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CDKY709A12101C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3891953
試驗已結束
2019-10-03 - 2025-05-05
Phase I
召募中1
ICD-9199.0
全身性之惡性腫瘤
一項開放標記、多中心第I/Ib 期試驗,評估DKY709 單一療法以及與PDR001 併用,治療晚期實體腫瘤患者
-
試驗申請者
台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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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台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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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3/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適應症
晚期實體腫瘤
試驗目的
主要目標
探討DKY709 和DKY709 + PDR001 的安全性及耐受性,決定未來試驗的建議劑量及療程,評估AE 發生率及嚴重度、SAE、劑量調整,以及實驗室檢驗值、生命徵象和心電圖(ECG)。
次要目標
評估DKY709 和DKY709 + PDR001 的初步抗腫瘤活性,評估項目為BOR 及PFS。
探討每個試驗藥物的藥物動力學特性,評估PDR001 免疫原性,以及評估各治療方案組別中每個試驗藥物的藥效學(PD),評估項目包括血清/血漿內藥物濃度、抗藥物抗體,以及周邊血液單核細胞(PBMC) 和腫瘤織組中PD 標記自基準點的變化。
藥品名稱
膠囊劑
主成份
DKY709
劑型
130
劑量
2 mg, 10 mg, 40 mg
評估指標
療效評估:
依RECIST 1.1 版和iRECIST 判定的最佳整體治療反應率(ORR) 及PFS
藥物動力學評估:
• DKY709 和PDR001 的血清濃度及PK 參數
• 有/無抗PDR001 抗體及其濃度
主要安全性評估:
• 不良事件(AE) 及嚴重不良事件(SAE) 的發生率和嚴重程度,包括實驗室檢驗值、生命徵象、心電圖等變化。
• 第一療程的劑量限制毒性(DLT) 發生率及性質(僅劑量遞增階段)
其他評估項目:
• 血液和腫瘤組織中PD 標記自基準點的變化(IKZF2、TIL、CD8、PD-L1、FOXP3)
• 腫瘤組織切片中免疫細胞標記表現的變化。
• 周邊血液中PD 標記(例如細胞激素及已活化免疫細胞) 自基準點的變化。
• 游離DNA 中的腫瘤突變負荷游離DNA
僅限神經病學子試驗:
• 在基準點時接受神經科諮詢
• 在基準點時和治療期間進行神經傳導檢查
• 在基準點時和治療期間採集皮膚組織切片,進行組織病理學檢查
依RECIST 1.1 版和iRECIST 判定的最佳整體治療反應率(ORR) 及PFS
藥物動力學評估:
• DKY709 和PDR001 的血清濃度及PK 參數
• 有/無抗PDR001 抗體及其濃度
主要安全性評估:
• 不良事件(AE) 及嚴重不良事件(SAE) 的發生率和嚴重程度,包括實驗室檢驗值、生命徵象、心電圖等變化。
• 第一療程的劑量限制毒性(DLT) 發生率及性質(僅劑量遞增階段)
其他評估項目:
• 血液和腫瘤組織中PD 標記自基準點的變化(IKZF2、TIL、CD8、PD-L1、FOXP3)
• 腫瘤組織切片中免疫細胞標記表現的變化。
• 周邊血液中PD 標記(例如細胞激素及已活化免疫細胞) 自基準點的變化。
• 游離DNA 中的腫瘤突變負荷游離DNA
僅限神經病學子試驗:
• 在基準點時接受神經科諮詢
• 在基準點時和治療期間進行神經傳導檢查
• 在基準點時和治療期間採集皮膚組織切片,進行組織病理學檢查
主要納入條件
重要納入條件
• 晚期/轉移性NSCLC、皮膚黑色素瘤、NPC、mssCRC 或TNBC 患者,依據當地檢驗結果判定,且具有RECIST 1.1 版定義的可測量疾病(請見附錄1)。曾接受放射線治療或其他局部治療的腫瘤病灶,必須在進入試驗前有明確記錄顯示治療部位發生惡化,才可視為可量測病灶。
• 受試者應已針對轉移性疾病接受標準治療,對標準治療無法耐受,或尚無有效的治療可用。
• 必須有一處疾病部位可進行粗針穿刺組織切片,且依據治療之試驗機構的準則,適合接受腫瘤組織切片。受試者必須願意在篩選期及本試驗治療期間,接受新的腫瘤組織切片。與諾華討論並留存記錄後,可以考慮接受例外個案。患者若有試驗治療開始前≤6 個月內採檢的建檔腫瘤組織,完成組織切片後未再接受抗癌治療,且有適當的組織可用,則在篩選時不需要重新進行腫瘤組織切片。
• 晚期/轉移性NSCLC、皮膚黑色素瘤、NPC、mssCRC 或TNBC 患者,依據當地檢驗結果判定,且具有RECIST 1.1 版定義的可測量疾病(請見附錄1)。曾接受放射線治療或其他局部治療的腫瘤病灶,必須在進入試驗前有明確記錄顯示治療部位發生惡化,才可視為可量測病灶。
• 受試者應已針對轉移性疾病接受標準治療,對標準治療無法耐受,或尚無有效的治療可用。
• 必須有一處疾病部位可進行粗針穿刺組織切片,且依據治療之試驗機構的準則,適合接受腫瘤組織切片。受試者必須願意在篩選期及本試驗治療期間,接受新的腫瘤組織切片。與諾華討論並留存記錄後,可以考慮接受例外個案。患者若有試驗治療開始前≤6 個月內採檢的建檔腫瘤組織,完成組織切片後未再接受抗癌治療,且有適當的組織可用,則在篩選時不需要重新進行腫瘤組織切片。
主要排除條件
重要排除條件:
重要排除條件適用於所有治療組:
• 患者先前接受過 IKZF2 標靶藥物治療。
• 過去 2 週內出現有症狀的中樞神經系統 (CNS) 轉移,或是 CNS 轉移需要接受CNS 局部治療 (例如放射線治療或手術) 或增加皮質類固醇劑量。
• 對試驗藥物的任何成分、其他單株抗體,及/或其中的賦形劑有重度過敏反應病史。
• 心臟功能不全或具臨床意義的心臟疾病。
• 感染 HIV。
• 感染 B 型肝炎病毒 (HBV) 或 C 型肝炎病毒 (HCV)
• 已知或疑似有活動性自體免疫疾病。
• 目前或過去罹患間質性肺病或間質性非感染性肺炎,包括具臨床意義的放射線肺炎或藥物誘發的肺炎 (即影響日常活動或需要介入治療)。
• 活動性周邊神經病變 > 第 1 級的患者。
重要排除條件適用於所有治療組:
• 患者先前接受過 IKZF2 標靶藥物治療。
• 過去 2 週內出現有症狀的中樞神經系統 (CNS) 轉移,或是 CNS 轉移需要接受CNS 局部治療 (例如放射線治療或手術) 或增加皮質類固醇劑量。
• 對試驗藥物的任何成分、其他單株抗體,及/或其中的賦形劑有重度過敏反應病史。
• 心臟功能不全或具臨床意義的心臟疾病。
• 感染 HIV。
• 感染 B 型肝炎病毒 (HBV) 或 C 型肝炎病毒 (HCV)
• 已知或疑似有活動性自體免疫疾病。
• 目前或過去罹患間質性肺病或間質性非感染性肺炎,包括具臨床意義的放射線肺炎或藥物誘發的肺炎 (即影響日常活動或需要介入治療)。
• 活動性周邊神經病變 > 第 1 級的患者。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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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16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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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380 人