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卷

TPIDB > 搜尋結果 > 臨床試驗計畫

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D4200C00047
尚未開始召募

2007-04-30 - 2008-09-04

Phase II

終止收納2

A Phase II, Double-Blind, Placebo Controlled, Randomised Study To Assess The Efficacy And Safety Of 2 Doses Of ZACTIMA (ZD6474) In Combination With FOLFOX vs FOLFOX Alone For The Treatment Of Colorectal Cancer In Patients Who Have Failed Therapy With An Irinotecan And Fluoropyrimidine Containing Regimen

  • 試驗申請者

    臺灣阿斯特捷利康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AstraZeneca

  • 臨床試驗規模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高偉堯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試驗主持人 楊再勝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適應症

colorectal cancer

試驗目的

評估以ZD6474 100毫克或300毫克分別加上FOLFOX和單獨使用FOLFOX治療使用Irinotecan和Fluoropyrimidin治療失敗的大腸直腸癌患者的療效和安全性

藥品名稱

主成份

ZD6474

劑型

劑量

100 or 300

評估指標

1.主要評估指標:疾病惡化事件數(progression event count, PEC)2. 次要評估指標:安全性與耐受度(tolerability)。

主要納入條件

主要納入條件:18 歲以上, 經組織學檢查確認罹患大腸直腸癌且在使用含 irinotecan 與 fluoropyrimidine 的處方治療轉移性大腸直腸癌期間或之後病況惡化或接受大腸直腸癌的輔助化學治療之後 12 個月內病情惡化之患者
主要排除條件:1. 之前曾經接受 VEGFR 或 EGFT 的小分子酪胺酸激酶抑制劑(small molecule tyrosine kinase inhibitors)治療,例如 erlotinib、gefitinib。但是之前曾經接受過單株抗體(monoclonal antibodies)治療,例如cetuximab、bevacizumab 的患者可以參與本研究。2. 在隨機分組 12 個月內,曾經接受過 oxaliplatin 輔助治療。3. 之前曾經接受過一種以上治療轉移性大腸直腸癌之化學治療療程。4. 最近曾經接受過手術、手術傷口尚未癒合,或者同時患有嚴重疾病的患者,就研究者之意見,認為該患者不適合參與本研究,或者無法遵循本研究規劃之患者。5. 目前或前 3 年內曾經罹患惡性腫瘤(大腸直腸癌、經過適當治療的皮膚基底細胞癌或鱗狀細胞癌、子宮頸原位癌除外)。6. 腦轉移癌或脊椎壓迫的患者,除非已經治療而且穩定停用類固醇一個月。7. 禿髮除外,任何之前抗癌治療未清除毒性大於等於不良事件常用術語標準(CTCAE)第 2 級的患者(除非在選擇標準內另有說明)。8. 先前接受 oxaliplatin 治療之後,神經病變始終持續存在的患者。9. 自前次原位腫瘤放射治療完成後,到隨機分組的時間間隔不足 4 週,或者持續存在任何急性放射治療毒性的患者。10. 罹患慢性發炎性腸道疾病、腸阻塞或其他目前處於發病期的胃腸道疾病。11. 隨機分組之前 3 個月內,曾發生過重大心血管事件(例如紐約心臟協會心臟疾病分類﹝NYHA﹞大於等於 2 的心肌梗塞),或者根據研究者判斷,罹患增加心室心律不整危險之心臟疾病。12. 有症狀或需要治療(不良事件常用術語標準第 3 級)的心律不整病史(多病灶心室期外收縮、二聯律、三聯律、心室心搏過速、有症狀或未控制的心房纖維顫動),或者無症狀的持續性心室心搏過速患者。以藥物控制的心房纖維顫動不在排除標準之內。13. 左分枝束阻斷的患者。14. 未經藥物治療控制的高血壓患者(收縮壓高於 160毫米汞柱,或者舒張壓高於 110毫米汞柱)。15. 根據貝澤特公式(Bazett’s formula)計算出的基準點 QTc 平均數 ³ 480毫秒。16. 具有增加 QTc 延長或者心律不整事件風險因素的患者,例如心藏衰竭、低鉀血症、先天性 QT 延長症候群、40 歲以前不明原因猝死的家族史,或者同時併用任何已知會延長 QTc 的藥物。17. 出現任何下列實驗室檢驗結果的患者:· 僅管已經予以補充,但是鉀離子濃度還是低於每公升4.0毫莫耳。· 僅管已經予以補充,但是鈣離子濃度(或因應白蛋白調整的鈣離子濃度)或鎂離子濃度依然低於正常範圍。18. 出現任何下列實驗室檢驗結果的患者:· 總膽紅素超過正常值上限的1.5倍。· 沒有明顯的肝臟轉移,而胺基丙酸胺轉移酶(alanine aminotransferase, ALT)或天門冬胺酸轉胺基酶(aspartate aminotransferase, AST)濃度超過正常值上限的 2.5 倍,或者有肝臟轉移,而ALT或AST濃度超過正常值上限的 5 倍。19. 出現任何下列實驗室檢驗結果的患者:· 血小板數目低於每公升 100 x 109。· 僅管已經輸血,但是血紅素(Haemoglobin)依然低於9 g/dl。· 嗜中性白血球絕對值低於每公升 2.0 x 109。20. 肌酸酐清除率低於每分鐘 50 毫升,以及/或血清肌酸酐濃度上升超過正常值上限的 1.5 倍。21. 重覆進行的尿液 labstix 檢驗結果,出現具臨床意義的血液或蛋白質。22. 在隨機分組之前 2 週,或者在進行任何研究治療期間,不得同時使用 CYP3A4 的誘導劑如:phenytoin、rifampicin、carbamazepine、巴比妥酸鹽與聖約翰草(St John’s Wort)。23. 對任何研究藥物(ZD6474/安慰劑、oxaliplatin、fluorouracil、leucovorin)的活性或非活性賦形劑有過敏史。24. 孕婦、哺餵母乳的婦女,或者沒有使用有效避孕法的育齡婦女。25. 曾經登記參加這項研究,並且已經接受隨機治療分組的患者。26. 與研究規劃、執行有關的人員。

主要排除條件

主要納入條件:18 歲以上, 經組織學檢查確認罹患大腸直腸癌且在使用含 irinotecan 與 fluoropyrimidine 的處方治療轉移性大腸直腸癌期間或之後病況惡化或接受大腸直腸癌的輔助化學治療之後 12 個月內病情惡化之患者
主要排除條件:1. 之前曾經接受 VEGFR 或 EGFT 的小分子酪胺酸激酶抑制劑(small molecule tyrosine kinase inhibitors)治療,例如 erlotinib、gefitinib。但是之前曾經接受過單株抗體(monoclonal antibodies)治療,例如cetuximab、bevacizumab 的患者可以參與本研究。2. 在隨機分組 12 個月內,曾經接受過 oxaliplatin 輔助治療。3. 之前曾經接受過一種以上治療轉移性大腸直腸癌之化學治療療程。4. 最近曾經接受過手術、手術傷口尚未癒合,或者同時患有嚴重疾病的患者,就研究者之意見,認為該患者不適合參與本研究,或者無法遵循本研究規劃之患者。5. 目前或前 3 年內曾經罹患惡性腫瘤(大腸直腸癌、經過適當治療的皮膚基底細胞癌或鱗狀細胞癌、子宮頸原位癌除外)。6. 腦轉移癌或脊椎壓迫的患者,除非已經治療而且穩定停用類固醇一個月。7. 禿髮除外,任何之前抗癌治療未清除毒性大於等於不良事件常用術語標準(CTCAE)第 2 級的患者(除非在選擇標準內另有說明)。8. 先前接受 oxaliplatin 治療之後,神經病變始終持續存在的患者。9. 自前次原位腫瘤放射治療完成後,到隨機分組的時間間隔不足 4 週,或者持續存在任何急性放射治療毒性的患者。10. 罹患慢性發炎性腸道疾病、腸阻塞或其他目前處於發病期的胃腸道疾病。11. 隨機分組之前 3 個月內,曾發生過重大心血管事件(例如紐約心臟協會心臟疾病分類﹝NYHA﹞大於等於 2 的心肌梗塞),或者根據研究者判斷,罹患增加心室心律不整危險之心臟疾病。12. 有症狀或需要治療(不良事件常用術語標準第 3 級)的心律不整病史(多病灶心室期外收縮、二聯律、三聯律、心室心搏過速、有症狀或未控制的心房纖維顫動),或者無症狀的持續性心室心搏過速患者。以藥物控制的心房纖維顫動不在排除標準之內。13. 左分枝束阻斷的患者。14. 未經藥物治療控制的高血壓患者(收縮壓高於 160毫米汞柱,或者舒張壓高於 110毫米汞柱)。15. 根據貝澤特公式(Bazett’s formula)計算出的基準點 QTc 平均數 ³ 480毫秒。16. 具有增加 QTc 延長或者心律不整事件風險因素的患者,例如心藏衰竭、低鉀血症、先天性 QT 延長症候群、40 歲以前不明原因猝死的家族史,或者同時併用任何已知會延長 QTc 的藥物。17. 出現任何下列實驗室檢驗結果的患者:· 僅管已經予以補充,但是鉀離子濃度還是低於每公升4.0毫莫耳。· 僅管已經予以補充,但是鈣離子濃度(或因應白蛋白調整的鈣離子濃度)或鎂離子濃度依然低於正常範圍。18. 出現任何下列實驗室檢驗結果的患者:· 總膽紅素超過正常值上限的1.5倍。· 沒有明顯的肝臟轉移,而胺基丙酸胺轉移酶(alanine aminotransferase, ALT)或天門冬胺酸轉胺基酶(aspartate aminotransferase, AST)濃度超過正常值上限的 2.5 倍,或者有肝臟轉移,而ALT或AST濃度超過正常值上限的 5 倍。19. 出現任何下列實驗室檢驗結果的患者:· 血小板數目低於每公升 100 x 109。· 僅管已經輸血,但是血紅素(Haemoglobin)依然低於9 g/dl。· 嗜中性白血球絕對值低於每公升 2.0 x 109。20. 肌酸酐清除率低於每分鐘 50 毫升,以及/或血清肌酸酐濃度上升超過正常值上限的 1.5 倍。21. 重覆進行的尿液 labstix 檢驗結果,出現具臨床意義的血液或蛋白質。22. 在隨機分組之前 2 週,或者在進行任何研究治療期間,不得同時使用 CYP3A4 的誘導劑如:phenytoin、rifampicin、carbamazepine、巴比妥酸鹽與聖約翰草(St John’s Wort)。23. 對任何研究藥物(ZD6474/安慰劑、oxaliplatin、fluorouracil、leucovorin)的活性或非活性賦形劑有過敏史。24. 孕婦、哺餵母乳的婦女,或者沒有使用有效避孕法的育齡婦女。25. 曾經登記參加這項研究,並且已經接受隨機治療分組的患者。26. 與研究規劃、執行有關的人員。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10 人

  • 全球人數

    96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