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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I2I-MC-JMMD

2009-11-01 - 2011-08-31

Phase II

試驗已結束3

評估惡化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患者施用LY2603618合併Pemetrexed的二期試驗

  • 試驗申請者

    台灣禮來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台灣禮來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張基晟 胸腔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試驗已結束

試驗主持人 夏德椿 胸腔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試驗已結束

試驗主持人 蘇五洲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試驗已結束

適應症

惡化或轉移性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

試驗目的

本試驗的主要目的在於評估LY2603618合併Pemetrexed的安全性與任何相關的副作用,以及決定LY2603618合併Pemetrexed對於惡化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療效

藥品名稱

LY2603618

主成份

LY2603618

劑型

NA

劑量

NA

評估指標

主要評估指標: 疾病整體反應率
次要評估指標: 達到完全緩解(CR),部份緩解(PR)及穩定疾病(SD) 的病人比率,無惡化存活(PFS)的事件發生時間, 反應持續時間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條件
 必須同意在基準期接受腫瘤的切片檢驗。
 必須診斷為惡化或轉移性非鱗狀上皮癌非小細胞肺癌(NSCLC),且之前經過特定治療,仍發生病情惡化的狀況。
 試驗期間能夠且願意配合遵守試驗程序
 有懷孕可能的女性,在使用第一劑試驗藥物之前 7 天內(含)的驗孕結果必須為陰性。
 加入本試驗之前,已暫停放射治療至少 4 週以上
排除條件
 加入本試驗治療之前 28 天內,未曾使用未經核准上市的藥物治療任何疾病
 不得為正懷孕、授乳或考慮懷孕的女性,或考慮生育的男性;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及女性,必須同意在試驗期間使用醫界認可的人工避孕措施,直到患者的醫師認為可安全懷孕或生育為止
 您的人類免疫不全病毒 (HIV)、B 型肝炎表面抗原 (HBsAg) 或 C 型肝炎抗體 (HCAb) 檢驗不得為陽性
 不得曾經參與過 LY2603618 試驗
 不得曾經使用 pemetrexed 治療癌症
 不得已知對 LY2603618 或 pemetrexed 過敏
 不得目前受到感染,可能影響對試驗治療的耐受性
 不得有嚴重的健康問題或疾病,可能影響參與本試驗的安全性,例如控制不良的糖尿病或心臟病造成的胸痛
 您正在服用非類固醇類消炎止痛藥物 (NSAIDS),例如普服芬 (ibuprofen),必須可根據特定規範中止使用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10 人

  • 全球人數

    55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