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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GO39942
試驗執行中

2017-12-19 - 2025-07-15

Phase III

終止收納5

一項第三期、多中心、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比較 POLATUZUMAB VEDOTIN 併用 RITUXIMAB 與 CHP (R-CHP),相對於 RITUXIMAB 與 CHOP (R-CHOP),用於不曾接受過治療的瀰漫性大 B 細胞淋巴瘤患者之療效與安全性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富啓睿台灣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蕭聖諺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試驗主持人 高志平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試驗主持人 蔡承宏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試驗主持人 葉士芃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試驗主持人 劉益昌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適應症

瀰漫性大 B 細胞淋巴瘤

試驗目的

比較 polatuzumab vedotin 與其他四種藥物併用的療效利弊——利妥昔單抗 (rituximab, R)(也稱為 Rituxan® 和 MabThera®)、環磷醯胺 (cyclophosphamide, C)、艾黴素 (doxorubicin, H) 和強體松 (prednisone, P)(一起給藥時,稱為 R CHP);與長春新鹼 (vincristine, O) 併用 R-CHP(簡稱 R CHOP)治療您和您的淋巴瘤作比較,找出比較好的治療方法。

藥品名稱

皮下注射劑

主成份

polatuzumab vedotin

劑型

220

劑量

140 mg

評估指標

本試驗將評估 1.8 mg/kg 劑量的 polatuzumab vedotin 加上化學免疫治療 (R-CHP),相對於 SOC 化學免疫治療 (R-CHOP),用於不曾接受過治療的 CD20 陽性 DLBCL 患者之療效、安全性、藥物動力學及患者自述結果。試驗主要評估指標,是試驗主持人評估的無惡化存活期 (PFS)。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條件
您必須符合下列進入試驗的條件:
•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未曾治療過的 CD20 陽性 DLBCL 患者,包含依 2016 年世界衛生組織(WHO)淋巴組織腫瘤分類的下列診斷之一:
–非特定型(NOS)DLBCL,包含生發中心 B 細胞型(germinal center B-cell type)、活化 B 細胞型(activated B-cell type)
–T 細胞/組織細胞豐富型大 B 細胞淋巴瘤(T-cell/histiocyte-rich large B-cell lymphoma)
–非特定型 Epstein-Barr 病毒陽性 DLBCL
–間變性淋巴瘤激酶陽性(ALK-positive)大 B 細胞淋巴瘤
–非特定型人類疱疹病毒第八型陽性(HHV8-positive)DLBCL
–高級數 B 細胞淋巴瘤伴 MYC 與 BCL2 及/或 BCL6 基因重新排列(雙突變或三突變淋巴瘤)
–高級數 B 細胞淋巴瘤,非特定型
•試驗收納之前可取得建檔或新採集的腫瘤組織
病理報告必須可供審查,並送交組織切塊以進行回溯性的中央確診。
組織切塊最好能以福馬林固定石蠟包埋;然而在使用不同固定劑的國家,也可接受標註了內含固定劑類型的組織切塊。
如果無法提供組織切塊,可接受至少 15 片未染色載玻片,或新切割的連續切片(厚度為 3 5 μm)並附帶切塊打孔結果。如果無法提供建檔的組織或經判定不適合,就必須從篩選期所做的組織切片取得腫瘤組織。
如果無法對提交的材料進行中央確診,也可能要求提供用於診斷的染色載玻片及/或其他腫瘤組織檢體。
•國際預後指數(IPI)分數為 25
•簽署知情同意書時為 1880 歲(由於臺灣當地成年年齡的規定,年滿 20 歲者方可加入)
•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 ECOG)活動能力評分為 0 、1 或 2 分
•預期壽命 12 個月
•至少有一個雙向可測量病灶,定義為依 CT 或 MRI 測量最長處 1.5 cm
•能夠且願意遵守試驗計畫的程序,包含患者自述結果(PRO)測量
•多時閘心室造影(MUGA)掃描或心臟超音波檢查(ECHO)之左心室射出分率(LVEF)50%
•適當的血液學功能(除非經試驗主持人判定,由於廣泛的骨髓侵襲或 DLBCL 侵襲脾臟引發之續發性脾功能亢進確立的原有疾病所致)定義如下:
–血紅素 9.0 g/dL,在第一次治療前 14 天內未曾接受濃縮紅血球(packed RBC)輸血
–絕對嗜中性白血球計數(ANC) 1,000/µL
–血小板計數 75,000/µL
•對於可能生育的婦女:同意在治療期間及施用最後一劑試驗治療後至少 12 個月,保持禁慾(避免異性間性交)或使用每年失敗率 1% 的避孕方法。
已經來潮但尚未到達停經後狀態(連續12 個月無月經,且未發現停經以外的其他原因),且未接受過絕育手術(摘除卵巢/子宮)的婦女,被視為具備生育能力的婦女。
每年失敗率 1%的避孕方法包含:雙側輸卵管結紮、男性結紮、抑制排卵的荷爾蒙避孕藥、釋放荷爾蒙的子宮內避孕器、銅環子宮內避孕器。
應該根據臨床試驗的持續時間,與患者偏好及平常的生活方式,評估禁慾的可靠性。週期式禁慾(例如月經週期表、排卵期、基礎體溫、排卵期後避孕法)與體外射精,都是不可接受的避孕方法。
•有生育能力的婦女,必須在第一劑試驗藥物前 7 天內接受血清驗孕,且驗孕結果為陰性。認定不具生育能力的婦女不需要接受驗孕。
•在男性受試者方面:同意保持禁慾(避免異性間性交)或使用保險套,並同意避免捐贈精子,如下定義:
男性受試者的女性伴侶如具備生育能力或已經懷孕,則男性受試者必須在治療期間與施用最後一劑盲性 polatuzumab vedotin/安慰劑後至少 5 個月,或是施用最後一劑利妥昔單抗後 3 個月內,禁慾或使用保險套,以免在懷孕期間影響胎兒。男性在上述期間也必須避免捐贈精子。
應該根據臨床試驗的持續時間,與患者偏好及平常的生活方式,評估禁慾的可靠性。週期式禁慾(例如月經週期表、排卵期、基礎體溫、排卵期後避孕法)與體外射精,都是不可接受的避孕方法。
考慮保留生育能力的男性患者,可以在試驗治療前將精子存入精子銀行。

排除條件
如有下列任一狀況將無法參與試驗。
•對

主要排除條件

納入條件
您必須符合下列進入試驗的條件:
•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未曾治療過的 CD20 陽性 DLBCL 患者,包含依 2016 年世界衛生組織(WHO)淋巴組織腫瘤分類的下列診斷之一:
–非特定型(NOS)DLBCL,包含生發中心 B 細胞型(germinal center B-cell type)、活化 B 細胞型(activated B-cell type)
–T 細胞/組織細胞豐富型大 B 細胞淋巴瘤(T-cell/histiocyte-rich large B-cell lymphoma)
–非特定型 Epstein-Barr 病毒陽性 DLBCL
–間變性淋巴瘤激酶陽性(ALK-positive)大 B 細胞淋巴瘤
–非特定型人類疱疹病毒第八型陽性(HHV8-positive)DLBCL
–高級數 B 細胞淋巴瘤伴 MYC 與 BCL2 及/或 BCL6 基因重新排列(雙突變或三突變淋巴瘤)
–高級數 B 細胞淋巴瘤,非特定型
•試驗收納之前可取得建檔或新採集的腫瘤組織
病理報告必須可供審查,並送交組織切塊以進行回溯性的中央確診。
組織切塊最好能以福馬林固定石蠟包埋;然而在使用不同固定劑的國家,也可接受標註了內含固定劑類型的組織切塊。
如果無法提供組織切塊,可接受至少 15 片未染色載玻片,或新切割的連續切片(厚度為 3 5 μm)並附帶切塊打孔結果。如果無法提供建檔的組織或經判定不適合,就必須從篩選期所做的組織切片取得腫瘤組織。
如果無法對提交的材料進行中央確診,也可能要求提供用於診斷的染色載玻片及/或其他腫瘤組織檢體。
•國際預後指數(IPI)分數為 25
•簽署知情同意書時為 1880 歲(由於臺灣當地成年年齡的規定,年滿 20 歲者方可加入)
•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 ECOG)活動能力評分為 0 、1 或 2 分
•預期壽命 12 個月
•至少有一個雙向可測量病灶,定義為依 CT 或 MRI 測量最長處 1.5 cm
•能夠且願意遵守試驗計畫的程序,包含患者自述結果(PRO)測量
•多時閘心室造影(MUGA)掃描或心臟超音波檢查(ECHO)之左心室射出分率(LVEF)50%
•適當的血液學功能(除非經試驗主持人判定,由於廣泛的骨髓侵襲或 DLBCL 侵襲脾臟引發之續發性脾功能亢進確立的原有疾病所致)定義如下:
–血紅素 9.0 g/dL,在第一次治療前 14 天內未曾接受濃縮紅血球(packed RBC)輸血
–絕對嗜中性白血球計數(ANC) 1,000/µL
–血小板計數 75,000/µL
•對於可能生育的婦女:同意在治療期間及施用最後一劑試驗治療後至少 12 個月,保持禁慾(避免異性間性交)或使用每年失敗率 1% 的避孕方法。
已經來潮但尚未到達停經後狀態(連續12 個月無月經,且未發現停經以外的其他原因),且未接受過絕育手術(摘除卵巢/子宮)的婦女,被視為具備生育能力的婦女。
每年失敗率 1%的避孕方法包含:雙側輸卵管結紮、男性結紮、抑制排卵的荷爾蒙避孕藥、釋放荷爾蒙的子宮內避孕器、銅環子宮內避孕器。
應該根據臨床試驗的持續時間,與患者偏好及平常的生活方式,評估禁慾的可靠性。週期式禁慾(例如月經週期表、排卵期、基礎體溫、排卵期後避孕法)與體外射精,都是不可接受的避孕方法。
•有生育能力的婦女,必須在第一劑試驗藥物前 7 天內接受血清驗孕,且驗孕結果為陰性。認定不具生育能力的婦女不需要接受驗孕。
•在男性受試者方面:同意保持禁慾(避免異性間性交)或使用保險套,並同意避免捐贈精子,如下定義:
男性受試者的女性伴侶如具備生育能力或已經懷孕,則男性受試者必須在治療期間與施用最後一劑盲性 polatuzumab vedotin/安慰劑後至少 5 個月,或是施用最後一劑利妥昔單抗後 3 個月內,禁慾或使用保險套,以免在懷孕期間影響胎兒。男性在上述期間也必須避免捐贈精子。
應該根據臨床試驗的持續時間,與患者偏好及平常的生活方式,評估禁慾的可靠性。週期式禁慾(例如月經週期表、排卵期、基礎體溫、排卵期後避孕法)與體外射精,都是不可接受的避孕方法。
考慮保留生育能力的男性患者,可以在試驗治療前將精子存入精子銀行。

排除條件
如有下列任一狀況將無法參與試驗。
•對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16 人

  • 全球人數

    875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