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MO28231
尚未開始召募
2012-10-01 - 2017-06-30
其他
終止收納3
多中心,單一組別,評估trastuzumab emtansine (T-DM1)於HER2陽性且先前接受過anti-HER2合併標準化學治療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乳癌病患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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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申請者
羅氏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羅氏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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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規模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適應症
HER2陽性轉移性乳癌
試驗目的
評估罹患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乳癌且其第2型人類表皮生長因子受體 (human epidermal growth factor receptor 2,HER2) 為陽性,其先前曾接受過anti-HER2合併化學治療的轉移性治療,或輔助 (adjuvant) 治療完成後6個月內癌症仍出現惡化的病患,在接受trastuzumab emtansine (T-DM1)治療後的安全性與耐受性、無惡化存活期以及整體存活期。
藥品名稱
主成份
trastuzumab emtansine
劑型
劑量
160
評估指標
主要目標:
•評估trastuzumab emtansine的安全性與耐受性
次要目標:
•無惡化存活期 (Progression Free Survival,PFS)
•整體存活期 (Overall Survival,OS)
•整體反應率 (Overall Response Rate,ORR)
•臨床獲益率 (Clinical Benefit Rate,CBR)
•反應持續時間(Duration of Response,DoR)
•反應產生所需時間 (Time to Response,TTR)
•醫療資源利用率
•評估trastuzumab emtansine的安全性與耐受性
次要目標:
•無惡化存活期 (Progression Free Survival,PFS)
•整體存活期 (Overall Survival,OS)
•整體反應率 (Overall Response Rate,ORR)
•臨床獲益率 (Clinical Benefit Rate,CBR)
•反應持續時間(Duration of Response,DoR)
•反應產生所需時間 (Time to Response,TTR)
•醫療資源利用率
主要納入條件
主要納入條件:
1.經當地實驗室檢測疾病為HER2陽性,亦即免疫組織化學染色 (immunohistochemistry,IHC) 後結果呈3+及/或以原位雜合法 (in-situ hybridisation,ISH) 進行基因放大呈陽性(然而,可行狀況下兩種檢測均應進行;只要具有一項陽性結果即符合資格)。
2.經組織學或細胞學方法確診罹患侵襲性乳癌 (breast cancer,BC) 。
3.先前接受乳癌的輔助治療,無法切除,局部晚期或轉移性,必須同時包含化學治療(單獨使用,或與另一種藥物合併使用)及一種anti-HER2藥物(單獨使用,或與另一種藥物合併使用)(使用輔助荷爾蒙治療是允許的)。
4.相關紀錄顯示罹患無法治癒、無法切除之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乳癌 (metastatic breast cancer,mBC) ;須經試驗主持人判定:癌症的惡化必須發生於最近一次為局部晚期乳癌/轉移性乳癌所進行的治療期間或之後,或於完成輔助治療後6個月內。
主要排除條件:
1.先前曾接受trastuzumab emtansine的治療。
2.先前曾被納入包含trastuzumab emtansine的臨床試驗,無論實際上是否曾使用trastuzumab emtansine。
3.≥第3級周邊神經病變,依據第4.0版美國國家癌症研究院不良事件常用分類標準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Common Terminology Criteria for Adverse Events,NCI CTCAE)。
1.經當地實驗室檢測疾病為HER2陽性,亦即免疫組織化學染色 (immunohistochemistry,IHC) 後結果呈3+及/或以原位雜合法 (in-situ hybridisation,ISH) 進行基因放大呈陽性(然而,可行狀況下兩種檢測均應進行;只要具有一項陽性結果即符合資格)。
2.經組織學或細胞學方法確診罹患侵襲性乳癌 (breast cancer,BC) 。
3.先前接受乳癌的輔助治療,無法切除,局部晚期或轉移性,必須同時包含化學治療(單獨使用,或與另一種藥物合併使用)及一種anti-HER2藥物(單獨使用,或與另一種藥物合併使用)(使用輔助荷爾蒙治療是允許的)。
4.相關紀錄顯示罹患無法治癒、無法切除之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乳癌 (metastatic breast cancer,mBC) ;須經試驗主持人判定:癌症的惡化必須發生於最近一次為局部晚期乳癌/轉移性乳癌所進行的治療期間或之後,或於完成輔助治療後6個月內。
主要排除條件:
1.先前曾接受trastuzumab emtansine的治療。
2.先前曾被納入包含trastuzumab emtansine的臨床試驗,無論實際上是否曾使用trastuzumab emtansine。
3.≥第3級周邊神經病變,依據第4.0版美國國家癌症研究院不良事件常用分類標準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Common Terminology Criteria for Adverse Events,NCI CTCAE)。
主要排除條件
主要納入條件:
1.經當地實驗室檢測疾病為HER2陽性,亦即免疫組織化學染色 (immunohistochemistry,IHC) 後結果呈3+及/或以原位雜合法 (in-situ hybridisation,ISH) 進行基因放大呈陽性(然而,可行狀況下兩種檢測均應進行;只要具有一項陽性結果即符合資格)。
2.經組織學或細胞學方法確診罹患侵襲性乳癌 (breast cancer,BC) 。
3.先前接受乳癌的輔助治療,無法切除,局部晚期或轉移性,必須同時包含化學治療(單獨使用,或與另一種藥物合併使用)及一種anti-HER2藥物(單獨使用,或與另一種藥物合併使用)(使用輔助荷爾蒙治療是允許的)。
4.相關紀錄顯示罹患無法治癒、無法切除之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乳癌 (metastatic breast cancer,mBC) ;須經試驗主持人判定:癌症的惡化必須發生於最近一次為局部晚期乳癌/轉移性乳癌所進行的治療期間或之後,或於完成輔助治療後6個月內。
主要排除條件:
1.先前曾接受trastuzumab emtansine的治療。
2.先前曾被納入包含trastuzumab emtansine的臨床試驗,無論實際上是否曾使用trastuzumab emtansine。
3.≥第3級周邊神經病變,依據第4.0版美國國家癌症研究院不良事件常用分類標準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Common Terminology Criteria for Adverse Events,NCI CTCAE)。
1.經當地實驗室檢測疾病為HER2陽性,亦即免疫組織化學染色 (immunohistochemistry,IHC) 後結果呈3+及/或以原位雜合法 (in-situ hybridisation,ISH) 進行基因放大呈陽性(然而,可行狀況下兩種檢測均應進行;只要具有一項陽性結果即符合資格)。
2.經組織學或細胞學方法確診罹患侵襲性乳癌 (breast cancer,BC) 。
3.先前接受乳癌的輔助治療,無法切除,局部晚期或轉移性,必須同時包含化學治療(單獨使用,或與另一種藥物合併使用)及一種anti-HER2藥物(單獨使用,或與另一種藥物合併使用)(使用輔助荷爾蒙治療是允許的)。
4.相關紀錄顯示罹患無法治癒、無法切除之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乳癌 (metastatic breast cancer,mBC) ;須經試驗主持人判定:癌症的惡化必須發生於最近一次為局部晚期乳癌/轉移性乳癌所進行的治療期間或之後,或於完成輔助治療後6個月內。
主要排除條件:
1.先前曾接受trastuzumab emtansine的治療。
2.先前曾被納入包含trastuzumab emtansine的臨床試驗,無論實際上是否曾使用trastuzumab emtansine。
3.≥第3級周邊神經病變,依據第4.0版美國國家癌症研究院不良事件常用分類標準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Common Terminology Criteria for Adverse Events,NCI CTCAE)。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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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20 人
-
全球人數
100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