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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CEGF816X2102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3333343
試驗已結束

2017-11-01 - 2021-12-31

其他

召募中2

ICD-9162.9

支氣管及肺惡性腫瘤

一項第Ib 期、開放標記、多中心試驗,評估EGF816 併用特定標靶藥物對於EGFR (表皮生長因子受體) 突變NSCLC (非小細胞肺癌) 的安全性、耐受性、初步療效

  • 試驗申請者

    台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台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吳尚殷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Audit

試驗主持人 楊志新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Audit

適應症

EGFR (表皮生長因子受體)突變之NSCLC(非小細胞肺癌)

試驗目的

主要目標: 針對第1 線EGFR突變NSCLC患者或第≥ 2 線、未曾使用第三代EGFR TKI 的晚期EGFR T790M+ 突變NSCLC 患者: -評估EGF816 併用ribociclib、trametinib 或LXH254 的安全性及耐受性,確立建議劑量及療程。 - 評估EGF816 加上ribociclib、trametinib、LXH254、gefitinib 或INC280 的初步抗腫瘤活性。 次要目標: 針對第1 線EGFR突變NSCLC患者或第≥ 2 線、未曾使用第三代EGFR TKI 的晚期EGFR T790M+ 突變NSCLC 患者,在5 週期EGF816 單方療程後,接受EGF816 加上ribociclib、trametinib、LXH254、gefitinib 或INC280 的初步抗腫瘤活性(評估指標:整體治療反應率[ORR]、無惡化存活期[PFS]、治療反應持續時間[DOR]、疾病控制率[DCR])。評估 EGF816 單一療法及併用ribociclib、trametinib、LXH254、gefitinib、INC280 的藥物動力學(PK) 特性。

藥品名稱

錠劑
錠劑
錠劑
膠囊劑
錠劑
錠劑

主成份

EGF816
LXH254
INC280
LEEO11
TMT212
GEFITINIB

劑型

110
110
110
130
110
110

劑量

25mg & 50mg
50mg, 100mg & 200mg
150mg & 200mg
50mg & 200mg
0.5mg & 2mg
250mg

評估指標

●依據《實體腫瘤療效反應評估標準》第 1.1 版 (RECIST v1.1) 修正後的客觀反應率 (ORR2),以合併療法開始前最近一次評估作為基準值
● ORR、PFS、DCR、TTR、DOR (依據 RECIST v1.1)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條件:
● 患者經組織學或細胞學確認為,罹患帶有 EGFR 突變 (ex19del、L858R) 的局部晚期 (第 IIIB 期) 或轉移性 (第 IV 期) NSCLC。
● EGFR 突變狀態及過去治療要求:
● 患者不曾接受治療、患有局部晚期或轉移性 NSCLC、帶有 EGFR 敏感性突變 (例如 L858R 及/或 ex19del)、不曾接受任何全身性抗腫瘤療法治療晚期 NSCLC,且符合接受 EGFR TKI 治療的條件。EGFR 外顯子 20 插入/重複患者不得參加試驗。註:僅接受過 1 次化療療程治療晚期腫瘤的患者,可參加試驗。
● 患者罹患帶有 EGFR 敏感性突變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 NSCLC,且曾接受第一代或第二代 EGFR TKI 治療後腫瘤惡化,出現後天 T790M 突變 (例如 L858R和/或ex19del,T790M+)。上述患者曾接受的抗晚期腫瘤療法 (包括 EGFR TKI) 不可超過 4 線,也不可接受針對 EGFR T790M 突變的藥物治療 (亦即第三代 EGFR TKI)。
● 患者罹患局部晚期或轉移性 NSCLC,帶有 EGFR 敏感性突變和「新發生」的 T790M 突變 (亦即過去不曾接受任何已知會抑制 EGFR 的藥物,包括 EGFR TKI)。上述患者曾接受的抗晚期腫瘤療法不可超過 3 線,且不可接受過第三代 EGFR TKI。
● 必須有一處疾病部位可進行組織切片,且依據治療之試驗機構的準則,適合接受腫瘤組織切片。患者必須願意在本試驗的治療期間提供新的腫瘤組織切片;如果確診晚期疾病(1 線患者) 或前次治療失敗後 (>= 2 線患者) 無法取得建檔腫瘤檢體,則患者必須願意在篩選時提供腫瘤組織切片。

主要排除條件

排除條件:
● 患者曾有或目前患有間質性肺病或間質性非感染性肺炎,包括具臨床意義的放射線肺炎。
● 有不穩定的腦轉移。
● 曾有其他惡性腫瘤。
● 已知有人類免疫不全病毒 (HIV) 血清反應陽性病史。
● 罹患具臨床意義、控制不良的心臟病。
● 患者同時參加其他試驗藥物或醫療器材的試驗。
● 先前治療:
● 6 個月內曾接受輔助性的 EGFR TKI 治療,除非使用 EGFR TKI 期間疾病惡化後採集的腫瘤或血液檢體驗出後天 EGFR T790M。
● 曾接受針對 T790M 的 EGFR TKI 標靶治療 (第三代)。
● 曾在下列期間接受全身性抗腫瘤治療:
● fluoropyrimidine 單一療法 <= 2 週內
● nitrosoureas 和 mitomycin <= 6 週內
● 生物製劑治療 (包括單株抗體)、持續或間歇的小分子治療、任何其他試驗藥物<= 4 週或<= 5 個半衰期內 (以較短時間為準)。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38 人

  • 全球人數

    158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