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TGOG 1012
尚未開始召募
2025-09-01 - 2030-08-31
Phase II
召募中6
小細胞神經內分泌子宮頸癌在放射治療前後合併免疫化學治療:台灣婦癌研究團體多中心臨床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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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申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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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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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規模
台灣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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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06/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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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症
試驗目的
本研究的目的是為了評估dostarlimab合併使用與順鉑和依托泊苷(etoposide)合併放射治療在小細胞神經內分泌子宮頸癌的療效和安全性。
藥品名稱
無菌原料藥結晶性粉末
主成份
DOSTARLIMAB
劑型
047
劑量
MG/ML
評估指標
兩年無惡化存活率(2-year PFS),預期由57%提升至75%。
PFS定義為:自開始接受含dostarlimab之化學治療起,至疾病惡化(依RECIST 1.1標準判定)或死亡之時間。
PFS定義為:自開始接受含dostarlimab之化學治療起,至疾病惡化(依RECIST 1.1標準判定)或死亡之時間。
主要納入條件
01.您為女性,年齡至少滿18歲,且不超過70歲。
02.您已簽署知情同意書(ICF),並能夠遵守研究方案的要求。
03.您經組織學證實,為尚未治療的小細胞神經內分泌子宮頸癌第一期B1到第四期A患者,若第四期B則只能有一遠端器官轉移病灶不超過兩顆且可由放射治療完全涵蓋者。
註:混合癌症情況下,小細胞神經內分泌子宮頸癌組織中至少50%為小細胞神經內分泌細胞組織學。
註:若為育齡女性,參加試驗期間不可以懷孕或是哺乳,接受此試驗治療後將永久失去生育能力.
04.您可提供用於轉譯研究的腫瘤組織或能進行腫瘤切片(該病灶不能接受過放射治療)。提交一個正式固定石蠟包埋(FFPE)腫瘤塊(首選)或至少20張(未染色、新鮮切割、連續切片)。如果要進行新的切片,應該至少有5片3mm寬的組織.
05.您的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簡稱ECOG)體能狀況評分(ECOG Performance Status, ECOG PS)為0或1,其為常用於醫療領域,特別是腫瘤科(癌症治療)的受試者功能狀態評估工具,用分數 0 到 5 來衡量受試者日常生活活動能力、自我照護能力及身體功能受疾病影響的程度,分數越高代表身體功能越差。」
06.您有足夠的器官功能,定義如下:
a)絕對嗜中性白血球數(ANC) ≥ 1,500細胞/μL
b)血小板 ≥ 100,000細胞/μL
c)血紅蛋白 ≥ 9 g/dL或 ≥ 5.6 mmol/L
d)血清肌酐 ≤ 1.5×正常上限(ULN)或根據Cockcroft-Gault方程計算的肌酐清除率≥ 30mL/min(對於肌酐水準>1.5×機構ULN的患者)
e)總膽紅素 ≤1.5× ULN(對已知有吉伯特氏綜合症的患者為 ≤2.0× ULN)或直接膽紅素≤1× ULN
f)天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2.5× ULN,除非存在肝轉移,此時必須 ≤ 5× ULN
g)國際標準化比值或凝血酶原時間(PT)≤1.5× 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時間(APTT)≤1.5× ULN。正在使用抗凝藥物的參與者可能在穩定劑量下,具有治療性INR <3.5時被納入研究。
10.您在首次接受研究藥物的72小時內需有陰性血清妊娠檢測,除非您不能懷孕。如果尿檢無法確認陰性結果,則需要血清妊娠檢測。不能懷孕的定義如下:
a)您的年齡≥45歲,已經停經超過1年。
b)在篩查評估中,如果您的停經時間不足2年且未接受子宮切除和卵巢切除手術,則需具有處於絕經後範圍的促卵泡激素(FSH)值。
c)在子宮切除、雙側卵巢切除或輸卵管結紮後:
-必須通過實際手術的醫療記錄或通過超音波、MRI或CT掃描進行確認已進行子宮切除或卵巢切除。
-輸卵管結紮必須通過實際手術的醫療記錄進行確認。
-資訊必須在試驗過程中得以適當記錄。
11.有生育能力的您必須同意從簽下知情同意書時開始,與伴侶一起採用有效的避孕方法,如使用保險套、口服避孕藥、避孕器、避孕貼片、避孕環等,直至最後一次接受研究治療後的180天。
-注意:如果對於您來說,禁欲是已建立並首選的避孕方式,則可接受(資訊必須在試驗過程中得以適當記錄)。
02.您已簽署知情同意書(ICF),並能夠遵守研究方案的要求。
03.您經組織學證實,為尚未治療的小細胞神經內分泌子宮頸癌第一期B1到第四期A患者,若第四期B則只能有一遠端器官轉移病灶不超過兩顆且可由放射治療完全涵蓋者。
註:混合癌症情況下,小細胞神經內分泌子宮頸癌組織中至少50%為小細胞神經內分泌細胞組織學。
註:若為育齡女性,參加試驗期間不可以懷孕或是哺乳,接受此試驗治療後將永久失去生育能力.
04.您可提供用於轉譯研究的腫瘤組織或能進行腫瘤切片(該病灶不能接受過放射治療)。提交一個正式固定石蠟包埋(FFPE)腫瘤塊(首選)或至少20張(未染色、新鮮切割、連續切片)。如果要進行新的切片,應該至少有5片3mm寬的組織.
05.您的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簡稱ECOG)體能狀況評分(ECOG Performance Status, ECOG PS)為0或1,其為常用於醫療領域,特別是腫瘤科(癌症治療)的受試者功能狀態評估工具,用分數 0 到 5 來衡量受試者日常生活活動能力、自我照護能力及身體功能受疾病影響的程度,分數越高代表身體功能越差。」
06.您有足夠的器官功能,定義如下:
a)絕對嗜中性白血球數(ANC) ≥ 1,500細胞/μL
b)血小板 ≥ 100,000細胞/μL
c)血紅蛋白 ≥ 9 g/dL或 ≥ 5.6 mmol/L
d)血清肌酐 ≤ 1.5×正常上限(ULN)或根據Cockcroft-Gault方程計算的肌酐清除率≥ 30mL/min(對於肌酐水準>1.5×機構ULN的患者)
e)總膽紅素 ≤1.5× ULN(對已知有吉伯特氏綜合症的患者為 ≤2.0× ULN)或直接膽紅素≤1× ULN
f)天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2.5× ULN,除非存在肝轉移,此時必須 ≤ 5× ULN
g)國際標準化比值或凝血酶原時間(PT)≤1.5× 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時間(APTT)≤1.5× ULN。正在使用抗凝藥物的參與者可能在穩定劑量下,具有治療性INR <3.5時被納入研究。
10.您在首次接受研究藥物的72小時內需有陰性血清妊娠檢測,除非您不能懷孕。如果尿檢無法確認陰性結果,則需要血清妊娠檢測。不能懷孕的定義如下:
a)您的年齡≥45歲,已經停經超過1年。
b)在篩查評估中,如果您的停經時間不足2年且未接受子宮切除和卵巢切除手術,則需具有處於絕經後範圍的促卵泡激素(FSH)值。
c)在子宮切除、雙側卵巢切除或輸卵管結紮後:
-必須通過實際手術的醫療記錄或通過超音波、MRI或CT掃描進行確認已進行子宮切除或卵巢切除。
-輸卵管結紮必須通過實際手術的醫療記錄進行確認。
-資訊必須在試驗過程中得以適當記錄。
11.有生育能力的您必須同意從簽下知情同意書時開始,與伴侶一起採用有效的避孕方法,如使用保險套、口服避孕藥、避孕器、避孕貼片、避孕環等,直至最後一次接受研究治療後的180天。
-注意:如果對於您來說,禁欲是已建立並首選的避孕方式,則可接受(資訊必須在試驗過程中得以適當記錄)。
主要排除條件
01.您已接受過抗癌治療方案(包括手術、化療、標靶治療或放射治療)。
02.您之前已接受過PD-1、PD-L1或PD-L2單株抗體的藥物治療。 或是曾接受過其他藥物直接或間接刺激或抑制免疫細胞受器(T-cell receptor)例如:CTLA-4, OX40, CD137的藥物等.
03.您的小細胞神經內分泌子宮頸癌曾經接受過任何抗癌治療,包括臨床實驗藥物.
04.您接受過骨盆腔放射治療.
05.曾因為子宮頸癌做過根治性手術.
06.您在接受試驗藥物第一劑前28天內使用以下免疫調節劑:
-干擾素
-介白素
-活性疫苗
注意:活性疫苗包括但不限於:麻疹、腮腺炎、風疹、水痘/帶狀皰疹、黃熱病、狂犬病、卡介苗和傷寒疫苗。mRNA和腺病毒為主的COVID-19疫苗被視為不活化疫苗,不在排除範圍之內。季節性流感注射疫苗通常是活性減病毒疫苗,如果在接受試驗藥物第一劑前至少2週完成接種,則允許使用;但是,鼻腔注射流感疫苗(例如FluMist® )是活性疫苗,不允許使用。
07.曾被診斷為免疫缺乏,或目前正接受長期的類固醇治療(類固醇劑量超過10mg 普賴鬆 (prednisone)當量)
08.您患有不適用於化療、免疫檢查點抑制劑治療的禁忌症。
09.您在沒有抗凝血治療的情況下,具有出血傾向或顯著性的凝血障礙。
010.您除了小細胞神經內分泌子宮頸癌之外有其他腫瘤既往病史或併發病史,且三年內曾接受積極治療.。但任何癌症在參與研究前已被治癒3年以上則可被允許加入。
011.您有症狀的腦轉移或腦膜腫瘤或已知的相關病史。
註:之前治療過的腦轉移患者可以參與,前提是它們穩定(在首次接受研究治療的前4周內通過相同的成像模式進行成像,MRI或CT掃描),沒有新的或增大的腦轉移證據,並在接受試驗藥物前至少7天未使用類固醇。癌性腦膜炎的患者則排除參與試驗,無論其臨床穩定性如何。
012.您已知患有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HIV ½ 抗體)的患者。
013.您在受試者篩選期間或在第一次接受dostarlimab治療前3個月內具有B型肝炎表面抗原或C型肝炎抗體檢測結果陽性。
-如果B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的受試者其HBV-DNA水準低於機構規定的下限,仍可納入研究。
-對於患有慢性B型肝炎病毒(HBV)感染並符合抗HBV治療標準的受試者,如果在癌症治療開始前接受了抑制性抗病毒治療,也有資格參與研究。
-僅當先前曾患過C型肝炎而C型肝炎抗體檢測呈陽性的受試者,經確認C型肝炎RNA聚合酶鏈反應為陰性時,方可納入試驗。已完成治療且C型肝炎病毒載量在可檢測限度內的患者也有資格參與研究。
014.您患有在過去2年內需要系統治療的活動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替代療法不被視為系統治療(例如,甲狀腺激素或胰島素治療)。
015.您在接受試驗藥物治療前7天內接受類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治療則會被排除試驗。但若經過贊助商討論並獲得批准後,已接受急性和/或低劑量系統免疫抑制藥物治療的患者(例如,單次用於止吐的達美松藥物(Dexamethasone)或逐步使用每天≤10毫克的普賴鬆(Prednisone)或等效的皮質類固醇)可納入試驗。允許使用吸入類固醇和礦皮質激素(例如富能錠Fludrocortisone)。
016.您未從先前的抗癌治療引起的不良事件中康復(Grade ≤1)。
注意:對於神經病變≤2級、脫髮≤2級或疲勞≤2級的患者,可作為例外符合資格。
017.您在開始治療前仍未從除診斷目的以外的大型手術之不良事件或併發症中充分恢復。
018.您已知對 dostarlimab 之成分或賦形劑過敏。
019.您目前正在參與並接受其他試驗的治療,或在治療開始前4周內參與了一項試驗用藥的研究並接受了研究治療或使用研究設備。
020.您曾經接受過器官移植.
021.您因嚴重、未受控制的醫學疾病、非惡性全身性疾病或需要全身治療的活動性感染而被為認為參加試驗可能會影響您的安全、或導致無法配合試驗需求,或影響試驗結果的評估。具體例子包括但不限於:活動性、非感染性肺炎;肝硬化或不穩定的肝膽功能;未受控制的心室心律不整;近期(90天內)心肌梗塞;未受控制的重大癲癇症狀;不穩定的脊髓壓迫;上腔靜脈綜合症;或任何可能影響遵守試驗要求(包括獲得知情同意)的精神疾病或物質濫用障礙。
022.您已知有需要使用類固醇治療的非感染性肺炎病史,或目前患有肺炎。
023.孕婦、或正在哺乳中,或計畫在試驗期間內懷孕、哺乳,或在最後一次接受試驗藥物後180天內懷孕或哺乳。
02.您之前已接受過PD-1、PD-L1或PD-L2單株抗體的藥物治療。 或是曾接受過其他藥物直接或間接刺激或抑制免疫細胞受器(T-cell receptor)例如:CTLA-4, OX40, CD137的藥物等.
03.您的小細胞神經內分泌子宮頸癌曾經接受過任何抗癌治療,包括臨床實驗藥物.
04.您接受過骨盆腔放射治療.
05.曾因為子宮頸癌做過根治性手術.
06.您在接受試驗藥物第一劑前28天內使用以下免疫調節劑:
-干擾素
-介白素
-活性疫苗
注意:活性疫苗包括但不限於:麻疹、腮腺炎、風疹、水痘/帶狀皰疹、黃熱病、狂犬病、卡介苗和傷寒疫苗。mRNA和腺病毒為主的COVID-19疫苗被視為不活化疫苗,不在排除範圍之內。季節性流感注射疫苗通常是活性減病毒疫苗,如果在接受試驗藥物第一劑前至少2週完成接種,則允許使用;但是,鼻腔注射流感疫苗(例如FluMist® )是活性疫苗,不允許使用。
07.曾被診斷為免疫缺乏,或目前正接受長期的類固醇治療(類固醇劑量超過10mg 普賴鬆 (prednisone)當量)
08.您患有不適用於化療、免疫檢查點抑制劑治療的禁忌症。
09.您在沒有抗凝血治療的情況下,具有出血傾向或顯著性的凝血障礙。
010.您除了小細胞神經內分泌子宮頸癌之外有其他腫瘤既往病史或併發病史,且三年內曾接受積極治療.。但任何癌症在參與研究前已被治癒3年以上則可被允許加入。
011.您有症狀的腦轉移或腦膜腫瘤或已知的相關病史。
註:之前治療過的腦轉移患者可以參與,前提是它們穩定(在首次接受研究治療的前4周內通過相同的成像模式進行成像,MRI或CT掃描),沒有新的或增大的腦轉移證據,並在接受試驗藥物前至少7天未使用類固醇。癌性腦膜炎的患者則排除參與試驗,無論其臨床穩定性如何。
012.您已知患有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HIV ½ 抗體)的患者。
013.您在受試者篩選期間或在第一次接受dostarlimab治療前3個月內具有B型肝炎表面抗原或C型肝炎抗體檢測結果陽性。
-如果B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的受試者其HBV-DNA水準低於機構規定的下限,仍可納入研究。
-對於患有慢性B型肝炎病毒(HBV)感染並符合抗HBV治療標準的受試者,如果在癌症治療開始前接受了抑制性抗病毒治療,也有資格參與研究。
-僅當先前曾患過C型肝炎而C型肝炎抗體檢測呈陽性的受試者,經確認C型肝炎RNA聚合酶鏈反應為陰性時,方可納入試驗。已完成治療且C型肝炎病毒載量在可檢測限度內的患者也有資格參與研究。
014.您患有在過去2年內需要系統治療的活動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替代療法不被視為系統治療(例如,甲狀腺激素或胰島素治療)。
015.您在接受試驗藥物治療前7天內接受類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治療則會被排除試驗。但若經過贊助商討論並獲得批准後,已接受急性和/或低劑量系統免疫抑制藥物治療的患者(例如,單次用於止吐的達美松藥物(Dexamethasone)或逐步使用每天≤10毫克的普賴鬆(Prednisone)或等效的皮質類固醇)可納入試驗。允許使用吸入類固醇和礦皮質激素(例如富能錠Fludrocortisone)。
016.您未從先前的抗癌治療引起的不良事件中康復(Grade ≤1)。
注意:對於神經病變≤2級、脫髮≤2級或疲勞≤2級的患者,可作為例外符合資格。
017.您在開始治療前仍未從除診斷目的以外的大型手術之不良事件或併發症中充分恢復。
018.您已知對 dostarlimab 之成分或賦形劑過敏。
019.您目前正在參與並接受其他試驗的治療,或在治療開始前4周內參與了一項試驗用藥的研究並接受了研究治療或使用研究設備。
020.您曾經接受過器官移植.
021.您因嚴重、未受控制的醫學疾病、非惡性全身性疾病或需要全身治療的活動性感染而被為認為參加試驗可能會影響您的安全、或導致無法配合試驗需求,或影響試驗結果的評估。具體例子包括但不限於:活動性、非感染性肺炎;肝硬化或不穩定的肝膽功能;未受控制的心室心律不整;近期(90天內)心肌梗塞;未受控制的重大癲癇症狀;不穩定的脊髓壓迫;上腔靜脈綜合症;或任何可能影響遵守試驗要求(包括獲得知情同意)的精神疾病或物質濫用障礙。
022.您已知有需要使用類固醇治療的非感染性肺炎病史,或目前患有肺炎。
023.孕婦、或正在哺乳中,或計畫在試驗期間內懷孕、哺乳,或在最後一次接受試驗藥物後180天內懷孕或哺乳。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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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45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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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45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