其書面受試者同意書
腫瘤狀態:
*肝臟中有可測量、能發育的腫瘤(其最大直徑(LD)大於或等於 1 cm且電腦斷層掃描於動脈相增強),透過影像(電腦斷層掃描及/或超音波)導引下可進行注射
*至少有一個腫瘤先前未接受過局部治療,或前次局部治療後能發育的腫瘤大小增加超過 25%
您不得有下列任一排除標準:
*隨機分配前28日內曾有重大手術,或隨機分配前7日內曾有皮下靜脈給藥裝置留置手術
*隨機分配前28日內曾有局部治療
*隨機分配前14 日內曾接受蕾莎瓦治療
*隨機分配前28日內曾接受蕾莎瓦以外的全身性治療
*之前曾接受JX-594治療
*血小板數目小於 50,000 PLT/mm3(可允許血小板輸血後符合資格標準)
*國際標準比(INR)大於或等於 1.7 [可允許血漿蛋白(例如新鮮冷凍血漿)補充後符合資格標準]
*血清肌酸酐(Serum creatinine)大於 2.0 mg/dL或依照Cockroft-Gault公式計算之肌氨酸酐清除率(creatinine clearance)小於 60 mL/min
*白血球總數 小於 2,000 cells/mm3 [可允許白血球生長激素(G-CSF)治療修正後符合資格標準]
*血比容(Hematocrit) 小於 30% 及/或血紅素(Hemoglobin) 小於 10 g/dL(允許輸血或紅血球生成素治療後符合資格標準)
*因有對含碘顯影劑過敏的紀錄,即使經適當的抗組織胺(anti-histamines)與類固醇或類似療法治療後仍無法接受靜脈注射含碘顯影劑進行電腦斷層檢查
*因相關疾病[例如人類免疫不全病毒感染(HIV)/愛滋病(AIDS)]及/或藥物(例如在3個月內使用高劑量全身性類固醇超過4星期)所引起的嚴重免疫不全
*嚴重脫皮問題的病史(例如濕疹或異位性皮膚炎,需要4星期以上的系統性治療)
*過去因施打天花疫苗曾造成嚴重全身性反應或副作用
*前12個月期間內有嚴重或不穩定心臟疾病,包括嚴重冠狀動脈疾病,需要血管成形術或血管架植入 - 除非控制良好,有穩定的醫藥治療至少3個月
*可發育中樞神經系統(CNS)惡性腫瘤,且有臨床症狀(可允許已完全切除或照射的轉移性腦腫瘤)
*長期使用抗血小板凝集或抗凝血藥物,無法在所研究的腫瘤內注射程序之前暫時停止至少七日【註:可允許維持管路通暢的低劑量肝素;可允許低劑量阿斯匹靈(每日 小於或等於 100 mg)】
*在第一天診察(Day 1 Visit) 前14日內服用干擾素(interferon/PEG-IFN)及/或ribavirin的C型肝炎病毒(HCV)病患
*其他病狀、檢驗異常或感染發作期亦可能增加研究參與的相關風險,或可能干擾研究結果解釋。依據試驗主持人判斷,此等病患可能不適合參加本研究
*懷孕或哺乳中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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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3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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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12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