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BGB-3111-LTE1
試驗執行中
2024-09-15 - 2027-07-31
Phase III
尚未開始1
一項以 Zanubrutinib (BGB–3111) 治療方案用於B 細胞惡性腫瘤患者的開放標示、多中心、長期延伸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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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申請者
臺灣百濟神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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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臺灣百濟神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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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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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03/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尚未開始
適應症
主要:所有治療中不良事件 (AE) 及嚴重不良事件 (SAE) 的發生率,依美國《國家癌症研究院不良事件常用術語標準》5.0 版 (NCI-CTCAE v5.0) 分級
試驗目的
主要:
針對患有 B 細胞惡性腫瘤且參與百濟神州委託之 zanubrutinib 主試驗的患者,評估試驗治療的長期安全性
次要:
評估 zanubrutinib 治療方案的長期療效,依以下項目測量:
‧無惡化存活期 (PFS)
‧反應持續時間 (DOR)
‧整體存活期 (OS)
藥品名稱
膠囊劑
主成份
1013004900
劑型
909
劑量
80MG
評估指標
主要:
所有治療中不良事件 (AE) 及嚴重不良事件 (SAE) 的發生率,依美國《國家癌症研究院不良事件常用術語標準》5.0 版 (NCI-CTCAE v5.0) 分級
所有治療中不良事件 (AE) 及嚴重不良事件 (SAE) 的發生率,依美國《國家癌症研究院不良事件常用術語標準》5.0 版 (NCI-CTCAE v5.0) 分級
主要納入條件
治療期的患者納入條件
1.參加百濟神州委託的主試驗:
a.目前在參加,或
b.近期已參加
2.發生以下任一情況後,預定繼續或開始 zanubrutinib 治療:
a.符合條件的百濟神州委託主試驗進行最終分析或試驗結束時
b.發生以下任一情況後,疾病惡化時:
i.患者在接受 zanubrutinib 治療期間疾病惡化,試驗主持人和患者一致認為繼續使用 zanubrutinib 符合患者的最佳利益 (在與主試驗和本試驗的醫療監察員或指定人員討論後)
*以下表徵和症狀可能為非臨床顯著惡化的指標,儘管放射影像確認疾病惡化,仍需繼續使用 zanubrutinib:未出現疾病惡化的臨床症狀及表徵 (包括實驗室檢驗值顯示臨床顯著惡化)、ECOG 體能狀態穩定、重要解剖部位未發生疾病或腫瘤快速惡化,而需要緊急替代介入治療。在這些情況下,試驗主持人必須告知患者,繼續治療不視為癌症的標準治療,但經判斷患者將繼續受益於 zanubrutinib。
ii.患者在接受非 BTK 抑制劑藥物期間疾病惡化,試驗主持人和患者一致認為患者在臨床上可能受益於 zanubrutinib 治療 (在與主試驗和本試驗的醫療監察員或指定人員討論後)
c.納入條件 2a 和 2b 中未描述的其他原因及其他時間點 (在與醫療監察員或指定人員討論後)
3.依試驗主持人判斷,患者將繼續受益且可耐受 zanubrutinib
a.目前在接受 zanubrutinib 治療的患者:
i.不符合 zanubrutinib 暫時或永久停藥的所有條件
•如果患者符合條件,但試驗主持人和患者一致認為繼續使用 zanubrutinib 符合患者的最佳利益,在試驗主持人與醫療監察員或指定人員討論後,患者可能符合資格繼續接受治療
•目前在主試驗中接受 zanubrutinib 合併治療方案的患者:依適用的處方資訊決定繼續使用標準治療藥物治療
b.對照組未曾接受過 zanubrutinib 治療的患者,目前在參加百濟神州委託的主試驗,或近期參加了百濟神州委託的主試驗:
i.在接受第一劑試驗藥物前 ≤15 天內,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a)血小板 ≥ 50,000/mm3
b)嗜中性白血球絕對計數≥ 750/mm3
c)天門冬胺酸轉胺酶及丙胺酸轉胺酶 ≤ 3.0 x 正常值上限 (ULN)。
d)血清總膽紅素 ≤ 3.0 x正常值上限 (ULN)(若為Gilbert 氏症候群患者,則非必要)
e)QTcF ≤ 480 ms;由試驗機構提供心電圖檢查追蹤和心律記錄
f)沒有已知 NYHA 第三級或第四級充血性心臟衰竭
g)肌酸酐清除率 ≥ 30 mL/min (根據理想體重或腎臟病飲食調整公式 [MDRD] 的 eGFR,使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估計)
4.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必須願意在接受第一劑試驗藥物之前、試驗期間到最後一劑 zanubrutinib 後 1 個月內,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
5.未絕育的男性患者必須願意在試驗期間到最後一劑 zanubrutinib 後 1 週內,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
6.已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1.參加百濟神州委託的主試驗:
a.目前在參加,或
b.近期已參加
2.發生以下任一情況後,預定繼續或開始 zanubrutinib 治療:
a.符合條件的百濟神州委託主試驗進行最終分析或試驗結束時
b.發生以下任一情況後,疾病惡化時:
i.患者在接受 zanubrutinib 治療期間疾病惡化,試驗主持人和患者一致認為繼續使用 zanubrutinib 符合患者的最佳利益 (在與主試驗和本試驗的醫療監察員或指定人員討論後)
*以下表徵和症狀可能為非臨床顯著惡化的指標,儘管放射影像確認疾病惡化,仍需繼續使用 zanubrutinib:未出現疾病惡化的臨床症狀及表徵 (包括實驗室檢驗值顯示臨床顯著惡化)、ECOG 體能狀態穩定、重要解剖部位未發生疾病或腫瘤快速惡化,而需要緊急替代介入治療。在這些情況下,試驗主持人必須告知患者,繼續治療不視為癌症的標準治療,但經判斷患者將繼續受益於 zanubrutinib。
ii.患者在接受非 BTK 抑制劑藥物期間疾病惡化,試驗主持人和患者一致認為患者在臨床上可能受益於 zanubrutinib 治療 (在與主試驗和本試驗的醫療監察員或指定人員討論後)
c.納入條件 2a 和 2b 中未描述的其他原因及其他時間點 (在與醫療監察員或指定人員討論後)
3.依試驗主持人判斷,患者將繼續受益且可耐受 zanubrutinib
a.目前在接受 zanubrutinib 治療的患者:
i.不符合 zanubrutinib 暫時或永久停藥的所有條件
•如果患者符合條件,但試驗主持人和患者一致認為繼續使用 zanubrutinib 符合患者的最佳利益,在試驗主持人與醫療監察員或指定人員討論後,患者可能符合資格繼續接受治療
•目前在主試驗中接受 zanubrutinib 合併治療方案的患者:依適用的處方資訊決定繼續使用標準治療藥物治療
b.對照組未曾接受過 zanubrutinib 治療的患者,目前在參加百濟神州委託的主試驗,或近期參加了百濟神州委託的主試驗:
i.在接受第一劑試驗藥物前 ≤15 天內,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a)血小板 ≥ 50,000/mm3
b)嗜中性白血球絕對計數≥ 750/mm3
c)天門冬胺酸轉胺酶及丙胺酸轉胺酶 ≤ 3.0 x 正常值上限 (ULN)。
d)血清總膽紅素 ≤ 3.0 x正常值上限 (ULN)(若為Gilbert 氏症候群患者,則非必要)
e)QTcF ≤ 480 ms;由試驗機構提供心電圖檢查追蹤和心律記錄
f)沒有已知 NYHA 第三級或第四級充血性心臟衰竭
g)肌酸酐清除率 ≥ 30 mL/min (根據理想體重或腎臟病飲食調整公式 [MDRD] 的 eGFR,使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估計)
4.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必須願意在接受第一劑試驗藥物之前、試驗期間到最後一劑 zanubrutinib 後 1 個月內,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
5.未絕育的男性患者必須願意在試驗期間到最後一劑 zanubrutinib 後 1 週內,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
6.已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主要排除條件
患者若符合以下任一項條件,即排除不可參加本試驗的治療期:
1.在百濟神州委託的主試驗中,由於無法耐受的毒性、未遵守試驗程序或撤回同意書而永久停止 zanubrutinib 治療
2.病患出現不受控制的活動性全身感染,或需要靜脈注射抗生素治療的近期感染。
3.患有危及生命的疾病、醫療狀況或器官功能異常,依試驗主持人判斷,可能影響患者的安全、干擾 zanubrutinib 吸收或代謝,或會對試驗結果造成過度風險
4.合併化療、標靶療法、放射治療、抗體治療,或試驗計畫書所列的任何禁止併用療法
5.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
6.無法配合試驗程序
7.同時參加另一項治療性臨床試驗
8.在接受 BTK 抑制劑 (不包括 zanubrutinib) 期間有疾病惡化的病史。篩選時,必須提供主試驗結束時的預定反應評估結果,以評估資格條件
9.在施用第一劑試驗藥物前 35 天內曾接種活疫苗
1.在百濟神州委託的主試驗中,由於無法耐受的毒性、未遵守試驗程序或撤回同意書而永久停止 zanubrutinib 治療
2.病患出現不受控制的活動性全身感染,或需要靜脈注射抗生素治療的近期感染。
3.患有危及生命的疾病、醫療狀況或器官功能異常,依試驗主持人判斷,可能影響患者的安全、干擾 zanubrutinib 吸收或代謝,或會對試驗結果造成過度風險
4.合併化療、標靶療法、放射治療、抗體治療,或試驗計畫書所列的任何禁止併用療法
5.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
6.無法配合試驗程序
7.同時參加另一項治療性臨床試驗
8.在接受 BTK 抑制劑 (不包括 zanubrutinib) 期間有疾病惡化的病史。篩選時,必須提供主試驗結束時的預定反應評估結果,以評估資格條件
9.在施用第一劑試驗藥物前 35 天內曾接種活疫苗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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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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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90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