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AI463-189
尚未開始召募
2010-08-01 - 2016-08-31
Phase III
終止收納2
在慢性B型肝炎(HBV)感染且為e抗原(HBeAg)陽性的兒童受試者中進行的一項比較試驗,評估Entecavir (ETV)相較於安慰劑的療效和安全性
-
試驗申請者
台灣必治妥施貴寶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台灣必治妥施貴寶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適應症
慢性B型肝炎(HBV)
試驗目的
比較各治療組(Entecavir組及安慰劑組)在第48週時同時達到B型肝炎病毒(HBV)去氧核醣核酸(DNA)抑制和HBeAg血清轉換(無法偵測到HBeAg且可偵測到HBeAb)的受試者比例。
藥品名稱
主成份
Entecavir
劑型
劑量
0.05mg
0.5mg
0.5mg
評估指標
研究評估和主要指標:
要檢驗試驗假說,將會分析的主要終點設定為達到下列複合指標的受試者比例:1)以Roche COBAS® TaqMan B型肝炎病毒(HBV)檢測加上高純度系統(HPS)檢驗測得B型肝炎病毒(HBV)去氧核醣核酸(DNA) < 50 IU/mL (約300 copies/mL);和2)第48週時出現HBeAg血清轉換(無法偵測到HBeAg且可偵測到HBeAb)。
關鍵次要試驗終點:
第48週時B型肝炎病毒(HBV)去氧核醣核酸(DNA) < 50 IU/mL的受試者比例;第48週時出現HBe血清轉換的受試者比例;和第48週時血清丙胺酸轉胺酶(ALT) ≤正常值上限(ULN)的1倍的受試者比例。
其他次要試驗終點:
直到第48週為止,發生不良反應、嚴重不良反應、因不良反應而退出試驗,和B型肝炎病毒(HBV)疾病進展的受試者數目和百分比。
要檢驗試驗假說,將會分析的主要終點設定為達到下列複合指標的受試者比例:1)以Roche COBAS® TaqMan B型肝炎病毒(HBV)檢測加上高純度系統(HPS)檢驗測得B型肝炎病毒(HBV)去氧核醣核酸(DNA) < 50 IU/mL (約300 copies/mL);和2)第48週時出現HBeAg血清轉換(無法偵測到HBeAg且可偵測到HBeAb)。
關鍵次要試驗終點:
第48週時B型肝炎病毒(HBV)去氧核醣核酸(DNA) < 50 IU/mL的受試者比例;第48週時出現HBe血清轉換的受試者比例;和第48週時血清丙胺酸轉胺酶(ALT) ≤正常值上限(ULN)的1倍的受試者比例。
其他次要試驗終點:
直到第48週為止,發生不良反應、嚴重不良反應、因不良反應而退出試驗,和B型肝炎病毒(HBV)疾病進展的受試者數目和百分比。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條件
1) 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a) 受試者參與臨床試驗之前(包含確定受試者可符合本試驗的任何篩選過程)須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未成年者的父母或法律上認可的代理人必須簽署同意書,及未成年之受試者也須同意若其年齡已有理解能力;
2) 目標族群
a) 慢性B型肝炎(CHB)感染病史,定義為篩選期時及在進入篩選期前至少24週其B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陽性者;
b) 篩選期時及在進入篩選期前至少4週均可測得其e抗原(HBeAg)且無法測得e抗體(HbeAb);
c) 篩選期時及進入篩選期前24週內至少有一次其血清丙胺酸轉胺酶(ALT)介於正常值上限的1.3到10倍;
d) 在篩選期時,以聚合酶連鎖反應(PCR)方法分析HBV DNA>105 copies/mL,並且有文件證明在進入篩選期前至少4週可偵測到HBV DNA的存在。
3) 年齡及性別
a) 2歲至< 18歲的男性和女性。
排除條件
1) 性生活與生育狀態
a) 有生育能力的婦女(WOCBP)在整個研究期,以及直到最後一劑試驗用藥結束6週內不願意或不能採行可接受之避孕法;
b) 有生育能力的婦女(WOCBP)使用被禁止的避孕法;目前與Entecavir有禁忌的避孕尚未知。
c) 孕婦或授乳婦;
d) 納入試驗時或給予試驗用藥前懷孕試驗呈陽性的婦女;
e) 有生育能力之男性,其性伴侶為有生育能力的婦女(WOCBP),卻沒有使用有效的節育措施;
2) 目標疾病排除
a) 併有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C型肝炎病毒(HCV)或D型肝炎病毒(HDV)感染者;
b) 其他形態的肝病如酒精性、自體免疫性、膽汁性;
c) 接受肝臟移植者;
3) 病史與併存之疾病
a) 目前有文件證明或有靜脈曲張的出血(variceal bleeding) ; 肝性腦病變 ; 或需要利尿劑或放液穿刺術治療的腹水的病史或為了本研究所進行之身體檢查時有這些疾病;
b) 目前有文件證明患有胰臟炎或有胰臟炎病史者;
c) 試驗納入前2個月內曾接受骨髓或器官移植,或免疫調節、細胞毒性或全身性皮質類固醇治療;
d) 依收案國家篩選及評估的作業標準來排除有癌前病灶或惡性疾病(包括肝細胞癌(HCC))者;
e) 其它嚴重的醫療狀況可能會阻礙研究的完成;
4) 身體與實驗室檢測結果
a) 血紅素< 10.0 g/dL;
b) 血小板數目< 70,000/mm3;
c) 腎功能不全且預估腎小球過濾率< 50 mL/min/1.73m2 (使用Schwartz方程式;[k * Ht]/Cr)
d) 總血清膽紅素(Total serum bilirubin)> 2.5 mg/dL (> 42.75 μmol/L);
e) 國際標準凝血時間比(INR) > 1.5;
f) 血清白蛋白(Serum albumin) < 3.0 g/dL (< 30 g/L);
g) 胎¬兒蛋白值(Alpha fetoprotein) ≥ 50 ng/mL;
5) 過敏和藥物不良反應
a) 已知對核苷類似物過敏者;
6) 禁止的治療方式及/或療法
a) 先前曾以任何具有抗B型肝炎病毒活性的核苷或核苷酸抗病毒藥物治療至少12週(包括但不限於adefovir、tenofovir、famciclovir、clevudine、lamivudine、telbivudine或emtricitabine);
b) 在篩選期前24週內以interferon alpha、thymosin alpha或任何具有抗B型肝炎病毒活性的核苷(酸)抗病毒藥物治療;
c) 曾接受Entecavir治療者;
d) 酒精或非法藥物成癮者,試驗主持人認為會阻礙對試驗用藥的順從性或增加肝毒性或胰臟炎的危險者
e) 不允許使用可能會造成免疫抑制、腎毒性或肝毒性,或影響腎臟排泄或肝臟代謝的併用藥物;
f) 併用聲稱具有抗病毒活性或用來改善/保護肝功能的中藥或其他中草藥製劑;
g) 在本研究的治療期間,受試者不可同時參加另一個使用研究藥物的臨床試驗
7) 其他排除條件
a) 無法耐受口服用藥者;
b) 正在吃母奶的兒童;或是接受母奶的兒童其母親正接受Lamivudine的治療;母親在懷孕期間接受Lamivudine的治療
c) 囚犯或遭非自願性監禁的患者;
d) 被強制拘留以接受心理或生理(例如傳染病)疾病治療的受試者。
1) 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a) 受試者參與臨床試驗之前(包含確定受試者可符合本試驗的任何篩選過程)須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未成年者的父母或法律上認可的代理人必須簽署同意書,及未成年之受試者也須同意若其年齡已有理解能力;
2) 目標族群
a) 慢性B型肝炎(CHB)感染病史,定義為篩選期時及在進入篩選期前至少24週其B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陽性者;
b) 篩選期時及在進入篩選期前至少4週均可測得其e抗原(HBeAg)且無法測得e抗體(HbeAb);
c) 篩選期時及進入篩選期前24週內至少有一次其血清丙胺酸轉胺酶(ALT)介於正常值上限的1.3到10倍;
d) 在篩選期時,以聚合酶連鎖反應(PCR)方法分析HBV DNA>105 copies/mL,並且有文件證明在進入篩選期前至少4週可偵測到HBV DNA的存在。
3) 年齡及性別
a) 2歲至< 18歲的男性和女性。
排除條件
1) 性生活與生育狀態
a) 有生育能力的婦女(WOCBP)在整個研究期,以及直到最後一劑試驗用藥結束6週內不願意或不能採行可接受之避孕法;
b) 有生育能力的婦女(WOCBP)使用被禁止的避孕法;目前與Entecavir有禁忌的避孕尚未知。
c) 孕婦或授乳婦;
d) 納入試驗時或給予試驗用藥前懷孕試驗呈陽性的婦女;
e) 有生育能力之男性,其性伴侶為有生育能力的婦女(WOCBP),卻沒有使用有效的節育措施;
2) 目標疾病排除
a) 併有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C型肝炎病毒(HCV)或D型肝炎病毒(HDV)感染者;
b) 其他形態的肝病如酒精性、自體免疫性、膽汁性;
c) 接受肝臟移植者;
3) 病史與併存之疾病
a) 目前有文件證明或有靜脈曲張的出血(variceal bleeding) ; 肝性腦病變 ; 或需要利尿劑或放液穿刺術治療的腹水的病史或為了本研究所進行之身體檢查時有這些疾病;
b) 目前有文件證明患有胰臟炎或有胰臟炎病史者;
c) 試驗納入前2個月內曾接受骨髓或器官移植,或免疫調節、細胞毒性或全身性皮質類固醇治療;
d) 依收案國家篩選及評估的作業標準來排除有癌前病灶或惡性疾病(包括肝細胞癌(HCC))者;
e) 其它嚴重的醫療狀況可能會阻礙研究的完成;
4) 身體與實驗室檢測結果
a) 血紅素< 10.0 g/dL;
b) 血小板數目< 70,000/mm3;
c) 腎功能不全且預估腎小球過濾率< 50 mL/min/1.73m2 (使用Schwartz方程式;[k * Ht]/Cr)
d) 總血清膽紅素(Total serum bilirubin)> 2.5 mg/dL (> 42.75 μmol/L);
e) 國際標準凝血時間比(INR) > 1.5;
f) 血清白蛋白(Serum albumin) < 3.0 g/dL (< 30 g/L);
g) 胎¬兒蛋白值(Alpha fetoprotein) ≥ 50 ng/mL;
5) 過敏和藥物不良反應
a) 已知對核苷類似物過敏者;
6) 禁止的治療方式及/或療法
a) 先前曾以任何具有抗B型肝炎病毒活性的核苷或核苷酸抗病毒藥物治療至少12週(包括但不限於adefovir、tenofovir、famciclovir、clevudine、lamivudine、telbivudine或emtricitabine);
b) 在篩選期前24週內以interferon alpha、thymosin alpha或任何具有抗B型肝炎病毒活性的核苷(酸)抗病毒藥物治療;
c) 曾接受Entecavir治療者;
d) 酒精或非法藥物成癮者,試驗主持人認為會阻礙對試驗用藥的順從性或增加肝毒性或胰臟炎的危險者
e) 不允許使用可能會造成免疫抑制、腎毒性或肝毒性,或影響腎臟排泄或肝臟代謝的併用藥物;
f) 併用聲稱具有抗病毒活性或用來改善/保護肝功能的中藥或其他中草藥製劑;
g) 在本研究的治療期間,受試者不可同時參加另一個使用研究藥物的臨床試驗
7) 其他排除條件
a) 無法耐受口服用藥者;
b) 正在吃母奶的兒童;或是接受母奶的兒童其母親正接受Lamivudine的治療;母親在懷孕期間接受Lamivudine的治療
c) 囚犯或遭非自願性監禁的患者;
d) 被強制拘留以接受心理或生理(例如傳染病)疾病治療的受試者。
主要排除條件
納入條件
1) 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a) 受試者參與臨床試驗之前(包含確定受試者可符合本試驗的任何篩選過程)須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未成年者的父母或法律上認可的代理人必須簽署同意書,及未成年之受試者也須同意若其年齡已有理解能力;
2) 目標族群
a) 慢性B型肝炎(CHB)感染病史,定義為篩選期時及在進入篩選期前至少24週其B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陽性者;
b) 篩選期時及在進入篩選期前至少4週均可測得其e抗原(HBeAg)且無法測得e抗體(HbeAb);
c) 篩選期時及進入篩選期前24週內至少有一次其血清丙胺酸轉胺酶(ALT)介於正常值上限的1.3到10倍;
d) 在篩選期時,以聚合酶連鎖反應(PCR)方法分析HBV DNA>105 copies/mL,並且有文件證明在進入篩選期前至少4週可偵測到HBV DNA的存在。
3) 年齡及性別
a) 2歲至< 18歲的男性和女性。
排除條件
1) 性生活與生育狀態
a) 有生育能力的婦女(WOCBP)在整個研究期,以及直到最後一劑試驗用藥結束6週內不願意或不能採行可接受之避孕法;
b) 有生育能力的婦女(WOCBP)使用被禁止的避孕法;目前與Entecavir有禁忌的避孕尚未知。
c) 孕婦或授乳婦;
d) 納入試驗時或給予試驗用藥前懷孕試驗呈陽性的婦女;
e) 有生育能力之男性,其性伴侶為有生育能力的婦女(WOCBP),卻沒有使用有效的節育措施;
2) 目標疾病排除
a) 併有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C型肝炎病毒(HCV)或D型肝炎病毒(HDV)感染者;
b) 其他形態的肝病如酒精性、自體免疫性、膽汁性;
c) 接受肝臟移植者;
3) 病史與併存之疾病
a) 目前有文件證明或有靜脈曲張的出血(variceal bleeding) ; 肝性腦病變 ; 或需要利尿劑或放液穿刺術治療的腹水的病史或為了本研究所進行之身體檢查時有這些疾病;
b) 目前有文件證明患有胰臟炎或有胰臟炎病史者;
c) 試驗納入前2個月內曾接受骨髓或器官移植,或免疫調節、細胞毒性或全身性皮質類固醇治療;
d) 依收案國家篩選及評估的作業標準來排除有癌前病灶或惡性疾病(包括肝細胞癌(HCC))者;
e) 其它嚴重的醫療狀況可能會阻礙研究的完成;
4) 身體與實驗室檢測結果
a) 血紅素< 10.0 g/dL;
b) 血小板數目< 70,000/mm3;
c) 腎功能不全且預估腎小球過濾率< 50 mL/min/1.73m2 (使用Schwartz方程式;[k * Ht]/Cr)
d) 總血清膽紅素(Total serum bilirubin)> 2.5 mg/dL (> 42.75 μmol/L);
e) 國際標準凝血時間比(INR) > 1.5;
f) 血清白蛋白(Serum albumin) < 3.0 g/dL (< 30 g/L);
g) 胎¬兒蛋白值(Alpha fetoprotein) ≥ 50 ng/mL;
5) 過敏和藥物不良反應
a) 已知對核苷類似物過敏者;
6) 禁止的治療方式及/或療法
a) 先前曾以任何具有抗B型肝炎病毒活性的核苷或核苷酸抗病毒藥物治療至少12週(包括但不限於adefovir、tenofovir、famciclovir、clevudine、lamivudine、telbivudine或emtricitabine);
b) 在篩選期前24週內以interferon alpha、thymosin alpha或任何具有抗B型肝炎病毒活性的核苷(酸)抗病毒藥物治療;
c) 曾接受Entecavir治療者;
d) 酒精或非法藥物成癮者,試驗主持人認為會阻礙對試驗用藥的順從性或增加肝毒性或胰臟炎的危險者
e) 不允許使用可能會造成免疫抑制、腎毒性或肝毒性,或影響腎臟排泄或肝臟代謝的併用藥物;
f) 併用聲稱具有抗病毒活性或用來改善/保護肝功能的中藥或其他中草藥製劑;
g) 在本研究的治療期間,受試者不可同時參加另一個使用研究藥物的臨床試驗
7) 其他排除條件
a) 無法耐受口服用藥者;
b) 正在吃母奶的兒童;或是接受母奶的兒童其母親正接受Lamivudine的治療;母親在懷孕期間接受Lamivudine的治療
c) 囚犯或遭非自願性監禁的患者;
d) 被強制拘留以接受心理或生理(例如傳染病)疾病治療的受試者。
1) 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a) 受試者參與臨床試驗之前(包含確定受試者可符合本試驗的任何篩選過程)須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未成年者的父母或法律上認可的代理人必須簽署同意書,及未成年之受試者也須同意若其年齡已有理解能力;
2) 目標族群
a) 慢性B型肝炎(CHB)感染病史,定義為篩選期時及在進入篩選期前至少24週其B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陽性者;
b) 篩選期時及在進入篩選期前至少4週均可測得其e抗原(HBeAg)且無法測得e抗體(HbeAb);
c) 篩選期時及進入篩選期前24週內至少有一次其血清丙胺酸轉胺酶(ALT)介於正常值上限的1.3到10倍;
d) 在篩選期時,以聚合酶連鎖反應(PCR)方法分析HBV DNA>105 copies/mL,並且有文件證明在進入篩選期前至少4週可偵測到HBV DNA的存在。
3) 年齡及性別
a) 2歲至< 18歲的男性和女性。
排除條件
1) 性生活與生育狀態
a) 有生育能力的婦女(WOCBP)在整個研究期,以及直到最後一劑試驗用藥結束6週內不願意或不能採行可接受之避孕法;
b) 有生育能力的婦女(WOCBP)使用被禁止的避孕法;目前與Entecavir有禁忌的避孕尚未知。
c) 孕婦或授乳婦;
d) 納入試驗時或給予試驗用藥前懷孕試驗呈陽性的婦女;
e) 有生育能力之男性,其性伴侶為有生育能力的婦女(WOCBP),卻沒有使用有效的節育措施;
2) 目標疾病排除
a) 併有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C型肝炎病毒(HCV)或D型肝炎病毒(HDV)感染者;
b) 其他形態的肝病如酒精性、自體免疫性、膽汁性;
c) 接受肝臟移植者;
3) 病史與併存之疾病
a) 目前有文件證明或有靜脈曲張的出血(variceal bleeding) ; 肝性腦病變 ; 或需要利尿劑或放液穿刺術治療的腹水的病史或為了本研究所進行之身體檢查時有這些疾病;
b) 目前有文件證明患有胰臟炎或有胰臟炎病史者;
c) 試驗納入前2個月內曾接受骨髓或器官移植,或免疫調節、細胞毒性或全身性皮質類固醇治療;
d) 依收案國家篩選及評估的作業標準來排除有癌前病灶或惡性疾病(包括肝細胞癌(HCC))者;
e) 其它嚴重的醫療狀況可能會阻礙研究的完成;
4) 身體與實驗室檢測結果
a) 血紅素< 10.0 g/dL;
b) 血小板數目< 70,000/mm3;
c) 腎功能不全且預估腎小球過濾率< 50 mL/min/1.73m2 (使用Schwartz方程式;[k * Ht]/Cr)
d) 總血清膽紅素(Total serum bilirubin)> 2.5 mg/dL (> 42.75 μmol/L);
e) 國際標準凝血時間比(INR) > 1.5;
f) 血清白蛋白(Serum albumin) < 3.0 g/dL (< 30 g/L);
g) 胎¬兒蛋白值(Alpha fetoprotein) ≥ 50 ng/mL;
5) 過敏和藥物不良反應
a) 已知對核苷類似物過敏者;
6) 禁止的治療方式及/或療法
a) 先前曾以任何具有抗B型肝炎病毒活性的核苷或核苷酸抗病毒藥物治療至少12週(包括但不限於adefovir、tenofovir、famciclovir、clevudine、lamivudine、telbivudine或emtricitabine);
b) 在篩選期前24週內以interferon alpha、thymosin alpha或任何具有抗B型肝炎病毒活性的核苷(酸)抗病毒藥物治療;
c) 曾接受Entecavir治療者;
d) 酒精或非法藥物成癮者,試驗主持人認為會阻礙對試驗用藥的順從性或增加肝毒性或胰臟炎的危險者
e) 不允許使用可能會造成免疫抑制、腎毒性或肝毒性,或影響腎臟排泄或肝臟代謝的併用藥物;
f) 併用聲稱具有抗病毒活性或用來改善/保護肝功能的中藥或其他中草藥製劑;
g) 在本研究的治療期間,受試者不可同時參加另一個使用研究藥物的臨床試驗
7) 其他排除條件
a) 無法耐受口服用藥者;
b) 正在吃母奶的兒童;或是接受母奶的兒童其母親正接受Lamivudine的治療;母親在懷孕期間接受Lamivudine的治療
c) 囚犯或遭非自願性監禁的患者;
d) 被強制拘留以接受心理或生理(例如傳染病)疾病治療的受試者。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1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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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123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