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卷

TPIDB > 搜尋結果 > 臨床試驗計畫

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H3E-MC-JMIG

2008-10-31 - 2012-10-31

Phase III

終止收納6

ICD-10D38.2

胸(肋)膜性態未明之腫瘤

ICD-10D38.3

縱膈腔性態未明之腫瘤

ICD-10D38.4

胸腺性態未明之腫瘤

ICD-9235.8

胸(肋)膜、胸腺及縱膈腔之性態未明之腫瘤

針對無法切除之第三期非小細胞肺癌但非鱗狀上皮癌的患者,比較Pemetrexed、Cisplatin併用放射療法附加Pemetrexed加強療法,與Etoposide、Cisplatin併用放射療法二者療效的第3期試驗

  • 試驗申請者

    台灣禮來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Eli Lilly and Company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夏德椿 胸腔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顏上惠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張基晟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郭漢彬 胸腔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陳育瑄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管毅剛 胸腔外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適應症

無法切除之第三期非小細胞肺癌但非鱗狀上皮癌

試驗目的

主要試驗目的:整體存活率 次要試驗目的 1.比較兩個組別的無疾病進展存活期 2.比較兩個組別之間的整體治療反應率 3.使用 M.D. Anderson 症狀量表-頭頸部 (MDASI-HN) 量表評估兩個組別的患者自我回報結果 4.不良事件 5.比較兩個組別第 1、第 2 與第 3 年的絕對存活率 6.評估與試驗治療及疾病狀態相關的生物標記 7.比較兩個組別的腫瘤初次復發時間

藥品名稱

pemetrexed

主成份

Pemetrexed

劑型

N/A

劑量

N/A

評估指標

N/A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條件
 您須為非鱗狀上皮的非小細胞肺癌3A或3B期
 您須有腫瘤病灶符合RECIST為可測量者或可由電腦斷層掃瞄評估
 您至少可以自行運動,自我照護及可站立,另外可作一些輕鬆的活動,如簡單的家事或辦公
 須滿18歲或以上
 您之前三個月內須無體重減輕大於5%
 女性須無生育能力、停經或避孕,男性須無生育能力或避孕
 您的造血組織、腎臟、肝臟及肺功能測試評估結果皆須符合條件
排除條件
 您不能有其他正在發生的疾病,包括感染、近期心臟問題或精神疾病
 您無法服用維他命(包括注射維他命B12)或口服類固醇藥物
 您在進入試驗6個月內不能有心肌梗塞或其他心臟疾患
 您無法停止使用每日大於1.3g的阿斯匹靈或其他非固醇類消炎藥
您不能在30天內曾接受過其他臨床試驗用藥
 您之前不能接受過胸部放射線治療,然而進入試驗前30天的局部照射則不在此限
 您的放射線計畫中您的非治療區的肺臟接受20格雷的部分不得超過35%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30 人

  • 全球人數

    60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