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卷

TPIDB > 搜尋結果 > 臨床試驗計畫

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ALXN1007-APS-201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2128269

2015-05-31 - 2017-11-30

Phase II

終止收納1

ICD-9289.8

其他特定之血液與造血器官疾病

一項以ALXN1007治療抗磷脂質抗體症候群非診斷標準病徵的第IIa期開放標示概念驗證試驗

  • 試驗申請者

    艾昆緯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Alexion Pharmaceuticals, Inc.

  • 臨床試驗規模

    台灣單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謝松洲 風濕免疫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Audit

適應症

抗磷脂抗體症候群

試驗目的

本試驗的目的,是針對在抗磷脂抗體檢測中取得至少兩次陽性結果,而且腎功能下降或異常(抗磷脂抗體腎病變)、患有皮膚潰瘍且/或血小板數目偏低(血小板低下)的男性和女性病患施用ALXN1007,以探討ALXN1007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我們將由靜脈輸注(IV)將ALXN1007送入您的靜脈。 本試驗將檢視ALXN1007的藥物動力學(PK),以協助判定藥物於體內的行為模式,以及人體如何排除ALXN1007。本試驗也將檢視ALXN1007如何影響免疫系統中一種稱為補體的部分;這稱為藥效學(PD)

藥品名稱

ALXN1007

主成份

ALXN1007為一種人源化抗C5a單株抗體

劑型

針劑

劑量

10

評估指標

療效:
療效的評估指標為:第 24 週時,在各項 APS 非診斷標準病徵上展現出完全反應、部分反應或無反應的
病患比例。本試驗將以下列指標,測量並評估病患對治療的反應:
 尿蛋白對肌酸酐比率(適用於 aPL 腎病變病患)。
 對潰瘍面積的人工測量結果,以及對數位相片的客觀分析結果(適用於皮膚潰瘍病患)。
 血小板計數(包括未成熟血小板比例 [IPF])(適用於血小板低下病患)。
安全性:
安全性的評估指標將包括:治療期間發生之不良事件(AE)和嚴重不良事件(SAE)的發生率及嚴重
度;亦將評估臨床實驗室檢驗異常的發生率,以及生命徵象、身體檢查、心電圖(ECG)檢查及實驗室
檢測結果從基準點到試驗結束為止的變化。
藥物動力學(PK)/藥效學(PD):
本試驗所估計的 PK 參數將至少包括:出現最高血漿濃度觀察值前所經時間(tmax)、最高血漿濃度觀
察值(Cmax)以及全身廓清率(CLR)。
PD 評估指標將包括:補體蛋白濃度(血漿 C3、C4、C5 和 C5a)從基準點以來的變化,以及到第 24 週
為止對末期補體活性產生之影響的評估結果。如果有相關檢體及適合該用途的分析法,也可能評估 C5a
(尿液中)從基準點以來的變化。
探索性 PD(生物標記)評估:
評估項目將包括:與補體活化有關或參與 aPL 致病過程的特定生物標記濃度(例如 aPL 特性、組織因
子,或其他標記)從基準點以來的變化。本試驗可能進行基因分析,以評估補體相關基因或 APS 相關
突變的變異性。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條件
只有滿足下列條件的病患,才符合資格參加本試驗。
1. 18-75歲的男性或女性(台灣地區為≥20歲到≤75歲)。
2. 病患具有持續存在且有臨床意義之抗磷脂抗體(aPL)特性資料,定義為:
a. 在相隔至少12週的≥2次狼瘡抗凝血因子(LA)檢測中,根據國際血栓暨止血學會(ISTH)指引的定義檢測結果為陽性;及/或
b. 在相隔至少12週的≥2次抗心磷脂(aCL)抗體檢測中,結果為抗心磷脂抗體(IgG/M/A等同型抗體)陽性(濃度≥ 40 U,或超過第99百分位數);及/或
c. 在相隔至少12週的≥2次抗β2糖蛋白I(aβ2GPI)抗體檢測中,結果為抗β2糖蛋白I抗體(IgG/M/A等同型抗體)陽性(濃度≥ 40 U,或超過第99百分位數)

d. 在篩選期間上述至少一項的檢測中,確認為aPL陽性。
3. 病患具有下列至少一項抗磷脂抗體症候群(APS)非診斷標準病徵:
a. aPL腎病變(以篩選前12個月內進行的腎臟切片診斷):須根據新版APS分類標準的建議確認此項診斷,且篩選回診時尿中蛋白質/肌酸酐比值> 1.0;及/或
b. 篩選回診前患有持續至少4週的皮膚潰瘍(非感染性且類似青斑狀血管炎的皮膚潰瘍,及/或外觀類似壞疽性膿皮症的大型皮膚潰瘍),並以身體檢查確診;及/或
c. 患有持續活動性血小板低下(診斷標準為血小板<100 x 103/μL且≥20 x 103/μL [國際單位制:<100 x 109/L且≥ 20 x 109/L]),並根據新版APS分類標準的建議於篩選時(前次檢測的至少4週後)確認此項診斷。
4.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病患,必須同意在試驗期間以及接受最後一劑ALXN1007後6個月內,使用由2種避孕方法構成的高度有效避孕措施(至少須有一種為屏障法)。
高度有效的避孕措施定義如下:
a. 公認的口服型、注射型或植入式荷爾蒙避孕法。
b. 植入子宮內避孕器或子宮內避孕系統。
c. 屏障式避孕法:保險套或避孕帽(子宮帽或子宮頸帽/陰道穹窿帽),併用殺精泡沫/凝膠/膜/膏/栓劑(雙重屏障法將算成兩種避孕方法)。
5. 男性病患必須同意在試驗期間以及接受最後一劑ALXN1007後6個月內,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措施。男性病患也必須同意在試驗期間及接受最後一劑ALXN1007後6個月內,避免捐贈精子。
6. aPL腎病變病患必須正在接受、或同意在ALXN1007治療啟始的至少4週前開始接受血管收縮素轉化酶(ACE)抑制劑或血管收縮素受體阻斷劑;除非已證實病患無法耐受這類藥物。
7. 正在接受口服型皮質類固醇的病患必須在第一劑ALXN1007前,以穩定劑量(≤10 mg/日的prednisone,或等效劑量的其他皮質類固醇製劑)治療至少4週。
8. 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劑(包括但不限於methotrexate、hydroxychloroquine、azathioprine、cyclosporine和mycophenolate mofetil)的病患必須在第一劑ALXN1007前,以穩定劑量治療至少4週。
9. 正在接受口服型抗凝血劑或抗血小板藥物(包括但不限於aspirin)的病患必須在第一劑ALXN1007前,以穩定劑量治療至少4週。
10. 病患必須願意且能夠簽署同意書,並遵行所有試驗回診及程序。

主要排除條件

排除條件
滿足下列任一項排除條件的病患,不應參加本試驗。
1. 病患滿足全身性紅斑性狼瘡、全身性硬化症,或原發性APS以外的其他全身性自體免疫疾病之美國風濕病學會(ACR)分類標準。
2. 病患在首次施用ALXN1007前12週內,曾發生急性血栓或重大不良血管事件(Major Adverse Vascular Event,MAVE)。
3. 病患在篩選時罹患成因並非aPL的皮膚潰瘍,或被驗出患有深層靜脈血栓(DVT)或靜脈功能不全。
4. 篩選期間的實驗室檢測結果如下:
• 絕對嗜中性白血球數目 < 1.5 x 103細胞/mm3(國際單位制:> 1.5 x 109細胞/L);及/或
• 血紅素 ≤ 8.0 g/dL(國際單位制:≤ 80.0 g/L)、
• 血清丙胺酸轉胺酶(ALT)和天門冬胺酸轉胺酶(AST)濃度 > 2.5倍正常值上限、
• 血清總膽紅素 ≥ 1.25倍正常值上限。
5. 病患的腎功能狀態需要長期透析治療(定義為定期施行透析,作為腎臟替代療法)。
6. 病患有未受控制之甲狀腺疾患的病史,或篩選時促甲狀腺素(TSH)或游離態四碘甲狀腺素(FT4)異常。
7. 病患有篩選前5年內罹患惡性腫瘤的病史,但不包含已接受治療且無復發證據之非黑色素瘤皮膚癌或子宮頸原位癌。
8. 病患罹患尚未緩解的腦膜炎雙球菌相關疾病,或已知的活動性細菌、病毒、真菌、分枝桿菌或其他感染。
9. 病患已知對人類免疫球蛋白或ALXN1007的賦形劑過敏。
10. 病患在第一劑ALXN1007前4週內曾接受靜脈注射免疫球蛋白(IVIg)療法。
11. 病患在第一劑ALXN1007前6個月內曾接受細胞毒性療法。
12. 病患在第一劑ALXN1007前12個月內曾接受一個療程的rituximab(RITUXAN®)療法,或有作為標的之淋巴細胞數量持續偏低的證據。
13. 病患在第一劑ALXN1007前4週內曾接受肌肉注射型(IM)或靜脈輸注型皮質類固醇。
14. 病患在第一劑ALXN1007前4週內曾住院或接受靜脈輸注型抗生素治療,或者在第一劑ALXN1007前4週內曾接受口服型抗生素(不包括針對腦膜炎雙球菌的預防療法)。
15. 病患已知感染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B型肝炎或C型肝炎。
16. 病患在第一劑ALXN1007前4週或5個半衰期內,曾接受任何研究性藥物、醫療器材或程序。
17. 病患在第一劑ALXN1007前6個月或5個藥物半衰期(以較長者為準)內,曾接受任何已核准或研究性生物製劑。
18. 病患曾接受器官移植(不包括在第一劑ALXN1007超過3個月前進行的角膜移植)。
19. 懷孕中或餵哺母乳中的女性。
20. 病患在篩選前6個月內有酒精或藥物濫用的病史。
21. 病患有任何醫學或精神科狀況,經試驗主持人認定可能干擾病患的試驗參與、對病患帶來任何額外風險,或混淆病患的評估。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2 人

  • 全球人數

    2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