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Research Study Protocol v5.0
尚未開始召募
2008-09-05 - 2010-03-31
Phase II
終止收納1
WH-1 乳膏針對糖尿病患足部潰瘍之效果評估
-
試驗申請者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N/A
-
臨床試驗規模
-
更新日期
2026/03/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適應症
糖尿病足部潰瘍
試驗目的
本研究主要目的為針對WH-1乳膏用於糖尿病患足部潰瘍,以人工敷料為對照組,於2週之臨床療程中評估其效果。
藥品名稱
主成份
S1 & PA-F4
劑型
劑量
1.25%
評估指標
1. 傷口面積觀察。
2. 肉芽組織形成。
3. 生化檢查:血色素、糖化血色素、空腹血糖值、白血球分類計數、肝功能指標 (AST & ALT)、腎功能指標 (肌酸酐 & 尿素氮)、尿蛋白及女性驗孕測試。
4. 體檢:血管、神經及肌肉骨骼狀態體檢評估。
5. 生命徵象:體溫、心跳速率、呼吸速率及收縮壓/舒張壓。
2. 肉芽組織形成。
3. 生化檢查:血色素、糖化血色素、空腹血糖值、白血球分類計數、肝功能指標 (AST & ALT)、腎功能指標 (肌酸酐 & 尿素氮)、尿蛋白及女性驗孕測試。
4. 體檢:血管、神經及肌肉骨骼狀態體檢評估。
5. 生命徵象:體溫、心跳速率、呼吸速率及收縮壓/舒張壓。
主要納入條件
若您符合以下所有條件,可以參加本試驗:
1.20歲以上之糖尿病(第I型或第II型)患者
2.目標潰瘍經清瘡後,根據Wagner分級仍為第三等級之傷口(為定義的深部潰瘍,表徵包括骨炎、膿瘍或是骨髓炎)
3.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若您具有以下任ㄧ情況,則不能參加本試驗:
1. 營養狀況不良(白蛋白, albumin<3g/dl)、糖尿病控制不佳(糖化血色素, HbA1c>10%)、貧血(血紅素, hemoglobin<10g/dl)或白血球數量(leukocyte counts)<1,000/cumm。
2. 患有結締組織疾病或惡性腫瘤者。
3. 腎衰竭(血清肌酸酐, serum creatinine>1.5mg/dl)、肝功能異常(AST、ALT>正常值上限之2.5倍)。
4. 需接受類固醇、免疫抑制、化學或放射線治療者。
5. 驗孕測試陽性、正在哺乳階段或不願意於受試期間接受適當避孕方法之女性。
6. 原本已知對於精油或綿羊油過敏者。
1.20歲以上之糖尿病(第I型或第II型)患者
2.目標潰瘍經清瘡後,根據Wagner分級仍為第三等級之傷口(為定義的深部潰瘍,表徵包括骨炎、膿瘍或是骨髓炎)
3.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若您具有以下任ㄧ情況,則不能參加本試驗:
1. 營養狀況不良(白蛋白, albumin<3g/dl)、糖尿病控制不佳(糖化血色素, HbA1c>10%)、貧血(血紅素, hemoglobin<10g/dl)或白血球數量(leukocyte counts)<1,000/cumm。
2. 患有結締組織疾病或惡性腫瘤者。
3. 腎衰竭(血清肌酸酐, serum creatinine>1.5mg/dl)、肝功能異常(AST、ALT>正常值上限之2.5倍)。
4. 需接受類固醇、免疫抑制、化學或放射線治療者。
5. 驗孕測試陽性、正在哺乳階段或不願意於受試期間接受適當避孕方法之女性。
6. 原本已知對於精油或綿羊油過敏者。
主要排除條件
若您符合以下所有條件,可以參加本試驗:
1.20歲以上之糖尿病(第I型或第II型)患者
2.目標潰瘍經清瘡後,根據Wagner分級仍為第三等級之傷口(為定義的深部潰瘍,表徵包括骨炎、膿瘍或是骨髓炎)
3.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若您具有以下任ㄧ情況,則不能參加本試驗:
1. 營養狀況不良(白蛋白, albumin<3g/dl)、糖尿病控制不佳(糖化血色素, HbA1c>10%)、貧血(血紅素, hemoglobin<10g/dl)或白血球數量(leukocyte counts)<1,000/cumm。
2. 患有結締組織疾病或惡性腫瘤者。
3. 腎衰竭(血清肌酸酐, serum creatinine>1.5mg/dl)、肝功能異常(AST、ALT>正常值上限之2.5倍)。
4. 需接受類固醇、免疫抑制、化學或放射線治療者。
5. 驗孕測試陽性、正在哺乳階段或不願意於受試期間接受適當避孕方法之女性。
6. 原本已知對於精油或綿羊油過敏者。
1.20歲以上之糖尿病(第I型或第II型)患者
2.目標潰瘍經清瘡後,根據Wagner分級仍為第三等級之傷口(為定義的深部潰瘍,表徵包括骨炎、膿瘍或是骨髓炎)
3.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若您具有以下任ㄧ情況,則不能參加本試驗:
1. 營養狀況不良(白蛋白, albumin<3g/dl)、糖尿病控制不佳(糖化血色素, HbA1c>10%)、貧血(血紅素, hemoglobin<10g/dl)或白血球數量(leukocyte counts)<1,000/cumm。
2. 患有結締組織疾病或惡性腫瘤者。
3. 腎衰竭(血清肌酸酐, serum creatinine>1.5mg/dl)、肝功能異常(AST、ALT>正常值上限之2.5倍)。
4. 需接受類固醇、免疫抑制、化學或放射線治療者。
5. 驗孕測試陽性、正在哺乳階段或不願意於受試期間接受適當避孕方法之女性。
6. 原本已知對於精油或綿羊油過敏者。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20 人
-
全球人數
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