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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OBI-822-011
試驗已結束

2018-12-01 - 2025-11-30

Phase III

召募中12

ICD-10C50.011

女性右側乳房乳頭及乳暈之惡性腫瘤

ICD-10C50.012

女性左側乳房乳頭及乳暈之惡性腫瘤

ICD-10C50.019

女性未明示側性乳房乳頭及乳暈之惡性腫瘤

ICD-10Z51.12

來院接受抗腫瘤免疫療法

ICD-9174.0

女性乳房乳頭及乳暈之惡性腫瘤

The GLORIA Study: A Phase 3, Randomized, Open-Label Study of the Anti-Globo H Vaccine Adagloxad Simolenin (OBI-822)/OBI-821 in the Adjuvant Treatment of Patients with High-Risk, Early-Stage Globo H-Positive Triple Negative Breast Cancer

  • 試驗申請者

    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葉名焮 外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曾令民 外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陳訓徹 外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鍾奇峰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鍾為邦 外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戴明燊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黃俊升 外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饒昆銘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王惠暢 外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高風險、早期、Globo H 陽性的三陰性乳癌(TNBC)

試驗目的

主要目的: 1. 判定adagloxad simolenin(OBI-822)/OBI-821治療在試驗族群中改善IDFS的效果。 次要目的: 1. 判定試驗族群中adagloxad simolenin (OBI-822)/OBI-821治療對下列項目的影響: a. 整體存活期(OS) b. 生活品質(QoL) c.無乳癌期(BCFI) d.無遠端疾病存活期(DDFS) 2. 測定adagloxad simolenin(OBI-822)/OBI-821在試驗族群中的安全性及耐受性。 探索性目的: 1.探討對於adagloxad simolenin (OBI-822)/OBI-821抗Globo H抗體反應與IDFS及OS之間關聯性 2.評估腫瘤之Globo H表現對於IDFS及OS的影響 3.辨別出可能預測adagloxad simolenin (OBI-822)/OBI-821治療結果的患者基期特徵和人口統計學特性

藥品名稱

注射用凍晶粉末

主成份

OBI-822/OBI-821

劑型

048

劑量

37.5 µg/150 µg

評估指標

療效評估:
主要評估:IDFS
次要評估:
−整體存活期狀態
−生活品質問卷(歐洲癌症研究和治療組織生活品質問卷[EORTC]、生活品質問卷[QLQ]-C30,和歐洲生活品質5面向5等級 [EQ-5D-5L])
−無乳癌期(BCFI)
−無遠端疾病存活期(DDFS)
安全性評估:
不良事件及SAE
臨床參數:理學檢查、生命徵象,及ECOG體能狀態
實驗室參數:血液學與血清化學

主要納入條件

患者若是符合下列所有納入條件,將會納入試驗中:
1. 年齡≥18 歲的男性或女性患者
2. 紀錄顯示,患有經放射影像和組織病理學檢查證實之原發性局部侵襲性乳癌
3. 組織學檢查證實為TNBC(ER-/PR-/HER2-),其定義為腫瘤檢體確認為ER 陰性和
PR 陰性(在ER 和PR 方面,以IHC 染色時陽性細胞比例都≤5%)及陰性HER2/neu-
狀態。
HER2/neu 陰性定義為下列的條件之一:
 IHC 評分為0 或1+
 單一探針的平均HER2 基因拷貝數<6 個訊號/細胞核
 ISH 與FISH 的HER2/neu 染色體17 (CEP17)非增幅比值<2 的一致性
4. 由確定性手術或初次診斷(如果無法取得手術腫瘤檢體)時所取得的殘存原位腫瘤/淋
巴結(如果原發部位無法取得)的腫瘤,其Globo H 的IHC H-評分≥ 15。將會由中央
實驗室於預篩選期判定Globo H 表現量。試驗計畫書和試驗實驗室手冊中提供了遞
交玻片/腫瘤組織石蠟塊的說明。
5. 在篩選期期間進行的CT 或其他適當的造影中,沒有胸部、腹部和骨盆內存在轉移
性疾病的證據。可以接受在隨機分派前3 個月內的影像,作為基期掃描的資料。篩
選期時可以選擇性進行骨骼掃描和腦部影像,並且應針對症狀執行。
6. 完成標準治療後無疾病證據的高風險患者且滿足以下一項條件:
 前導性化療後接著進行確定性手術:接受前導性化療後有殘餘侵襲性疾病,其定義
為:手術的乳房檢體內有直徑≥1 公分的殘餘侵襲性癌症連續病灶,和/或至少一處
腋下淋巴結有殘餘侵襲性癌症(小轉移或大轉移),由當地病理科審查判定
 確定性手術後接著進行輔助性化療:根據AJCC 第8 版的癌症分期手冊,病理上的
預後分期為第IIB 期、第IIIA 期、第IIIB 期或第IIIC 期疾病
7. 必須在前導性或輔助性治療環境下(例如:美國國家癌症資訊網推薦治療方案),完成
至少4 個週期的標準taxane 和含anthracycline 多藥化療療程(如果患者不適合接受
anthracycline 治療,則僅接受taxane 療程)。
8. 必須在(a)接受前導性多藥化療的患者進行確定性手術和放療(如果有接受放療)後16
週內或在(b)接受輔助性多藥化療(不包括capecitabine、免疫檢查點抑制劑)患者完成
輔助性多藥化療和放療(如果有接受放療)後16 週內進行隨機分配。註:建議患者可
以在進行隨機分配後,與輔助性SOC 療法(觀察、capecitabine、免疫檢查點±capecitabine)合併使用。
9. 所有治療相關毒性都已緩解至美國國家癌症研究院常見不良事件評價標準
(NCI-CTCAE 第5.0 版)的第≤1 級(但掉髮和第≤2 級的神經病變為例外,不構成
排除條件)
10. 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ECOG)體能狀態≤ 1
11. 女性必須不具有生育能力,亦即已透過手術絕育(記錄顯示在開始參與試驗至少3
個月前曾接受絕育手術、雙側卵巢切除術/輸卵管切除術,和/或曾接受子宮切除術)
或已停經一年;或者若有生育能力,則必須在篩選時有陰性驗孕結果(尿液或血清)
12. 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及其伴侶,必須願意在整個試驗治療期間(第9.4.7 節) 及
最後一劑試驗治療後至少4 週內(28 天),實施有效避孕
13. 有充足的血液、肝臟和腎臟功能定義如下:
 絕對嗜中性白血球數目(ANC)≥1,500/μL
 血小板≥ 75,000/μL
 血紅素≥ 8.5 g/dL
 對於肌酐酸濃度>1.5 倍機構正常值上限(ULN)的患者,血清肌酐酸≤ 1.5 倍ULN
或計算得出的肌酐酸清除率≥ 55 mL/min (也可以使用腎小球濾過率代替肌酐酸,
或是肌酐酸清除率也可以根據機構標準計算)
 天門冬胺酸轉胺酶(AST)和丙胺酸轉胺酶(ALT)≤ 3 倍ULN
 鹼性磷酸酶(ALP) ≤ 2.5 倍ULN
 血清總膽紅素≤ 1.5 倍ULN (除非有吉伯特氏病的紀錄)。
14. 在開始任何專屬試驗程序前,已為本試驗簽署經人體試驗委員會(IRB)/獨立倫理委員
會(IEC)核准之患者知情同意書並於其上註明日期,表示同意參加
15. 能夠了解且願意完成所有試驗計畫書要求的程序

主要排除條件

患者若符合下列任何排除條件,將予以排除:
1. 發生任何同側或對側侵襲性乳癌的局部復發,或者在隨機分配前10 年內有任何同側
或對側侵襲性乳癌的過往病史[針對同時患有的腫瘤請見排除條件#3]
2. 有罹患轉移性疾病的決定性臨床或放射影像證據
3. 同時患有雙側乳癌,除非兩顆腫瘤都確認為TNBC
4. 接受任何抗癌疫苗
5. 試驗期間預期將同時使用輔助性SOC 療法(capecitabine;免疫檢查點抑制劑)以外的
抗癌療法,或者其他研究性療法的治療
6. 在隨機分派之前5 年內曾有其他惡性腫瘤病史(除了經適當治療的原位黑色素瘤、非黑色素瘤皮膚癌、子宮頸原位癌、濾泡性或乳頭狀甲狀腺癌,或是其他與上述提及具有相似結果的非乳房惡性腫瘤之外)
7. 患有任何需要以全身性免疫抑制/免疫調節療法治療的活動性自體免疫疾病或疾
患。註: 試驗期間,允許罹患局限於皮膚且可單獨用局部類固醇治療的自體免疫疾
病(如乾癬)。
8. 在隨機分配前2 週內或試驗期間任何時候,接受口服/腸道外皮質類固醇治療(> 5 mg/
日的prednisone/等效藥物)。註:允許以吸入型類固醇治療氣喘,以及使用局部類固
醇。
9. 已知患有任何未受控制且同時發生的疾病會限制受試者對試驗要求的配合,包括但
不限於進行中或活動性感染、有症狀的鬱血性心臟衰竭、不穩定型心絞痛、心律不
整、精神疾患或物質濫用
10. 已知對試驗藥物劑型中的活性/非活性成分過敏,或已知對融合蛋白有重度過敏或全
身性過敏
11. 曾接種複合糖(glycoconjugate)疫苗,做為癌症免疫療法
12. 已知有人類免疫缺乏病毒的病史,或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陽性,除非在治療
的6 個月內接受有效抗反轉錄病毒療法且未檢測到病毒量(註:進入本試驗不需要
進行HIV 檢測)
13. 在隨機分配前已知具有活動性B 型肝炎病毒(HBV)或C 型肝炎病毒(HCV)感染。
已完成HCV治癒性療法且未檢測到病毒量的患者符合試驗資格。對於具有慢性HBV
感染證據的患者,必須在接受抑制療法時無法偵測到HBV 病毒量(註:進入本試驗
不需要進行HBV/HCV 檢測)。
14. 有任何狀況(包含重大疾病和/或實驗室檢驗異常)會使患者因參與試驗而承受無法
接受之風險
15. 目前懷孕中或正在哺餵母乳的女性
16. 在隨機分派之前的4 週(28 天)內,正在參加或已經參加治療性的乳癌臨床試驗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60 人

  • 全球人數

    668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