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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CLNP023B12302
試驗執行中

2025-01-15 - 2026-12-31

Phase III

召募中1

ICD-10N05.3

非特異性的腎炎症候群伴有瀰漫性腎絲球間質細胞增生性腎絲球腎炎

ICD-10N05.4

非特異性的腎炎症候群伴有瀰漫性微血管內增生性腎絲球腎炎

ICD-10N05.5

非特異性的腎炎症候群伴有瀰漫性腎絲球間質微血管腎絲球腎炎

ICD-10N06.3

獨發性蛋白尿伴有瀰漫性腎絲球間質細胞增生性腎絲球腎炎

ICD-10N06.4

單獨性蛋白尿伴有明示瀰漫性微血管內增生性腎絲球腎炎

ICD-10N06.5

單獨性蛋白尿伴有瀰漫性腎絲球間質微血管腎絲球腎炎

ICD-10N07.3

遺傳性腎病變,他處未歸類之瀰漫性腎絲球間質細胞增生性腎絲球腎炎

ICD-10N07.4

遺傳性腎病變,他處未歸類之瀰漫性微血管內增生性腎絲球腎炎

ICD-10N07.5

遺傳性腎病變,他處未歸類之瀰漫性腎絲球間質微血管腎絲球腎炎

ICD-9583.2

腎炎及腎病變,併膜狀增殖性腎絲球腎炎病灶

一項多中心、隨機分配、雙盲、平行分組、安慰劑對照試驗,評估 iptacopan (LNP023) 用於原發性免疫複合物引起之膜狀增生性腎絲球腎炎 (IC-MPGN) 的療效及安全性。

  • 試驗申請者

    台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台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陳信佑 腎臟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膜狀增生性腎絲球腎炎

試驗目的

這項第三期試驗的目的為,評估iptacopan 相對於安慰劑(兩者皆併用標準治療) 用於原發性IC-MPGN 成人參與者(年滿18 歲至≤ 60 歲) 及青少年(非歐盟國家為12-17 歲,歐盟國家為16-17 歲) 的療效及安全性。試驗目的為證實,相較於安慰劑,參與者接受iptacopan 治療後蛋白尿降低,估算腎絲球過濾率(eGFR) 也獲得穩定。此外,也會評估患者自評的倦怠變化。一般認為,替代補體路徑(AP) 失調是造成IC-MPGN 臨床表現及疾病惡化的基礎。將評估血清補體(C3) 及其他補體路徑生物標記,證實iptacopan 可降低AP 活性,並鎖定疾病的根本原因。

藥品名稱

膠囊劑

主成份

LNP023

劑型

130

劑量

100mg

評估指標

主要評估指標
● 第 6 個月時 UPCR 相對於基準點的對數轉換比 (24小時尿液採檢)。

主要納入條件

• 男性和女性成人 (年滿 18 歲至 ≤60 歲) 和青少年 (非歐盟國家為 12-17 歲,歐盟國家為 16-17 歲,以篩選時年齡為準) 患者。
• 篩選前 12 個月內 (成人) 或 3 年內 (青少年),經腎臟切片檢查確診原發性 IC-MPGN(需提交組織切片報告,供試驗主持人檢視及確認)。如果成人參與者無法提供組織切片,必須在篩選時/導入期間收集 (僅限成人參與者在當地檢查及評估)。
• 在隨機分配前,所有參與者皆須服用最大建議劑量或最大耐受劑量的 RASi (例如ACEi 或 ARB) 至少 90 天 (或依據當地準則)。其他降低蛋白尿及控制疾病的藥物,包括黴酚酸 (MPA - 黴酚酸酯或黴酚酸鈉)、皮質類固醇、第二型鈉–葡萄糖轉運蛋白(SGLT2) 抑制劑、礦皮質素受體拮抗劑,在隨機分配前應穩定用藥至少 90 天
• 第 -75 天和第 -15 天晨間第一次排尿檢體的 UPCR ≥1.0 g/g (≥113 mg/mmol)
• 篩選時和第 -15 天的eGFR (成人參與者使用慢性腎臟病 [CKD]-EPI 公式,12 至 17歲青少年使用修訂版 Schwartz 公式) 或測量 GFR ≥30 ml/min/1.73m2。
• 開始接受試驗治療前,受試者必須先施打腦膜炎雙球菌 (Neisseria meningitidis) 及肺炎鏈球菌 (Streptococcus pneumoniae) 疫苗。如果參與者未曾施打此疫苗或需追加疫苗,應在首次接受試驗治療前至少 2 週依當地法規施打疫苗。如果需在疫苗注射後未滿 2 週內提前開始試驗治療,依當地標準治療應讓患者使用預防性抗生素。
• 如果先前未接種疫苗或需追加疫苗,若可行,應依據當地法規,在首次接受試驗治療前至少 2 週依當地法規接種流感嗜血桿菌 (Haemophilus influenzae) 疫苗。

主要排除條件

• 參與者曾接受過細胞或實體器官移植,包括腎臟移植。
• 參與者診斷為續發性 IC-MPGN,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況:
• 任何慢性感染導致抗原抗體免疫複合物沉積,包括
• C 型肝炎病毒 (HCV),包括 HCV 相關混合型冷凝球蛋白症、B 型肝炎病毒(HBV);
• 細菌性心內膜炎、感染性心室心房分流、內臟膿瘍、漢生病、流行性腦脊髓膜炎、慢性細菌感染
• 原蟲/其他感染 - 瘧疾、血吸蟲病、黴漿菌、利什曼病、絲蟲病、組織漿菌症
• 全身性自體免疫疾病導致腎臟免疫複合物沉積:
• 全身性紅斑狼瘡 (SLE)
• 修格連氏症候群
• 類風濕性關節炎
• 混合型結締組織疾病
• 由於漿細胞或 B 細胞疾病引起單株伽瑪球蛋白症,導致單株免疫球蛋白沉積。依據當地標準治療,測量血清游離輕鍊或進行其他檢查確診的意義不明單株伽瑪球蛋白症 (MGUS)。
• 原纖維性腎絲球腎炎
• 快速進行性新月型腎絲球腎炎,定義為 eGFR 在 3 個月內降低 50%,且最近一次腎臟切片有至少 50% 腎絲球出現腎絲球新月體。
• 腎臟切片結果顯示,間質性纖維化/腎小管萎縮 (IF/TA) 超過 50%。
• 參與者在接受試驗治療前 14 天內患有全身性活動性細菌、病毒或真菌感染,或在接受試驗治療前 7 天內發燒 ≥38°C (100.4°F)。
• 曾發生莢膜細菌復發性侵襲性感染 (如腦膜炎雙球菌 (Neisseria meningitidis) 及肺炎鏈球菌 (Streptococcus pneumoniae))。
• 篩選回診前曾使用補體因子抑制劑 (例如 B 因子、D 因子、補體 3 (C3) 抑制劑、抗補體 5 (C5) 抗體、C5a 受體拮抗劑),距離停藥未滿 3 個月或 5 個半衰期,以較長時間為準。
• 施用試驗藥物的 90 天內曾使用免疫抑制劑 (MPA 除外)、環磷醯胺或全身性prednisone,劑量 >7.5 mg/天 (或皮質類固醇相似藥物的等效藥物)。
• 依據印度當地衛生主管機關的要求,隨機分配前 90 天內不得使用 MPA。
• 經試驗主持人判斷,篩選時發生急性感染後腎絲球腎炎。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2 人

  • 全球人數

    106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