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TAK-079-3001
試驗執行中
2025-07-01 - 2030-10-31
Phase III
召募中5
ICD-10N05.9
非特異性的腎炎症候群伴有非特異性的組織形態改變
ICD-9583.0
腎炎及腎病變,併增殖性腎絲球腎炎病灶
一項第 3 期、多中心、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旨在評估 Mezagitamab (TAK-079) 併用穩定背景療法對原發性 IgA 腎病變研究參與者的療效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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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香港商法馬蘇提克產品發展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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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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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07/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原發性 IgA 腎病變
試驗目的
本試驗的目的旨在因為目前的 IgAN 治療主要側重於控制血壓和蛋白尿等症狀,並未解決 IgAN 的疾病根源。本臨床試驗評估在受試者目前的 IgAN 療法基礎上添加 mezagitamab 是否可以減緩病情惡化。
藥品名稱
皮下注射劑
主成份
Mezagitamab (TAK-079)
劑型
220
劑量
300mg/2mL
評估指標
透過 24 小時尿液採集計算得出的尿蛋白-肌酸酐比值 (UPCR) 評估第 36 週蛋白尿相較於基準期的變化。
主要納入條件
1.篩選(或預篩選,如適用)期間根據至少一次 24 小時尿液採集計算得出尿蛋白-肌酸酐比值 (UPCR) ≥0.8 g/g 或尿蛋白排泄量 (UPE) ≥1 g/天(僅適用於主試驗)。
2.篩選時使用慢性腎臟病流行病學 (CKD-EPI) 公式計算得出腎絲球過濾率估計值 (eGFR) >30 mL/min/1.73m2(僅適用於主試驗)。
3.既往未接受過抗 CD38 治療(滿足納入條件 10.a 之開放性群組參與者除外)。
4.參與者 ≥18 歲,或者如適用,則為當地法定年齡。
5.在開始進行任何臨床試驗程序之前,參與者(以及參與者的法定代理人,如果根據當地法規或判定適用)已提供參與者同意(即以書面形式,透過簽署和註明日期的受試者同意書 (ICF) 記錄)和任何所需的隱私授權。
6.有簽署臨床試驗受試者同意書前 10 年內的腎臟組織切片報告,可佐證原發性 A 型免疫球蛋白腎病變 (IgAN) 之診斷。必須提供經標記密文處理的報告以供審查。對於未持有 10 年內腎臟組織切片報告的參與者,篩選期間必須進行腎臟組織切片檢查。
7.在簽署 ICF 之前,參與者必須以穩定劑量接受腎素-血管張力素-醛固酮系統 (RAAS) 抑制劑治療至少 12 週,其需使用血管收縮素轉化脢抑制劑 (ACE-I) 和/或血管張力素受體阻斷劑 (ARB) 或內皮素受體拮抗劑 (ERA) 或礦物類皮質激素受體拮抗劑 (MRA) 藥物,並以試驗主持人確定的最大耐受劑量或標示劑量用藥,並有意願在臨床試驗期間繼續以穩定劑量用藥。對 RAAS 抑制劑治療不耐受者在諮詢醫療監測員後可能有資格參與試驗。不耐受定義為出現導致停止治療的副作用且具有書面記錄。
8.靜止血壓收縮壓 ≤150 mmHg,舒張壓 ≤100 mmHg。
9.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參與者,在篩選期間(透過血清人類絨毛膜促性腺激素 [hCG] 確認結果為陰性)以及第 1 次回診接受第一次試驗介入治療給藥前(透過尿液驗孕確認結果為陰性)未懷孕。
10.符合以下任何一項(僅適用於開放性群組參與者):
a.試驗 TAK-079-1006 中的參與者已完成第 96 週回診或再治療期,且篩選(或預篩選,如適用)期間根據 24 小時尿液採集測得 UPCR >0.5 g/g 或 UPE >0.5 g/天,並且篩選時根據 CKD-EPI 公式計算得出 eGFR >30 mL/min/1.73m2。
b.篩選(或預篩選,如適用)期間透過 24 小時尿液採集測得 UPCR <0.8 g/g 以及 UPE ≥0.75 且 <1.0 g/天,並且篩選時根據 CKD-EPI 公式計算得出 eGFR >30 mL/min/1.73m2。
c.篩選(或預篩選,如適用)期間透過 24 小時尿液採集測得 UPCR ≥0.8 g/g 或 UPE ≥1.0 g/天,並且篩選時根據 CKD-EPI 公式計算得出 eGFR ≥25 mL/min/1.73m2 且 ≤30 mL/min/1.73m2。
2.篩選時使用慢性腎臟病流行病學 (CKD-EPI) 公式計算得出腎絲球過濾率估計值 (eGFR) >30 mL/min/1.73m2(僅適用於主試驗)。
3.既往未接受過抗 CD38 治療(滿足納入條件 10.a 之開放性群組參與者除外)。
4.參與者 ≥18 歲,或者如適用,則為當地法定年齡。
5.在開始進行任何臨床試驗程序之前,參與者(以及參與者的法定代理人,如果根據當地法規或判定適用)已提供參與者同意(即以書面形式,透過簽署和註明日期的受試者同意書 (ICF) 記錄)和任何所需的隱私授權。
6.有簽署臨床試驗受試者同意書前 10 年內的腎臟組織切片報告,可佐證原發性 A 型免疫球蛋白腎病變 (IgAN) 之診斷。必須提供經標記密文處理的報告以供審查。對於未持有 10 年內腎臟組織切片報告的參與者,篩選期間必須進行腎臟組織切片檢查。
7.在簽署 ICF 之前,參與者必須以穩定劑量接受腎素-血管張力素-醛固酮系統 (RAAS) 抑制劑治療至少 12 週,其需使用血管收縮素轉化脢抑制劑 (ACE-I) 和/或血管張力素受體阻斷劑 (ARB) 或內皮素受體拮抗劑 (ERA) 或礦物類皮質激素受體拮抗劑 (MRA) 藥物,並以試驗主持人確定的最大耐受劑量或標示劑量用藥,並有意願在臨床試驗期間繼續以穩定劑量用藥。對 RAAS 抑制劑治療不耐受者在諮詢醫療監測員後可能有資格參與試驗。不耐受定義為出現導致停止治療的副作用且具有書面記錄。
8.靜止血壓收縮壓 ≤150 mmHg,舒張壓 ≤100 mmHg。
9.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參與者,在篩選期間(透過血清人類絨毛膜促性腺激素 [hCG] 確認結果為陰性)以及第 1 次回診接受第一次試驗介入治療給藥前(透過尿液驗孕確認結果為陰性)未懷孕。
10.符合以下任何一項(僅適用於開放性群組參與者):
a.試驗 TAK-079-1006 中的參與者已完成第 96 週回診或再治療期,且篩選(或預篩選,如適用)期間根據 24 小時尿液採集測得 UPCR >0.5 g/g 或 UPE >0.5 g/天,並且篩選時根據 CKD-EPI 公式計算得出 eGFR >30 mL/min/1.73m2。
b.篩選(或預篩選,如適用)期間透過 24 小時尿液採集測得 UPCR <0.8 g/g 以及 UPE ≥0.75 且 <1.0 g/天,並且篩選時根據 CKD-EPI 公式計算得出 eGFR >30 mL/min/1.73m2。
c.篩選(或預篩選,如適用)期間透過 24 小時尿液採集測得 UPCR ≥0.8 g/g 或 UPE ≥1.0 g/天,並且篩選時根據 CKD-EPI 公式計算得出 eGFR ≥25 mL/min/1.73m2 且 ≤30 mL/min/1.73m2。
主要排除條件
1.腎臟組織切片顯示伴隨 IgAN 以外的其他重大腎臟疾病(例如糖尿病腎病變、狼瘡性腎炎、微小病變)。
2.繼發性 IgAN(例如:患有重大肝臟疾病、IgA 血管炎、發炎性腸道疾病和血清陰性脊椎關節病變)和 IgA 血管炎。
3.具有快速進行性腎絲球腎炎的證據(簽署 ICF 前 3 個月內 eGFR 降低 ≥50%)。
4.腎病症候群的診斷定義為 24 小時蛋白尿 >3.5 g/天且發生低白蛋白血症 (<3.0 g/dL),無論伴隨或不伴隨周邊水腫。
5.在臨床試驗之前或預計在臨床試驗期間進行腎臟或其他器官移植。
6.簽署 ICF 前 6 個月內曾接受口服免疫抑制劑(包括 cyclophosphamide、mycophenolate mofetil、cyclosporine、azathioprine、鈣調磷酸酶抑制劑)治療或免疫調節生物療法(包括具有免疫調節作用的單株抗體或多株抗體),無論其是否為針對 B 細胞的藥物。
7.如果參與者已接受抗 CD20 治療,則發生以下任一情況時,該參與者將被排除在外:
1.在簽署 ICF 前 6 個月內接受最後一劑給藥。
2.在簽署 ICF 前 6-12 個月內接受最後一劑給藥,且參與者的 CD19+ 計數低於正常值下限。
註:在簽署 ICF 之前 >12 個月接受最後一劑抗 CD20 治療的參與者不會根據此條件被排除在臨床試驗之外,並且不需要接受 CD19+ 檢測。
8.在篩選回診前 4 個月內,使用 a) 平均劑量等同於 40 mg prednisone 或以上的全身性皮質類固醇超過 14 天,或 b) 口服 budesonide 緩釋膠囊。註:先前使用過 budesonide 緩釋膠囊的參與者人數限制為總納入人數的 10%(10% 的上限僅適用於主試驗)。
9.參與者在簽署 ICF 前 4 週內曾接種過活性疫苗或活性減毒疫苗,或在臨床試驗期間計劃接種任何活性疫苗或活性減毒疫苗。
10.正在參與任何其他試驗性藥物試驗(包括疫苗試驗),並且接受過至少 1 劑試驗性藥物,或在第 1 次回診之前的 4 週或 5 個半衰期(以較長者為準)內接受過另一種試驗性藥物。
11.參與者患有 B 型肝炎病毒 (HBV)、C 型肝炎病毒 (HCV) 或人類免疫缺乏病毒 (HIV) 活動性感染。
12.參與者在適用的特定時間範圍內曾患有以下任何類型的感染:
1.簽署 ICF 前 2 週內患有活動性細菌、病毒或真菌感染(普通感冒和甲癬除外),或任何其他嚴重感染。任何針對感染的抗感染療程均必須在第 1 次回診前至少 2 週完成。
2.簽署 ICF 前 4 週內感染新型冠狀病毒 (SARS CoV-2)。
3.簽署 ICF 前 ≤12 週內存在伺機性感染或接受伺機性感染治療。
4.活動性結核病 (TB)、既往活動性 TB 病史,或由試驗主持人判定之任何活動性 TB 感染的徵象或症狀(包括但不限於慢性發燒、慢性咳嗽咳痰、盜汗、體重減輕或營養不良)。
5.對於位於歐盟成員國以外的試驗中心,可根據各國和試驗中心的具體指南,採用 γ-干擾素釋放試驗 (IGRA) 或結核菌素皮膚試驗 (TST) 篩檢潛伏性 TB。γ-干擾素釋放試驗或結核菌素皮膚試驗結果呈陽性 (≥10 mm)、兩次 IGRA 結果為不確定或臨床懷疑罹患活動性 TB 的受試者應進行胸部 X 光或其他造影檢查,以排除活動性肺部 TB。除非有紀錄顯示既往已完成潛伏性 TB 相應療程,或已開始潛伏性 TB 預防治療,否則潛伏性 TB 參與者將被排除在外;潛伏性 TB 感染的治療應遵循當地指引,並在首次使用試驗性藥品 (IMP) 前諮詢胸腔科或感染病專科醫師。
13.以下任何一項:
1.丙胺酸轉胺酶 (ALT) 或天門冬胺酸轉胺酶 (AST) >3 × 正常值上限 (ULN)。
2.總膽紅素 >1.5 × ULN。(註:具有臨床病史且實驗室檢查結果符合吉伯特氏症候群的參與者不會根據此條件被排除在外)。
3.絕對嗜中性白血球計數 <1000/mm3.
4.絕對淋巴球計數 <500/mm3.
5.血紅素 <8 g/dL。
6.免疫球蛋白G (IgG) <500 mg/dL。
7.糖化血色素 (HbA1c) >8%。
14.試驗主持人認為,參與者目前正在經歷任何可能干擾試驗參與的醫療狀況(例如:重大眼部、心血管、肺、血液、胃腸道、內分泌、肝臟、腎臟、神經系統疾病、惡性腫瘤、傳染病、免疫缺乏或酒精和藥物濫用),這類狀況會增加參與者的風險或可能混淆試驗結果的評估。
15.試驗主持人認為,參與者罹患嚴重醫療或精神疾病可能對本試驗計畫書完成治療造成干擾。
16.參與者在篩選前 3 個月內(或更長時間,由試驗主持人酌情決定)有重大手術史;或者計劃進行扁桃體切除術或在篩選前 6 個月內接受過扁桃體切除術。
註:重大手術通常需要住院至少 1 晚。
17.簽署 ICF 前 5 年內有惡性腫瘤病史(包括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但經過充分治療的非黑色素瘤皮膚癌、表淺性膀胱癌和已接受治癒性療法的子宮頸原位癌除外。
18.參與者對 mezagitamab 或安慰劑劑型中使用的重組蛋白或賦形劑有嚴重過敏或全身過敏性反應病史。
19.參與者 (1) 被診斷罹患或懷疑罹患慢性阻塞性肺病 (COPD) 或氣喘,並且 (2) 篩選時支氣管擴張劑使用前的 1 秒用力呼氣量 (FEV1) < 預測正常值的 50%。
20.參與者可哺育母乳,但不同意從第一劑試驗性藥品 (IMP) 給藥到最後一劑 IMP 給藥後 30 天期間放棄母乳哺育。
21.參與者是具有懷孕能力的個體,但不同意在發生異性性行為時使用至少 1 種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及 1 種屏障式避孕方法(建議使用男性保險套),並持續至最後一劑 IMP 給藥後至少 150 天。
22.參與者是具有性生活、未絕育且能產生精子的個體,但不同意在與任何具有懷孕能力的伴侶發生異性性行為時,使用屏障法(建議使用男性保險套)並結合至少 1 種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並持續至最後一劑 IMP 給藥後至少 150 天。
23.試驗主持人認為,參與者(以及參與者的法定代理人,如果根據當地法規或判定適用)不願意和/或無法理解和完全遵守臨床試驗程序和要求(包括數位工具和應用程式)。
2.繼發性 IgAN(例如:患有重大肝臟疾病、IgA 血管炎、發炎性腸道疾病和血清陰性脊椎關節病變)和 IgA 血管炎。
3.具有快速進行性腎絲球腎炎的證據(簽署 ICF 前 3 個月內 eGFR 降低 ≥50%)。
4.腎病症候群的診斷定義為 24 小時蛋白尿 >3.5 g/天且發生低白蛋白血症 (<3.0 g/dL),無論伴隨或不伴隨周邊水腫。
5.在臨床試驗之前或預計在臨床試驗期間進行腎臟或其他器官移植。
6.簽署 ICF 前 6 個月內曾接受口服免疫抑制劑(包括 cyclophosphamide、mycophenolate mofetil、cyclosporine、azathioprine、鈣調磷酸酶抑制劑)治療或免疫調節生物療法(包括具有免疫調節作用的單株抗體或多株抗體),無論其是否為針對 B 細胞的藥物。
7.如果參與者已接受抗 CD20 治療,則發生以下任一情況時,該參與者將被排除在外:
1.在簽署 ICF 前 6 個月內接受最後一劑給藥。
2.在簽署 ICF 前 6-12 個月內接受最後一劑給藥,且參與者的 CD19+ 計數低於正常值下限。
註:在簽署 ICF 之前 >12 個月接受最後一劑抗 CD20 治療的參與者不會根據此條件被排除在臨床試驗之外,並且不需要接受 CD19+ 檢測。
8.在篩選回診前 4 個月內,使用 a) 平均劑量等同於 40 mg prednisone 或以上的全身性皮質類固醇超過 14 天,或 b) 口服 budesonide 緩釋膠囊。註:先前使用過 budesonide 緩釋膠囊的參與者人數限制為總納入人數的 10%(10% 的上限僅適用於主試驗)。
9.參與者在簽署 ICF 前 4 週內曾接種過活性疫苗或活性減毒疫苗,或在臨床試驗期間計劃接種任何活性疫苗或活性減毒疫苗。
10.正在參與任何其他試驗性藥物試驗(包括疫苗試驗),並且接受過至少 1 劑試驗性藥物,或在第 1 次回診之前的 4 週或 5 個半衰期(以較長者為準)內接受過另一種試驗性藥物。
11.參與者患有 B 型肝炎病毒 (HBV)、C 型肝炎病毒 (HCV) 或人類免疫缺乏病毒 (HIV) 活動性感染。
12.參與者在適用的特定時間範圍內曾患有以下任何類型的感染:
1.簽署 ICF 前 2 週內患有活動性細菌、病毒或真菌感染(普通感冒和甲癬除外),或任何其他嚴重感染。任何針對感染的抗感染療程均必須在第 1 次回診前至少 2 週完成。
2.簽署 ICF 前 4 週內感染新型冠狀病毒 (SARS CoV-2)。
3.簽署 ICF 前 ≤12 週內存在伺機性感染或接受伺機性感染治療。
4.活動性結核病 (TB)、既往活動性 TB 病史,或由試驗主持人判定之任何活動性 TB 感染的徵象或症狀(包括但不限於慢性發燒、慢性咳嗽咳痰、盜汗、體重減輕或營養不良)。
5.對於位於歐盟成員國以外的試驗中心,可根據各國和試驗中心的具體指南,採用 γ-干擾素釋放試驗 (IGRA) 或結核菌素皮膚試驗 (TST) 篩檢潛伏性 TB。γ-干擾素釋放試驗或結核菌素皮膚試驗結果呈陽性 (≥10 mm)、兩次 IGRA 結果為不確定或臨床懷疑罹患活動性 TB 的受試者應進行胸部 X 光或其他造影檢查,以排除活動性肺部 TB。除非有紀錄顯示既往已完成潛伏性 TB 相應療程,或已開始潛伏性 TB 預防治療,否則潛伏性 TB 參與者將被排除在外;潛伏性 TB 感染的治療應遵循當地指引,並在首次使用試驗性藥品 (IMP) 前諮詢胸腔科或感染病專科醫師。
13.以下任何一項:
1.丙胺酸轉胺酶 (ALT) 或天門冬胺酸轉胺酶 (AST) >3 × 正常值上限 (ULN)。
2.總膽紅素 >1.5 × ULN。(註:具有臨床病史且實驗室檢查結果符合吉伯特氏症候群的參與者不會根據此條件被排除在外)。
3.絕對嗜中性白血球計數 <1000/mm3.
4.絕對淋巴球計數 <500/mm3.
5.血紅素 <8 g/dL。
6.免疫球蛋白G (IgG) <500 mg/dL。
7.糖化血色素 (HbA1c) >8%。
14.試驗主持人認為,參與者目前正在經歷任何可能干擾試驗參與的醫療狀況(例如:重大眼部、心血管、肺、血液、胃腸道、內分泌、肝臟、腎臟、神經系統疾病、惡性腫瘤、傳染病、免疫缺乏或酒精和藥物濫用),這類狀況會增加參與者的風險或可能混淆試驗結果的評估。
15.試驗主持人認為,參與者罹患嚴重醫療或精神疾病可能對本試驗計畫書完成治療造成干擾。
16.參與者在篩選前 3 個月內(或更長時間,由試驗主持人酌情決定)有重大手術史;或者計劃進行扁桃體切除術或在篩選前 6 個月內接受過扁桃體切除術。
註:重大手術通常需要住院至少 1 晚。
17.簽署 ICF 前 5 年內有惡性腫瘤病史(包括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但經過充分治療的非黑色素瘤皮膚癌、表淺性膀胱癌和已接受治癒性療法的子宮頸原位癌除外。
18.參與者對 mezagitamab 或安慰劑劑型中使用的重組蛋白或賦形劑有嚴重過敏或全身過敏性反應病史。
19.參與者 (1) 被診斷罹患或懷疑罹患慢性阻塞性肺病 (COPD) 或氣喘,並且 (2) 篩選時支氣管擴張劑使用前的 1 秒用力呼氣量 (FEV1) < 預測正常值的 50%。
20.參與者可哺育母乳,但不同意從第一劑試驗性藥品 (IMP) 給藥到最後一劑 IMP 給藥後 30 天期間放棄母乳哺育。
21.參與者是具有懷孕能力的個體,但不同意在發生異性性行為時使用至少 1 種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及 1 種屏障式避孕方法(建議使用男性保險套),並持續至最後一劑 IMP 給藥後至少 150 天。
22.參與者是具有性生活、未絕育且能產生精子的個體,但不同意在與任何具有懷孕能力的伴侶發生異性性行為時,使用屏障法(建議使用男性保險套)並結合至少 1 種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並持續至最後一劑 IMP 給藥後至少 150 天。
23.試驗主持人認為,參與者(以及參與者的法定代理人,如果根據當地法規或判定適用)不願意和/或無法理解和完全遵守臨床試驗程序和要求(包括數位工具和應用程式)。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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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12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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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347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