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CLJN452D12201C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4065841
2019-12-01 - 2022-09-02
Phase II
尚未開始1
召募中2
ICD-10K74.4
繼發性膽道性肝硬化
ICD-10K75.81
非酒精性脂肪肝炎
ICD-10K76.0
脂肪肝(變化),他處未歸類者
ICD-10K76.89
其他特定之肝疾病
ICD-10R16.2
肝腫大併脾腫大,他處未歸類者
ICD-9571.8
其他之慢性非酒精性肝病
隨機分配、雙盲、平行分組、多中心試驗,評估口服 tropifexor (LJN452) 及 licogliflozin (LIK066) 合併療法,以及個別單一療法相較於安慰劑,對於非酒精性脂肪肝炎 (NASH) 且肝纖維化成人受試者的療效、安全性及耐受性 (ELIVATE)
-
試驗申請者
台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台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適應症
非酒精性脂肪肝炎(NASH) 且肝纖維化成人患者
試驗目的
主要目標
評估 tropifexor 及 licogliflozin 合併療法,以及個別單一療法,對於 NASH 且有第 2 期或第 3 期肝纖維化受試者的療效,依據 48 週的治療後,相較於安慰劑的組織學改善程度進行評估。
次要目標
• 以綜合評估指標評估合併療法及兩種單一療法在 48 週的治療後,對 NASH 或肝纖維化的療效
• 在 48 週的治療後,評估肝纖維化改善至少 1 期。
• 在 48 週的治療後,評估肝纖維化改善至少 2 期且 NASH 未惡化。
• 在 48 週的治療後,評估體重自基準點的減輕程度。
• 在 48 週的治療後,評估肝臟脂肪含量的變化。
• 在 48 週的治療後,評估試驗治療與 NASH 肝臟發炎指標 (ALT 及 AST) 的相關性。
• 在 48 週的治療後,評估試驗治療與 γ 麩胺醯轉化酶 (GGT) 的相關性,GGT 是膽汁鬱積和氧化壓力的標記。
• 在 48 週的治療後,評估 tropifexor (LJN452) 併用 licogliflozin (LIK066),以及個別單一療法相較於安慰劑的安全性及耐受性。
藥品名稱
LJN452/LIK066
主成份
licogliflozin
tropifexor
tropifexor
劑型
Film-coated tablets
Hard gelatin capsule
Hard gelatin capsule
劑量
10
0.01/0.03/0.1/0.14
0.01/0.03/0.1/0.14
評估指標
療效評估:
• 肝組織切片
-- NASH
-- 肝纖維化
• MRI (PDFF)
• 體重
• 肝功能檢驗 (LFT)
-- AST
-- GGT
其他評估項目:
• 瞬時超音波彈性影像 (Fibroscan)
• NAFLD 肝纖維化分數
• 空腹胰島素及血糖
• 懷孕及生育力檢查
• 身高
• 腰圍及臀圍
• 藥物動力學 (tropifexor 及 licogliflozin),
• 生物標記
• 本試驗中預計使用一項患者自評結果的評估
1. NASH-CHECK
2. 患者整體印象 – 臨床改變 (PGIC)
3. 患者整體印象 – 嚴重度 (PGIS)
• 肝組織切片
-- NASH
-- 肝纖維化
• MRI (PDFF)
• 體重
• 肝功能檢驗 (LFT)
-- AST
-- GGT
其他評估項目:
• 瞬時超音波彈性影像 (Fibroscan)
• NAFLD 肝纖維化分數
• 空腹胰島素及血糖
• 懷孕及生育力檢查
• 身高
• 腰圍及臀圍
• 藥物動力學 (tropifexor 及 licogliflozin),
• 生物標記
• 本試驗中預計使用一項患者自評結果的評估
1. NASH-CHECK
2. 患者整體印象 – 臨床改變 (PGIC)
3. 患者整體印象 – 嚴重度 (PGIS)
主要納入條件
1. 參加試驗前,必須先簽署書面受試者同意書。
2. 年滿 18 歲以上的男性及女性受試者 (篩選門診時)。台灣僅納入年滿 20 歲以上的患者。
3. 隨機分配前 6 個月內採檢的肝組織切片經中央判讀人員評估確認為患有 NASH 伴隨肝纖維化,依下列情況證實:
-- NASH:NAFLD 活動度分數 (NAS) >= 4,且發炎和氣球樣變性每項至少 1 分
-- 以 NASH CRN 肝纖維化分級,肝纖維化第 2 期或第 3 期:
2. 年滿 18 歲以上的男性及女性受試者 (篩選門診時)。台灣僅納入年滿 20 歲以上的患者。
3. 隨機分配前 6 個月內採檢的肝組織切片經中央判讀人員評估確認為患有 NASH 伴隨肝纖維化,依下列情況證實:
-- NASH:NAFLD 活動度分數 (NAS) >= 4,且發炎和氣球樣變性每項至少 1 分
-- 以 NASH CRN 肝纖維化分級,肝纖維化第 2 期或第 3 期:
主要排除條件
1. 第一型糖尿病。
2. 控制不良的第二型糖尿病,定義為篩選時糖化血紅素 (HbA1c) ≥ 9.0%。
3. 目前接受胰島素或磺醯脲類藥物治療第二型糖尿病,篩選時 HbA1c < 6.5%。
4. 血小板計數 < 正常值下限 (LLN) (請見中央實驗室手冊)。
5. 肝功能不全的臨床證據,定義為出現以下任何異常:
-- 血清白蛋白 < LLN (請見中央實驗室手冊)。
-- 國際標準化比值 (INR) > 正常值上限 (ULN) (請見中央實驗室手冊)。
-- ALT 或 AST > 5 倍 ULN (篩選時 2 次檢測數值任一)。
-- 總膽紅素 > ULN (請見中央實驗室手冊) (篩選時 2 次檢測數值任一) (包括吉伯特氏症候群)。
-- 鹼性磷酸酶 > 300 IU/L (篩選時 2 次檢測數值之任一)。
-- 曾有食道靜脈曲張、腹水或肝性腦病變的病史。
-- 脾臟腫大。
-- MELD 分數 >12。
2. 控制不良的第二型糖尿病,定義為篩選時糖化血紅素 (HbA1c) ≥ 9.0%。
3. 目前接受胰島素或磺醯脲類藥物治療第二型糖尿病,篩選時 HbA1c < 6.5%。
4. 血小板計數 < 正常值下限 (LLN) (請見中央實驗室手冊)。
5. 肝功能不全的臨床證據,定義為出現以下任何異常:
-- 血清白蛋白 < LLN (請見中央實驗室手冊)。
-- 國際標準化比值 (INR) > 正常值上限 (ULN) (請見中央實驗室手冊)。
-- ALT 或 AST > 5 倍 ULN (篩選時 2 次檢測數值任一)。
-- 總膽紅素 > ULN (請見中央實驗室手冊) (篩選時 2 次檢測數值任一) (包括吉伯特氏症候群)。
-- 鹼性磷酸酶 > 300 IU/L (篩選時 2 次檢測數值之任一)。
-- 曾有食道靜脈曲張、腹水或肝性腦病變的病史。
-- 脾臟腫大。
-- MELD 分數 >12。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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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6-14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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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38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