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卷

TPIDB > 搜尋結果 > 臨床試驗計畫

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EMR 100070-005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2576574

2015-10-01 - 2022-06-22

Phase III

終止收納7

ICD-10C34

支氣管及肺惡性腫瘤

ICD-9162.9

支氣管及肺惡性腫瘤

一項第三期、開放標示、多中心試驗,以avelumab(MSB0010718C)或含鉑雙藥療法作為復發性或第四期PD-L1陽性非小細胞肺癌的第一線治療

  • 試驗申請者

    艾昆緯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EMD Serono Research & Development Institute, Inc.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王金洲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陳育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夏德椿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張基晟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適應症

非小細胞肺癌

試驗目的

主要目的 主要目的是在罹患程序性死亡配體 1+(PD-L1+)(以研發中的 Dako PD-L1 免疫組織 化學 [IHC] pharmDx 配套診斷性檢測判定)非小細胞肺癌(NSCLC)的受試者中,證 明 avelumab 在無惡化存活期(PFS;由獨立審查委員會評定)上相較於含鉑雙藥療法 的優越性。 次要目的 次要目的如下:  在 PD-L1++(至少 25%的 PD-L1陽性腫瘤細胞有至少 2+的染色強度)受試者中,證 明 avelumab 在 PFS 上的優越性。  在 PD-L1+受試者中,證明 avelumab 在客觀反應率(ORR;以 RECIST 1.1 判定)上 相較於化療的優越性。  在 PD-L1+受試者中,證明 avelumab 在整體存活期(OS)上相較於化療的優越性。  在意圖治療(ITT)族群中,利用歐洲生活品質(EuroQOL)5 面向問卷(EQ5D) 以及歐洲癌症研究治療組織(EORTC)QLQC30 問卷和 QLQ-LC13 單元,比較 avelumab 和化療下的受試者自評結果/生活品質。  測定 avelumab 的安全性及耐受性。

藥品名稱

Avelumab

主成份

Avelumab

劑型

注射液

劑量

20

評估指標

主要評估指標:
本試驗的主要評估指標為 PFS,定義如下:從隨機分配日開始,直到
首次證實發生 PD(由獨立反應委員會/放射科醫師依據 RECIST 1.1 判定)當天,或
(如未發生經證實之 PD)因任何原因死亡當天(以先發生者為準)所經過的時間。

次要評估指標: 次要評估指標包括:
 PD L1++受試者的 PFS 時間、
 由 IRC 根據 RECIST 1.1 判定的 BOR、
 OS 時間(定義為從隨機分配至死亡當天所經過的時間)、
 (以 EQ-5D 及 EORTC QLQ-C30 和 QLQLC13 單元問卷測得之)受試者自評結
果/生活品質的變化、
 安全性評估指標(包括 AE、臨床實驗室評估、生命徵象、身體檢查、心電圖
[ECG] 參數和 ECOG PS)。

主要納入條件

關鍵納入條件:
滿足下列條件的男性或女性受試者:年齡≥18 歲;進入試驗時 ECOG PS 為 0 到 1 分;
有一份含有腫瘤組織的福馬林固定石蠟包埋組織塊或 7 片(最好是 10 片)未染色腫瘤
切片,且顯示為 PD-L1+;體內至少有 1 處可測量的腫瘤病灶;經組織學方法確認患有
轉移性或復發性 NSCLC。受試者不可曾為全身性肺癌接受任何治療,而且預期餘命估
計仍超過 12 週。

主要排除條件

關鍵排除條件:
受試者的疾病如果帶有活化型 EGFR 突變,或者罹患帶有間變性淋巴瘤激酶(ALK)
重組現象的非鱗狀細胞 NSCLC,將不具受試資格。 其他排除條件包括先前曾接受任何
抗體或標靶 T 細胞共同調節蛋白之藥物併用抗癌治療,或免疫抑制劑,已知會對單株
抗體產生嚴重高敏感性反應(根據 NCI-CTCAE v4.03 判定,級數 ≥3)、有任何全身性
過敏性反應(anaphylaxis)病史,或患有控制不良的氣喘(亦即有 ≥3 項氣喘控制不全
之特徵);以及持續患有與過往治療有關,且依據 NCI-CTCAE v 4.03 判斷級數 >1 的
毒性反應。發生腦部轉移的受試者會被排除,但符合下列條件者為例外: 腦部轉移已
接受局部治療且納入前臨床穩定至少 2 週,受試者須停用類固醇或接受每日 prednisone
<10 毫克的穩定或遞減劑量 (或等效量),而且目前沒有與腦內病灶位置有關的神經學症
狀。所有可能的例外必須在納入前與醫療監測員討論。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14 人

  • 全球人數

    1131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